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員工管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和司人勞發(fā)(1999)266號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用工制度
第二條 勞動合同是建立公司與員工勞動關系的重要依據,凡進入**物業(yè)公司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合同,崗位不同,合同期限不同。
第三條 崗前培訓
1、新招聘進入公司員工由辦公室、人事主管負責組織進行培訓教育。
2、經培訓考核、考試及體驗合格面試,擇優(yōu)招聘上崗;不合格者,取消試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 安排用工
1、安排在部門編制定員內員工調動。
2、由公司人事主管對公司各部門員工編制進行統(tǒng)一復查協(xié)調安排。
3、部門按公司培訓、體驗后合格員工進行擇優(yōu)試用上崗,并進行考核管理。
第五條 在崗培訓
1、為提高經營管理者業(yè)務政策水平、經營管理領導藝術、方法。
2、部門內的經營管理、輔助員工由部門經理按照本部門業(yè)務技能組織培訓,并考核。人事主管負責不定期抽查考核培訓。
3、業(yè)務主管、部門經理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安排培訓。
第六條 待安置員工培訓
1、半年或全年考核、考評排序末尾淘汰的經營管理、輔助員工。
2、不能勝任本崗位職責、經營管理工作疏忽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
3、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員工。
4、不服從公司工作調動、管理、安排的員工。
第七條 短期用工
1、人事主管按部門的業(yè)務工作量,部門編制定員內尚缺,可向公司提出招聘短期用工的報告,經同意后,由人事主管辦理招聘手續(xù)培訓合格簽訂試用的短期用工合同。
2、招聘錄用短期::用工的方法,參加公司招聘的短期用工,必須持有城鎮(zhèn)、村、社出據介紹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身體健康,女年齡18-55歲、男年齡18-65歲。
3、初中以上學歷的待業(yè)及企業(yè)下崗人員。
4、錄用招聘程序,按當期招聘錄用人員原則要求進行。
第八條 短期用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合格;
2、違法亂紀被收容、扣留;
3、不服從公司調動、安排;
4、完不成崗位工作任務;
5、違紀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
第三章 勞動紀律
第九條 勞動紀律考勤是公司強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勞動效果的重要措施。是計發(fā)公司員工績效工資和獎勵的依據。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堅持每天8小時工作制,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考勤責任人必須堅持每天考勤(以考勤薄記錄為準),凡不認真考勤者,一旦查出到缺一次或不認真者,每次扣罰績效工資20元。
第十一條 公司辦公室必須認真檢查勞動紀律,做到獎懲分明。凡未嚴格執(zhí)行,發(fā)現(xiàn)一次扣罰辦公室主任及人事主管績效工資20元。
第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給予經濟處罰(均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
1、遲到、早退在五分鐘以內者,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5-30分鐘者一次扣罰100元。
2、經營管理員工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扣罰100元外,并解聘合同。
3、不服從公司經營管理工作安排和調動,俺曠工處理。
4、在工作時間內,消極怠工,干與本職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或擅自脫崗、串崗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5、各種休假必須事先履行正常手續(xù),經批準后,方能休假,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凡因查到遲到、早退和曠工員工后所補的各種休假證明,一律無效。
第四章 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解除。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欺瞞或者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四條 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接)收、錄用、安置條件者;
2、不按時上下班、無正當理由連續(xù)天內累計遲到、早退計5次者,當年內累計10次著,遲到、早退合并計算;
3、不執(zhí)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4、不堅持正常出勤,無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十天,曠工累計時間達3天者,當年內累計達5天者;
5、聚眾賭博或在工作時間打牌;
6、在工作時間或利用病、事假進入交易場所者;
7、違反公司質量、安全、保密規(guī)定,嚴重失職、徇私舞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8、受賄或侵占公司財物累計金額在伍千元以上的(含伍千元);
9、挪用公司資金,數額超過一萬元,時間超過三個月未還者,盜竊金額在伍佰元以上著;
10、吸毒、販毒、賣淫、嫖娼者;
11、勞動教養(yǎng)或被法院判處刑事處分者;
12、對犯有其他性質錯誤,情節(jié)嚴重者;
第十五條 員工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勝任承擔原來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yè)另行安排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國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揀出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者;
2、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者;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者;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況。
第十七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書面形式)本公司,經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x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
3、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著。
第十八條 員工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將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1、承擔違約金,每提前一年(以簽訂的勞動合同年限計算)按500元支付。
2、承擔賠償責任:
⑴公司(接)收錄用所支付的費用;
⑵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及培訓期間所支付的工資等有關費用;
⑶對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⑷勞動合同及其它協(xié)議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十九條 對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的員工,對不交出工作或扣壓公司文件、資料,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將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違約及賠償責任。同時不得辦理人事檔案、養(yǎng)老、失業(yè)保險的轉移手續(xù)。
第五章 員工業(yè)績考核
第二十條 深化公司勞動用工制度,搞好、搞活勞動用工,建立員工工資靠自掙、崗位靠競爭的機制。根據司人勞發(fā)(1999)266號文件精神。在公司員工中形成'管理者能上能下,部門設置能立能拆、員工能進能出、工資能高能低'的四能動態(tài)考核機制。公司員工屬于考核、考評的范圍。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員工(聘用、試崗、實(見)習、借用、短期用工)等員由各部門自行制定考核辦法,每月定期::組織考核、考評,作為員工積極績效工資的分配額度;部門經理、業(yè)務主管由公司組織進行考評、考核其當月完成經營管理工作、安全、服務等作為績效工資分配依據。
第二十二條 部門經理、業(yè)務主管等經營管理員工,半年公司組織對其考核、考評年底向部門員工作個人經營管理組織工作出完成任務職報告,接受員工的考核、考評。俺員工自下而上的方法進行民意考評測驗按測評的進行排序,實行優(yōu)勝晉升末尾淘汰。具體操作可參照(表一)中的評分
內容。評分結果交公司組織評估審核。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各部經營管理員工、輔助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我小結。自我評價,并實行自我評分,相互評分相結合進行考核、考評;各部門的經營管理、輔助員工考核、考評,由各部組織;評分標準可參照(表二),然后排出評分順序,并說明優(yōu)、缺點。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經理聘任業(yè)務主管、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可提名在部門定崗、定編人員范圍內提聘管理員工、輔助員工、短期用工,但必須經人事主管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后啟用人員。
