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鍋爐房管理制度
1、鍋爐房管理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定期檢查鍋爐運行狀況,切實解決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問題,任何領導不得同意或強迫司爐工違章作業(yè)。
2、執(zhí)行《勞動法》,對鍋爐房的各項工作承擔管理責任。
3、組織司爐、水質檢驗、維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4、參與制訂、督促執(zhí)行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
5、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標。
6、為了貫徹鍋爐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的鍋爐每臺必須有“三證”,即《蒸汽鍋爐使用登記證》、《鍋爐檢驗證》和《蒸汽鍋爐操作證》。
7、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8、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9、鍋爐發(fā)生重大事故,必須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主管部門和勞動局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處。
第2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幾種:
(1)崗位責任制:分別規(guī)定司爐工、司爐長、水質化驗員的職責范圍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內容、線路及應記錄的項目;
(4)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的內容要求和交接手續(xù);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日期、內容和要求;
(6)水質管理制度: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時間、項目和合格標準。
第3篇 鍋爐房管理制度(范文)
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司爐人員須持有司爐操作證,并嚴格依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
二、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鍋爐間。
三、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曬衣物。
四、嚴守工作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崗。
五、做好鍋爐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嚴禁鍋爐及附近設備帶故障操作,做好維護檢查登記工作。鍋爐設備巡回檢查時應注意:
1、壓力、溫度、水位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2、燃料輸送系統(tǒng)是否正常,燃料供應情況是否正常。
3、送風機、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檔板位置是否適宜。
4、給水系統(tǒng)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水泵運轉狀況和給水調節(jié)伐、逆水伐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
6、各類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體受壓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8、檢查各轉動機械的潤滑油系統(tǒng)是否需補充潤滑油。
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如遇事故發(fā)生,應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報告,待事故處理完畢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間不準喝酒,一旦發(fā)現(xiàn)將予以重罰,并對其造成的意處事故和損失負直接責任。
八、若在工作期間身體出現(xiàn)不適,應及時報告領導。
九、做好鍋爐房內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4篇 d大學鍋爐房管理制度
為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運行,根據(jù)《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鍋爐房的設計建造應符合《蒸氣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鍋爐房建造前使用單位須將鍋爐房平面布置圖送交當?shù)劐仩t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察同意,否則不準施工。
二、使用鍋爐必須按《鍋爐使用登記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未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三、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四、使用鍋爐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處于完好狀態(tài)。鍋爐設備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五、使用鍋爐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房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并報當?shù)刂鞴懿块T備案。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和熟悉國家安全法規(guī)中的有關規(guī)定,其職責是: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進行檢查。
4、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六、司爐工是技術工作,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挑選、培訓司爐工人。司爐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才準獨立操作鍋爐。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
七、司爐工人在值班時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鍋爐。
八、鍋爐房應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準獨立操作。
九、鍋爐房應遵循下列制度:
1、崗位責任制:鍋爐房的人員配備中,分別規(guī)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水質化驗人員等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操作規(guī)程,其內容應包括:
(1)設備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2)啟動與正常運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運和緊急停運的操作方法;
(4)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定時檢查的內容、路線及記錄項目。
4、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周期、內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應明確交接班的要求、檢查內容和交接手續(xù)。
6、水質管理制度:應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項目和合格標準。
7、清潔衛(wèi)生制度:應明確鍋爐房設備及內外衛(wèi)生區(qū)域的劃分和清掃要求。
8、安全保衛(wèi)制度。
