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違章管理辦法
一、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違章
1、違章是指各項施工生產活動中違反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對人身、機械和設備構成危害并誘發(fā)事故的現象,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及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處罰制度不僅適用于分公司對項目檢查的處罰,同時適用于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和勞務班組的檢查處罰。
二、違章行為分為管理性違章、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和指揮性違章等。
1、管理性違章:指各級領導、管理人員不履行崗位安全職責,不落實安全管理要求,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的各種不安全作為;
2、作業(yè)性違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職工個人不遵守工程建設相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及不按作業(yè)指導書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為,其主要責任是個人;
3、裝置性違章:指工作現場的設備、設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設相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一切不安全狀態(tài),其主要責任是管理人員、設備(或設施)的管理人員或直接領導;
4、指揮性違章:指各級領導乃至施工負責人,違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勞動組織與指揮的行為,其主要責任人是指揮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違章分類
附件二:習慣性違章表現形式
附件一:典型違章分類
(一)一類違章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塔吊、門吊、大型腳手架無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
2 | 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yè),安全距離不夠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
3 | 重大特殊作業(yè)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
4 | 大型起重機械無保護、警示裝置或擅自解除保護、警示裝置。 |
5 | 高處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搭設或使用腳手架。 |
6 | 停電作業(yè)前不驗電、不按規(guī)定和順序裝拆接地線。 |
7 | 六級及以上強風等惡劣天氣進行高空露天作業(yè)。 |
8 | 在高處平臺作業(yè)無安全防護措施跨越欄桿。 |
9 | 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及防墜落裝置。 |
10 | 特種作業(yè)無證上崗、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
(二)二類違章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起重作業(yè)時,無專人指揮或多人指揮。 |
2 | 吊裝物綁扎、吊裝方法不當。 |
3 | 安全網布置不到位、綁扎不牢固。 |
4 | 管道溝、基坑等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紅燈。 |
5 | 在受力鋼絲繩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過。 |
6 | 交叉作業(yè)無安全防范措施。 |
7 | 吊裝工器具超負荷使用或帶缺陷使用。 |
8 | 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 |
9 | 重點防火區(qū)無防火設施。 |
10 | 施工前未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
11 | 擅自更改已審批的專項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
(三)三類違章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施工。 |
2 | 臨時電源布置不規(guī)范,私拉亂接。 |
3 | 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程操作,非操作人員操作施工機械。 |
4 |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種氣瓶不按規(guī)定儲運、存放、使用。 |
5 | 監(jiān)護人不認真履行監(jiān)護職責。 |
6 | 排查出的隱患未及時整改。 |
7 | 高處作業(yè)人員隨手上下拋擲器具、材料。 |
8 | 臨時電源無漏電保護器。 |
9 | 機械設備的轉動部分無防護裝置。 |
10 | 超高、超限的設備、物資堆放無固定措施。 |
11 | 作業(yè)現場未按要求設置圍欄;作業(yè)人員擅自穿、跨越安全圍欄和超越安全警戒線。 |
附件二:習慣性違章表現形式
(一)作業(yè)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帶。 |
2 | 穿高跟鞋,穿露腳趾、腳跟的涼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長發(fā)披肩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
3 | 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
4 | 隨意拖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將安全設施挪作他用。 |
5 | 不召開班前會,不組織周安全活動,無記錄,無內容。 |
6 | 不進行安全檢查,不參加安全例會。 |
7 | 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
8 | 無危及生命和財產的特殊情況,砸撬配電箱或開關箱門鎖。 |
9 | 非電工私接電源或拆裝電氣設備。 |
10 | 非電氣工作人員修理電氣設備。 |
11 | 帶電區(qū)不設安全圍欄和懸掛安全警示。 |
12 | 對電氣設備進行耐壓實驗不設警戒繩。 |
13 | 不具備帶電作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帶電作業(yè)。 |
14 | 閘刀型電源開關帶負荷拉閘。 |
15 | 將電源線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
16 | 電源進出線未從配電箱底部通過而從門框外通過的。 |
17 | 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電鉆、扳手、電錘、磨光機、砂輪機等)或建筑電動機械(潛水泵、打夯機、磨石機、無齒機、木工機械等)未裝漏電保護器,操作蛙式打夯機、磨石子機時不戴絕緣手套。 |
18 | 潛水泵工作時,在潛水泵排水的坑、池內工作或在周圍進行清淤、挖土等作業(yè)。 |
19 | 使用的電動工具金屬外殼不接地,使用ⅰ類電動工具不戴絕緣手套。 |
20 | 值班人員未及時對現場施工照明停送電,造成工作場所光線昏暗或照明燈不亮或白天開長明燈。 |
21 | 現場配電箱、開關箱門未關閉。 |
22 | 用單相三孔電源插座代替三相電源插座使用。 |
23 | 用電設施引接電源時先接電源進線端,后接負荷端。 |
24 | 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或使用不符合規(guī)范的熔絲。 |
25 | 電源線、電焊機二次線過道路、通道無可靠的保護措施。 |
26 | 流動電源箱、開關箱至固定配電箱之間電源線長度大于40米。 |
27 | 電源線未使用橡膠軟電纜。 |
28 | 在帶電設備附近有可能造成觸電的位置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 |
29 | 在金屬容器內或管道內或坑、井、溝、槽內工作時,金屬容器無可靠接地,或將行燈變壓器帶入金屬容器或坑、井、溝、槽內。 |
30 | 在電源盤柜、電纜周圍2米內進行焊、割等高溫作業(yè)。 |
31 | 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裸露,未包扎絕緣。 |
32 | 將未從供氣閥上卸下的氧、乙炔氣膠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內。 |
序號 | 違章表現 |
33 | 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或吹掃衣著、設備、物件。 |
34 | 將點燃的焊、割炬掛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
35 | 電焊二次線接在軌道上或用鋼筋、型鋼隨意搭接作為焊接引線。 |
36 | 氧、乙炔氣軟管接頭處未用抱箍和金屬絲作為固定。 |
37 | 使用紫銅管作為乙炔氣軟管接頭。 |
38 | 對懸掛在起重機吊鉤上的工件和設備進行焊接或切割。 |
39 | 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系安全帶,在垂直攀登或高處作業(yè)活動范圍較大時,未使用攀登自鎖器或速差自控器。 |
40 | 高處作業(yè)時拋擲物件。 |
41 | 高處作業(yè)的工器具不系保險繩,高處堆放的物品無防墜落措施。 |
42 | 高處作業(yè)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邊或孔洞附近,無防墜落措施。 |
43 | 高處作業(yè)切斷、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時清理,有可能造出高處落物。 |
44 | 造成高處落物的責任者。 |
45 | 在高處作業(yè)場所追跑、打鬧、打架等,在作業(yè)現場躺臥休息。 |
46 | 高處作業(yè)使用撬棍雙手施壓雙腳懸空。 |
47 | 沿繩、腳手架立桿、欄桿、設備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層構筑物。 |
48 | 攀爬高結構立柱、斜撐或橫梁、大徑管道行走,無可靠的防墜落措施。 |
49 | 在高處平臺、孔洞邊沿、安全網內休息。 |
50 | 無視安全標志或監(jiān)護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qū)。 |
51 | 在不合格的腳手架或不穩(wěn)定物上工作。 |
52 | 不按規(guī)定順序拆除腳手架,拆除時上下同時作業(yè)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
53 |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述設施時不按規(guī)定設明顯警告標志并及時恢復。 |
54 | 擅自搭、拆腳手架。 |
55 | 腳手架不驗收隨意使用。 |
56 | 未經同意隨意拆割架桿。 |
57 | 非專業(yè)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腳手架。 |
58 | 使用不規(guī)范的梯子或已損壞的梯子,或梯角無防滑措施。 |
59 | 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兩檔上工作。 |
60 | 上下梯子時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
61 | 無防墜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氈、葦席、彩鋼板等輕型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
62 | 憑借欄桿、腳手架起吊重物。 |
63 | 搭乘載貨吊籠。 |
64 | 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如操作和指揮起重機械、從事司索、焊接、切割、電工、沖剪等作業(yè)和機動車輛駕駛。 |
65 | 起重作業(yè)時未明確專人指揮或未使用規(guī)定的、有效地指揮聯絡信號。 |
66 | 機械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或擅自脫崗。 |
67 | 吊物綁扎,吊裝方法不當。 |
68 | 未經審批起吊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物件。 |
69 |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時起吊。 |
70 | 在吊車吊著的重物上進行加工作業(yè)。 |
上一頁123下一頁序號
違章表現
71
起重機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業(yè)時不聽從指揮。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時進行起吊作業(yè)。
74
無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氣瓶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75
起吊物件時在鋼絲繩與物件棱角、刃口接觸處未采取保護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鋼板、管子、毛竹、鋼材等較長易滑構件時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規(guī)則組件時、未設置牢固的溜繩。
79
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未及時摘除吊鉤上的千斤繩并將吊鉤升起,或未切斷電源。
80
塔吊、龍門吊使用完畢后未將全部夾軌鉗夾緊。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運行的卷揚機鋼絲繩。
82
將鏈條葫蘆的起重鏈拆成單股使用。
83
操作鏈條葫蘆時,站在葫蘆的正下方。
84
鋼絲繩相互套掛連接使用,未用卸卡連接的。
85
直接用鏈條葫蘆的起重鏈捆綁起吊物件
86
以欄桿、腳手架、平臺、運行的管道和設備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
87
吊運物件時不事先招呼人員對物件避讓,而從人頭上越過。
88
廠內機動車輛行駛時,違章帶人。
89
機動車在廠內超速行駛。
90
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
91
貨運車輛人貨混裝。
92
非起重司機操作起重機械。
93
起重司機在操作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4
起重機械違反規(guī)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機械在工作時,司機擅自離開操作室。
96