第二十五條 獎勵處罰
1、每月員工在崗位經營管理工作任務完成顯著,成績特別突出,可以實行特別獎(單項獎)100-400元;
2、每季度各部門考評管理、輔助員工按考評排序,成績特別突出創(chuàng)新工作意識強的員工,部門推薦,報公司審評評為'優(yōu)秀員工';可享受物資獎勵和參加由公司組織的市內外、物業(yè)小區(qū)管理的知識學習、培訓;
3、駕駛員及有關責任人,全年安全事故一次性獎勵50-150元/年;
4、業(yè)務主管、部門經理年終組織評議考核,經營管理創(chuàng)新方法為提高經營管理效果,部門全年經營管理競賽排序崗位次數較高;
5、為公司申報征(用)地、辦理房地產相關手續(xù),利用政策節(jié)約經濟數額較大的員工,按節(jié)約數額的2-5%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 處罰與賠償
1、凡屬人為的損壞安全裝置和設施,或未經許可私自拆安全裝置和設施者,按原價賠償,一次罰款100元。
2、未經同意(特殊情況除外),車輛一律不準外出修理;修理費、駕駛員違章罰款自負。
3、發(fā)生重大事故責任者三個月只發(fā)津貼和最低生活費,并承擔事故經濟損失2-5%,承擔罰款的20%,一般事故按重大事故的50%處理。
4、凡屬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機械損壞及停工,每小時罰款10-20元,造成不良影響加倍罰款。
5、部門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及器材被盜,給公司造成損失,責任人賠償價格的15-25%。
6、濫用職權。越權。不按組織原則和程序請示報告,擅自處理業(yè)務事項,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總計10-25%。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依照法律移交公司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
第2篇 友好和平基金會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基金會人員相對穩(wěn)定、維護人才正常流動秩序,保護基金會和員工的法定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辭職程序
第二條 員工應于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或秘書長提出辭職請求。
第三條 秘書長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huán)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條 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秘書長簽署意見后,報理事會審批。
第五條 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xù)。基金會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第六條 在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xù)辦妥后,到財務部清算工資。
第七條 基金會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基金會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第三章 離職談話
第八條 員工辭職時,主管負責人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xié)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 審查其勞動合同;
2. 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3. 審查其了解基金會秘密的程度;
4. 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5. 闡明基金會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領導共同簽字,基金會和離職員工各執(zhí)一份。
第九條 員工辭職時,必須進行工作移交,內容包括:
1.征求離職員工對基金會的評價及建議;
2.收回員工工作證、鑰匙、公務護照、文件資料等;
3.收回其他屬于基金會的各類財物。
第四章 辭職手續(xù)
第十條 清算財務部門的領借款、報銷手續(xù)。
第十一條 轉調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保險關系。
第十二條 辭職員工不得帶走基金會的紙質和電子文件資料,不得泄漏基金會的機密事項。
第十三條 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xù)時,應寄回有關基金會的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資福利結算
第十四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第十五條 辭職員工清算款項:
1.清算工資;
2.應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時間;
3.應付未付的獎金、傭金;
4.辭職補償金。按國家規(guī)定,每年公司工齡補貼1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的本人工資;
5.基金會拖欠員工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1.員工拖欠未付的基金會借款、罰金;
2.員工對基金會未交接手續(xù)的賠償金、抵押金;
3.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xù)。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辭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基金會脫離勞動關系,基金會亦不受理在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基金會負責解釋、補充,經理事會批準后執(zhí)行。
轉發(fā).分享
第3篇 冶金員工法律法規(guī)意識要求管理辦法
冶金公司員工法律法規(guī)意識與其他要求管理辦法
為提高全員法制意識和業(yè)務素質,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企業(yè)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程。
二:普及方法:
各分公司、職能部室要充分利用板報、礦山安全、班前班后會、安全生產例會,知識競賽、手機短信、通勤車視屏、散發(fā)宣傳資料等有效形式向員工廣泛宣傳,講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及行業(yè)標準、企業(yè)管理制度,從而達到全員遵紀守法、按章操作,杜絕事故發(fā)生的安全生產目的。
三:對員工認知程度的識別方法
1、每年要進行一次全員法律法規(guī)考試,了解員工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認知程度。
2、每季度對員工進行一次以技能抽查和問卷調查為形式的普查,了解員工的業(yè)務水平、應急能力,和對法律法規(guī)的了解程度。
3、每月初對上月發(fā)生或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評估,找出問題的根源,制訂改進方式和措施,杜絕同類問題的產生。
四、提升計劃及措施
1、制定年度目標責任制時要將制定員工法律法規(guī)意識提升計劃。
2、根據季度調查、月度分析隨時制定相應的提升計劃和措施并及時實施。
3、每年要組織或聘請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員法律法規(guī)意識培訓、考核。
4、建立有效的信息平臺,了解員工的需求,利用《礦山安全報》與員工進行廣泛宣傳和溝通。
五、跟蹤管理
1、安全信息科要采取各種形式深入基層搜集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普及提升計劃的落實情況。
2、對員工反映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等落實不到位的情況,督查追究科在指定專人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并制訂出相應的整改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落實。
3、安全信息科和督察追究科要根據公司和分公司的工作計劃、措施進行督查了解,確保企業(yè)政令暢通。
4、對工作不認真、不扎實、應付支差的不良現(xiàn)象要及時提交經理辦處置。
六、績效評估與措施改進
1、安全技術科要組織相關部門根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計劃采取隨訪、問卷調查、考試、知識競賽等形式,對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評估。
2、標準化辦公室要根據債效評估結果,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征求員工意見和建議,修訂或完善管理辦法和工作措施促進企業(yè)標準化建設。
2、2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識別與獲取
一: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評審更新制度
1、公司設立公開電話(電話號碼為)和并在各分公司設立建議箱,全體員工或社會各界如發(fā)現(xiàn)我公司在管理過程中存在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地方法令、條例、行業(yè)標準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相抵觸、不完善或政令不暢的情況可直接撥打公開電話或意見形式反映。
2、職工將在工作中有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等不理解,或要求什么法律法規(guī)咨詢可以通過班前、班后會或向《礦山安全報》報投稿提問,公司將指定相關人員或部門予以詳細解答或在礦山安全開辟專欄予以討論。
