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電設備日常維檢管理制度
為保證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可靠運行、經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本著“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由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負責日常維護、檢修工作,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2、各單位對設備日常維護、檢修所發(fā)生的配件、材料費用由各單位自己承擔;
3、動力科、安監(jiān)處負責對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隨時抽檢及監(jiān)督管理,確保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4、操作設備的操作人員、機房硐室的崗位值班人員必須經專門技術業(yè)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的專職人員擔任;嚴禁非專職或未取得上崗證的人員操作設備和機房硐室值班;
5、各類機電設備的操作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班前30分鐘檢查責任制和班中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必須通知專職檢修工處理或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匯報;嚴禁設備帶病運轉,并作好各種記錄;
6、設備實行包機制,各單位必須配備專職維護、檢修人員,負責每天對所分片包干的設備進行維護、檢修,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確保設備隨時處于完好狀態(tài);現場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匯報,并作好各種記錄;
7、操作人員或值班的崗位人員必須嚴格按設備規(guī)定的周期和內容進行班前及班中檢查、維護,嚴禁空檢、漏檢;
8、專職檢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礦山企業(yè)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礦山企業(yè)機電設備檢修標準》
9、各使用單位的主管領導每周至少對各機房硐室及設備巡檢一次;
10、各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設備和易損件、潤滑油等在使用地點應有一定的備用量,以保證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11、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由動力科和安監(jiān)處有關人員隨時抽查,如發(fā)現各單位所使用設備沒有按規(guī)定進行維護、檢修、每發(fā)現一臺罰款50元;
12、檢查中發(fā)現一臺設備有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帶病運行的,除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外罰單位主管領導200元;
13、檢查發(fā)現使用單位沒配備專職人員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檢修的,罰單位主管領導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維護檢修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或造成事故的,設備損壞的加倍處罰;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人及單位領導的責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導致機電設備帶病運行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單位領導100~300元罰款;
第2篇 機電設備安裝維修工作票制度
為確保全廠安全生產,確保污水達標處理排放,確保全廠工作技經指標完成,確保全廠設備完好率達標,明確機電設備行政技術和管理責任,明確機電設備安裝修理責任,明確操作使用保養(yǎng)責任,明確設備配件材料質量采購責任,實行制度化管理和量化考核。
一、工作票的使用:
由科室、各班組操作使用人向生產科捉出維修請求,由生產科長及各專業(yè)技術人員提出安裝維修技術要求,提出實施安全措施。
二、工作票填寫:
根據職能填寫:技術負責填寫第一欄,維修隊長填寫第二欄,操作使用部門填寫第三欄,設備管理填寫第四欄。
三、工作驗收:
根據工作量大小,技術復雜程度,視具體情況,由生產科確定修理和驗收人員。驗收人員:由生產科、維修隊、使用部門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設備管理員共同或部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方認可有效。
新設備應符合廠家產品要求,舊設備應完好完整,改造要專業(yè)技術人員簽名認可;記錄存檔。未經技術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認可,任何人不準改變原設備裝工作的性能。
四、工作責任。
1、生產科長對勞動組織、設備完好率、安全措施實施負責。
2、專技人員對工作技術要求、設備配件、材料數量質量負責,對安全措施編寫負責。
3、維修隊長對安裝、維修、工期負責,對安裝維修工藝質量、對設備完好率負責,對執(zhí)行安全措施負責。
4、維修工作人員對安裝維修工藝質量,對人身、設備安全負責。
5、操作使用人員對設備完好、整潔、日常養(yǎng)護負責。
6、采購人員對所采購的備品配件的質量、數量、價格、時效負責。
第3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二
施工設備運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日常保養(yǎng):
設備操作者應該按照操作規(guī)程(或出廠說明書),堅持每班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至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溫度溫升,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寫有關記錄,班后、周末、節(jié)日前后的大清掃、擦洗、交接班以及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工作。如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排除;發(fā)現重大問題,必須立即通知班組設備員和工區(qū)機電技術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日常保養(yǎng)的內容:
1、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變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安全可行。
2、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并定時定點,加入定質定量的潤滑油。
3、檢查設備容易松動脫離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
4、檢查設備腐蝕、砸碰拉傷和漏油、漏水、漏氣、漏電等情況。
三、定期保養(yǎng):