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7
施工機械、機動車輛未經審批手續(xù)超銘牌使用。
98
機動車輛裝運設備時未綁扎牢固。
99
鉆床車床等旋轉加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在工作時戴手套。
100
使用砂輪機、車、銑、鉆床等機械或進行氣焊、氣割、敲電焊藥渣時不戴防護眼鏡。
101
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欄內,戴手套或用布、棉紗對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檢查維修等。
102
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機卷板時,板上站人。
104
施工電梯運行時不關閉電梯門或層間門。
105
敲打電梯、平臺、聯絡電訊器材的。
106
無視施工電梯限載規(guī)定,強行進入。
107
在易燃、易爆區(qū)域未經批準動用明火或穿帶鐵釘的鞋;在禁火區(qū)域攜帶火種、吸煙或流動吸煙,在禁火區(qū)發(fā)現煙頭。序號
違章表現
108
進入易燃、易爆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排氣管未加設滅火罩。
109
不關閉氧氣、乙炔氣閥門就離開工作崗位。
110
氧氣、乙炔同車運輸。
111
乙炔瓶臥放使用,氧氣、乙炔放置距離不夠。
112
氧氣、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內。
113
氧氣、乙炔氣膠管混用。
114
高處焊接、切割作業(yè),對下方的設備、設施未進行保護或不采取防火隔離措施。
115
隨意損壞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取用消防水。
117
壓力容器或鍋爐水壓試驗過程中,在承壓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現場用明火取暖。
119
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盛裝易燃易爆氣體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火種遺留物。
121
打錘時戴手套或揮動方向對著人。
122
用包裝箱板當腳手板使用。用不穩(wěn)定物當腳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穩(wěn)定物上作業(yè)。
123
掉在安全網或防護棚內的雜物,在收工前未及時清理。
124
高處拆模未按《安規(guī)》要求進行,用鋼模板做腳手架板。
125
未經工程管理部門同意,在廠房結構上任意打洞、開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對盛裝過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屬容器內等受限空間施焊時,容器外或受限空間外未設專人監(jiān)護。
128
焊把或電焊機二次線絕緣不良,有破損。
129
計量柜不上鎖、動力柜后門不上鎖。
130
電焊線、氣焊軟管、電源線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亂。
131
隨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內、廠房內、機械設備等處大小便。
132
閘門熔絲與閘刀不相匹配。
133
電源線接頭處未使用絕緣膠帶包裹,沒有防止拉開的措施。
134
電源線未使用雙層絕緣的軟橡膠電纜,用單層絕緣的塑料線、花線、護套線等做移動電源線。
135
電源線、電焊線、氧—乙炔軟管相互交織在一起或與氣瓶交織在一起。
136
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未采取接地保護。
137
用碘鎢燈或普通燈具作移動照明或固定照明燈具吊掛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機)具庫發(fā)出的電動工器具、機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腳手架上堆物超過其承載能力。
140
通往高處作業(yè)地點未設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經設計自行在設備或結構上焊型鋼并當作腳手架用。
142
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室內或容器內工作,無防塵、毒或通風措施。
143
鍋爐房、汽機房各層氧氣、乙炔氣集中布置點無防火措施。
144
氧氣、乙炔氣管道閥門漏氣。
145
氧氣、乙炔表計損壞后還在繼續(xù)使用,乙炔氣瓶臥放或氣瓶無防傾倒措施,氣瓶夏季無防曬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設備和設置機械等導致現場消防通道不暢通。序號
違章表現
147
進行瀝青冷底子油作業(yè)時通風不良,或施工完畢(中斷)后24小時內,其作業(yè)區(qū)周圍30米內有明火。
148
焊接作業(yè)使用的擋風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辦公室、工具間、休息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掛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時間較長時,未將葫蘆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險繩。
151
對吊起的重物進行加工時,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機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時未進行檢驗。
153
機械轉動、帶電部分無防護罩,設在通道上無防護措施。
154
電焊線、電源線、卷揚機鋼絲繩、氧乙炔軟管設在路口、樓梯、通道處無安全措施,妨礙通行。
155
施工電梯、吊籠帶病運行或超載。
156
龍門吊軌道兩側堆放物品,距軌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對所有工器具不檢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檢修轉動機械部位不掛警示牌者或切斷電源且閘刀不掛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種人員動用電、火、焊作業(yè)。
160
違章作業(yè)不服從安監(jiān)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或刁難、辱罵安監(jiān)人員者。
161
焊接熱處理場所不設圍欄警示牌。
162
隨意損壞現場的安全標志。
163
使用砂輪機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電焊線與鋼絲繩接觸。
165
在管道聯箱內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閘刀接線后不裝好保護罩。
167
使用破損的保護罩、插座。
168
工具間、住房內使用碘鎢燈照明。
169
電源線直接綁在鋼梁等金屬構架上。
170
無關人員進入起重機操作室。
171
施工電梯超載使用。
172
電焊、氣割作業(yè)不帶皮手套和防護鏡。
173
氧氣、乙炔皮管橫穿馬路、鐵軌無防壓措施。
174
焊工施焊時不穿戴勞保防護服、絕緣鞋。
175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同時進行電焊、氣割。
176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不設通風設施、不設專人監(jiān)護。
177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完畢后不及時將割矩、焊矩移出作業(yè)面。
178
焊條進入熱處理時,操作人員擅自離崗。
179
對周圍違章作業(yè)人不加制止者。
180
閘刀和電線裸露,亂拉亂接及不合理使用臨時電源者。
181
開挖溝槽、坑基、井坑時不設安全坡或固壁支撐。
182
起重機械作業(yè)完畢后不按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壞別人的勞動成果,隨意破環(huán)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無回火防止器。
186
作業(yè)人員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線。
187
按規(guī)定須使用接地的用電施工機具未裝接地線。
188
隨意損壞用電設施或照明燈具。
189
施工現場隨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對消防器材不定期檢查的。
上一頁123下一頁(二)裝置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電動機械、配電箱柜外殼無接地保護或接地保護不規(guī)范、多臺用電設備串聯接地。 |
2 | 現場低壓配電開關盤柜內護蓋、開關把手不安全或損壞、導電部分裸露。 |
3 | 電器安裝工器具、絕緣工具未按規(guī)定定期試驗。 |
4 | 電焊機、卷揚機等小型施工機械無可靠防雨設施。 |
5 | 電焊機一側、二側接線板損壞、無可靠的接線柱。 |
6 | 配電盤、電源箱非防雨型臨時開關箱等配電設施無可靠的防雨設施。 |
7 | 電焊機外殼無接地保護。 |
8 | 用電設備電源柱頭裸露無防護措施。 |
9 | 在金屬容器內、管道內等受限空間或潮濕的地方使用行燈電壓大于12伏。 |
10 | 現場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 |
11 | 配電箱、開關箱未使用漏電保護器或保護器失靈。 |
12 | 一個開關控制兩臺及以上電動設備。 |
13 | 流動電源盤無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失靈。 |
14 | 現場使用不規(guī)范的流動電源盤、刀閘、電源板。 |
15 | 電器安裝工器具、絕緣工具未安規(guī)定定期試驗。 |
16 | 租用的工器具、機械無出租方的相關檢驗、檢測報告。 |
17 | 腳手架搭設后未經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就使用。 |
18 | 腳手架未按標準敷設或有探頭版未綁扎牢。 |
19 | 竹木腳手架有蟲蝕、斷裂現象或強度不夠,不能滿足高空作業(yè)要求。 |
20 | 高出作業(yè)的平臺、走道、斜道等處未裝設防護欄或未裝設防護立網。 |
21 | 施工現場、高出作業(yè)區(qū)域的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或孔洞蓋板、圍欄上無安全警示標識。 |
22 | 高處作業(yè)下方未搭設分層安全網或防護設施。 |
23 | 防護隔離層、安全網搭設不牢固、不可靠。 |
24 | 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或圍欄、夜間無警示紅燈。 |
25 | 夜間高處作業(yè)照明不足。 |
26 | 高處交叉作業(yè)、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yè),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和安全界線隔離。 |
27 | 高處作業(yè)臨邊未設防護欄。 |
28 | 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 |
29 | 易燃、易爆區(qū)、重點防火區(qū)、消防器材配備不齊,不符合消防規(guī)程要求,無警示標識。 |
30 | 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普通電器(應使用防爆電器)。 |
31 | 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更換,或工作完畢后不及時回收。 |
32 | 消防水壓力不足,未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水管及龍頭。 |
33 | 不安要求布設消防器材。 |
34 | 消防器材過期失效。 |
35 | 電焊機、卷揚機等小型施工機械無可靠防雨設施,電焊機一側、二側接線板損壞、無可靠的接線柱。 |
36 | 電焊機外殼無接地保護。 |
37 | 起重機械制動裝置、信號裝置、顯示裝置、保護裝置失靈或有缺陷。 |
38 | 使用不合格的吊裝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檢查。 |
39 | 懸挑式腳手架未經設計,明確其承載能力。 |
40 | 施工現場“四口、五臨邊”未設置安全防護欄、安全警示的。 |
(三)指揮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現場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 |
2 | 發(fā)布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命令,違章指揮施工。 |
3 | 開工手續(xù)不全,專項方案、施工方案、作業(yè)指導書等未按規(guī)定編制和審核。 |
4 | 將主要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關資質的外包隊伍。 |
5 | 未簽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
6 | 不顧員工身體狀況,強令工人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
7 | 經批準的專項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較嚴重的錯誤或缺陷,審批者負主要責任,編寫者負直接責任。 |
8 | 施工負責人擅自更改經批準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 |
9 | 作業(yè)前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履行全員交底、簽字確認制度。 |
10 |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施工。 |
11 | 安排不具備特種作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
12 | 違反職業(yè)禁忌癥的有關規(guī)定,安排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上崗。 |
13 | 違章指揮、默認工人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在沒有可靠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態(tài)下施工。 |
14 | 對工人發(fā)現的裝置性違章和技術人員擬定的反裝置性違章不聞不問,不組織消除。 |
15 | 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規(guī)定組織各類安全檢查。 |
16 | 對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違章不及時制止、糾正、處罰和教育。 |
17 | 不認真吸收教訓,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類隱患重復發(fā)生。 |