3、每月要對員工或社會各界反映的問題進行匯總、識別和評審作為更新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礎資料。
4、經理辦每半年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的依法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進行一次內審,發(fā)現(xiàn)與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要求不銜接、不完善的的要進一步進行評審和更好完善,
5、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它要求的管理部門。
(一、)部門職責
(1)負責收集、匯總、解答員工和社會各界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它要求的疑難問題和建議。
(2)每半年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行內審。
(3)向標準化管理辦公室提交內審結果并提出改進更新意見。
(4)負責下達更新后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發(fā)并負責跟蹤調查其實用性。
(二、)人員職責:
(1)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及其它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2)對職工反映的問題要耐心詳答,做到有問必答,自己無力解答的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
每年6月30日前對前半年員工或外界人士反映問題及處理結果進行分類匯總,做好內審前期性工作。
(3)對本部門的相關資料要分類歸檔妥善管理,保證資料的連貫性。
2、3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要求融入到標準化管理的規(guī)定。
一 、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內部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是要嚴格《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章制度中要體現(xiàn)有關法律的主要條款并注明出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得以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
二、在制定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時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范化、標準化。
三、在經營生產過程和安全檢查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或行業(yè)相關標準。
四、每年度要進行全員安全法律法規(guī)與其它要求培訓,讓廣大員工明確自身的權益和義務,特種作業(yè)人員要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
五、要充分利用板報《礦山安全》、班前班后會、員工手冊、手機短信、視頻、傳單等形式向職工廣泛宣傳已識別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及政策法令。
六、部門及人員職責
2、4評審與更新
法律法規(guī)與其它要求的評審與更新制度
一、各級領導及職能部室通過電視、網絡、報紙、文件等途徑隨時了解事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法令與其它要求的動態(tài)。
二、當了解某一法律法規(guī)、政策法令與其它要求發(fā)生變化后,要及時向經理辦公室反映,經理辦公室通過向上級咨詢、訂購等方法在短時間內獲得變化后的范本。
三、根據發(fā)生變化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要求更新企業(yè)所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清單,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新舊對比學習掌握變化內容及其內涵。
四、依照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要求更新企業(yè)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及時融入標準化管理制定。
五、參加2.1相關程序的貫徹執(zhí)行。
第4篇 中學學校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考核辦法
中學(學校)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及考核辦法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宿舍管理,提高宿舍管理水平,讓學生有一個舒適、安全的住宿環(huán)境,制定本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辦法:
主要通過值班考勤、門衛(wèi)把關、衛(wèi)生清潔、檢查登記、宿舍區(qū)內紀律秩序管理、學生評議六個方面明確宿管員工作職責,評定宿管員的工作業(yè)績。 1、值班考勤(15分):宿管員應按時值班,值班時在門口值班或在宿舍內巡查、保潔,上班期間佩戴證件、做到衣冠整潔、文明用語、舉止大方,保持值班室內衛(wèi)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每發(fā)現(xiàn)一次離崗現(xiàn)象扣除宿管員扣2分,其它情況扣1分。
2、門衛(wèi)把關(10分):宿管員應認真做好門口人員進出把關工作;外來人員憑證明并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宿管員應及時做好外來人員的進出登記工作;制止男女生互串寢室,制止小商小販進入宿舍區(qū)內叫賣。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2分。
3、衛(wèi)生清掃、保潔(25分):宿管員應認真做好宿舍區(qū)內公共場所的衛(wèi)生清掃和保潔工作,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wèi)生和內務整理。寢室及樓道、通道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等;保持樓梯口、樓梯、走廊、過道清潔干凈,無紙屑、無白色垃圾等;衛(wèi)生間沖洗干凈,做到無紙屑、無白色垃圾、無圬垢等;公共場所的門窗擦洗干凈;天花板無蜘蛛網;及時清理、搬運垃圾。每檢查一次不合格扣2分。
4、檢查、登記(10分):宿管員每天上、下午對學生寢室衛(wèi)生、鎖門、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滯留寢室等情況進行檢查登記;及時上報公共財物、設施中出現(xiàn)的問題。上課期間發(fā)現(xiàn)學生寢室未鎖門、未打掃、學生睡懶覺且未作及時登記的;公共財物、設施中出現(xiàn)的問題,學生寢室內的財產損壞、破壞且未作及時登記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2分。
5、宿舍紀律、秩序管理(30分):宿管員應教育、制止學生文明住宿,制止學生亂丟亂扔、亂潑亂倒、破壞公物、抽煙、酗酒、私藏兇器、打架斗毆、盜竊、敲詐勒索、焚燒雜物,翻爬圍墻、陽臺,熄燈后起哄,影響他人休息等不良行為。認真做好晚歸學生的登記工作。宿舍內學生打架但未及時制止并上報有關部門的,宿舍內學生破壞公物未及時制止上報的,宿舍內學生被盜竊的,宿舍內學生翻爬圍墻、陽臺等但未及時發(fā)現(xiàn)、制止、登記處并上報的,每出現(xiàn)一次扣3――5分;宿舍內學生出現(xiàn)敲詐勒索現(xiàn)象的,宿舍內學生賭博但未及時發(fā)現(xiàn)、制止并上報的,宿舍內學生抽煙但未及時發(fā)現(xiàn)、制止、登記的,宿舍內學生酗酒但未及時發(fā)現(xiàn)、制止、登記的,宿舍內學生亂潑亂倒但未及時制止、登記的,熄燈后宿舍學生吵鬧、起哄而未及時到位制止的,未按時開關大門,關電、送電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2分;校領導、值周人員或其它部門反映宿舍內衛(wèi)生、紀律、秩序等不良現(xiàn)象嚴重的,經核實,每出現(xiàn)一次扣3――5分。
發(fā)現(xiàn)學生破壞公物及時制止并登記上報的,每次加3分;學生財物被盜提供正確線索的,每次加3分;當場發(fā)現(xiàn)敲詐勒索現(xiàn)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的,每次加5分;發(fā)現(xiàn)學生賭博及時制止并上報有關部門的,每次加3分,及時制止學生酗酒并登記、上報的,每次加2分;學生翻爬圍墻宿管員能及時制止并登記、上報的,每人次加2分。
6、學生評議(10分):每學期末,德育處組織宿舍內住宿的部分學生(以寢室長為主)對宿管員管理情況進行打分,最后對學生打出的分數求平均,作為宿管員該項考核得分。
學生評議分占總考核分10分,學生評議平均分>=85分的得10分,85>學生評議平均分>=75分的得8分,75>學生評議平均分>=65分的得5分,學生評議平均分<65分的得2分。
二、檢查辦法:
由德育處工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第1、2、3、4條每周不少于兩次。
三、考核總分計算及其它考核總分計算:考核總分=值班考勤考核分+門衛(wèi)把關考核分+衛(wèi)生清掃、保潔考核分+宿舍紀律、秩序維護考核分+檢查、登記考核分+學生評議分
宿管員不服從宿管處安排的,每出現(xiàn)一次扣考核總分10分,情節(jié)嚴重的報學校處理。
因宿管員失職造成失火、傷亡等嚴重事故的,每次出現(xiàn)一次扣工資500元,扣考核總分20分。
宿管員考核得分作為其評優(yōu)、聘任的主要依據。實行末位淘汰。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政教處。
第5篇 員工宿舍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辦法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huán)境,特制定《員工宿舍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請閱讀!
