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管理安全生產培訓教材
安全是全社會的基本需要,是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的前題和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維護企業(yè)的生產和發(fā)展。
1、安全生產的定義:生產勞動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fā)展的基礎,也是人們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安全生產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2、安全生產的方針和任務: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任務是發(fā)現、分析和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危險,防止發(fā)生事故和職業(yè)病,避免各種損失,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從而推動企業(yè)的順利發(fā)展,為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服務。
3、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3.1安全生產法制觀念教育:a、思想路線的方針政策的教育。從思想上、理論上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以增強關心人、保護人的責任感、樹立牢固的群眾觀點;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使大家正確全面的理解黨和國家的安全生方針政策,嚴肅認真的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
b、勞動記律教育:主要是廣大職工懂得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減少傷亡事故,保障安全生產。
c、法制教育:通過定期和不定期對全體職工進行遵守法紀教育,使職工懂得法規(guī)具有強制性由于違章違法而造成嚴重事故,觸犯刑律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把黨的安全生方針、政策、法規(guī)、條例轉變成廣大職的安全自覺行動,才能減少和消除傷亡事故 的發(fā)生。
3.2安全科學技術知識教育:a、安全技術知識教育,所有職工必須具備安全基本知識,通過安全技術知識教育使職工了解在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等。
b、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結合本工種或專業(yè)的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外,還必須進行實際操作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
3.3安全態(tài)度教育:是安全生產教育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在實際生產操作過程中是否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實行安全操作則完全由個人思想所支配。安全態(tài)度教育的目的:就是使操作者盡可能自覺的規(guī)范操作搞好安全生產。
4、企業(yè)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4.1廠級教育:對新入廠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法律和各項規(guī)定教育。
4.2車間教育:進行車間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和生產規(guī)則、安全注意事項、危險部位、塵毒作業(yè)情況,以及必需遵守的安全生產規(guī)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安全疏散等。
4.3班組教育:崗位、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機具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環(huán)境衛(wèi)生及塵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fā)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線路。
5、國家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勞動者遵守
6、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總經理負責制→安全生產副總→設備安全科→車間→班組→職工
7、職工的安全職責
7.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嚴格按生產工藝規(guī)程和設備操作規(guī)程操作;按時巡回檢查,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加強設備維護保管,經常保持作業(yè)場所衛(wèi)生清潔、搞好安全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養(yǎng)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7.2機械傷害的原因:
⑴違章操作(2)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缺乏基本訓練(3)沒穿戴或不正確佩帶防護用品(4)設備在非狀態(tài)下運轉(5)工作場地環(huán)境不好(布局不合理、照明不良)
8、安全法律法規(guī)
8.1安全生產法的定義:安全生產法是由國家制訂和認可并保證執(zhí)行的關于在生產過程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
8.2制定安全生產法的目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
8.3安全生產法從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8.4安全標志分為:禁止、警告、命令、提示
8.5下列用語的含義
危險物品: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特種作業(yè):指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fā)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yè)。
勞動防護用品: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yè)危害所配備的防護裝備。
8.6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類
按保護的部位分8類
(1)頭護具類:安全帽等。
(2)防墜落護具類:安全網、安全帶等。
(3)眼、面護具類:面罩、防護眼鏡等。
(4)呼吸器官類:口罩、防毒面具等。
(5)聽覺器官類:耳塞、耳罩等。
(6)軀干護具類:防護服、防酸工作服、防靜電工作服等。
(7)手護具類 :帆布手套、焊工手套等。
(8)足護具類 :防護皮鞋、防靜電鞋等。
8.7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從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8.8制訂消防法的目的: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的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8.9消防工作的方針: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8.10消防法從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8.11滅火的常用方法:冷卻、隔離、窒息、抑制
8.12報告火警的內容:撥打“119”;說明發(fā)生火災的詳細地址;起火物;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8.13一般常用干粉滅火劑分為:普通型(bc類)碳酸氫鈉、氮氣;多用型(abc類)磷酸銨鹽、氮氣。
8.14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使用方法:首先檢查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應在綠線區(qū),然后將其上下顛倒幾次,拔下保險銷,距離火源2-3米,一只手握住噴嘴對準水焰根部,另一只手用力壓下壓把,干粉即從噴嘴噴射出來進行滅火。
8.15(1)燃燒:是可燃物質與氧或其它氧化劑進行的氧化還原反應由于其氧化及應的速度不同,當反應劇烈時,放熱、發(fā)光和發(fā)煙稱為燃燒。
(2)燃燒的條件:可燃物、氧化劑、溫度(引火源)。
(3)火災: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4)火災的分類:國標gb4968-85將火災分為a、b、c、d、四類。
a類:指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棉、紙張等。
b類: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乙醇、甲醇、瀝青、石蠟等。