18 | 未按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
19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專項方案,應論證的方案未進行論證。 |
20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未指定監(jiān)護人。 |
21 | 安排或默認六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進行高空露天作業(yè),或霜凍、雨雪天氣進行高空作業(yè),無防滑、防墜落措施。 |
22 | 安排或默認工作地點風力達到五級時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yè),或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時進行起吊作業(yè),或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天氣,或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見信號時進行起吊作業(yè)。 |
23 | 在易燃、易爆區(qū)周圍動火未辦理動火證,施工負責人就組織施工。 |
24 | 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當,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體健康。 |
25 | 安排或默認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不會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員在易燃、易爆區(qū)工作。 |
26 | 凡需設監(jiān)護人的工作未設監(jiān)護人或雖設監(jiān)護人,但人員不到位。 |
27 | 擅自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或安全設施。 |
28 | 安排或默認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運行、超負荷運行。 |
29 | 進行違章或事故處罰時,默認或指使有關人員降低處罰標準或免于處罰。 |
30 | 無視安監(jiān)部門、安監(jiān)人員的警告,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
31 | 不服從現場安監(jiān)人員管理、監(jiān)理及業(yè)主方管理。 |
32 | 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jiān)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
33 | 未對所轄范圍的文明施工責任區(qū)域進行劃分和管理。 |
34 | 發(fā)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時組織并主持對事故的調查、分析。 |
35 | 未組織對起重、電氣、安全工器具檢測檢驗和建立管理臺帳,現場使用無標志的三類工器具。 |
36 | 施工項目不編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
37 | 同意在起重機械作業(yè)安全裝置不良時施工。 |
38 | 班組會安全技術交底沒有進行作業(yè)區(qū)域危險點和風險控制措施。 |
(四)文明施工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設備、材料、物品。 |
2 | 各施工作業(yè)點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
3 | 在施工現場的禁煙區(qū)內吸煙以及施工時游流動吸煙。 |
4 | 現場施工用電電纜和地下埋設電纜沒有明顯標志。 |
5 | 施工場地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
6 | 責任區(qū)域無圍護設施。 |
7 | 隨意損壞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
8 | 隨意堵塞消防通道。 |
9 | 高處清理垃圾時拋擲。 |
10 | 施工現場自行車、摩托車不停放在指定區(qū)域,隨意亂放。 |
11 | 現場設備開箱后,未及時回收整理,或用箱板當腳手板使用。 |
12 | 掉在安全網或防護棚內、防護棚頂的雜物,在收工前未及時清理。 |
13 | 未經設計、監(jiān)理同意,在構筑物內任意鑿洞者。 |
14 | 高空拆模未按要求進行,運到地面的模板,堆放雜亂。 |
15 | 建筑材料不按規(guī)定卸車、存放或占道。 |
16 | 拆除的木料、腳手架、鋼模板、架桿、包裝物等不及時運走的,堆放雜亂。 |
17 | 現場材料、構件、設備堆放雜亂,未分類擺放。 |
18 | 辦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內、門前或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狀況較差。 |
19 | 對焊條頭未進行回收。 |
20 | 揚塵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時對現場道路灑水,。 |
21 | 違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在現場或設備及容器內大小便。 |
(五)二次污染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起重用鋼絲繩、腳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
2 | 材料設備在裝、運、卸、放置過程中對自身及環(huán)境造成損害。 |
3 | 完工后,鋼絲繩、鉛絲、包裝材料未及時清理。 |
4 | 油漆、粉刷等作業(yè)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環(huán)境污染。 |
5 | 污染或損壞油漆、粉刷好的設備、物件或墻面。 |
6 | 經批準在設備、物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完工后未對焊口、焊縫表面進行清理。 |
7 | 攪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與地面隔離。 |
8 | 使用消防設施后,殘余物未及時清理。 |
9 | 電焊作業(yè)焊渣不清除。 |
10 | 腐蝕藥品(酸、堿等)管理使用不當。 |
11 | 在設備及物件上亂涂亂畫。 |
12 | 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墻面等物件損壞。 |
13 | 排放污水未正確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
14 | 未經清理進行構件、設備安裝。 |
15 | 任意傾倒工業(yè)及生活垃圾。 |
16 | 車輛行駛或停留時壓塌排水溝道、地下構件和損害不承壓路面。 |
17 | 履帶式機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駛對路面未采取保護措施。 |
18 | 清掃地面時造成墻面、設備污染。 |
19 | 機械設備安裝、檢修、保養(yǎng)時、污垢油水對其它物件和環(huán)境造成污染。 |
三、查處違章的主要原則
1、反違章堅持重在預防的原則,查禁違章罰款必須遵守本制度,不得隨意降低罰款標準,做到實事求是,嚴格執(zhí)法;
2、對安全設施、裝備等不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交底的施工項目,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施工,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領導不重視,產生的裝置性違章演變?yōu)橹笓]性違章,指揮性違章的責任者是違章指揮者本人,但作為下屬,明知是違章指揮而不抵制,也應負同等責任;
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監(jiān)察人員發(fā)現違章后,均有權向違章人員、現場發(fā)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附件二),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第2篇 淺談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 概 述
隨著電力工程建設施工的進行,對電力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不斷加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僅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需要,是企業(yè)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需要;也是國家法制的需要,是為經濟發(fā)展創(chuàng)造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的需要。因此,客觀上都要求我們必須對電力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思考和研究。通過對一些安全事故的深入了解和認識,就以最基本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為著眼點,來探討電建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2 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要點及措施
2.1 加強制度建設和安全保證體系
(1)在安全組織機構方面,項目施工班子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以現場安全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施工班組長為成員的項目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制度方面,要根據項目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制訂安全崗位責任制,從管理層到工作層,層層簽定安全責任狀。項目經理要定期組織項目成員對崗位責任制進行學習、落實。同時形成安全值班、檢查、例會等制度,檢查、記錄現場隱患,研究安全生產對策。
(3)項目部要根據工程的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目標,確定現場管理要達到的標準,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傷亡目標、安全經費投入目標、文明施工目標、創(chuàng)建國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標等,使現場安全管理有一個明確的工作方向,同時對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人。
(4)安全保證體系十分重要的一環(huán)是生產決策指揮系統。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在組織安排各項工作時,要堅持誰主管、誰主辦,誰對這項工作安全負責的原則。也就是說在組織進行某項工作時,不僅提出任務和工作質量要求,且必須有保證工作安全的各項安全措施,并對工作的安全負責,不要形成生產決策指揮系統只管布置工作任務,工作安全靠監(jiān)督體系去監(jiān)督檢查的局面。
2.2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1)具有針對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單位工程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根據施工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和標準,在管理和技術方面制定具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確保施工生產過程中不發(fā)生人身傷亡或機械事故,從而為企業(yè)風險經營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每個工程項目無論是構筑物設計,還是施工組織設計采用的施工方法、機械設備以及建設場地的自然條件和場界條件,均具有其自身特點。 因此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針對電建項目的自身特點和條件,從安全管理、施工方法與作業(yè)環(huán)境、勞動組織、臨邊防護、“三寶”和“四口”防護,大型設備的安裝使用及拆除、臨時用電、架設工具等方面,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一般化和口號化,從而達到預防為主,消除施工安全隱患,保障施工安全的目的。
(2)體現全面性。在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時,首先要明確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和形式、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及安全技術資料管理制度等,其次要針對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自身特點和條件,規(guī)劃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如根據基坑深度和地質資料等,制定保證土石方邊坡穩(wěn)定的技術措施;“三寶”、“四口”防護,高空作業(yè)安全要求,臨邊防護措施;編制大型機械設備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使用、拆除方案;制定中小型機械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使用防護措施;制定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及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方案和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方案,以及季節(jié)性施工作業(yè)安全措施; 現場周圍通行道路及居民防護隔離等措施;只有從安全組織管理和安全技術管理兩個方面,全面具體地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安全防范措施,才能真正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3)符合規(guī)范性。國家規(guī)范、各省市規(guī)范、行業(yè)規(guī)范等陸續(xù)頒布實施,同時對“三寶”、“四口”防護、臨邊防護、職業(yè)衛(wèi)生等方面也提出了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了安全技術管理,為此,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嚴格遵循這些法規(guī)和標準、技術規(guī)范等要求,制定規(guī)范化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報主管部門審查,安監(jiān)、監(jiān)理等部門監(jiān)督落實。