公司宿舍衛(wèi)生管理制度【1】
以下是一則員工宿舍衛(wèi)生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行政管理人員引用參考,由此制度制定一份合理、完善的衛(wèi)生管理準則。
(1)宿舍衛(wèi)生做到即地面、墻壁、衣柜、門窗、玻璃、床、衛(wèi)生間、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凈。
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2)床上用品做到: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3)衣柜做到內外有序,即柜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擺放有序。
(4)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嚴禁。
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
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5)使用和保管好電器,按要求開關空調,嚴禁晝夜長明燈。
用電器出現(xiàn)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并說明責任。
做到人離寢室燈就關掉。
(6)毛巾架、鞋架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嚴格按統(tǒng)一要求排放整齊。
(7)注意室內通風。
每天根據天氣情況啟閉窗。
正常天氣時,開窗通風。
(8)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
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qū)內堆放。
(9)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
不能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10)保持衛(wèi)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wèi)生。
便后要放水沖洗。
洗發(fā)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
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xiàn)象要及時清除。
員工宿舍衛(wèi)生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huán)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1、嚴格執(zhí)行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tǒng)一安排,實行統(tǒng)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二、全體員工進入宿舍區(qū)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三、宿舍衛(wèi)生管理制度:(管理層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wèi)生干凈,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擺放整齊。
衣服、被褥在規(guī)定位置晾曬。
四、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fā)現(xiàn)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衛(wèi)生間和各公共區(qū)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wèi)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違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六、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七、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
特殊情況需及時向寢室長或管理層請假,未經批準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九、會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
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愛護公共財物,節(jié)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準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并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并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后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一、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jié)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五、積極主動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fā)現(xiàn)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六、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斗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宿舍鑰匙由酒店辦公室統(tǒng)籌管理、分配、復制,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復制,違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屬御粥坊,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jiān)督輪值人員維護環(huán)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yī)院。
)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行
我已仔細閱讀并理解御粥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認真遵守。
第6篇 員工辭職管理辦法范本
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wěn)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辭職程序
第二條 員工應于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及總經理提出辭職請求。
第三條 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huán)境、條 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條 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第五條 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xù)。公司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第六條 在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xù)辦妥后,到財務部領取工資。
第七條 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第三章 離職談話
第八條 員工辭職時,該部門經理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xié)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其勞動合同;
2.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3.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5.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九條 員工辭職時,人事經理應與辭職人進行談話,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員工工作證、識別證、鑰匙、名片等;
2.審查員工的福利狀況;
3.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4.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十條 辭職員工因故不能親臨公司會談,應通過電話交談。
第四章 辭職手續(xù)
第十一條 辭職員工應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資料、電腦磁片;
2.公司的項目資料;
3.公司價值在4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
4.公司工作證、名片、識別證、鑰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車輛、住房;