設備運轉到規(guī)定臺時后,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保養(yǎng)。定期保養(yǎng)完后,班組設備員和工區(qū)機電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保養(yǎng)記錄,并做好班組和工區(qū)維修計劃的考核。
四、定期保養(yǎng)的內容如下:
1、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解體檢查。
2、除進行日常保養(yǎng)內容外(無法處理的缺陷除外),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
3、各油墊、油封、濾油器及各種防塵防屑裝置,要進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暢通無泄漏。
4、定期保養(yǎng)的時間間隔及作業(yè)時間,一般1至2個月進行一次或運轉500小時進行一次。并利用1個月周末下午進行或在工程交替間隙時間內進行。
5、大型固定設備要有維護、保養(yǎng)、檢查、運行等記錄。
五、質量記錄:
1、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2、立井提升系統(tǒng)日檢查記錄。
3、絞車運轉日志。
4、絞車安全裝置試驗和檢查表。
5、鋼絲繩檢查記錄。
6、機車充電日志。
7、水泵運轉日志。
8、變電所運轉日志。
9、壓風機運轉日志。
10、水暖鍋爐運轉日志。
11、蒸汽鍋爐運轉日志。
第4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機電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公司生產的機電設備、電纜、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庫存情況的統(tǒng)計和管理。機電管理科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現場,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設備的運行、使用、備用、回收、待修、待報廢等情況,并建立建全各種臺帳,搞好各種圖、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數量清、狀況明,帳、卡、物、牌、板五對口。
采煤、掘進、開拓、通風、運輸、巷修、抽準、機電一區(qū)、機電二區(qū)等單位,應配備一名兼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使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管理結合起來,共同搞好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全礦機電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臺帳,屬固定資產的要和財務相符。使用單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區(qū)臺帳,分區(qū)臺帳要建立一式兩份,使用單位和設備組各一份,并每月與設備組對帳兩次,上旬從1~15號為一次,下旬16~25號前為止,一次不對帳,罰款50元。對帳的范圍:包括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長度、數量及規(guī)格型號,以及各種備用和待收設備,備用的配件等必須對帳清楚。
要嚴格執(zhí)行機廠進出設備驗收制度,特別要加強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包括五小設備和瓦斯監(jiān)測儀器等)。要嚴格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和驗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設備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做到從檢修、安裝、運行、維護、檢查等全過程管理,要做到檢修按標準,入井有復查、安裝有驗收、運行有監(jiān)督、維護有規(guī)范、檢查有記錄、臺臺有檔案、失爆有責任追究制。對不合格的設備一定不準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設備,要追究檢修人員檢修單位和驗收人的責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響的時間負責、要根據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工資科定額組應加強對各單位領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設備清單進行嚴格的審批,凡屬領用下井設備,和回收上井設備的清單,必須有機電管理科設備組值周人員的簽字后才能有效結帳。否則,將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處罰。
ù機修廠是為全公司生產服務的中心,所以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和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各種配件要上架掛牌統(tǒng)一設專人管理,機廠要建立臺帳,對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機廠應及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各使用單位,凡需到機廠領取設備、電纜、配件的人員,必須先開票,經機電管理科科長同意,設備組值班人員簽字后才能領取,不得到機修廠隨便拆卸、亂拿,特別是各種配件和材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若發(fā)現要對當事人進行50~100元的處罰。
設備安裝回收管理辦法
(1)各單位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必須齊全完整,不得丟失和損壞,并及時交到機修廠,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現場簽字驗收后,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支付回收工資。如有丟失或缺損的按原值進行賠償。凡回收的開關、電機拆火時,電纜不準切割,如發(fā)現切割,每臺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其中區(qū)長、書記各承擔50元、其余100元罰款由工區(qū)落實責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設備安裝,由礦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回收時由礦安排單位回收。回收時必須經機電管理科、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三方現場驗收并辦理移交簽字手續(xù),回收單位必須持三方現場移交簽字手續(xù),隨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交到機修廠,并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簽字并填寫回收單,回收單位憑回收單到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有效結帳。同時,回收上井的設備,應及時推進機修廠,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堆亂放,不準不卸車,否則將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