c類: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氫等引起的火災。
d類: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鋁鎂、鐵等。
(5)基本滅火措施:
對于a類火災,一般采用水冷卻法,但對于忌水的物質,應盡量減少水漬造成的經濟損失,對珍貴的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等滅火劑來滅火。
對于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qū)域容器內的可燃物排至安全地區(qū),并用水冷卻燃燒區(qū)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fā)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將液體撲滅。
對于c類火災,首先應控制可燃氣體閥們,防止可燃氣體發(fā)生爆炸。
對于d類火災,應采用原位膨脹石墨滅火劑。
(6)燃燒與火災傳播的規(guī)率:
a.熱傳導b.熱對流c.熱輔射
(7)火災煙氣的危害性,主要有毒害性、減光性、恐懼性。
①毒害性:空氣中的含氧量大約21%,當空氣中含氧量降低到15%時,人的肌肉活動能力下降,降到10-14%,四肢無力,智力混亂辨不清方向,降到6-10%時,人就會暈到。其次煙氣中含有co、co2、so2等有毒氣體,co是火災中致死的主要燃燒產物之一,其對血紅蛋白的親和力比氧氣高出250倍,因此它能夠阻礙人體血液中氧氣的輸送,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第三煙氣中的懸浮微粒也是有害的,第四火災煙霧氣具有較高的溫度。
②減光性:當煙氣迷蔓時可見光因受到煙粒子的遮蔽而大大減弱,能見度大大降低,使人們不能迅速逃離火場。
③恐怖性:發(fā)生火災時,人們產生恐怖感,造成局面混亂,驚慌失措。
(8)煙氣擴散線路:在火災初期為0.1-0.3m/s,火災中期為0.5-0.8 m/s,垂直方向的擴散流動為1-5 m/s,樓梯間由于煙囪效應流速可達6-8 m/s。
(9)可燃液體的分類:甲、乙、丙、三類
甲類: 閃點<28℃,如汽油、苯、甲醇、乙醚、乙醇
乙類: 閃點大于等于28℃-60℃,如煤油、丁醚
丙類: 閃點大于60℃,如柴油、潤滑油、機油、菜籽油,紙張(30-23℃)。
(10)形成火災的原因:
a.生產生活用火不慎b.違犯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c.電器設備安裝不當;d.自然火災;e.人為縱火;f.建筑布局不合理。
(11)火災發(fā)生過程分三個階段:
(1)初起階段(5-7分鐘) 燃燒猛烈階段(8-15分鐘)
衰減熄滅階段(15-25分鐘)
(12)火災逃生的方法:
①利用救生繩自救。
②用干、濕毛巾或其它織物疊八層,捂住口鼻,用水澆濕被褥披在身上,或將身上衣服打濕,呈臥姿或爬行,扶墻邊找到門。
③跳樓自救。
④用濕床單、毛巾、布條塞緊門縫,同時不停向房間門澆水冷卻。
⑤利用手電,向外仍東西,呼喊方法向外界求救。
(13)單位、個人的基本消防義務: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
(14)火災逃生七十二口訣
(1)熟悉環(huán)境 出口易找(熟悉環(huán)境法)
(2)發(fā)現火情 報警要早
(3)保持鎮(zhèn)定 有序出逃
(4)簡易防護 匍匐彎腰
(5)莫入電梯 改走樓梯(樓道逃生法)
(6)緩降逃生 不等不靠(緩降逃生法)
(7)被困室內 固守為妙(等待救援法)
(8)速離險地 不貪不鬧
(15)職工應做到 一明確、四懂、四會
一明確:明確自己的防火責任區(qū)。
四懂:懂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滅火方法;懂逃生方法。
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會組織疏散逃生。
8.16“三違作業(yè)”: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犯勞動紀律。
8.17電熱設備火災原因
火災原因:(1)加熱溫度過高或時間過長。
(2)導線過熱。
(3)使用或操作不當。a.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開啟式電熱器具。b.在電爐周圍堆放可燃物。c.電烘箱內雜物、廢料沒及時清除。d.違章使用小電爐,隨意接到宿舍等處的照明電路中,造成照明電路過載。e.電熱器具的電源線沒有插頭,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易引起短路或接觸不良而造成火災。
8.18觸電急救
現場急救對搶救觸電者是非常重要的,觸電后1分鐘開始救治者90%有良好的效果,觸電后6分鐘救治者10%有良好效果,觸電后12分鐘開始救治者,救治的可能性就很小。
①解脫電源:發(fā)現有人觸電時應盡快使觸電人脫離電源,如果電源的開關就在附近應迅速拉開開關,如果開關離觸電地點較遠,則應迅速用絕緣較好的電工鉗或有干燥的木把利器把電線砍斷或用干燥的木棒將電線撥離觸電者,若現場無任何可利用的絕緣物可利用,而觸電人的衣服又是干的,則救護人員可用包有干燥毛巾或衣服的一只手去拉觸電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若救護人員未穿鞋或穿濕鞋則不易采用這樣的辦法搶救。
②對癥救治:當觸電人脫離了電源以后,應根據具體情況對癥救治,同時撥打“120”。如果觸電人的傷害不嚴重,神態(tài)還清醒,只是心慌,四肢發(fā)麻,渾身無力,使之就地休息1-2小時,不要走動,并仔細觀察,如果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有跳動應采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搶救。如果呼吸但心臟已停止跳動,則應采用人工胸處擠壓法,如果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需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處心臟擠壓。
8.19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氣體液、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
壓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安全閥、爆破片、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緊急切斷裝置和快開門式壓力容器的安全聯鎖裝置。
8.20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有毒、可燃、易爆、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8.21事故的“四不放過”是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不受處理不放過;
3.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4.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9.案例分析:
第2篇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安全管理要求
要保證機械設備不發(fā)生工傷事故,不僅機械設備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當然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因其種類不同而內容各異,但其基本安全守則為:
1.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該穿戴的必須穿戴,不該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機械加工時要求女工帶護帽,如果不帶就可能將頭發(fā)攪進去,同時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機械的旋轉部分就可能將手套攪進去,將手攪傷。
2.操作前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而且要空車運轉一下,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3.機械設備在運行中也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堅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動而松動,以便重新緊固。
4.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千萬不能湊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不準將其拆掉不使用。
6.機械設備使用的刀具、工夾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裝卡牢固、不得松動。
7.機械設備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也不得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雜物等。如必須進行時,則應首先關停機械設備。
8.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以防發(fā)生問題時,無人處置。
9.工作結束后,應關閉開關,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場地,將零件、工夾具等擺放整齊,打掃好機械設備的衛(wèi)生。
第3篇 設備管理專責的安全職責