2.3 強化班組安全管理制度
班組是企業(yè)的細胞,是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單位,企業(yè)的安全目標和其它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要通過班組來落實,因此搞好班組的安全管理對企業(yè)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社會信譽都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班組負責人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指導安全作業(yè),班前對所使用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yè)環(huán)境等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施工工地及班組應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記錄。 班組負責人安排施工生產任務時要進行安全措施交底與遵章守紀教育,檢查進行安全自查與工序交接互檢,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第3篇 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
1、 施工現場單位工程的安全技術管理,應根據工特點進行安全分析、評價、設計、制定對策、按照內外不同要求組織實施。
2、 室外作業(yè)主要組織實施安全監(jiān)督檢查。其內容:
(1) 檢查作業(yè)部門和班組人員是否按照該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2)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如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模板、塔吊、安全網、施工用電、監(jiān)邊洞口等搭設及其防護設施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 施工完畢后,必須按照拆除方案和有關拆除工程規(guī)定進行現場派員安全監(jiān)護,設立警告標志。
3、 室內作業(yè)主要對進行技術分析、決策和信息反饋的研究處理,以及對收集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的檢查。其內容:
(1)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含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網絡。
(2) 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3) 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 安全設施安裝任務單及安全設施的驗收書。
(5) 現場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6) 項目經理、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證情況和驗證記錄(復印件)。
(7) 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和事故隱患整改材料。
(8)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安全技術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
(9) 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月報表和事故獎罰與處理記錄。
(10) 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11) 基礎資料的管理必須真實、標準、完善。每份資料要明確時間、地點、填報人,工程完結后合并于工程技術資料。
第4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辦法違章處罰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部未按規(guī)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處罰500-3000元。
2、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未按責任制執(zhí)行,處罰項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無安全生產指標,處罰分包責任人2000元。
4、項目部未按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懸掛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處罰項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處罰項目承包人1000元。
6、項目部管理人員對安全工作不作為,處罰500元。
7、 施工現場未建立13本臺帳的罰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寫不及時的罰款500元。
以上條文如違反除接受處罰外,并責令項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條、目標管理:
1、項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事故指標,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處罰2000元。
2、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或無責任目標考核規(guī)定,處罰項目部1000元。
3、考核辦法未落實或抓落實力度不夠,處罰項目部500元。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
1、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預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環(huán)保措施的,處罰項目部2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無人簽字或代簽字,處罰按相應管理制度文件處理。
3、按規(guī)定就編制專項安全方案而未編制,處罰項目部2000元。
4、應編制的應急預案,而未編制的,處罰項目部1000元。
5、應急預案未作演練、培訓的,處罰項目部500元。
第四條、安全技術交底:
1、項目無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的,處罰2000元。
2、交底針對性不強、不全面、未履行簽字手續(xù)的,處罰500-1000元。
第五條、安全檢查:
1、項目部無安全檢查制度,處罰2000元。
2、安全檢查無記錄處罰1000元。
3、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未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的,處罰1000元。
4、對重大危險隱患已書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處罰2000元。
以上條文如有違反必須執(zhí)行處罰,并責令現場立即整改。
第六條、安全教育:
1、無安全教育制度,入場工人未進行安全教育,處罰2000元。
2、無具體教育內容或變換工種時而未進行安全教育的,處罰200-1000元。
3、無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的,處罰200元。
4、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操作證上崗的,處罰100元。
5、工傷檔案未建立的,處罰200元。
第5篇 引水隧洞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l)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生產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生產工人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2)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有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參加的安個三嚴管理小組,并組成安全管理網絡。(見圖9-l安全管組織結構圖)
(3)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jiān)督施工現場及班組安全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4)項目部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其具體的管理程序見圖9-2安全生產管理程序框圖。
(5)所有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方能上崗。
(6)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并以考核合格,取得作業(yè)資格證后方能上崗工作。實習期間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不能進行獨立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帶領。
圖9-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
(7)所有機械設備及其他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安全防護設施,對已獲準而臨時拆除、挪動的安全設施,工作結束后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恢復。
(8)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上班。
(9)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志牌、規(guī)程牌、警示牌。
(10)不準使用壓縮空氣和氧氣吹掃衣服、皮膚,不準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使用,以免引起傷害或造成火災與爆炸危險。
(11)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保證其安全有效。
(12)施工現場須配備急救藥箱及必備藥品。
第6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十不準內容
施工現場“十不準”
一、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二、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三、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四、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yè)時不準打鬧。
六、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七、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yè)。
八、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九、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qū)不準吸煙。
十、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第7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的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管理范圍,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偝邪鼏挝粚Ψ职鼏挝辉斐傻陌踩鹿食袚B帶責任。建設單位分段發(fā)包或者指定的專業(yè)分包工程,分包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發(fā)生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項目安全保障體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應當建立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應當負責本工種的安全生產。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員應當在書面交底上簽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天氣條件的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的顯著或危險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牌。
(4)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中可能導致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設施等做好專項防護。
(5)施工現場暫時停工的,責任方應當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并承擔所需費用。
(6)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設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災易發(fā)生部位作業(yè)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工作區(qū)與生活區(qū)分開設置。施工現場臨時搭設的建筑物應當經過設計計算,裝配式的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項目經理對上述建筑物和活動房屋的安全使用負責。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醫(yī)療和急救設備。作業(yè)人員的膳食、飲水等供應,必須符合衛(wèi)生標準。
(9)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進人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等產品。
(10)作業(yè)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業(yè)條件、作業(yè)程序和作業(yè)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在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并撤離危險區(qū)域。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