6.其他屬于公司的財物。
第十二條 清算財務部門的領借款手續(xù)。
第十三條 轉調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保險關系。
第十四條 辭職人員若到競爭對手公司就職,應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專有資料。
第十五條 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xù)時,應寄回有關公司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資福利結算
第十六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第十七條 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應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時間。
3.應付未付的獎金、傭金。
4.辭職補償金。按國家規(guī)定,每年公司工齡補貼1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的本人工資。
5.公司拖欠員工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1.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金;
2.員工對公司未交接手續(xù)的賠償金、抵押金;
3.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xù)。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公司辭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并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第十九條 辭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主任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第7篇 員工私有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1.0 目的:為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駕駛私有機動車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根據有關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0 范圍:適用于公司員工私有機動車用于從事公務及上下班過程的交通安全管理。
3.0 定義
3.1 私有機動車:本辦法主要是指單位員工家庭擁有的私人汽車、摩托車、電瓶車等交通工具(以下簡稱:私車)。
3.2 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員工按規(guī)定報單位領導批準后,將其私車用于公務的活動。
4.0 職責
4.1 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是本單位(部門)員工私車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提供私車公用和上下班安全管理所需的資源。
4.2 各單位(部門)分管領導是本單位(部門)員工私車交通安全管理人,管理本單位(部門)員工私車。
4.3 州局(公司)安監(jiān)科負責公司員工私車的監(jiān)督管理,擬定、修訂和實施本辦法。
4.4 各單位(部門)歸口車輛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部門)員工私車公用具體管理。
4.5 各單位(部門)安監(jiān)股、專兼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員工私車日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4.6 各股、站(室、部、科)是對本部門員工在工作時間以內的行車安全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4.7 家庭擁有私車的員工是車輛安全直接責任人,應自覺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接受各種交通安全教育。
5.0 管理要求
5.1 各單位(部門)應將員工私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標管理,作為安全工作關鍵業(yè)績考核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逐級逐人與私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嚴格私車安全責任目標的考核,并將私車安全責任事故作為責任單位(部門)評先的重要依據。
5.2 私車駕駛人安全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
5.2.1 各單位(部門)應加強員工交通安全教育,把本單位有私家車的駕駛人納入本單位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范圍,切實做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留死角。
5.2.2 各單位(部門)應每年邀請轄區(qū)交警大隊為職工講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交通事故應急救助、違章案例分析等交通安全知識。
5.2.3 各基層部門負責人應采取開例會、印發(fā)學習資料的形式,每月組織員工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5.2.4 各單位(部門)應在單位的大門口顯要位置應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語或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固定的安全宣傳專欄,分設“交通安全專欄”,選登交通法律法規(guī)、知識、圖片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印發(fā)機動車駕駛相關宣傳資料,對廣大員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教育。
5.3 家庭擁有私車的員工管理
5.3.1 各單位(部門)應對本單位(部門)有駕駛證的員工建立管理臺帳并每年更新1次,認真核對駕駛證編號、類別、取證年限及審驗情況,并報送轄區(qū)交警部門和州局(公司)安監(jiān)部門。。
5.3.2 各單位(部門)要每季度通過交警部門交通違法查詢系統(tǒng)確認員工私車違法行駛記錄、處理情況及駕駛證違章記錄,對有嚴重違法行車行為(一次記滿12分)和1年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人,要列為重點教育對象,進行安全教育。
5.3.3 將私車用于上下班和私車公用的員工應在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車輛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并寫出“所使用私車保證按證照齊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遵守公司有關私車駕駛管理相關工作要求,如證照不齊、違反交通規(guī)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的《承諾書》。
5.3.4 員工學習駕駛畢業(yè)取證、增駕、調出、調入,均須主動及時到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5.3.5 駕駛私車的員工應當依法取得并審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證丟失后,本人必須及時提出申請,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補領手續(xù),并報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5.3.6 私車駕駛員工應積極參加交通安全會議、學習、培訓等交通安全方面活動,服從單位管理,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單位的有關交通安全規(guī)章制度。
5.3.7 擁有家庭私車的員工對家庭用車負有監(jiān)督、指導責任,應做好家庭成員交通安全教育,正確引導家庭成員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律法規(guī)。及時制止家庭成員中駕駛報廢和非法車輛行為。
5.4 私車管理
5.4.1 各單位(部門)應對本單位(部門)員工家庭私車建立規(guī)范性管理臺帳并每年更新,掌握員工家庭私車數量、車牌號碼、車型、年限、入戶情況、年檢情況、購買保險情況、駕駛人情況等,并報送轄區(qū)交警部門和州局(公司)安監(jiān)部門.
5.4.2各單位(部門)員工原有或新購置的私車,經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驗核發(fā)行駛證后,應持機動車行駛證、保險證、本人駕駛證到本單位(部門)車管部門和安監(jiān)門部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5.4.3機動車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機動車所有者應及時到本單位(部門)車管部門和安監(jiān)門部辦理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xù)。
(1)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等情況的;