1、負責全公司的設備管理,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搞好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熟悉黨和國家,國家電力公司、網、省公司、市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指令和公司頒規(guī)章制度及標準,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
3、負責編制設備“反措”計劃,經批準后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完成,參與制定設備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4、參加全公司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上級圍繞安全生產組織的各項其他活動。經常深入各設備行班組,抽查安全活動開展情況。
5、深入大型、特殊施工現場,指導各項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自覺遵守安全工作規(guī)程,提高自我安全防護能力。
6、參與設備事故、障礙分析及調查工作,并負責指出技術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
7、執(zhí)行設備檢修專業(yè)技術質量管理,量化考核,加強對工程承包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檢修質量。
8、根據生產環(huán)節(jié),對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合理安排計劃、資金,經批準后督促檢查生產計劃,資金的執(zhí)行情況。
第4篇 設備物資管理崗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中心設備、設施、物資安全管理和設備安全運行工作。
(二)負責編制完善設備物資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開展業(yè)務安全管理流程培訓,組織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三)負責編制年度、月度設備設施安全維護保養(yǎng)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設備設施安全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設備設施運行安全。
(四)負責中心設備設施停工檢修安全技術方案的制訂,對方案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五)每天深入現場檢查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六)參加中心設備設施改造、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七)發(fā)生設備和與設備有關事故及時報告,參加設備和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
(八)嚴格遵守集團、分公司及中心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安全活動和業(yè)務培訓,提高業(yè)務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5篇 冬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設備的防凍保溫
(一)入冬期間(10月1日前),設備冷卻液應全部換用長效防凍液。使用或存放超過一年的防凍液,應檢測其冰點、防腐性等主要指標,滿足青海油田自然環(huán)境條件,方可繼續(xù)使用。
(二)對因條件限制仍在使用水(軟化水)冷卻的設備,應采取防凍放水措施。
1.應對使用水冷卻的設備進行統(tǒng)計。設備防凍放水工作必須做到有掛牌、有登記、有檢查,由各大隊設備組負責落實。
2.設備停機或人員離開時,執(zhí)行防凍放水措施。放水時,操作人員不能離開現場,隨時檢查放水開關是否凍結或堵塞,確保水流暢通,待冷卻水全部放凈后方可離開。
3.室外運行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發(fā)動機水溫在45℃以上,方可使用。
4.夜間停放在車庫內的設備也要執(zhí)行防凍放水制度(有夜間值班定時起動跑溫的除外)。
(三)停用設備的防凍放水。
1.停用設備應執(zhí)行防凍放水制度,在本單位設備動態(tài)牌掛牌登記。
2.設備調撥、送修、入庫由原單位做好防凍放水工作,由接收單位進行檢查;正在維修的設備由承修單位負責放水和檢查。
(四)設備的保溫預熱。
1.存放設備的廠房、庫房應有采暖、保溫設施,門窗密封。
2.露天停放的活動設備,特別是野外作業(yè)的設備,在入冬前應完善預熱裝置,保證設備能夠正常啟動。加裝有發(fā)動機冷卻液預熱裝置的設備,在啟動前必須進行預熱。
3.設備的各種冬季防凍保溫用品,應提前計劃采購,入冬前配置齊全。
4.柴油箱、水柜等設施及管線,應采取保溫措施,每班檢查,確保完好。
5、設備運行記錄應真實填寫冷卻液的使用情況。
第二條設備的合理潤滑
1.入冬期間(10月1日前),使用規(guī)定的冬季潤滑油,并做好換油記錄。修井機及壓裂設備的發(fā)動機使用的潤滑油質量等級不低于ci級,粘度等級15w-40;載重車輛發(fā)動機使用的潤滑油質量等級不低于cf級,粘度等級15w-40;柴油小車發(fā)動機使用的潤滑油質量等級不低于cf級,粘度等級15w-40;汽油小車發(fā)動機使用的潤滑油質量等級不低于sg級,粘度等級15w-30;或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選用。
2.設備使用的齒輪油、液壓油、潤滑脂按說明書選用。
3.更換潤滑油前,應對設備的燃料系、潤滑系、油箱等進行徹底清洗。
第三條設備冬季安全操作及維護
1.設備在充分預熱和必要的盤車后,方可啟動。啟動后要怠速運轉升溫,注意機油壓力,低速空轉不少于10~20分鐘。
2.設備啟動后,待發(fā)動機(特別是柴油機)水溫上升到45℃以上(或正常指示范圍)、發(fā)動機機油壓力正常,變矩器油溫及壓力正常,系統(tǒng)無異響時,方可起步或工作。
3.設備初始運行階段,升速加載操作應柔和,出現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起動。
4.設備氣路系統(tǒng)有防凍裝置的應加注工業(yè)酒精,并每日排放一次氣瓶組內的殘液。
5.定期對固控系統(tǒng)(除砂器、除泥器、砂泵、離心機、振動篩、泥漿泵、撬裝泵、管線流程、離心泵等)進行清理、防凍、防腐,保持設備清潔、完好。
6.扎實推進 “十二字”作業(yè)和“跑、冒、滴、漏、臟、松、曠、缺”的治理工作。冬季施工的單位要經常性的開展設備安全運行自查自改活動,行駛類設備要著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修井機臺上部分要著重檢查主滾筒、制動系統(tǒng)、大繩、天車、滑車大鉤、鉆臺、繃繩、井架及底座等,施工現場還應對工作燈、電焊機供電線路等進行檢查,消除設備運行中的安全隱患。
7.停用設備達到“十二字”作業(yè)要求,沒有“跑、冒、滴、漏、臟、松、曠、缺”的情況,同時拆除電瓶連接線,取下電瓶,集中保管,定期充電。
第四條設備的交接班工作
1.嚴格執(zhí)行設備現場交接班制度,設備交接在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交接時要交清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
2.交接班時,要按照巡回檢查內容認真檢查,確認設備的潤滑液、冷卻液、燃料油等,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
3.交接班后,要按規(guī)定做好本班中的例行檢查、巡回檢查確保設備在正常的狀態(tài)下運行。
第五條設備的處罰規(guī)定
1.大隊部應加強冬季設備管理及運行情況的巡查、督導,每周不少于1次。
2.公司設備主管部門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冬季設備安全運行情況。
3.對不認真落實冬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辦法以及造成設備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按公司設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井下作業(yè)公司設備管理部
2023年9月8日
第6篇 起重作業(yè)起重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規(guī)定制定了湖南華電長沙發(fā)電有限公司(簡稱“公司”)起重作業(yè)和起重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管理程序、檢查與考核等規(guī)則。
第二條 本規(guī)定依據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發(fā)布的《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上級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公司起重作業(yè)和起重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管理職責
(一)起重設備設施管理工作,由公司生產技術部歸口管理,起重作業(yè)安全管理由安全監(jiān)察部歸口管理。
(二)在公司主管副總經理領導下,設備維護部、燃料運行部負責日常的起重機械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日常的起重作業(yè)安全管理工作。