(3)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的安裝及回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單位到機修廠領用下井的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先開票后下井。對拆除后的設備(包括溜頭、溜尾、牙箱、電機、溜槽、皮帶機頭、機尾、各種架子、調度絞車等隨機配件),責任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并交機修廠,同時責任單位的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應及時與機電管理科對帳,及時銷帳。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100元/天/臺處罰責任人。
(4)各使用單位的設備,如需變動使用地點或轉用,必須在三日內到機電管理科對帳,以保證帳目清楚,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延長一天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20元。
(5)新安裝設備的工作面以及掘進頭搬家需移交時,必須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設備移交單位和施工單位現場共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xù)。凡通知到的單位,無故不參加者將給予責任單位區(qū)長100元的處罰。對移交出現的問題,移交方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移交施工單位,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還未處理,每超一天按200元處罰,區(qū)長、書記各承擔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需更換設備、配件(包括溜頭、溜尾、電機、牙箱、根節(jié)、溜槽、扒斗機、扒斗機上槽、噴漿機、皮帶機、電機、牙箱、滾筒、皮帶及各種小絞車等)時,都必須在三日內將更換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檢修備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臺按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機電副區(qū)長,直至該單位將設備回收上井為止。
(7)小型電氣設備(包括電煤鉆、綜保、皮帶機綜保、80開關、7.5kw以下水泵、潛水泵、打點器、接線盒、電鈴、按鈕等)的回收,從更換之日起一日內必須回收上井交機修廠,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每臺(件)一天20元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若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有亂丟、亂放并無人看管的五小設備,每發(fā)現一次,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帶機上、下托輥、中間架、溜子連接筒、快軸、盲軸、鏈輪、護板架、機尾滾筒、花鍵套、聯軸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從領取到更換,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上井交機修廠,每超過一天,按每件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
(9)對使用完畢、暫時又不回收的設備,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另行安排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10) 各單位領用或回收的設備,必須在清單上填寫數量、地點、用途、編號等?;厥丈暇脑O備及配件必須經機修廠開票,并經回收單位、機修廠、機電管理科三方簽字方能到人資科有效結帳。
(11)進出機修廠的設備要嚴格把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工時。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除扣除全部虛假工時外,還將給予作假數額等額的罰款。
°電纜使用與回收管理規(guī)定
(1)電纜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種臺帳并設專業(yè)人員負責管理,各種規(guī)格的電纜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編號,編號位置在每根電纜兩頭1.5米左右處,并注明電纜的長度。電纜管理人員,要對每一根電纜從進貨到使用都必須有使用和檢修記錄,有到貨日期和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及長度數量登記檔案。
(2)各單位需領用電纜時,必須先到設備組開票,見票后電纜組才能發(fā)放,領用時要注明電纜使用地點和長度,在領用期間電纜的管理和維護,全由使用單位負責,不得損壞和丟失,對使用單位要根據被盜電纜的規(guī)格、長度按原價進行賠償處罰。如在使用中出現問題須切割加接線盒時,必須經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線頭損耗),必須保證在領用前的長度,電纜組要認真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驗收和復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長度,按該電纜的原值每米進行處罰,嚴重者將追究使用單位及責任人,并加倍處罰。
(3)對不使用的電纜要及時回收,已拆火不用的電纜必須在二天內回收上井交到電纜組,從拆火到裝車,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看守,以防丟失,并隨同電纜一起上井交到電纜組,如裝車后的電纜不能及時上井,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值班員,盡快安排運輸將電纜提升上井,若造成電纜在井下停留被盜,要追究礦回收單位的責任,除按丟失電纜金額進行賠償外并對回收單位干部處罰200元。
(4)回收上井的電纜,必須及時交到電纜組,并經電纜組驗收合格開票到設備組銷帳,由設備組填寫回收清單并簽字到人資科定額組才能有效結帳。
(5)機電管理科根據井下工作場所變化,應及時督促使用單位或指定單位及時回收不使用的電纜,并有機電管理科下發(fā)回收通知單,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的,每拖延一天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使用電煤鉆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電煤鉆電纜每月切割兩次的規(guī)定,切割的電纜頭和對帳的時間相同并交到機電管理科,對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罰款50元。
對各種電纜的鋪設和管路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辦理移交。巷修工區(qū)如在有電纜,管路的巷道修復時,施工措施必須送一份給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原有的電纜,管路及吊掛情況進行現場移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對電纜和管路的保護,不得損壞,施工結束后,必須恢復原狀,若發(fā)現電纜和管路被損壞等情況,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并處罰干部300元。