(11)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責任制度。
(l2)施工單位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該用具和設備進場使用之前必須經過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必須由專人管理,按照標準規(guī)范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并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13)進人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和吊裝、提升機械設備應當經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整理
在現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建筑企業(yè)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為了使建筑施工的現場管理更加規(guī)范化、科學化、標準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獲得最好的經濟效益,其中施工現場的內業(yè)資料管理是重要內容之一。內業(yè)資料是直接指導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依據,也是施工現場全面管理的具體體現。
單位工程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據工程特點進行安全分析、評價、設計、制定對策,組織實施。實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饋,進行必要的技術調整或鞏固安技效果。安全技術資料是建筑施工內業(yè)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僅是施工安全技術的指令性文件,實施的依據和記錄,而且是提供安全動態(tài)分析的信息流。
為了科學地評價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檢查評價工作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國家建設部制定了強制性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機具十項檢查評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是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評價,主要有: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yè)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標志十項內容。
《標準》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實行,經過一年多的學習、實踐,我集團公司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基本上已符合規(guī)范要求?,F就我集團公司的經驗,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整理逐一說明。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應建立各級管理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同時項目部也應建立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責任制的內容要詳細、要全面、要有針對性,要具體落實到各部門及個人。
我集團公司由于內部的組織機構進行了撤并、重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訂了《崗位責任制》,其中包括了從集團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及各領導到集團公司各部門、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門,直到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有項目經理部責任制、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技術負責人責任制、施工員管理職責、材料員管理職責、質量員管理職責、安全員管理職責、資料員管理職責、試驗員管理職責等,還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制定各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各部門應根據各自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做好每項工作。
(2).項目部要與分公司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同時還應與各班組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在承包期內要實現的安全生產指標、文明施工目標、工傷事故頻率、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訓及施工不擾民措施、防粉塵防噪音措施等問題,內容要全面、具體、目標要明確。
(3).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參考(80)建工勞字第24號《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針對性地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我集團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國家建筑工程總局的《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公司內部發(fā)行使用,下屬各項目部根據這本書及工程特點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制定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并按時對各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目標管理
在工程項目開工時,項目部根據公司確定的本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總目標及傷亡控制指標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點,確定該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將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具體分解到各個班組,納入各班組的經濟承包合同中,制定責任目標考核規(guī)定,按時對各班組進行考核。
我集團公司的年輕傷控制指標為≤24‰,安全達標100%,文明施工優(yōu)良率為80%,分解到項目部,月輕傷控制指標≤1‰,班組級每月≤1‰,再具體分解到各個班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鋼筋班每月≤0.3‰等,重大傷亡事故為0,重大經濟損失為0;項目部安全達標目標為優(yōu)良,具體分解到各個班組,如土方班基坑開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鋼筋班鋼筋制作綁扎等符合施工規(guī)范要求,安全達標率均為優(yōu)良;項目部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優(yōu)良,具體分解到每個班組要求做到工完場清、宿舍衛(wèi)生、防火達到優(yōu)良等。然后按照責任目標考核規(guī)定,逐月對進場施工的每一個班組進行考核,力爭達到所定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根據該項目的工程特點、所處施工地點、施工條件、施工工藝、機械設備、施工期間的季節(jié)特點、環(huán)保衛(wèi)生等綜合因素進行綜合考查,從而制定全面、具體、可操作性強、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以保證方案能指導施工。專業(yè)性較強的項目,如樁基礎、基坑支護、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撐體系、外腳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臨時用電、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重型構件吊裝、幕墻工程、給排水安裝、通風空調安裝、電器安裝、電梯安裝等,均應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所有施工組織設計需經總公司技術質量、生產安全、機電設備等部門聯合審批后方可實施。方案一經審批實施后,必須按方案施工,嚴禁隨意改動。如在施工期間有所變動,需辦理補充方案并上報審批。
我集團公司要求各項目部根據本項目的特點,制定包括上述幾個施工組織設計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施工組織設計。
4、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員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結合具體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制定出全面、具體、可操作性強、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根據施工進度、施工部位分階段多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不允許提前或事后補辦。交底應履行簽字手續(xù),要求被交底人親自在交底書上簽名,絕不允許代簽。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yè)條件危險,應重復多次對班組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9篇 施工現場群體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現場群體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元洪錦江ii期工程項目位于福州市臺江區(qū)步行街,工程總建筑面積11.8萬m2,由5座17層至30層不等高度的高層建筑和一系列造景組團及附屬設施組成。其中:1#、3#樓為28層,層面標高92.0m;2#樓為17層,層面標高59.5m;4#、5#樓為30層,層面標高104.0m。建筑群東西向長166m,南北向長81.74m。根據工程施工垂直運輸工作的需要,在1#、2#、3#樓北立面分別安裝一臺qt80a(北京)、qtz63(南方)、qtz63(省建機)塔吊;在4#、5#樓南立面分別安裝一臺qtz125(張家港)、qtz125(江麓)塔吊。并且每座樓均安裝一臺scd200/200施工電梯。由于工程周邊繁華喧鬧、車水馬龍,設備的安全運行面臨一個嚴峻的考驗;再者5臺塔吊臂幅兩兩相互交叉重疊,如何保證5臺塔吊“錯落有致,互不干涉”更是一個安全技術難題。在施工現場的安全運行中,我們主要采取以下幾方面的措施,確保在塔吊安全、高效運行的同時,滿足了工程施工的需要。
一、塔吊位置的合理布置和高度平衡協調
群體塔吊集中布置,交叉作業(yè)為近年來工作少見。元洪錦江ii期工程特點是規(guī)模大、工期短、作業(yè)量大(商品砼采用塔吊垂直運輸),工程位處鬧市。為此,我們首先制訂了塔吊平面布置方案和高度平衡協調方案。
1、塔吊的平面布置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使塔吊吊運范圍盡可能覆蓋整個施工面,不產生或少產生盲區(qū),相鄰塔吊間保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本工程塔吊平面布置圖見附圖。
2、要避開塔吊回轉幅度范圍內臨近建筑物與構筑物(如高壓電線等)
3、要保證塔吊說明書中規(guī)定范圍內建筑物有可靠錨固位置(陽臺、中部結構改變與位置應避開)。
4、保證工程竣工后,仍有充足空間,便于拆卸并將部件運出施工現場。
5、多臺塔吊同時作業(yè),在水平面上可能相互交叉作業(yè),為防止塔吊吊臂發(fā)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裝高度上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規(guī)定互相錯開。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多臺塔吊作業(yè)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與高位塔身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高位塔鉤與低位塔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6、多臺塔吊同時作業(yè),應周密考慮錨固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錨固的時間差,保證主體結構施工全過程保持各塔吊間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況或與方案有沖突,應適時調整。本工程各塔吊錨固分布情況如附表。
二、科學管理,正確使用
塔吊在現代工程建設的施工活動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并發(fā)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安全使用并充分發(fā)揮其效能,是建筑施工企業(yè)塔吊管理的基本任務,也是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標。在現場管理中最重要的是預防事故發(fā)生,降低設備故障率,提高塔吊利用率。一般來說,事故之所以發(fā)生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因此,為消除隱患、杜絕事故發(fā)生,我們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與項目部的溝通
因施工現場所有材料的垂直運輸依靠塔吊,所以塔吊在本工程施工中將發(fā)揮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根據項目施工的進度計劃,及時與項目部施工人員溝通,合理安排各臺塔吊的頂升和維修時間,隨時掌握結構施工進度,及時設置預埋件,避免因錯埋、漏埋引起材料運輸中斷或者停工;協調塔吊在交叉覆蓋區(qū)范圍內作業(yè)時相互避讓,協調操作工與信號員和班組之間的關系。
2、加強對現場特種工作人員的管理