(2) 機動車租出、租用或借給他人使用三個月以上和被盜或車號牌、行駛證丟失的。
(3)機動車年度檢驗和車輛保險到期后續(xù)投保后。
5.4.4 私車駕駛人應及時辦理駕駛證、行車證(未規(guī)定上牌除外)、保險證、尾氣檢測合格證、車輛號牌,并按要求進行機動車相關的證照年審和購買機動車保險。嚴禁無駕駛證開車,嚴禁駕駛無行車證(法規(guī)未規(guī)定上牌除外)、尾氣檢測合格證、保險證或證件無效的車輛;嚴禁駕駛假牌、套牌、無牌、無手續(xù)、報廢、走私車、無保險和交通違法尚未處理的車輛。
5.4.5 私車所有者或駕駛人應加強對車輛的檢測檢驗,按行車里程、使用時間及車輛狀況,進行保養(yǎng)或維修,保證車輛技術狀態(tài)良好,嚴禁駕駛帶“病”車輛。
5.4.6 員工私車應配備滅火器、三角警示牌、護目鏡等安全用具,摩托車、電瓶車還應配備安全帽、手套和鞋、安全護肘、護腕和護腿等安全護具,在醒目位置安裝安全駕駛警示牌。
5.4.7 員工私車嚴禁掛靠單位,不得隨意借給他人駕駛,嚴禁借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5.4.8私車駕駛人行駛前,應隨身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認真檢查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駕駛摩托車時,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等安全用具,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違法會車、爭道搶行、闖紅燈、強行超車、逆向行駛以及超員、超速、違章停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禁穿拖鞋駕駛摩托車;不準在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5.4.9 摩托車在高速公路的最高行使速度為80 km/h,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40km/h,在標線雙向2車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50km/h,在沒有標線雙向2車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40km/h,在通鄉(xiāng)公路的最高行駛速度為30km/h,在通村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20km/h,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限速交通標志和路面文字標記時,準許按所示時速行駛。
5.4.10 私車進入單位院落應嚴格執(zhí)行登記放行制度,服從統(tǒng)一安排,嚴格遵守限速、禁鳴等規(guī)定,按規(guī)定停放,不得妨礙交通、宣傳櫥窗、消防設施、安全疏散通道,大門附近不準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采取制動措施,并確認停車安全,以防意外事故。
5.4.11 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fā)現(xiàn)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除應先急救傷者及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應立即聯(lián)絡單位主管或處理,并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及確認肇事責任。因事故受傷就醫(yī)時應向醫(y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yī)證明材料。
5.5 私車公用管理
5.5.1 公司對私車公用實行派車制度,私車公用車輛調派由各單位綜合辦公室負責,基層部門員工摩托車或汽車由本部門負責人派遣。
5.5.2 具備以下條件的員工因公外出,公務車輛調派不足或爭取時效及方便,可以申請使用私車。
(1)本人或家庭成員合法擁有私車,具有有效的行車證、保險證、尾氣檢測合格證、車輛號牌,并按要求進行機動車相關的證照年審和購買機動車保險(包括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yè)險)。
(2)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并按規(guī)定審驗的;
(3)無嚴重違法(一次扣滿6分)和責任重大事故肇事記錄;
5.5.3 員工私車公出應事先填具《私車公用申請單》經直屬部門主管核簽,分管領導批準后,到車管部門開具《私車派遣單》,方可私車公出,未按規(guī)定辦理派車手續(xù),不得私車公用。
5.5.4 基層煙葉站、卷煙服務部、專賣稽查總隊負責人應嚴格執(zhí)行“私車派車單”程序,督促煙葉輔導員、客戶經理、專賣稽查員嚴格按照“私車派車單”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5.5.5 存在以下情況的,一律不準駕駛私車上下班和私車公用。
(1)未按要求,到本單位車管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的;
(2)不參加單位組織安全學習、培訓等活動,一年達3次的;
(3)對于一年發(fā)生3次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等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或次責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
(4)嚴重違法(一次記滿12分)或1年內累計記滿12分的;
(5)發(fā)生交通事故逃逸或駕駛證被吊銷的;
(6)沒有按規(guī)定審驗駕駛證、機動車相關的證照年審和購買機動車保險一個月以上的;
(7)違反單位交通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服從管理、屢教不改、拒絕接受處罰的;
(8)其他不能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5.5.6員工私車必須按時交納相關規(guī)費,車輛一切規(guī)費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單位不得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檢費、燃料費、修理費、過路(橋)費、停車費等與車輛有關的費用。
5.5.7私車公用途中,違反交通法規(guī),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行承擔。
5.5.8 經批準派出因公外出的私車,本次外出產生的費用經核對后據實給予交通補助費;私用摩托車公用的按月發(fā)放交通補助費。
5.6 私車監(jiān)督檢查
5.6.1 各單位(部門)安監(jiān)部門要對私車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抽查,嚴查違章,避免私車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5.6.2 各單位(部門)車輛管理部門應將本單位員工的私車與單位公車一樣,每月對私車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5.6.3各有私車員工的直管部門應將私車納入部門安全檢查的重要檢查內容,每周檢查1次,及時掌握本單位(部門)駕駛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職工情況。
5.6.4各單位安保人員負責在上下班期間對員工駕駛私車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無牌、無證、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等行為。發(fā)現(xiàn)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糾正、并處罰。
5.6.5 因從事單位公務活動(發(fā)展指導煙葉生產、市場走訪、市場檢查等)而駕駛私車和上下班使用私車代步者,必須在三個月期限內補辦完善車年駕駛證、行駛證、車船稅、保險費相關手續(xù),并接受公司檢查。
5.7 獎懲制度
5.7.1 各單位(部門)綜合辦或安監(jiān)部門,對私車駕駛員交通違法違章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罰款、不予報銷或發(fā)放交通補貼、納入工作績效考核直至解除勞動關系、退回勞務公司。
5.7.2 因公外出必須駕駛私有車輛時,應經批準并辦理派車手續(xù),否則,不予報銷出差交通補助費。
5.7.3 員工因公使用摩托車外出,派車單指定的時間、路線必須與工作計劃和工作日志保持一致,否則,不得發(fā)放交通補助費。
5.7.4 無駕駛證及私車證件不齊、失效等的違法本辦法。
5.4.4條款要求的員工,在未完善手續(xù)、辦理齊全所有證件前執(zhí)意駕駛者:對全日制員工取消交通補助費和交通補貼,對勞務派遣及其他季節(jié)性臨時用工作解除勞動合同處理,退回勞務公司。
5.7.5 違法本辦法5.4.7、5.4.8、5.4.9條款要求的,視情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5.7.6 違法本辦法5.4.5、5.4.6、5.4.10條款要求的,視情節(jié)處以50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5.7.7 違法本方法其他要求的,視情節(jié)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5.7.8 員工駕駛私車造成交通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事故責任倒查制,特別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遵照公車事故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肇事者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6.0 相關文件 無