(三)對于起重作業(yè)和起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責任人未盡到責任而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或部門領導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和處理。
第二章 起重安全技術培訓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建立起重人員的培訓考試、考核登記、取證等檔案,列入職工安全業(yè)績考核內容。
第五條 起重人員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安全規(guī)程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取得合格上崗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每二年審驗一次。
第六條 起重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凡患有不適于擔任起重作業(yè)病癥人員,經醫(yī)院鑒定和廠醫(yī)療鑒定委員會批準,應調換其工作。
第七條 起重機司機應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識。
(一)力學基本知識;起重機電氣、液壓和原動機基本知識;起重機的名稱、規(guī)格、構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機主要部件的安全技術要求及易損件的報廢標準;起重鋼絲繩的安全負荷及使用、保養(yǎng)和報廢標準。
(二)起重機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和操縱系統(tǒng)的構造、工作原理及調整方法。
1、起重機一般維護保養(yǎng)知識;正確判斷起重機的常見故障;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常見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
2、了解檢修工作范圍之內的設備構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項;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和有關安全標志。
3、掌握《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了解電氣、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識。
第八條 起重作業(yè)人員應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識。
(一)力學基本知識和物體重量的計算方法;起重機械分類、基本構造、性能及其安全裝置。
(二)起重吊點的選擇和吊裝物體的綁扎;了解設備構造及熟知安全起吊注意事項。
(三)常用起重工器具的正確使用及常見故障排除;鋼絲繩的安全負荷及使用、保養(yǎng)和報廢標準。
(四)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常見起重事故及其防范措施;熟悉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五)具有一般電氣、登高、防火及救護等安全常識。
(六)一般起重作業(yè)方案的編制。
第九條 起重人員每年應進行起重基本技能和知識、起重機具使用方法、起重機械基本結構、一般故障排除、安全規(guī)程等基本技能、知識的培訓。
第三章 起重作業(yè)的分類和管理
第十條 起重作業(yè)的等級分類:
(一)一類起重作業(yè):主要指企業(yè)內大型設備的起重吊裝工作和比較復雜的起重作業(yè),它具體包括:大型主設備的吊裝工作,如發(fā)電機、主變壓器、汽輪機、除氧器、鍋爐汽鼓、汽輪機解體時汽缸、轉子的吊裝,抽、穿發(fā)電機轉子,主變吊罩等作業(yè);特殊情況下的設備吊裝工作。
(二)二類起重作業(yè)包括:主要輔助設備的吊裝工作,如10t及以上電動機、風機、水泵吊裝,抽、穿重量在5t及以上的風機、電機等轉子,高壓廠變吊罩和更換,磨煤機的解體吊裝等作業(yè);人工搬運物體重量在5t及以上。
(三)三類起重作業(yè)包括:人工搬運物體重量在5t以下;重量在1t及以下但起重機械是專業(yè)司機操作的吊裝作業(yè);臨時指定的需專職起重工完成的作業(yè)任務。
(四)四類起重作業(yè):主要指重量在1t及以下。
第十一條 一、二類起重作業(yè)由具有操作證的起重工進行,工作負責人必須是起重指揮人員;三、四類起重作業(yè)可以由具有一般起重知識的中級工及以上檢修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 起重作業(yè)的管理
(一)公司實行《起重作業(yè)聯系單》、《起重作業(yè)指導書》和《起重作業(yè)任務單》制度。
(二)不配起重人員的部門(班組)憑《起重作業(yè)聯系單》委托有起重作業(yè)人員的部門(班組)完成起重任務。起重班組的主管部門接到《起重作業(yè)聯系單》后布置起重任務,起重班組根據聯系單內容編制《起重作業(yè)指導書》和《起重作業(yè)任務單》。
(三)《起重作業(yè)指導書》主要用于第一類起重作業(yè),內容以記錄起重作業(yè)技術、安全措施方案為主(被吊設備的數量和重量、使用的設備和工具設備的堆放位置、吊裝程序、起吊方案(吊裝圖)、平面布置圖等),由部門技術人員會同起重班組的工作負責人編制,起重班組的班組長或技術員負責辦理審批手續(xù)。《起重作業(yè)指導書》必須在起重作業(yè)開始前一天編制、審批完畢。
(四)《起重作業(yè)任務單》主要用于起重班組長分配工作任務,班組長分配工作任務時應向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二類起重作業(yè)都必須填寫。一類起重作業(yè)的內容按已經批準的《起重作業(yè)指導書》的相關內容填寫,二類起重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班組長或技術員負責編制填寫。
(五)一類起重作業(yè)必須經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批準,二類起重作業(yè)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三類起重作業(yè)由部門技術人員批準,四類起重作業(yè)由班組長批準。
(六)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起重作業(yè)指導書》、《起重作業(yè)任務單》的內容完成工作。如果工作過程中要改變作業(yè)方案,應重新編制《起重作業(yè)指導書》和重新填寫《起重作業(yè)任務單》。
(七)搶修時的起重作業(yè)工作,應全面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作業(yè)負責人,并在搶修任務完成后,補辦有關手續(xù)。
(八)《起重作業(yè)聯系單》、《起重作業(yè)指導書》和《起重作業(yè)任務單》操作流程如下:
第十三條 起重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一)起重作業(yè)前,由工作負責人按《起重作業(yè)任務單》的要求,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使每個作業(yè)人員都清楚。
(二)工作前,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對起重機具進行檢查,起重機具必須符合起重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三)起重作業(yè)現場布置合理,各種起重機具安裝位置適當,各類起重工器具配置合理,符合起吊噸位及起吊角度的安全要求。
(四)起重機安放平穩(wěn),工作前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液壓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在高壓設備附近的作業(yè)機械外殼應可靠接地。
(五)現場作業(yè)應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統(tǒng)一口令。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人員傳遞信號。
(六)起重機械的操作者,必須經專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起重機械應按制造說明書和銘牌規(guī)定使用,固定式起重機械應隨機設安全操作牌。
第十四條 起重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管理、檢查和監(jiān)察:
(一)管理人員的現場安全管理和檢查
1、公司有關領導、設備維護部、燃料運行部、施工作業(yè)部門負責人和有關技術人員應到一類起重作業(yè)現場指揮和協(xié)調工作;二類起重作業(yè),部門負責、項目經理和技術人員應到現場。
2、起重作業(yè)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重點:起重作業(yè)現場是否按制定的作業(yè)方案進行逐項落實;作業(yè)方法是否同作業(yè)方案相一致;各項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是否得到良好落實;各項起重作業(yè)的安全組織措施和起重機具的使用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等。
(二)安監(jiān)人員現場安全監(jiān)督
1、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作業(yè)部門安監(jiān)人員必須到一類起重作業(yè)現場;二類起重作業(yè)、比較重要和復雜的起重作業(yè)時,作業(yè)部門安監(jiān)人員必須到現場。
