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qū)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生產技術部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yè)時,需生產技術部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yè)。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zhí)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
第2篇 某集團監(jiān)控機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格貫徹“ 嚴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監(jiān)督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生命安全。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門領導具體負責,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做好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懂”,即懂得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火災的方法。
第四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五條 監(jiān)控機房、庫房要達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檔案、有防火防爆預案。
第六條 監(jiān)控機房、配電室、網絡間、庫房等要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七條 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
第八條 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煙、焚燒任何物品。
第九條 機房,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煙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第十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
第十一條 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運行。
第十二條 機房內使用電烙鐵要嚴格控制,按規(guī)定操作,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 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第十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并得到批準,機房內不準外人隨意出入。
第十五條 發(fā)生火災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并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和滅火。
第十六條 機房人員、庫管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guī)定。對違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嚴加追查,予以處理。
第3篇 集團監(jiān)控機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格貫徹“ 嚴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監(jiān)督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生命安全。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門領導具體負責,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做好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懂”,即懂得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火災的方法。
第四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五條 監(jiān)控機房、庫房要達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檔案、有防火防爆預案。
第六條 監(jiān)控機房、配電室、網絡間、庫房等要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七條 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
第八條 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煙、焚燒任何物品。
第九條 機房,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煙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第十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
第十一條 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運行。
第十二條 機房內使用電烙鐵要嚴格控制,按規(guī)定操作,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 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第十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并得到批準,機房內不準外人隨意出入。
第十五條 發(fā)生火災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并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和滅火。
第十六條 機房人員、庫管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guī)定。對違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嚴加追查,予以處理。
第4篇 某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qū)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生產技術部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yè)時,需生產技術部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yè)。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zhí)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
第5篇 機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貫徹“ 嚴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監(jiān)督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生命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門領導具體負責,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做好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懂”,即懂得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火災的方法。
四、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五、監(jiān)控機房、庫房要達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檔案、有防火防爆預案。
六、監(jiān)控機房、配電室、網絡間、庫房等要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七、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
八、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煙、焚燒任何物品。
九、機房,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煙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十、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
十一、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運行。
十二、機房內使用電烙鐵要嚴格控制,按規(guī)定操作,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十三、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十四、沒有特殊情況并得到批準,機房內不準外人隨意出入。
十五、發(fā)生火災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并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和滅火。
十六、機房人員、庫管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guī)定。對違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嚴加追查,予以處理。
第6篇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第7篇 陽煤集團監(jiān)控機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格貫徹“ 嚴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監(jiān)督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生命安全。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門領導具體負責,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做好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懂”,即懂得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火災的方法。
第四條? 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五條? 監(jiān)控機房、庫房要達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檔案、有防火防爆預案。
第六條? 監(jiān)控機房、配電室、網絡間、庫房等要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七條? 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
第八條? 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煙、焚燒任何物品。
第九條? 機房,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煙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第十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
第十一條 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運行。
第十二條? 機房內使用電烙鐵要嚴格控制,按規(guī)定操作,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 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第十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并得到批準,機房內不準外人隨意出入。
第十五條 發(fā)生火災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并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和滅火。