7.0 相關記錄
《黔南州煙草專賣局(公司)私車公用申請單》
第8篇 物業(yè)員工手冊-上下班打卡簽到管理辦法
物業(yè)員工手冊:上下班打卡(簽到)管理辦法
1.打卡(簽到)有效時間設定規(guī)則
①、上班卡:上班前30分鐘內;
②、下班卡:下班后30分鐘內,但連續(xù)兩次打卡(簽到)之間“時間間隔范圍”不應低于15分鐘,否則視為未打卡(簽到),作為曠工處理。
2.打卡(簽到)
2.1所有人員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簽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簽到),違者雙方均記大過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2.2售樓員、保安員及維修部實行連班作業(yè),僅須上班時與當天最后下班時打卡,即二次卡,其它人員一律打四次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
2.3任何人員休假時須將卡交行政部于卡上注明休假字樣,否則將影響考勤.
2.4如個人確有上班但忘記打卡者,允許每月簽卡二次,簽卡須寫《簽卡申請單》(各部門主管處領取),經部門主管/行政主管/總經理批準后工卡交總經理或行政主管在卡上簽字注明。其它任何人不得在卡上簽字證明出勤,否則作缺勤處理,第一次簽卡不作罰款,第二次簽卡須扣罰款當事人10元罰款,由行政開具《員工處罰單》,超出2次簽卡視為曠工,使用簽到考勤的《簽卡申請單》交“管理處經理”修正考勤。
2.5忘記打卡限3天內申請補簽,以行政收到有效的《簽卡申請單》為準,超時不作補簽。
2.6出差期間無法打上班卡者事后填寫《簽卡申請單》,經簽核后,交行政、人事部簽卡,否則視為缺勤,因公外出補勤申請次數不受數量限制。
2.7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或因公(如維修)而超出有效打卡時間者,同樣必須于實際下班時間打卡,否則視為缺勤,并于第二天到行政部說明情況由行政或人事修正考勤。
3.應用表單
3.1《簽卡申請單》
第9篇 員工活動室管理規(guī)定辦法
員工活動室管理規(guī)定
員工活動室是為豐富員工業(yè)余生活而設置的活動場所,供員工學習、娛樂、交流等活動之用,服務對象是全體公司在職員工。為合理利用有限資源,更好的為員工服務,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開放時間及面向對象
自2004年11月20日起
星期一――星期六 11:40-12:40 管理層
星期一、三、五 17:00-21:30 時裝分廠
星期二、四、六 17:00-21:30 襯衫分廠
星期日8:30-21:30 全體員工
二、地點
公司大廳右側(原樣衣制作室)
三、娛樂項目
臺球、乒乓球、飛鏢、棋牌
四、管理規(guī)定
1、活動室只面向公司在職員工開放,禁止一切外來人員入內,公司員工出入活動室須出示工作牌,經管理人員確認后方可進入;
2、 公司委派專人負責活動室的各項管理工作,并負責活動室公共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維持工作。同時,嚴格控制活動室的開放和關閉時間,并做好相應記錄;
3、任何使用活動室的集體或個人,在使用當天必須保證活動室的一切物品不丟失、不損壞,如有丟失或是損壞,則視具體情況由相應的集體或負責人按購價進行賠償,決不允許將活動室娛樂設施帶出活動室,一經查出,按照情節(jié)嚴重給予100-500元罰款;
4、凡在活動室活動者,須遵守活動規(guī)則,講究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在室內爭吵打鬧,不高聲喧嘩,不在墻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亂畫,不在室內吸煙、酗酒,不在活動室內進行賭博、結社等違法活動……以上情況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以后使用活動室的權利,并根據情節(jié)嚴重給予200-500元罰款;
5、臺球及乒乓球器材非常昂貴,希望大家能夠自覺保護娛樂設施,在臺球娛樂時,不準打“跳球”、“扎槍”或其它有損器材設備的舉動,嚴禁對臺球桌、乒乓球案磕碰,保持臺球桌、乒乓球案、臺球桿、臺球、臺泥的完好無損。凡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6、任何集體(各部門或分廠)借用活動室舉辦各種活動,須提前一周向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并與其活動日的負責人協(xié)調后方可使用,否則一律不準擅自占用,違反規(guī)定者不準再申請使用活動室,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7、希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guī)定,服從工作人員安排、管理。
*********公司
辦公室
2004年11月17日
第10篇 vb公司兼職人員工資管理辦法
公司兼職人員工資管理辦法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兼職人員的薪資管理工作,特制訂如下辦法。
第二條 工資的構成。
兼職員工的工資,由下列三項構成。
(1)基本工資。
(2)交通津貼。
(3)規(guī)定時間外加班津貼。
第三條 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決定的原則是,考察員工所擔任的職務、技術、經驗、年齡等事項后,由人事科根據個人表現(xiàn)分別制訂。
(2)基本工資給付的原則是,不得低于勞動保障部門所制訂的最低工資。
(3)員工因私事請假、遲到、早退,應從工資中直接扣除相應的缺勤基本工資額。
(4)公司與員工共同達成基本工資的協(xié)議后,應由人事科制訂雇用合同書加以明確。
第四條 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的加班津貼。
(1)兼職員工的工作時數因業(yè)務上需要并由其主管要求加班而延長時,或于休假日返回公司工作時,應依下列計算方式,以小時為計算單位并發(fā)放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津貼。
(2)深夜加班者(從晚上10點到翌日清晨5點),則應給予深夜工作津貼。
第五條 交通津貼。
員工從住宅到公司上班時單程距離超過5公里者,則依公司所制訂的交通津貼給付細則并視員工出勤狀況給付津貼。
第六條 尾數的處理。
工資計算時,有未達到元的尾數產生時,一律計算到元,其尾數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計算。
第七條 工資扣除及工資給付方式。
(1)下列規(guī)定的扣除額應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①個人收入所得稅。
②各項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根據公司與工會的書面協(xié)議規(guī)定,應代為扣除的代收金額。
④其他法令規(guī)定事項。
(2)工資對上列各項扣除后,員工所得應以現(xiàn)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第八條 工資計算期間及工資給付日。
工資計算期間從前一個月的××日開始到當月的××日為止,并以當月的××日為工資給付日。
第九條 離職或解雇時的工資。
兼職員工申請離職或被解雇時的工資,應從離職日的7日內,計算并給付該員工已工作時間所應得的工資(申請離職日恰為工資給付日,則于當日計算并給付)。
第十條 獎金。
兼職員工服務屆滿一年以上且表現(xiàn)優(yōu)異者,經部門主管呈報人事科核定為優(yōu)秀員工,則可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獎金計算及給付。
獎金計算的標準,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單位,并于每年7月根據員工的表現(xiàn),個別發(fā)放。
第11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guī)定辦法
第12篇 地產公司員工跟投房地產項目公司管理辦法范文
(2023年*月*日經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定義與釋義
本管理辦法中以下詞語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義:
一、總裁會議:根據《zz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工作細則》規(guī)定召開的會議,分為定期召開和不定期召開的總裁工作會議。
二、總可租售建筑面積:根據政府規(guī)劃審批結果得出的可用于銷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積,其中所有車位面積不計入總可租售建筑面積。
三、擬銷售建筑面積:在總可租售建筑面積范圍內計劃用于銷售的建筑面積,以最新通過公司產品與經營方案評審會的產品與經營方案為準。
四、已銷售建筑面積:指已簽訂銷售合同的建筑面積,其中已經銷售的車位面積不計入已銷售建筑面積。
五、持有物業(yè)建筑面積:總可租售建筑面積減去擬銷售建筑面積。
六、銷售型項目:擬銷售建筑面積占總可租售建筑面積的比例超過95%或持有物業(yè)建筑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項目。
七、不并表的項目:指未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項目。