2、起重現場安全監(jiān)督的主要內容有:現場起重作業(yè)的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是否落實,一類起重作業(yè)、重大和復雜的起重作業(yè)是否有經批準的《起重作業(yè)指導書》等;發(fā)現工作人員違章作業(yè)或違章使用起重機具等應立即制止,必要時停止其作業(yè)。
第四章 起重設備設施管理
第十五條 起重設備設施管理的管理目標:提高起重機械的安全可靠水平,杜絕起重傷害事故。
第十六條 起重機械包括固定起吊裝置及各類行車、移動式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電梯等。
第十七條 起重設備設施的職責分工
(一)設備維護部負責全廠生產區(qū)所有固定安裝的電動、手動起重機械(含設備的電氣部分、動力電纜、控制回路、一噸以上設備的起吊作業(yè))的歸口管理,負責起重機械的維護、檢修和管理工作。
(二)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全廠起重設備設施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
(三)生產技術部是全廠起重設備設施的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起重機械的整改、大修、小修和技術改造的審批和資金落實。聯系、配合地方技術質量監(jiān)督部門完成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工作
第十八條 設備維護部對起重設備設施管理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應建立、健全起重機械的管理制度和起重機械操作規(guī)程。
(二)應建立、健全起重機械的技術管理臺帳和維護記錄。
(三)負責起重機械的大、小修和維護工作。應經常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
(四)配合完成地方技術質量監(jiān)督部門完成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工作。
(五)負責起重機械的操作。
第十九條 安全監(jiān)察部對起重設備設施管理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監(jiān)督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起重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和臺帳,監(jiān)督和檢查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二)監(jiān)督、參加起重設備設施的大、小修后的驗收工作。
(三)對承包起重設備設施檢修工作的承包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第二十條 起重設備設施管理的一般要求
(一)新安裝的、經過大修的或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設備設施,必須由地方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進行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驗,取得使用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承包安裝、改造和檢修起重設備設施的外包隊伍,必須持有省、市技術監(jiān)督部門施工資質??缡“惭b、檢修起重設備設施的單位,應持其注冊所在地區(qū)省級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施工資質證書,到地方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
(三)任何人員對起重設備設施的性能不得任意改變。
(四)起重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必須正常投入,保護設施必須完好無損。起重設備設施安全保護裝置的解除必須由主管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擅自解除。
(五)起重設備設施管理部門應經常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定期安全檢驗每兩年一次。
(六)在機組檢修前,應對所管轄的起重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消除,嚴禁帶病運行。
第五章 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設備維護部負責日常的檢查與考核,安全監(jiān)察部有權抽查。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guī)定條款,可按公司《反違章管理實施細則》中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規(guī)定條款,在《反違章管理實施細則》中未予明確規(guī)定的,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與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200~500元的罰款;情節(jié)惡劣或屢教不改者,可給予每人次1000元的考核;造成后果的,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和《二類障礙、異常、未遂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考核。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定與上級部門規(guī)定發(fā)生沖突時,以上級部門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定由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起草和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華電長沙發(fā)電有限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湘華長發(fā)安〔2007〕97號中附件15)予以廢止。
第7篇 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8篇 工藝設備投運前安全審查管理標準
1 目的
本標準規(guī)定了工藝設備投運前安全審查(pssr)(工藝安全管理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實施、職責和管理要求。審查目的是在工藝設備投運之前確定和提出所有影響工藝設備安全運行的因素,并確保:
a) 工藝設備按照設計的要求建設安裝;
b) 所有保證工藝設備安全運行的程序準備就緒;
c) 操作與維護工藝設備的人員得到足夠的培訓;
d) 必要的工藝設備安全信息得到更新;
e) 所有工藝安全分析提出的改進建議得到落實和合理的解決。
2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
a) 新、改、擴建的工藝設施設備;
b) 重大工藝設備變更項目;
c) 工藝設備的停產檢修。
3 定義
3.1 重大工藝變更項目
對工藝設備同時進行多項硬件上的變更、更新與裝配,引起工藝安全信息變化的項目。重大工藝變更項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產才能進行的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2 投運前解決項目(即:必改項)
在做投運前安全審查時發(fā)現的,可能在工藝設備投運過程中或之后引起嚴重危害、影響操作和維護安全,風險級別屬ⅰ級和ⅱ級(參見工藝安全分析管理標準),且必須在投運之前解決的缺陷。
3.3 投運后解決項目(即:遺留項)
在做投運前安全審查時發(fā)現的,不影響工藝設備投運安全,風險級別屬iii級和iv級并已經采取監(jiān)控措施,可以在投運后解決的缺陷。
3.4 區(qū)域負責人
區(qū)域負責人是指由油田公司或各單位指定,對要投運工藝設備的生產安全負責的管理人員。如,作業(yè)區(qū)經理、事業(yè)部生產經理等。
4 職責
4.1 區(qū)域負責人
1) 組建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
2) 組織制定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
3) 落實投運前安全審查所需要的專業(yè)人員和資源;
4) 保證所有員工接受關于投運前安全審查標準的培訓;
5) 主持投運前安全審查預審和審議會議;
6) 審查所有必改項的解決方案;
7) 在完成所有必改項后批準工藝設備的投運;
8) 跟蹤落實所有遺留項的完成。
4.2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組長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組長由區(qū)域負責人指定,一般由作業(yè)區(qū)生產經理或總工程師擔任,其職責是:
1) 組織投運前安全審查的具體實施,對審查質量負責;
2) 安排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成員的任務與進度;
3) 監(jiān)督檢查所有必改項的整改實施;
4) 完成投運前安全審查所需要的文件記錄。
4.3 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
根據項目實施的管理權限由事業(yè)部或油田公司指定該項目的工藝安全協(xié)調員。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通過工藝安全與風險管理培訓;
2) 通過工藝安全分析方法培訓;
3) 熟悉工藝安全分析方法;
4) 通過工藝設備投運前安全審查培訓者培訓。
