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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內容科技公司
1.參與公司最高決策。
2.負責組織公司的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工作。
3.在總裁授權下,領導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的建設和維護。
4.主持公司技術創(chuàng)新、技術交流。
5.對分管部門組織管理。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2篇 生產副廠長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內容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并提出貫徹的具體意見,組織落實。對企業(yè)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經行政正職審批后組織實施。
3.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落實各分廠(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主持編制好各項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落實,并負責督促實施。
5.協(xié)助行政正職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和“安全周”活動。對自查和上級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專人,限期完成。
第3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總工程師職位要求
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在職能部門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yè)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yè)技術職稱,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1、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配合總經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yè)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yè)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yè)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yè)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fā)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土建公司總工程師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