十、 運輸系統(tǒng)電機管理考核辦法
(1)、考核范圍:礦井地面及井下運輸系統(tǒng)設備(包括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的電機管理考核納入本辦法。
(2)、電機的燒損由機電管理科負責鑒定燒損原因,落實責任單位。
(3)、采煤工區(qū)、機電二區(qū)電機燒損按0.5臺/萬噸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4)、掘進工區(qū)按每0.4臺/百米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5)、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
(6)、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達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樣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其中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1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200元;燒損電機達100千瓦以上,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2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400元,以此類推。
十、刮板運輸機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刮板運輸機電機的保護和管理,電機必須保證通風和散熱良好,不得被埋和雜物覆蓋,若發(fā)現電機被埋,按1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
(2)、刮板運輸機必須采用墊木懸空,否則停止使用。采面運輸巷的刮板運輸機除面腳20米范圍內及掘進工作面迎頭刮板運輸機最后10m范圍內外,每節(jié)中部槽必須在其插接處墊一塊道木,并安裝均勻,同時在溜頭、溜尾處各挖一個回頭炭窩。每部刮板運輸機的墊木之間和每個回頭炭窩必須隨時清理干凈,不得存滿。若發(fā)現每個墊木之間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元/處處罰,回頭炭窩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3)、刮板運輸機不準缺刮板、缺螺栓運行,更不得帶病運轉。有問題應及時停機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塊進行處罰;缺螺栓或螺栓松動,按5元/處進行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4)、刮板運輸機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溜子司機責任心教育,杜絕野蠻使用設備現象,影響生產。
(5)、刮板運輸機不要求墊墊木是,每隔15米必須挖一個回頭碳坑,回頭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每缺一個按50元處罰。
(6)、刮板運輸機與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不得埋機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罰。
(7)、工區(qū)內部由機電副區(qū)長完善設備及備品備件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滿足生產需要。
(8)、機修廠必須保證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對常用的刮板運輸機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應及 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若因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機修廠承擔損失。
(9)、機電管理科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十一、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機電管理科負責對全礦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建立臺賬并進行統(tǒng)一調配和管理。
(2)、各工區(qū)在安設刮板運輸機時,必須同步安設墊木和擋煤板。安設墊木時必須安設在兩溜槽連接處,擋煤板必須安設在溜槽兩邊,并與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設墊木和擋煤板的單位,定額組不預支付安裝溜子工資。
(3)、各工區(qū)墊木安設好后,必須隨時保持墊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間無浮貨。對沒有清理的單位,一經查出對單位主管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刮板運輸機必須每隔50米有一回頭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mm,并隨時保持清理干凈。否則按每個50元進行處罰。
(5)、各墊木和擋煤板使用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墊木和擋煤板,嚴禁故意損壞。否則對單位主管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
(6)、每月底機電科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將把墊木、擋煤板的管理情況列入標準化考核范圍內。
(7)、每次回收刮板運輸機期間,必須有機電管理科移交給回收單位。對回收過程中出現丟失或損壞的墊木和擋煤板。損壞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丟失墊木按30/塊,擋煤板按100元/塊進行處罰。
十二、帶式輸送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皮帶機不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款200元,每缺一種保護,罰款50元,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100元,每一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50元。
(2)、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標準清掃器,不允許用木料或鐵管等材料代替清掃器,若不使用標準清掃器,每個罰款50元,清掃器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3)、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罰款50元,傳動裝置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每次罰款50元,若因傳動裝置未清理干凈,造成皮帶斷帶事故,罰款300元。
(4)、皮帶跑偏磨中間架,每處罰款10元。
(5)、若因接頭不正,造成皮帶跑偏,每個頭罰款50元。
(6)、托輥不轉不更換,造成硬磨皮帶,每個罰款10元。
(7)、皮帶托輥纏纖纏絲,每處罰款5元。
(8)、底托輥被浮貨掩埋,每處罰款10元。
(9)、底皮帶離地低于200mm,每15米為一處,罰款50元。
(10)、防跑偏托輥不起作用或損壞不更換,每處罰款10元。