現場塔吊的安裝維修工(包括機械工和電工)、操作工等必須由經過專業(yè)技能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信號指揮員采用對講機與司機聯系指揮,每臺塔吊專設頻道,嚴禁串臺互相干擾。司機應定人定機,嚴禁私自調整崗位。因本工程的特殊性,管理人員設定人定點指揮與協調,每天現場均安排2名機械維修工和1名電工值守,現場人員,各就各位,隨時可取得聯系,塔吊故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修復,保證工程施工的連續(xù)性。
3、加強塔吊的維護保養(yǎng)
(1)塔吊進場應嚴格質量把關,安裝后應按程序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維護與保養(yǎng)。日常的維護與保養(yǎng)是不可缺少的,只用不養(yǎng)必將加速設備的磨損與消耗,不正確的維護保養(yǎng)也將會埋下隱患,威脅安全,阻礙其效能的發(fā)揮。我們同時進行保養(yǎng),正確維護與保養(yǎng)的方法、材料工具、時間、執(zhí)行人員的職責作出明確規(guī)定,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確保維護與保養(yǎng)不間斷的穿插進行。
(3)檢查與修理工作。貫穿于設備管理與使用的全過程。每臺塔吊要求司機做好班前、班后檢查,周檢,月檢;維修人員除日常修理外,每月安排一次巡檢,分公司組織月檢、季度檢查等,并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設備帶病運轉,不留任何隱患。
4、加強現場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機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操作。
(2)吊物時嚴禁起重臂從周邊街道上空經過。
(3)運行中,如遇到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事故時,應立即將吊臂轉至無人安全部位,同時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開關,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現場人員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過人工盤動回轉電動機使吊臂轉至無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開機構制動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緒后立即作出處理措施。
(4)如遇臺風等惡劣天氣,塔吊嚴禁使用,必要時應進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業(yè),服從統一指揮,防止忙中出亂。
(6)嚴格按照方案預定的標高進行預埋、錨固、頂升。
(7)臨街作業(yè),塔吊上從事頂升、維修等作業(yè)必須做好防護,嚴禁高空墜物傷人。
(8)做好防雷接地,塔頂和兩臂安裝紅色障礙燈,保證夜間作業(yè)有足夠的照明。
(9)每臺塔吊定時進行沉降觀測和垂直度測量。
(10)及時整理內業(yè)資料,各類記錄歸類存檔。
(11)編制切實可靠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隨著施工現場塔吊的普遍運用,大大解放了勞動力,加速現代建設速度、創(chuàng)造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同時塔機事故也隨之頻頻發(fā)生,給用戶埋下了很大的隱患。
事故的發(fā)生除了塔機本身設計缺陷原因外,大多是由于誤操作和隱患故障引起的。作為管理人員,除熟悉設備狀況外,更應對現場運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加以總結或進一步更新。
(1)在本工程中,我們每月對設備故障進行分類,技術人員各抒己見提出了預防和解決方法,認真比較,加以總結。
(2)對疑難問題進行科學分析,采用最佳解決辦法。本工程4#、5#兩
臺qtz125塔吊在使用過程中曾出現吊物失控下墜情況,各種原因排除外最終鎖定為電磁離合器電源缺陷:離合器電源電壓按要求為24v,而實際經線路壓降后只有15.8v,后經線路增設變壓器后正常使用,排除事故隱患。
(3)面對現場特殊情況,應積極探索、沉著應對。本工程施工過程因2#施工進度較慢、當施工到14層時出現1#、3#建筑物擋住2#qtz63塔吊回轉行程,使施工無法進行。經我們周密考慮后,利用主卷揚卸后臂配重1塊,利用1#qt80a塔吊高空拆掉前臂1節(jié)(5m),使2#施工在短時間內得以繼續(xù)。
(4)在工程施工中,雖然有可行的方案和嚴格的管理,多塔交叉作業(yè)仍存在一定的隱患,偶爾會出現低塔臂架碰到高塔主卷揚鋼絲繩等情況,為此我們擬在今后增設電子防止互撞系統或電子作業(yè)區(qū)域限制器(單機限制禁區(qū))。
四、結束語
第10篇 施工現場hse管理賽科項目安全培訓-4
secco的培訓主要分;基本培訓、具體崗位培訓、監(jiān)督培訓、專業(yè)培訓。
基本安全培訓主要包括工人入廠的基本安全教育培訓。施工現場所有雇員在進入現場前都要通過一個正式的現場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a) 介紹現場安全規(guī)章制度;
b)介紹應急程序;
c)事故報告及處理;
d)安全報告的要求介紹。
安全教育有一套專門的流程,必須按照“入場培訓和現場準入證申請程序”來申請,
接受培訓的人員包括:第一次進入賽科現場的人員;經常進入賽科現場或在賽科現場工作的人員。對于已經在賽科現場并且在此之前已經經過賽科入場培訓而準入證丟失的人員,只需重新申請現場準入證即可。
具體崗位培訓主要指技能培訓,以及與具體崗位工作相關的安全規(guī)定、法規(guī)和程序等的培訓。secco根據需要為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提供相關技能及專項作業(yè)程序的hse培訓,主要包括:臨時用電作業(y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挖掘作業(yè)、車輛管理和檢查、起重機械作業(yè)、腳手架安全作業(yè)、電氣焊作業(yè)、纜索吊裝作業(yè)、能源控制,等等。每個專項都有專門的程序文件管理規(guī)定,都要有針對性地對現場作業(yè)人員進行培訓。
各承包商和分包商對其施工隊伍的人員也必須進行hse專業(yè)知識的正規(guī)培訓,并要求每周安全培訓不得少于1小時,培訓工作在安全經理的指導下由現場安全委員會正式批準。培訓包括現場安全講解、現場外培訓、對監(jiān)督檢查人員進行的任務分析培訓和對施工隊伍進行的特種技能培訓。應保存培訓記錄,以備secco檢查。
第11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基本原則
安全管理是企業(y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綜合性的系統科學。安全管理的對象是生產中一切人、物、環(huán)境的狀態(tài)管理與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種動態(tài)管理。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主要是組織實施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劃、指導、檢查和決策,同時,又是保證生產處于最佳安全狀態(tài)的根本環(huán)節(jié)。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內容,大體可歸納為安全組織管理,場地與設施管理,行為控制和安全技術管理四個方面,分別對生產中的人、物、環(huán)境的行為與狀態(tài),進行具體的管理與控制。為有效的將生產因素的狀態(tài)控制好,實施安全管理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五種關系,堅持六項基本管理原則。
一、正確處理五種關系
(一)安全與危險并存
安全與危險在同一事物的運動中是相互對立的,相互依賴而存在的。因為有危險,才要進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險。安全與危險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靜相處。隨著事物的運動變化,安全與危險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著,進行著此消彼長的斗爭。事物的狀態(tài)將向斗爭的勝方傾斜??梢?在事物的運動中,都不會存在絕對的安全或危險。
保持生產的安全狀態(tài),必須采取多種措施,以預防為主,危險因素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危險因素是客觀的存在于事物運動之中的,自然是可知的,也是可控的。
(二,安全與生產的統一
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fā)展的基礎。如果生產中人、物、環(huán)境都處于危險狀態(tài),則生產無法順利進行。因此,安全是生產的客觀要求,自然,當生產完全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義。就生產的目的性來說,組織好安全生產就是對國家、人民和社會最大的負責。
生產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生產活動中事故層出不窮,生產勢必陷于混亂、甚至癱瘓狀態(tài)。當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危及職工生命或國家財產時,生產活動停下來整治、消除危險因素以后,生產形勢會變得更好。'安全第一'的提法,決非把安全擺到生產之上;忽視安全自然是一種錯誤。
(三)安全與質量的包涵
從廣義上看,質量包涵安全工作質量,安全概念也內涵著質量,交互作用,互為因果。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兩個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從保護生產因素的角度提出的,而質量第一則是從關心產品成果的角度而強調的。安全為質量服務,質量需要安全保證。生產過程丟掉哪一頭,都要陷于失控狀態(tài)。
(四)安全與速度互保
生產的蠻干、亂干,在僥幸中求得的快,缺乏真實與可靠,一旦釀成不幸,非但無速度可言,反而會延誤時間。速度應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我們應追求安全加速度,竭力避免安全減速度。
安全與速度成正比例關系。一味強調速度,置安全于不顧的做法、是極其有害的。當速度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暫時減緩速度,保證安全才是正確的做法。
(五)安全與效益的兼顧
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定會改善勞動條件,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煥發(fā)勞動熱性,帶來經濟效益,足以使原來的投入得以補償。從這個意義上說,安全與效益完全是一致的,安全促進了效益的增長。
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適度、適當,精打細算,統籌安排。既要保證安全生產,又要經濟合理,還要考慮力所能及。單純?yōu)榱耸″X而忽視安全生產,或單純追求不惜資金的盲目高標準,都不可取。
二、堅持安全管理六項基本原則
(一)管生產同時管安全
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并對生產發(fā)揮促進與保證作用。因此,安全與生產雖有時會出現矛盾,但從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目的,表現出高度的一致和完全的統一。
安全管理是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與生產在實施過程,兩者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存在著進行共同管理的基礎。
國務院在《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中明確指出:'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企業(yè)中備有關專職機構,都應該在備自業(yè)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管生產同時管安全,不僅是對各級領導人員明確安全管理貢任,同時,也向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明確了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管理責任。由此可見,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都必須參與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擔貢任。認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部門的事,是一種片面的、錯誤的認識。
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貢任制度的建立,管理責任的落實,體現了管生產同時管安全。
(二)堅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安全管理的內容是對生產申的人。物、環(huán)境因素狀態(tài)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消除或避免事故。達到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的目的。
沒有明確目的安全管理是一種盲目行為。盲目的安全管理,充其量只能算作花架子,勞民傷財,危險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意義上,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縱容危脅人的安全與健康的狀態(tài),向更為嚴重的方向發(fā)展或轉化。
(三)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安全生產的方針是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是從保護生產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產范圍內,安全與生產的關系,肯定安全在生產活動中的位置和重要性。
進行安全管理不是處理事故,而是在生產活動申,針對生產的特點,對生產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發(fā)展與擴大,把可能發(fā)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以保證生產活動中,人的安全與健康。
貫徹預防為主,首先要端正對生產中不安全因素的認識,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態(tài)度,選準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時機。在安排與布置生產內容的時候,針對施工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選擇。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經常檢查、及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確責任,盡快的、堅決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應有的鮮明態(tài)度。