八、有限合伙企業(yè):跟投員工通過投資有限合伙企業(yè)的方式投資項目公司,一個有限合伙企業(yè)投資一個項目,跟投員工投資人作為有限合伙人參與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伙人由公司全資持有的投資管理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士或機構擔任,對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九、項目公司、兩方合資項目公司、多方合資項目公司:負責開發(fā)經營跟投房地產項目的公司為項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與有限合伙企業(yè)兩方作為股東的項目公司為兩方合資項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有限合伙企業(yè)及項目合作方多方作為股東的項目公司為多方合資項目公司。
十、項目投資決策會:公司投資部門召集董事長、總裁、公司主管投資高管、公司投資部門負責人、區(qū)域公司負責人及區(qū)域公司主管投資負責人等人召開的項目投資決策會議,對擬投資項目進行討論和決策。
十一、產品與經營方案評審會:公司運營部門召集總裁、公司相關高管、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區(qū)域公司高層、區(qū)域公司城市公司項目公司的前期工作小組(定位、設計、營銷、成本)等召開的會議,評審項目的產品與經營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zz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zz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zz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跟投房地產項目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為了更加充分地激勵公司房地產項目運營團隊的積極性,進一步提升獲取項目的質量和項目運營效率,公司參考市場通行做法,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將項目經營效益和跟投員工個人收益直接掛鉤,實現(xiàn)收益共享、風險共擔,不設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證機制。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四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本辦法的批準和變更。
第五條 公司董事會每年審議由公司審計部門出具的年度總結報告,并在本辦法通過批準的三年后決定是否繼續(xù)實施。
第六條 公司總裁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報董事會主席批準后,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 跟投項目
第七條 跟投項目為2023年6月30日后首次開盤銷售的項目,其中:
銷售型項目的跟投員工投資方案由總裁會議根據本辦法審批。
其它類型項目的跟投員工投資方案需經過公司董事會主席審批方能實施。
第八條 對于公司操盤不并表的項目,須通過項目公司相應的審批程序。
第九條 如出現(xiàn)因政策、環(huán)境或其他事項導致在本辦法規(guī)定的跟投項目范圍內的個別項目不適合跟投的情況,經公司總裁會議審核并報公司董事會主席批準后不實施本辦法。
第四章 跟投員工投資人
第十條 跟投員工投資人分為必須跟投人和自愿跟投人。
第十一條 必須跟投人及跟投范圍
區(qū)域公司經營班子(分管領導以上人員)、投資負責人、區(qū)域公司其他關鍵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營銷負責人、工程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成本負責人、財務資金負責人),必須跟投區(qū)域公司管轄范圍內符合本規(guī)定的所有項目;
城市公司經營班子(分管領導以上人員)、城市公司其他關鍵人員,必須跟投城市公司管轄范圍內符合本規(guī)定的所有項目;
項目制負責人、項目其他關鍵人員,必須跟投所管理的符合本規(guī)定的所有項目。
必須跟投人及跟投額度由區(qū)域公司負責人或直屬省級城市公司負責人擬定。
第十二條 自愿跟投人及跟投范圍
區(qū)域公司、城市公司及項目層級中與項目經營直接相關的正式員工,可自愿參與項目跟投。
在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的所有跟投員工投資人合計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比例限額內,首先滿足必須跟投人的跟投;滿足必須跟投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權比例的,方可由自愿跟投人進行跟投。
第十三條 總裁會議批準跟投員工投資方案(包括必須跟投人及自愿跟投人、跟投額度等)。
第十四條 公司董事會主席和總裁不參與項目跟投。
第十五條 跟投資金全部由跟投員工投資人自行籌集。
第五章 投資架構
第十六條 跟投員工投資人通過有限合伙企業(yè)進行投資,一個有限合伙企業(yè)投資一個跟投項目。
第十七條 在對跟投項目投資決策時須預測為完成跟投項目開發(fā)經營,需要項目公司各方股東投入項目公司的資金最大值,即股東資金峰值。股東資金峰值由項目投資決策會批準。
股東資金峰值,由各方股東對負責開發(fā)跟投項目的項目公司投入資金來籌集;各方股東的投入資金包括股權資金、債權資金。
第十八條 有限合伙企業(yè)按照跟投員工投資方案的規(guī)定投入資金(包括股權資金和債權資金)后,不再承擔追加投資的責任。
有限合伙企業(yè)以其實際投入資金(包括股權資金和未收回的債權資金)的金額為限,承擔項目公司經營風險和虧損風險。
第十九條 每個跟投項目中的所有跟投員工投資人合計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比例不超過10%;每個跟投項目中的單個跟投員工投資
人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如需超過的須經過總裁會議特別批準。
項目公司的股權資金、有限合伙企業(yè)占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等事項,在總裁會議制定的實施細則中具體規(guī)定。
有限合伙企業(yè)不能是項目公司的大股東,不參與項目管理、不向項目公司派駐董事及管理人員、不影響項目的對外合作
、放棄項目公司股權的優(yōu)先購買權。
第二十條 有限合伙企業(yè)按照占項目公司股權比例×2的比例,在項目公司分取利潤或承擔虧損。本條的比例原則同時適用于本辦法第二十六條退出管理時有限合伙企業(yè)持有項目公司股權收購價格的計算確定,以及項目公司清算時有限合伙企業(yè)分配項目公司剩余資產的計算確定。
第二十一條 投資架構可以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由總裁會議適時調整,但本章原則依然適用。
第六章 出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 必須跟投和自愿跟投資金的到位時間為下列孰晚時間點:
在項目召開項目投資決策會后三個月內;
公司或項目公司支付第一筆土地出讓金(保證金除外)前,或公司支付項目公司第一筆股權收購款(保證金除外)前。
第二十三條 部分特殊項目(如是在本辦法通過之前已獲取的項目或舊城改造項目等由于土地出讓的特殊安排等不能適應本章)和跟投項目中部分跟投員工投資人(如必須跟投人的人員未落實等不能適應本章),資金到位時間由總裁會議決定。
第七章 分配管理
第二十四條 項目公司在累積凈現(xiàn)金流量為正數,并保證項目運營所需資金、充分考慮項目經營風險及項目合作方(如有)同意后,經總裁會議批準,項目公司向有限合伙企業(yè)歸還債權資金。
項目公司累積凈現(xiàn)金流量為正數并保證項目運營所需資金、充分考慮項目經營風險后,如項目公司產生利潤并符合項目公司利潤分配的相關規(guī)定,經項目公司股東會通過,項目公司向有限合伙企業(yè)分配利潤。
第八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五條 項目已銷售建筑面積達到擬銷售建筑面積的90%的時點,或按照《zz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決定將項目作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時,為有限合伙企業(yè)退出啟動點。
總裁會議有權決定推遲退出啟動點,但推遲時間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六條 退出啟動點發(fā)生后,由公司選擇獨立評估機構,參照獨立評估機構對退出啟動點項目公司凈資產的市場公允價值,由總裁會議批準退出啟動點項目公司凈資產價值。
根據批準的啟動點項目公司凈資產價值,結合項目公司在退出啟動點前(含)的全部利潤或全部虧損狀況,按照本辦法第二十條中有限合伙企業(yè)以占項目公司股權比例×2的比例分取全部利潤或承擔全部虧損的原則,來計算確定有限合伙企業(yè)持有項目公司股權的收購價格。
第二十七條 對項目公司凈資產評估時,其中未售物業(yè)的評估方法如下:
(一)已經開始銷售的住宅未售物業(yè)和車位未售物業(yè)(主要為住宅配套),根據評估機構按照收益法評估(以退出啟動點前一個季度同類型物業(yè)的銷售平均價格及其后續(xù)銷售計劃為評估基礎)得出的市場公允價格,再乘以80%-90%的折扣率參考確定。
(二)已經開始銷售的車位未售物業(yè)(主要為商業(yè)配套)、已經開始銷售的商業(yè)未售物業(yè)及未開始銷售的物業(yè),根據評估機構按照收益法評估得出的市場公允價格,再乘以70%-80%的折扣率參考確定。
第二十八條 有限合伙企業(yè)持有項目公司股權的收購事項及收購價格最終由總裁會議批準確定。
第九章 離職及調動
第二十九條 離職人員不得提前退出跟投。
第三十條 調動人員參與到崗后的新項目跟投,已發(fā)生的跟投按本辦法第八章規(guī)定退出。
第十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