十、鍋爐房應做好下列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yǎng)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以上各項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對鍋爐房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單位主管領導對鍋爐房工作應每月作一次現(xiàn)場檢查。鍋爐房管理人員應每周作一次現(xiàn)場檢查,并作好記錄,以備勞動部門檢查。
十二、對因違反規(guī)定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第5篇 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幾種:
(1)崗位責任制:分別規(guī)定司爐工、司爐長、水質化驗員的職責范圍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內容、線路及應記錄的項目;
(4)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的內容要求和交接手續(xù);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日期、內容和要求;
(6)水質管理制度: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時間、項目和合格標準。
第6篇 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
1、水質化驗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和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
2、水處理工要持證上崗,按照規(guī)定,定時化驗,操作過程正確,取得的各項數(shù)據(jù)準確,并完整地做好水質化驗記錄,將記錄保存1年以上。
3、當爐水控制指標超過規(guī)定值時,水處理工要及時記錄并通知司爐工,指導司爐工進行排污。
4、水處理工應做好水處理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如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記錄。
5、水處理工應妥善保管好藥品、儀器、工具。有毒藥品應設專人專柜加鎖保管,防止發(fā)生意外。
6、嚴禁假報分析數(shù)據(jù),水處理工對分析數(shù)據(jù)負責。
第7篇 常壓熱水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常壓熱水鍋爐的使用單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建立健全鍋爐房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指定鍋爐房專(兼)職負責人進行管理。
2、接班前按規(guī)定巡視檢查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運行記錄、清點用具,并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3、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鍋爐有關方面的專業(yè)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4、使用鍋爐單位要配備專職或兼職鍋爐安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要經過考核,取得《鍋爐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從事鍋爐管理工作。
5、接班人員按規(guī)定、班次和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正常。
7、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xiàn)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關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xù),交接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8篇 二中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二、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三、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五、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六、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報告,并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七、為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八、開機前,必須根據(jù)操作規(guī)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yǎng)工作。
九、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yǎng)年檢工作。
十、司爐工空余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yè)務知識,為做好安全節(jié)氣、保障供汽、節(jié)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
第9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總則
1.1 為保證我廠鍋爐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企業(yè)生產用汽供給,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鍋爐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檢查制度,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質管理制度,清潔衛(wèi)生制度和安全保衛(wèi)制度。
1.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企業(yè)各公司的鍋爐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 司爐工必須培訓、復訓合格,并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司爐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 2 鍋爐投入運行前,應先對鍋爐本體、安全 、給水設備及鼓、引風機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才能啟動開機。
2. 3 鍋爐升火、升壓前應先開動引風機5-10分鐘, 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質。
2. 4 升火、升溫、升壓過程應緩慢, 從冷爐點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從熱爐壓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0.5小時。
2. 5 司爐工必須保持水位計清晰、準確、靈敏可靠, 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水位變動范圍控制在±40mm以內。
2. 6 每班應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負載時進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過給水量的5%,連排排污量應根據(jù)鍋水化驗結果確定。
2. 7 鍋爐(鍋殼)上的安全閥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的總排放量必須大于鍋爐的額定蒸發(fā)量,并且在鍋爐(鍋殼)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后,鍋爐(鍋殼)的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
1.1 倍;每周應手動安全閥排汽一次,以防其閥芯、閥座粘死, 確保安全閥靈敏、可靠。
2. 8 每月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保持壓力表準確、可靠。
2. 9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jiān)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 正確調整各種參數(shù),每小時進行一次運行記錄。
2. 10 從窺視孔、人孔等部位觀察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 管接頭、閥門、法蘭、人孔、手孔周圍有無腐蝕、滲漏。