(四)堅持'四全'動態(tài)管理
安全管理不是少數人和安全機構的事,而是一切與生產有關的人共同的事。缺乏全員的參與,安全管理不會有生氣、不會出現好的管理效果。當然,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和安全機構的作用。生產組織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員性參與管理也十分重要。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產活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從開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產過程,涉及到全部的生產時間,涉及到一切變化著的生產因素。因此,生產活動中必須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侯的動態(tài)安全管理。
只抓住一時一事、一點一滴,簡單草率、一陣風式的安全管理,是走過場、形式主義,不是我們提倡的安全管理作風。
(五)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進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預防、消滅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傷害,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項主要內容中,雖然都是為了達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對生產因素狀態(tài)的控制,與安全管理目的關系更直接,顯得更為突出。因此,對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的控制,必須看做是動態(tài)的安全管理的重點。事故的發(fā)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運動軌跡與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運動軌跡的交叉。從事故發(fā)生的原理,也說明了對生產因素狀態(tài)的控制,應該當做安全管理重點,而不能把約束當做安全管理的重點,是因為約束缺乏帶有強制性的手段。
(六)在管理中發(fā)展、提高
既然安全管理是在變化著的生產活動中的管理,是一種動態(tài)。其管理就意味著是不斷發(fā)展的、不斷變化的,以適應變化的生產活動,消除新的危險因素。然而更為需要的是不間斷的摸索新的規(guī)律,總結管理、控制的辦法與經驗,指導新的變化后的管理,從而使安全管理不斷的上升到新的高度。
第12篇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規(guī)范動火作業(yè)過程管理,確保防城港項目部的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及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
2、范圍
適用于防城港項目部的生活區(qū)臨建及施工現場范圍內的動火作業(yè)。
3、職責
3.1執(zhí)行部門
本程序的實施由防城港項目部的安全部負責,安全經理負責對動火作業(yè)的歸口管理,并指導監(jiān)督本程序的執(zhí)行,相關部門配合實施。
3.2動火作業(yè)安全職責
3.2.1審批人的安全職責
審查工作的必要性。
審查動火條件是否具備。
審查工作是否安全。
審查動火作業(yè)許可證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3.2.2動火作業(yè)申請人的安全職責
?辦理動火工作票開工和終結。
?正確安全地組織動火作業(yè)。
?落實檢修應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關人員布置動火作業(yè),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教育。
?始終監(jiān)督現場動火作業(yè)。
?動火工作間斷、轉移、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3.2.3監(jiān)護人的安全職責
?在動火現場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
?檢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確。
?始終監(jiān)視現場動火作業(yè)的狀態(tài),及時制止違章動火行為,發(fā)現失火及時撲救。
?動火間斷、轉移、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3.2.4動火執(zhí)行人的安全職責
?動火前必須收到經審核批準且允許動火的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動火工作任務和要求,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執(zhí)行動火。
?及時清除動火區(qū)域周圍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絕措施。
4、動火作業(yè)程序
4.1動火類別
4.1.1動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電焊、氣焊或氣割等工作。
4.1.2在生產現場及倉庫范圍內使用電鉆、砂輪、電鉻鐵或使用電熱封口機(塑膠)。
4.1.3明火燒烤物件、彎管等。
4.1.4使用噴燈、火爐、液化氣爐、電爐等;
4.1.5臨時用電。
4.2場內動火區(qū)域劃分
4.2.1非生產動火區(qū):食堂、各部門辦公室、休息接待室等。
4.2.2禁火區(qū):各個物資倉庫、現場存放易燃物料區(qū)域等。
4.2.3防火區(qū):施工現場各作業(yè)區(qū)。
4.3動火作業(yè)原則
4.3.1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4.3.2可動火可不動火的,堅決以不在禁火區(qū)內動火為原則,即能夠移去別處維修的則一律應拆除后,運到安全地點進行。
4.3.3現場動火,必須移開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塊足夠的作業(yè)區(qū)域,動火時有專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備。
4.4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的規(guī)定
4.4.1在防火區(qū)內動火必須在動火之前辦好《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申報人應填明動火所在地點、詳細情況及列出動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動火均由安全部經理或授權人審批,并安排安全員做好現場監(jiān)督工作,禁火區(qū)域須經項目部安全經理審批,等批復后方可進行動火,負責批準的責任人指派人員到現場監(jiān)督。
4.4.2《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由需要動火班組負責填寫,在送交審批前應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審批人在接到《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后,對于禁火區(qū)域的動火,必須親自或指定專人到動火現場,檢查落實措施或建議補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簽審批表,并做好現場監(jiān)護工作。
4.4.3《動火作業(yè)許可證》一式二份,一份交執(zhí)行動火人員,另一份交安全部存檔。
4.5動火作業(yè)注意事項
4.5.1進行動火的區(qū)域除批準的動火作業(yè)外,任何人嚴禁吸煙及帶入其他火種。
4.5.2動火前,經指定的監(jiān)督人必須提前到現場檢查確認安全符合規(guī)定要求,方可動火,并負責做好動火過程的現場監(jiān)督。
4.5.3有關人員必須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認真對待動火工作,未經批準、監(jiān)督人員未到現場,施工班組不得動火。
4.5.4如有違反本程序,違者將受到批評和處分。
4.6動火作業(yè)安全措施
4.6.1對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動火前須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轉移到安全地。
4.6.2電焊回路(地線)應接在焊件上,不得與其他設備搭火。
4.6.3高空動火不許有火花四處飛濺,應采取措施圍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開或蓋好,防止火花飛濺到周圍可燃物上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4.6.4高空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4.6.5動火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火。動火前應清除現場及周圍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4.6.6動火作業(yè)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動火工具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附件齊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氣瓶離明火應在10米以上,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應在5米以上,并不準在烈日下暴曬。
4.6.8動火作業(yè)完畢后,應清理現場、熄滅余火、切斷電源,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4.6.9上班前檢查動火條件有無變化,下班前檢查有無留下火種,保安做好夜間和節(jié)假日的巡檢工作。
4.7動火作業(yè)中異常情況的處理
4.7.1發(fā)現隔離措施脫落或破損應設法修補,并暫停工作。
4.7.2現場環(huán)境變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風向變化或風力過大,而使動火時所產生的火花無法控制,易被吹向生產現場,應立即停止工作。
4.7.4動火中氣焊工具或氣瓶泄漏,或電焊與電器有故障,均應暫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搶時間為理由勉強地草率行事。
4.7.6如發(fā)生緊急事故,應參照《事故應急預案》執(zhí)行。
附: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 編號 | |||||||
工程名稱: | ||||||||
施工單位: | 動火班組 | |||||||
動火區(qū)域 | 動火作業(yè)級別及種類 (用火、氣焊、電焊等) | |||||||
動火作業(yè) 起止時間 | 由 | 年月日 | 時 | 分起 | ||||
至 | 年月日 | 時 | 分止 | |||||
動火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備的消防器材: | ||||||||
監(jiān)火人: 日期: | 申請人: 日期: | |||||||
審批意見: | ||||||||
審批人: | 年月日 | |||||||
注:1、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 2、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當日有效,變換動火部位時應重新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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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作業(yè)的安全常識
1.我國安全生產的管理體制是哪五句話?
答:企業(yè)負責、國家監(jiān)察、行業(yè)管理、群眾監(jiān)督、勞動者遵章守紀。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方面的教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還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級教育、施工人員的進場教育、節(jié)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施工現場目前執(zhí)行的安全方面的規(guī)范有哪些?
答: 原為一標準三規(guī)范,一標準是《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貝j59-99);
三規(guī)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
《龍門架及并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
從今年起又增加了二個規(guī)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
4.《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幾個規(guī)范組成?共有多少條?
答:由(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2)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3)建筑機械使用等三個安全技術規(guī)范中相關要求組成。 三部分共計164條。
5.對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有何要求?
答:jgj59一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guī)定,施工企業(yè)在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針對工程特點、施工方法、機械的配備,按國家、行業(yè)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標準、技術規(guī)范,編制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6.對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guī)定,在工程施工前,應由施工負責人、技術部門對生產班組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guī)程交底,交底應突出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應雙方簽字認可。
7.建筑行業(yè)有幾大傷害發(fā)生率較高?安全施工要杜絕哪“三違”?