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的職責:
1) 協(xié)調與指導生產單位制定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
2) 組織進行投運前安全審查實施方法的培訓;
3) 保證投運前安全審查的執(zhí)行過程符合油田公司相關規(guī)定;
4) 整理投運前安全審查的有關文件并歸檔 。
5 管理要求
5.1 符合本標準適用范圍的所有項目必須進行投運前安全審查。
5.2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的成立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組長應當分配各個組員在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過程中所負責的專項審查內容和職責。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至少應當由以下專業(yè)人員組成:
1) 工藝技術;
2) 設備管理;
3) hse管理;
4) 工藝設備操作;
5) 工藝設備維修;
6) 電氣儀表(必要時)。
如果本區(qū)域技術力量不能滿足專項審查的需求,由區(qū)域負責人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專業(yè)人員支持。
5.3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應結合工藝設備的特點和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一起制定一個綜合的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可在附錄的安全審查清單的基礎上增加內容)。審查清單至少應包括:
1) 需要完成的工藝安全信息的更新項目;
2) 確認工藝設備的建設與安裝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 確認所有保證工藝設備投運與操作安全的程序已經準備就緒,并分發(fā)給相關人員,包括投運方案、操作、維修程序及安全規(guī)章;
4) 確認已經對員工進行了投運方案、操作、維修程序及安全規(guī)章的培訓;
5) 確認必要的設備測試與檢查項目、檢查程序以及檢查的頻次符合要求;
6) 確認所有其它必要的輔助系統(tǒng)已經就緒;
7) 確認應急預案的符合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5.4 投運前安全審查的計劃
區(qū)域負責人和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應召集所有組員舉行一個預審會議。預審會議內容包括:
1) 安全審查組長應當向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介紹整個項目的概況;
2) 審查并根據工藝設備的特點適當調整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的內容;
3) 安全審查組長將任務分配給組員;
4) 制定一個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的進度計劃;
5) 確定與工程設計、施工等相關方的協(xié)調機制。
5.5 投運前安全審查的實施
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成員應當根據在預審會上確定的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對工藝設備進行逐項審查評估。
1) 評估應包括必要的文件審查和現場檢查;
2) 應當將發(fā)現的缺陷形成書面的記錄和綜合報告;
3) 為確保投運前安全審查的質量,應當根據項目的施工進度在完成80%設備安裝之前就開始準備,確定審查清單,依據審查清單定期進行逐項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提交有關部門解決,不能等到施工結束才開始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
5.6 審議會議
完成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的所有項目后,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與區(qū)域負責人一起審查投運前安全審查的結果。會議上應將提出的缺陷全部列出,逐一進行工藝安全分析,并根據風險級別將其分類為:
a) 投運前解決項目(必改項)
b) 投運后解決項目(遺留項)
5.7 跟蹤落實
5.7.1 所有必改項必須落實整改負責人或負責單位,并制定實施整改的進度,確定完成整改期限。審議會議應當定期進行(一般每周一次),對必改項進行跟蹤,直至所有必改項得到落實。
5.7.2 所有必改項完成之后,區(qū)域負責人應與審查小組一起審查各項的整改結果,必須得到區(qū)域負責人對必改項整改結果的認可,方可由區(qū)域負責人批準工藝設備的投運。
5.7.3 所有遺留項必須落實解決方案和監(jiān)控措施,并落實負責人(或單位)和完成期限。所有遺留項整改完成后應進行驗收,并將完成日期補登到安全審查清單和綜合審核報告上。
5.8 可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分階段、分專項或多次實施投運前安全審查,但在正式投運前,需再次召開審議會議,將歷次投運前安全審查的結果進行整理、回顧和再次確認,由投運前安全審查小組填寫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格式見附錄c),經區(qū)域負責人審查確認所有必改項已經整改、所有遺留項已經落實監(jiān)控措施和整改計劃后,方可批準實施投運。
5.9 屬于本區(qū)域自行組織的項目,在區(qū)域負責人批準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后即可投運。屬于上級單位組織的項目,區(qū)域負責人批準的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作為投產、項目驗收的必須和首要條件。
5.10 文件整理
5.10.1 所有必改項,如果涉及變更,必須將相關的圖紙、設計文件、材料表等進行更新存檔。
5.10.2 所有遺留項整改完成后,整改負責人書面通知區(qū)域負責人,書面通知應與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綜合報告及有關此項目的工藝風險分析歸檔在一起,以備后查。
5.10.3 所有投運前安全審查的文件,包括審查清單、綜合報告以及遺留項的解決方案和跟蹤落實計劃應歸檔。
6 審核
每次投運前安全審查后應由工藝安全管理協(xié)調員對其完整性與內容進行審核評估。
附錄a: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范例(適用停產維修且沒有變更的投運)
附錄b:投運前安全審查清單范例(適用新改擴建和重大變更項目的投運)
附錄c:投運前安全審查綜合報告
第9篇 加氣站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1、加氣站內的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由設備維修崗位人員負責,工作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各崗位操作人員應對影響安全的設備、設施做好維護、操作和維修工作。
2、對于防爆裝置、電氣設備及靜電防護設施等要加強管理,做好日常保養(yǎng)和維護,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3、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和設備、設施操作規(guī)程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未取得安全作業(yè)證的員工不準獨立作業(yè)。
4、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以嚴謹的態(tài)度維修、維護好相關設備設施,不得違章作業(yè),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5、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應負責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備品備件和易損壞的合理儲備,及時解決運行中出現的故障及防范措施方案,出現問題,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運行。站安全員負責此項工作的檢查監(jiān)督工作,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6、站安全員應每月至少一次對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以及過期使用的,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檢修或送檢。以確保證安全運行,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7、維修工應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下的設備設施,負有檢修、維護、保養(yǎng)等質量責任。
8、進行高空作業(yè)應佩戴安全帶、安全帽方可進行作業(yè)。進入地下廢油儲油井內和其它有限空間作業(yè)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佩戴簡易防毒面具并將空氣呼吸連接軟管的進氣口部分拉至新鮮空氣處固定后進入現場進行操作作業(yè),并應根據作業(yè)性質在工作現場配置相應的應急處置搶救后備措施。