第十六條 機房人員、庫管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guī)定。對違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嚴加追查,予以處理。
第8篇 化學品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
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工廠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及生產的正常進行。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工廠危險化學品庫房、油庫的消防安全管理。
2相關文件
外來文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3術語
3.1 危險化學品:是指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
3.2 危險化學品庫: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庫房。
4職責
5化學品庫消防安全制度
5.1 庫房管理
5.1.1庫房管理部門須指定專門的化學品庫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職責是:負責庫房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檢查。
5.1.2倉庫管理員應經過專門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了解、掌握所保管的化學品性質、滅火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持證上崗。
5.1.3庫房內所使用的電氣設備都應為防火、防爆電器。電器維修時必須由設備動力科專業(yè)人員進行。
5.1.4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5.1.5庫房內物品的存放應嚴格按要求留有通道(1m)、垛距、墻距(0.5m),儲量不超過0.5t/m2。
5.1.6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要明顯,消防器材配備齊全、完好。在庫房內及庫房周圍動用明火,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審批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能動火。
5.1.7庫房安裝有避雷設施,避雷設施每年檢測一次。
5.1.8庫房內不許設置辦公室,除庫房管理員及安檢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必須進入庫房的搬運工等,嚴禁攜帶火種。
5.2操作管理
5.2.1庫房管理員接班后,應對庫房全面巡視,檢查存放物品、設備設施、防雷設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處理并報告主管或制造部。
5.2.2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杜絕隱患。對于物品性質不清的化學品不得入庫。
5.2.3運輸甲類危險物品的車輛須停放在遠離庫房10米之外的空地上,再通過叉車轉運到庫房門口,叉車不得進入庫房,要求叉車排氣口距離庫房門口不得少于3米,然后通過人工轉運進庫。
5.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要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2.4庫房內嚴禁分裝作業(yè)。
5.2.5庫房管理員應做到對庫房一日兩檢,及時開啟通風設備強制通風。
5.2.6對于初起火災庫房管理員應及時組織撲救,并按應急響應流程執(zhí)行。
5.2.7下班時應仔細檢查庫房內物品、設施,確定正常后,關閉電氣、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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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第9篇 氧氣、乙炔氣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氣、乙炔氣庫房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二)氧氣、乙炔氣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三)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房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四)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應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
(五)氧氣、乙炔氣瓶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物品、油類及易燃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六)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帕的余壓氣體。
(七)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距離應在10米以上。使用乙炔氣瓶時必須要安裝回火防止器。
(八)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曝曬、雨淋、高溫。
(九)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yǎng)。
第10篇 線路施工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大隊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物資、設備免受火災危害,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結合大隊庫房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隊范圍內所有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駐外各小隊及班組可依據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管理規(guī)定
3.1 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資材料,無論是新購入還是領用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xù)。
3.3 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 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 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 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8 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 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huán)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guī)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 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 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11篇 丙烷氣庫房作業(yè)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丙烷氣庫房和作業(yè)間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庫房和作業(yè)間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二)丙烷氣庫房和作業(yè)間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三)庫房和作業(yè)間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應符合防爆要求,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房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四)庫房存放的氣瓶嚴禁橫放,空瓶與滿瓶應分開擺放,并有明確標識,且不得超過規(guī)定用量。庫房和作業(yè)間嚴禁存放各種化學危險物品、油類、易燃可燃物品及雜物。
(五)作業(yè)間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悉滅火應急預案。
(六)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帕的余壓氣體。
(七)所有的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八)氣瓶作業(yè)系統(tǒng)上必須安裝回火防止器,其它安全附件應靈敏可靠。
(九)相關人員對氣瓶、氣體管道要經常檢查,防止泄露。氣瓶間內裝有可燃氣體泄露報警器,若出現報警,作業(yè)人員應立即尋找泄露點并采取安全有效的處理措施。
(十)庫房和作業(yè)間安裝有六氟丙烷自動滅火器,工作人員應經常查看滅火器的紅色玻璃球是否完好,如有異樣及時聯系保衛(wèi)科。
(十一)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yǎng)。
第12篇 監(jiān)控機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貫徹“ 嚴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監(jiān)督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生命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門領導具體負責,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做好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懂”,即懂得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火災的方法。
四、機房值班人員、庫管員應達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五、監(jiān)控機房、庫房要達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檔案、有防火防爆預案。
六、監(jiān)控機房、配電室、網絡間、庫房等要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七、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
八、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煙、焚燒任何物品。
九、機房,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煙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十、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
十一、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運行。
十二、機房內使用電烙鐵要嚴格控制,按規(guī)定操作,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十三、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十四、沒有特殊情況并得到批準,機房內不準外人隨意出入。
十五、發(fā)生火災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并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和滅火。
十六、機房人員、庫管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guī)定。對違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嚴加追查,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