答:五大傷害發(fā)生率較高,分別是:
(1)高處墜落;
(2)觸電事故;
(3)物體打擊;
(4)機械傷害;
(5)坍塌事故。
安全施工要杜絕的“三違”是: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8.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答:(1)必須規(guī)范編制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各部門會審后經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2)技術負責人必須劉·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明確現場施工安全負責人。
第14篇 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范
1、項目經理是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經理負責,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責任管理,保障安全。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主的宣傳科領導班子,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定期安全檢查和日常安全檢查活動。
(2)項目施工的一切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是生產業(yè)務素質高、能力強的人承擔,并要持證上崗,并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復審培訓工作。
(3)工程技術人員在下過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下過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技術交底應根據施工現場和工藝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部分項分工種,交底要并有一定的針對性,交底書經雙方簽字生效。
2、對新進場的工人、外施隊工人及來施工現場的實習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填寫安全教育卡報公司安全科備案,未進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安排工作。
3、加強對外來施工隊和民工隊的管理,雙方要簽訂安全責任書,除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外,還要督促外施工隊、民工負責人到公司保衛(wèi)科辦理治安管理方面的有關手續(xù)(保衛(wèi)部門登記、辦暫住證等)。
4、自行對外承包的工程項目,要書面通知公司安全科備案,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監(jiān)察。
5、根據季節(jié)性施工的特點,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在夏季或冬季施工中,發(fā)生中暑或中毒等事故。
6、項目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設施,易燃易爆物品要有專人管理和專門外漢存放倉庫,必須動火的地方,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
7、在加強項目施工的安全防護工作上,要有一定資金投入,確保安全防護到位,“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設置經常檢查、維護、安全標志牌的設置應醒目并有針對性,損壞的應及時更換。
8、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同時上報企業(yè)領導,寫出發(fā)生事故的經過及原因的報告,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不得隱瞞不報。
第15篇 生產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之我見
安全生產,一個永恒的話題。生產安全,事關大局,其責任重于泰山。如何確保安全生產,重在做好基層工作,實在抓好基礎管理。而基層工作著重在于生產現場管理。據有關資料顯示,各種事故大多發(fā)生在生產現場,我們電力行業(yè)也是如此。因此,強化生產現場的施工管理,則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減少和杜絕事故發(fā)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對此,本文特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事前——講究一個“細”字
我們在每個工程施工前,一定要把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做細。工作計劃要細,防范措施要細,人員分工要細,機械設備準備要細,施工工具安檢要細等等,就是說,不能在準備工作上留有事故隱患。做到不打無準備之仗,不打無把握之仗。
一、選好現場指揮人員。我們干每一項工作,組織每一次施工,都離不開人的因素,特別是不能輕視組織者或負責人的作用。這個負責人或許是車間主任,或許是施工隊長,或者是班組長等等,別看這芝麻小官,他們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和確保安全施工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類人才,每個單位的領導者都要看得準,選得好,信得過,用得上,不出漏,在安全生產上防止“用人失誤”。選擇那些懂技術、有責任心、有能力、會管理的人當兵頭將尾。他們既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還要有關心和愛護職工的個人品德;既要懂得專業(yè)知識,又要具備組織指揮的能力;既要尊重和服從領導,也能對上級違章指揮提出不同意見,甚至要有制止和不服從違章指揮的膽量。因此,堅持“德才兼?zhèn)洹边x拔人才,這不僅是培養(yǎng)和提拔干部的指導方針,也是長期保安全、防事故過程中必須堅持的用人原則。
二、做好施工工程的計劃性和周密性。我們的生產現場或者施工現場,在開工前,負責人必須要對整個生產和施工任務做到心中有數,要有周密嚴謹的計劃,要熟悉現場,熟悉設備,熟悉一切該熟悉的情況。不但自己要做到,還要向每個施工參加者講清楚,使他們不當“糊涂兵”,不當只知干活不知其他情況的“木偶人”。因此要注意開好開工會。在制定其方案時要對計劃的完成留有余地,要預想到可能發(fā)生的不利因素,要有以防萬一的預備方案,把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做細做實,確保工作萬無一失。
三、嚴密洞察施工人員心理和精神狀態(tài)。進行一項大的施工,如同進行一場大的戰(zhàn)役,指揮員必須洞察戰(zhàn)場上一絲一毫的變化。生產現場的負責人即指揮者,要善于做好施工人員的思想、心理、身體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摸底了解工作,對每一個參戰(zhàn)人員的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保證每一個人都能做到思想集中、情緒無異常;身體健康、有旺盛的戰(zhàn)斗力;沒有外界干擾因素,家庭無后顧之憂。尤其要對參加施工人員的素質進行把關,隊員安全意識不強、安全知識缺乏、安全操作不熟練、安全紀律不遵守的,一律不能讓其上崗和“上陣”。從而使每一個施工人員真正成為安全生產的合格者。
事中——講究一個“實”字
現場安全管理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假和浮躁。在施工中,要對安全防范措施進行實實在在地落實,對施工方案進行實實在在的實施和完成。
一、嚴格法紀和強化監(jiān)控工作。任何生產施工單位和個人,一旦進入生產施工階段,一切的行為準則都要按有關的法規(guī)和制度辦事,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在這期間,現場負責人一定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把一切的工作行為都框入自己的有效控制之下。同時,加強監(jiān)督工作,對于重要部位,要落實專人監(jiān)管。電力生產是與“電老虎”打交道,理所當然要全神貫注,精心施工,精心操作,來不得半點馬虎,來不得半點僥幸麻痹,更容不得留下半點事故隱患。
二、提高處理突發(fā)事件的應變能力。在生產和施工過程中,有時不可能按照原先制訂的計劃進行,這其中必定會發(fā)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有些是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有些則是外界的偶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誤、工作任務不能按期完成的情況;有的則是施工個人或家庭等因素造成的情緒波動、思想不集中和身體疲勞等,出現了“亞安全”情況。現場負責人要有處理這些突發(fā)事件的應變能力,要針對不同情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不能讓這些偶然因素干擾正常施工,更不能讓這些情況給安全帶來威脅。
三、充分發(fā)揮安全組織網絡作用。電力系統在安全防范上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安全組織網絡遍布系統的每個角落。在現場施工中要充分發(fā)揮這些安全網絡的作用,不讓這些成為沒用的形式主義或者一個“擺設”。專職安全員要盡忠職守,嚴格執(zhí)法,加強巡查力度。兼職安全員要做好輔助工作,不徇私情。不但要做好份內的安全工作,還要主動作一些分外安全工作。班組之間要相互照應,個人之間要相互關心。要扎扎實實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包保責任制和“三不傷害”的互保安全責任制。提倡互相監(jiān)督、互相關照、互相保護、團結友愛的精神和新的安全觀,使施工隊伍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圍,讓施工這個團隊成為一支朝氣蓬勃的戰(zhàn)斗隊。
四、領導者要經常深入現場。單位的領導者深入施工現場,是對職工勞動的一種肯定,這在相當程度上能起到鼓舞士氣的作用。同時通過深入現場可以對安全工作進行認真督察。領導不能只聽聽匯報、審審安措,做一個“快活官”;也不能走馬觀花、擺擺樣子、做做形式,做一個“逍遙官”。而是要腳踏實地的深入下去,不但要抓安全、管安全,還要傾聽職工呼聲,幫助現場負責人解決生產施工中的一些實際困難,為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做一些實實在在的事情。對于在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和苗頭,要及時進行分析和糾正。通過對典型的事故苗頭作深刻解剖,使每一個施工者都受到深刻的教育,把現場分析變成實兵演練。
事尾——講究一個“善”字
施工尾期,雖然施工的工作量在逐步減少,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一點都不能放松。要善于做好和完善掃尾工作,把握好整個施工過程和結果,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善始善終。
一、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在施工過程中安全教育是一直要貫穿始終的。但是越是臨近工程尾期,越要強化教育。因為施工尾期職工往往在心理上放松了對安全的重視程度,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情緒;思想上的壓力也沒有開工時那么大,都以為工作快結束了,可以松口氣了。往往此時此刻,最容易發(fā)生一些“低級”事故。正如人們通常所說的,大風大浪都經過了,反而小船翻在了小陰溝里。
二、進一步做好工程的量化工作。工程進入尾期,由于現場施工的工作量越來越少,日常管理隨之也會松懈,現場氣氛也不像以前那么嚴肅了,計劃性也沒以前那么講究了,工作分工也可能不像以前那么嚴格了,工作安排不均的情況也可能出現了。勤懇的人多干活兒,老實的人多吃苦,從而造成一些人過度疲勞,使施工的安全系數大大降低。或者遇到一些突擊工作,為了趕工期,大家一哄而上,也顧不得安全措施和法規(guī)了,于是蠻干、亂指揮、搶時間、爭速度等現象也可能發(fā)生。凡此種種,都對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作為現場負責人,必須頭腦冷靜,做到“臨尾”不亂,對每一項工作仍然要注意分工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安全性,任務上的計劃性;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做到有張有弛,有勞有逸,均衡施工。
三、善于進行總結和提高?,F場負責人要與全體施工人員一起,做好工程施工的掃尾工作,做到善始善終。特別是此時的現場負責人,不能隨意撤離“前線”,也不允許工地出現自由散漫現象。要做好總結工作,對施工工作中出現的好人好事要進行表揚;對吃苦耐勞、忠于職守的施工人員要進行獎勵。更要注意做好反面的總結工作,對違章作業(yè)者,雖未釀成事故的,要進行深刻的教育處理,做到該獎則獎,該罰則罰。同時要對施工過程出現的經驗和教訓進行總結,總結可以使人變得聰明,總結出來的經驗和教訓就是未來的財富。要真正做到總結一次前進一步。
總之,重視現場安全管理,研究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律,探索和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是可行的,可用的,也是有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