9、維修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對分管范圍內的設備設施檢修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工作交與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電壓,一般情況需24v,潮濕地點應用12v電壓。
11、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外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禁止開啟”等警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12、電氣設備檢修前,應向有關人員清楚說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嚴格執(zhí)行有關電氣操作的安全規(guī)程。必須帶電作業(yè)時,要有嚴密的組織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熟練的電工進行操作。 13、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14、在現場檢修時,不使用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儀表、燈具等,在作業(yè)時使用不產生碰撞火花的專用防靜電工具。
15、對于避雷裝置設施,除定期檢查外,還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檢查,特殊情況時,應進行臨時性檢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體擦洗設備,檢修時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處置,作業(yè)現場發(fā)生傷亡或事故是應保護好現場、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17、設備設施檢修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檢查制度,每日實驗巡檢,且每周大檢查不少于一次。站長每月應組織進行至少兩次設備設施全面檢修活動,各班的日?,F場安全檢查由當班班長實行班前、班中、班后檢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1)對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合理使用,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要堅持“維護為主,檢修為輔”的方針。
(2)對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后應進行維護保養(yǎng),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3)操作員對自己所使用安全設施、設備的機、泵、罐、管、閥、及其他設備必須達到“四懂三會”:四懂:1.懂設備在生產中的作用;2.懂設備性能;3.懂設備結構;4.懂設備原理。 三會:1.會使用;2.會保養(yǎng);3.會排除故障。
(4)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得超壓、超溫、超速、超負荷運行,機泵運行期間對其溫度、壓力、聲音、電流及冷卻系統(tǒng)、潤滑系統(tǒng)隨時檢查。
(5)認真執(zhí)行設備潤滑制度,做到“三級過濾”,潤滑氣五定(定時、定點、定質、定量、定期)。
(6)檢修停運的設備,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并切斷電源,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防止誤啟動,造成事故,
(7)按設備臺帳的要求,逐項填寫設備內容,做好檢修記錄。
(8)經營儲存場所的安全設施、設備應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查,確保正常使用。
第10篇 安全標志與設備管理
一、安全標志
正確使用安全警示標志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而造成事故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員注意所采用的一種特殊標志。目的是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但安全標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保護措施。根據國家的有關標準,安全標志應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
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色有紅、藍、黃、綠四種顏色,其含義是:紅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藍色表示指令或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黃色表示警告、主義;綠色表示提示、安全狀態(tài)、通行。
安全標志根據使用目的,可以分為9種:1.防火標志(有發(fā)生火為危險的場所,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質及位置,防火、滅火設備位置);2.禁止標志(所禁止的危險行動);3.危險標志(有直接危險性的物體和場所并對危險狀態(tài)作警告);4.注意標志(由于不安全行為或不注意就有危險的場所);5.救護標志;6.小心標志;7.放射標志;8.方向標志;9.指導標志。
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現場正確使用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色的相應規(guī)定,對使用部位、內容作具體要求,明確相應管理要求、職責和權限,確定監(jiān)督檢查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組織實施。
企業(yè)應對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和有較大危險因素的擦痕能夠所及相關設施、設備確定安全警示表示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安全保護措施和警示、警告標識應符合安全色與安全標志規(guī)定的要求。
企業(yè)負責人應對安全標志進行檢查。該項檢查是對所設安全標志同作業(yè)現場條件和狀態(tài)是否相適應的一種檢查。
二、設備管理
企業(yè)應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加強設備的采購控制、設備的租賃管理和設備檔案管理,明確相應的管理要求、職責和權限及工作程序,確定監(jiān)督檢查、實施考核辦法,形成文件并組織實施。
設備(含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管理制度包括采購、設備安裝和拆卸、設備驗收、設備檢測、設備使用、設備保養(yǎng)和維修、設備改造和報廢等各項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的內容包括符合各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要求、管理職責和權限、管理的工作程序、監(jiān)督檢查措施和實施考核的辦法,并對管理實施記錄提出要求。
在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和審核中,查看企業(yè)的設備管理管理制度,如果設備管理管理制度缺項,或管理制度內容不完善,將在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和審核中扣分,如果缺項很多,在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和審核中,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將被評為不合格。
1.設備采購的控制
施工企業(yè)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購置合格的施工機械設備。所購設備有效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實行許可證制度產品的許可證等)必須齊全。
在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和審核中,發(fā)現一臺設備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或證書不齊全,將扣分,如果缺的很多,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將被評為不合格。
2.設備租賃管理
施工企業(yè)應對設備出租和承擔對象所能承擔的自治和能力進行確認。
承租設備應對出租商進行評價,選用合格出租商的設備,并合理使用及時維護。
出租單位設備、機具和配件,應保證性能良好、運行安全可靠并及時進行檢修和維修。簽訂租賃協(xié)議時,應出具安全性能檢測合格證明。禁止出租和承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機具和配件。
施工企業(yè)應與出租企業(yè)在租賃前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并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在檢查中,發(fā)現不符合設備租賃管理要求的事項,將在安全評價和審核中扣分,如過缺的很多,在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和審核中,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將被評為不合格。