2. 1
1 夜間壓火期間,應有專人值班,檢查壓力,水位是否正常, 檢查爐膛內煤層是否熄滅或復燃。
2. 1 2 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水位計、安全閥等其中一個安全 全部失靈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3. 巡回檢查制度3.1 隨時監(jiān)視鍋爐壓力、水位、溫度波動是否在工作范圍內。
檢查安閥、水位計、壓力表等鍋爐安全 及各類自控儀表是否完好、 靈敏、清晰(4-6次/班)3.2 檢查鍋爐本體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管接頭、 法蘭、人孔、手孔等有無腐蝕,滲漏(4-6次/班)3.3 排污閥有無泄漏,排污管是否通暢(4-6次/班)3.4 檢查燃燒工況、送煤系統(tǒng)及鼓、引風機的工作情況。
(4-6次/班)3.5 檢查水箱水位、水泵進水、給水閥是否正常(4-6次/班)3.6 水處理設備及其運行是否正常(1次/班)3.7 鍋爐耐火砌筑有無破損,脫落(1次/班)3.8 鍋爐周圍安全通道是否暢通(1次/班)
4. 水質管理制度
4.1 水處理工應由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合格證書者擔任。
4.2 水處理工作列入鍋爐年度檢驗考核目標內容, 鍋爐年結垢率應≤0.5mm。
4.3 水處理工應嚴格按操作程序正確使用水處理設備。
4.4 水處理工應按時完成生水、軟水及鍋水的水質規(guī)定化驗項目。
4.5 水處理工應做好化驗記錄,確保水處理后的軟水、爐水指標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gb1576-96)規(guī)定的水質標準,并負責指導鍋爐工排污。
4.6 水處理工要愛護各種設備、藥劑,各類藥劑瓶上要貼好藥劑標簽。
對危險藥品要嚴格保管,嚴禁贈送他人。
4.7 水處理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水處理工應及時報請領導派人維修。
4.8 水處理工應規(guī)范書寫化驗檢測數(shù)據(jù),嚴禁亂涂亂改原始記錄及發(fā)生缺頁現(xiàn)象。
4.9 對各類檢測儀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不得勉強使用。
4.10 及時根據(jù)水質化驗結果進行除氧器和離子交換器的反洗操作,補充流失的交換劑(如鐵粒、樹脂、鹽等),確保鍋爐給火和鍋水的水質符合規(guī)定標準。
5. 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5.1 各崗位操作工應熟悉所操作的設備性能, 做到“三好四會”:即管理好、使用好、維修好和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5.2 維修人員應確保檢修質量,使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爐工應認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潤滑和防潮防銹。
5.4 水處理工要一絲不茍地做好水質處理,保證鍋爐無垢運行。
5.5 加強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 低水位報警器等鍋爐安全 的維護保養(yǎng),使安全 靈敏、準確、可靠。
5.6 運行鍋爐每二年應由鍋爐檢測所檢驗一次,(新爐啟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時間超過十年的老爐應每年進行一次檢驗), 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5.7 鍋爐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產廠家或鍋爐專業(yè)安裝檢修隊承擔,使用部門未經勞動部門審查同意不得擅自進行。
5.
第10篇 鍋爐房日常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單位主管領導的職責
1、認真執(zhí)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管理的規(guī)定。
2、定期聽取鍋爐房管理人員匯報工作,至少每月對鍋爐房做一次現(xiàn)場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
3、完善鍋爐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與技術培訓。
(二)鍋爐房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并組織具體實施。
2.積極參加鍋爐房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不斷提高鍋爐使用管理水平。
3.組織制定鍋爐房各項制度、鍋爐運行規(guī)程等,并報送主管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組織司爐工人、水處理人員等進行技術培訓,鍋爐房規(guī)章制度、本單位的運行規(guī)程的學習,并進行安全教育。
5.傳達并貫徹企業(yè)主管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6.制定或參與指定鍋爐定期檢驗、檢修計劃,并參加檢修質量的驗收、安全閥定期調整或校驗試驗。督促壓力表的定期校驗工作。
7.至少每周對鍋爐房做一次現(xiàn)場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有權制止文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除組織進行處理外,應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并有權直接向主管局和勞動局報告。必須參加事故調查。
(三)司爐工人職責
1.司爐工人應熟悉本職工作,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鍋爐及其輔助設備機構、性能。
2.切實遵守《四川省鍋爐房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單位制定的運行規(guī)程、各種規(guī)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并對本崗位各種規(guī)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并對本崗位分工操作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工作崗位,不準脫崗、睡覺和酒后上崗,服從指揮,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其它記錄。
4.認真做好鍋爐極其輔助設備的保養(yǎng)工作,應保持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其它儀表靈敏可靠。
5.鍋爐在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處理,并立即報告有關管理人員或單位主管領導。
6.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zhí)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四)水處理人員職責
1.努力學習水處理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水處理水平。切實貫徹執(zhí)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s163《火力發(fā)電廠水、汽質量標準》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對鍋爐所用的給水水質負責。
2.按時準確地對原水、軟水和鍋水等進行化驗分析,認真填寫水質化驗記錄。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服從指揮,不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4.將鍋水水質化驗結果及時通知司爐工人,并指導、督促司爐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鍋水水質合格。在鍋爐停運期間,要做好停爐保養(yǎng)的化學監(jiān)督工作,并做好化驗記錄。
5.做好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搞好文明生產。
6.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zhí)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二、設備的巡回檢查制度
1.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堅持執(zhí)行設備的巡回檢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檢查一至四次。
2.巡回檢查的主要內容:
1)燃料輸送系統(tǒng);
2)給水、供汽管道系統(tǒng)和各種法門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種轉動機械(泵、風機、燃燒設備等)的潤滑和冷卻系統(tǒng)是否正常,轉動機械運轉有無異?,F(xiàn)象,個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是否正常;
4)送、引風機的調節(jié)門和煙道的擋板位置是否正常;
5)鍋爐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F(xiàn)象,觀察爐墻、爐拱、夠家有無燒壞、裂縫和變形現(xiàn)象;
6)各類儀表、自動裝置、信號系統(tǒng)是否靈敏可靠。
3、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作好記錄,若有危及設備安全的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停爐。對一般問題,需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安全運行。
三、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支書
1.員應在交班前,要對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運行工況進行一次檢查和調整,并達到下列交班條件;
1)況正常、汽壓和水位在正常范圍;
2)附件和儀表靈敏可靠,輔助設備運轉正常;
3)除渣、打掃工作場地,保持整齊清潔;
4)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遺漏;交班人員應在運行記錄上簽名;
5)人員在當時發(fā)現(xiàn)的設備和運行上的問題應填寫在運行記錄上,并口頭向接班人員介紹情況;
6)員和接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簽字后,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崗位。
2.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鐘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運行記錄和交班記錄,并聽取交班人員介紹情況:
3.檢查下列情況:
①鍋爐及其輔助設備運行工況;
②鍋爐受壓部件的可見部位有無滲漏、鼓頭皰、變形等現(xiàn)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儀表、自動報警裝置是否正確、靈敏可靠;
④爐墻、爐拱、爐排有無裂縫、塌陷、卡死等異常現(xiàn)象,鍋爐本體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脹;
⑤鍋爐房備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鋼管(板)、盤根、潤滑油、燈泡等市斗齊全;
⑥鍋爐房環(huán)境是否整齊清潔。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故障,應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再辦理交接班手續(xù)。接班人應積極協(xié)助交班處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若交班人員發(fā)現(xiàn)接班接班人員飲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房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6.接班員未按時到班,交班人員除報告鍋爐負責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二)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員應做好交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查水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同時將所有儀器、器皿清洗干凈,放置整齊,清掃現(xiàn)場衛(wèi)生。
2.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鐘到達現(xiàn)場,聽取交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及操作內容;檢查設備有無缺陷及其異常現(xiàn)象;查閱運行化驗記錄;檢查藥品、儀器、器皿等是否齊備完好;軟水廂貯水量和鹽槽、鹽液是否達到規(guī)定量。辦理交接班手續(xù)、雙方簽字。
3.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應待事故處理完畢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辦理交接班手續(xù)。接班人員應積極協(xié)助處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交班人員若發(fā)現(xiàn)接班人員飲酒,應向有關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5.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除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11篇 中學鍋爐房管理制度
墅導中學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鍋爐系統(tǒng)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相應證件上崗。
二、鍋爐值班操作人員在崗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巡回檢查、水質管理、設備保養(yǎng)、安全檢測、清潔衛(wèi)生、交接班等制度,確保供熱系統(tǒng)的技術安全和運行狀態(tài)良好。
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校驗、檢修或更換安全閥、壓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壓元件,確保其發(fā)揮正常的技術功能。
四、經常對水位表進行一次沖洗,每周進行一次手動開啟安全閥,每月做一次安全閥自噴實驗,并詳細做好技術狀態(tài)記錄,備查。
五、經常巡查各水、電、汽管線路,堅決杜絕“跑冒滴漏”、“白水表”、“滿水”等現(xiàn)象發(fā)生。
六、堅持每日水質化驗制度,定期進行排污,保證給水和爐水的質量。經常保持充足的軟化水儲備。
七、鍋爐房如需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報請管理部門批準,并切斷氣源、確認室內無可燃氣體、且做好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嚴禁在鍋爐房內私自隨意動用有火作業(yè)。
第12篇 某燃氣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燃氣鍋爐房的日常管理,確保大廈供暖設施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氣鍋爐房時大廈的重要部位,由司爐值班人員負責管理。非專業(yè)人員或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時,值班人員須報請工程維修主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方可進入。
2、值班人員進出鍋爐房時應做到隨手關門、人離門鎖。
3、司爐工必須具有燃氣鍋爐操作上崗證,熟悉燃氣鍋爐的工作原理、技術參數(shù)、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氣鍋爐屬重要供暖設備,需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后方可啟動運行。
5、嚴格按照燃氣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施供暖操作,并認真做好運行記錄。
6、燃氣鍋爐運行時,司爐值班人員應注意觀察風門、水、汽、風、燃氣、油、煙、泵、聲音和震動等是否,根據(jù)用水量定期清洗保養(yǎng)軟化裝置,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關機檢查。
7、停爐期間,每年應對鍋爐進行二次全面保養(yǎng),徹底清除水及雜質,對安全閥、轉動機構及附屬設備檢查。
8、值班人員應保持機房室內和設備外表的清潔,每日做好設備的巡查工作,如發(fā)現(xiàn)設備漏油、漏水、漏氣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9值班人員要經常對鍋爐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災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