第11篇 電氣設備管理安全使用—萬一觸電要及時搶救4
作業(yè)人員萬一發(fā)生觸電事故,應及時搶救,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人觸電后不一定會立即死亡,往往會呈“假死”狀態(tài),如現場搶救及時、方法得當,呈“假死”狀態(tài)的人往往是可以救活的。據有關資料記載,觸電后1分鐘開始救治者,有90%的良好效果;觸電后6分鐘開始救治者,也有10%的良好效果;觸電后12分鐘開始救治者,一般救活的可能性較小。這個資料雖不完全準確,但說明了搶救時間的重要。因此,觸電急救應分秒必爭,不能等醫(yī)務人員來了再施救。要做到及時搶救,除平時對職工要進行必要的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外,還應進行必要的觸電急救訓練,以便一旦有人觸電時,能迅速及時地得到救治,減少不必要的傷亡。觸電搶救的基本方法如下:
1.解脫電源。如發(fā)現有人觸電時,首先要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如電源的閘刀開關或插銷就在附近,可迅速拉開閘刀開關或拔掉插銷,如是電燈拉線開關,拉掉開關后還應拉開閘刀,因拉線開關只控制單線,而且控制的是相線,拉掉開關后電源是否切斷并不保險。如閘刀開關或插銷離觸電地點較遠,則應迅速用絕緣良好的電工鉗或干燥的棍棒、利器(如刀、斧、鏟等)把電源線撥開或切斷,撥開或切斷后的電源線應進行安全處理,防止又有人觸電。如現場無任何合適的絕緣物可利用,而觸電人的衣服又是干燥的,在救護人員穿鞋絕緣的情況下,可用包有干燥衣物的一只手去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若觸電人的衣服是濕的,救護人未穿鞋或穿濕鞋,則不宜采用此方法搶救,以上搶救只適用于低壓觸電情況下的搶救,若遇高壓觸電則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拉掉高壓電開關。
2.對癥救治。當觸電人脫離電源后,一要迅速根據具體情況對癥救治,二要迅速向醫(yī)務部門呼救。如觸電人傷害并不嚴重,神志尚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發(fā)麻,全身無力,或雖普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覺,此種情況,只要使觸電人就地安靜休息1~2小時,并仔細觀察即可。如觸電人傷害較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有跳動,則應采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搶救;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采用人工胸外擠壓法搶救。如觸電人的傷害情況很嚴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應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擠壓法施救;如現場只有1人搶救時,可交替使用這兩種方法;先進行口對口吹氣2次,再做心臟擠壓15次,如此循環(huán)連續(xù)操作。注意:擠壓時定位要準確,用力要適當,不可用力過猛,以防擠出胃中食物,堵塞氣管影響呼吸,或造成肋骨折斷、氣血胸和內臟損傷等。但也不能用力過小,達不到擠壓的效果。
對心跳和呼吸都已經停止的觸電人實施搶救時,一般需要很長時間,必須耐心地持續(xù)進行,只有當觸電人面色好轉,口唇潮紅,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復正常時,才能暫停數秒鐘進行觀察。如觸電人還不能維護正常心跳和呼吸,則搶救必須繼續(xù)進行。
觸電急救應就地進行,只有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才可把觸電人抬到可靠的地方進行搶救。在送往醫(yī)院途中,搶救工作也要繼續(xù)進行,不能停止,直到醫(yī)生宣布可以停止時為止。搶救過程中不要輕易注射強心針(腎上腺素),只有當確定心臟已停止跳動時,才可使用。
章仁根
第12篇 安全標志防護設備管理規(guī)定
1.0 公司生產作業(yè)場所涉及的安全標志、安全防護設施和工藝設備及管道標識
1.1 安全標志主要有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包括一般提示標志和消防設備提示標志)
1.2 安全防護設施主要有隔離防護欄桿(包括固定式和可移動式)、人行天橋、擋管架、響鈴警告裝置、監(jiān)視裝置等。
1.3 設備和管道標識包括公司內部所有工藝設備和管道的位號、材質、容積和主要介質等信息。
2.0 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的采辦和制作
2.1 生產作業(yè)場所或新建項目所需制作的安全標志與安全防護設施,由管理部負責根據相關安全要求提出,并負責組織采購。
2.2 采購的各種安全標志牌應符合gb 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關規(guī)定。
2.3 固定式防護欄桿的高度、材料、結構和標記應符合gb4053_3-1993 《固定式工業(yè)防護欄桿安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移動式防護欄桿和人行天橋的結構、高度、材料等均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2.4 工藝設備和管道的標識、著色應符合gb7231-2003《工業(yè)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關規(guī)定。
3.0 安放與使用要求
3.1 安放并使用安全標志牌時應遵循下述要求:
3.1.1 信息標志應設在有關場所入口處和醒目處。
3.1.2 標志牌的設置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不準設在門、窗、架等移動的物體上,以免人們在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到安全標志。
3.1.3 安全標志牌的位置不得隨意挪動。
3.2 安放并使用防護欄桿應遵循下述要求:
3.2.1 固定式防護欄桿應固定安裝在設施、平臺等場所的敞開邊緣,其端部應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3.2.2 移動式防護欄桿的使用場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主要用于短期作業(yè)(如:現場維修作業(yè))。
3.3 作業(yè)完成前不得拆除防護區(qū)域周圍設置的任何臨時性欄桿和安全標志牌,若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拆除,需經安全管理人員同意。
4.0 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管理
4.4.1 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管理部對公司各種危險區(qū)域和作業(yè)中使用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監(jiān)督。
4.4.2 在進行臨時維修或外來承包隊伍作業(yè),安全管理人員協(xié)助作業(yè)負責人對臨時性作業(yè)未安裝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的地點作出判斷,決定是否需要使用安全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
4.4.3 在下列區(qū)域應長期安置適當內容的安全標志牌:
4.4.3.1 容易出現人員不安全行為區(qū)域(如:禁止觸摸)。
4.4.3.2 較危險的區(qū)域,應引起人員注意(如:當心觸電)。
4.4.3.3 強制人員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取特殊防范措施的區(qū)域(如:必須戴安全帽、口罩、手套、護耳器、防護眼鏡等)。
4.4.3.4 存放和使用有毒、易燃易爆場所。
4.4.3.5 電氣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場所。
4.4.3.6 其它危險性作業(yè)。
4.4.4 進行下列作業(yè)時必須使用適合的安全標志牌:
4.4.4.1 動火作業(yè)。
4.4.4.2 進入限制空間作業(yè)。
4.4.4.3 電氣設備、工藝生產系統(tǒng)的維修。
4.4.4.4 帶電作業(yè)。
4.4.4.5 使用臨時性隔離欄桿時。
4.4.4.6 其他需要設置安全標志的作業(yè)。
5.0 檢查與維護
5.1 各基層單位負責人每月對所屬作業(yè)場所安全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若發(fā)現缺失或損壞,應按要求修整或更換,管理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2 安全標志牌出現下述情況時,應修整、更換或補充:
5.2.1 置放的位置不當;
5.2.2 內有誤導或不正確的信息;
5.2.3 破損、退色、缺失或已無法讀清其內容。
5.3 對安全欄桿和行人天橋的檢查應遵循下述要求:
5.3.1 固定式防護欄桿的連接牢固,無松動、表面應光滑,無毛齒,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嚴重腐蝕。
5.3.2 移動式防護欄桿的檢查應視情況而定,但應以不發(fā)生危險為準。
5.4 響鈴警報器電路連接應完好、聲音無變化。
5.5 視頻監(jiān)視器電路連接應完好、圖像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