(11)、接煤架損壞或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12)、吊掛鐵絲每缺一處或鐵絲吊掛不平直,每處罰款10元。
(13)、皮帶接頭時必須用尺子劃線,若查出一次不用,罰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開一次維護班長專業(yè)會,參加單位、采二、采三、掘一、開拓、巷修、抽準、通風、運輸、機修廠、機電一、機電二區(qū)區(qū)長及各隊隊長,機電管理科,會議總結機電、運輸上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會者,遲到罰款50元,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十四、機電管理科設備組要負責和組織每周兩次的設備完好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所檢查范圍的設備、管路、巷道狀況,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備查并存檔,若別的檢查人員復查時,如發(fā)現有遺漏的隱患,檢查人員應承擔一切后果,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100元罰款。對該區(qū)上次查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處理,使用單位整改完畢后,將檢查結果在當日內交機電管理科,并由機電管理科匯總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電氣設備失爆,按每臺(次)200元罰款。
十五、設備、配件報廢,必須由機電礦長牽頭并組織驗收,經礦三結合小組技術簽定后才能作報廢,報送總公司審批,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對設備進行報廢和處理,如發(fā)現要根據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嚴重者要按原價賠償。
十六、各生產單位在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纜時,必須及時通知機電管理科現場驗收,若超過十六小時不通知的單位,每次罰款200元。
十七、鉆機鉆桿及鉆機配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抽準工區(qū)負責井下使用鉆桿的管理,建立健全領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鉆臺賬,并逐日核實清查及回收登記。
(2)、所有鉆機設備到位后,碼放整齊,由班隊長親自清點鉆桿數量,做到現場交接清楚,不允許亂丟亂放。
(3)、三班連續(xù)打鉆地點,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記錄不清楚的發(fā)現一次罰50元。不是三班連續(xù)作業(yè)地點。把鉆桿數量點清,無施工單位時,交給該地點的瓦檢員看守;有施工單位時,交給施工單位看管,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簽字,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井下區(qū)域搬運鉆機鉆桿,抽準工區(qū)分管區(qū)長必須安排連續(xù)作業(yè),確保當日到位;不能到位時,必須安排專人看守,防止損壞和丟失。
(5)、從地面下鉆桿時,必須一次性下到指定地點。交給相關人員。
(6)、損壞鉆桿及鉆頭由當班人員及時回收上井,如發(fā)現沒有及時回收的罰當班人員100元。
(7)、丟失鉆桿、鉆頭按原價賠償,加罰50元/根.個;偷盜鉆桿、按200元/根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按偷盜礦用物質論處。
(8)、嚴禁任何人將鉆桿挪做它用,一旦發(fā)現按偷盜論處。
(9)、發(fā)現偷竊行為時,現場人員必須制止,對于不聽勸阻、一意孤行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500元/根罰款。
(10)、嚴禁使用鉆桿處理掉道礦車和抬重型設備,以及處理溜子等,發(fā)現一次處罰200元/人.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為損壞鉆機配件,影響鉆機進尺的,按該地點每班平均進尺賠付工資。
十八、運輸系統(tǒng)備品備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10天制定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和當前的設備運行狀況及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機電管理科,經過審核后,予以補充備品備件下井備用。采煤、掘進溜子道備用設備的規(guī)定,平均5部溜子可備用、開關、電機、牙箱、機頭、機尾、跟節(jié)各一臺,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換備用設備時,必須在三日內把換下的壞設備及時回收上井檢修。以做備用,若三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臺每天50元罰款計算。配件更換必須在當日內回收上井交到機廠,若當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罰款計算。
(2)、各生產單位備品備件必須在3天內及時下到指定地點,機電管理科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不按時下到位,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如因設備未下到位而影響生產的,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3)、各單位備品備件下到位后,必須掛牌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4)、備品備件更換使用后,及時匯報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給予補充。
(5)、由于生產單位對備品備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影響生產的由本單位負責,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損壞的備品備件應在限期內回收交機修廠,超期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6)、機修廠應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足夠的備品備件量以滿足入井的需要。
(7)、因機修廠修理不及時(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產影響的,由機修廠承擔責任,將追究廠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8)、對于下到位的備品備件且?guī)讉€單位都能起到備用的,機電管理科有權進行統(tǒng)一協調調配使用。凡屬井下各單位備用設備,其他單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時,必須經礦調度、機電管理科和備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同意,才能動用備用設備,并限期給借用單位下到位再做備用,不得拖欠。若發(fā)現私自把備用單位的設備挪用和更換,將按每臺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備用單位的損失。
機運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5篇 機電設備管理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機電管理工作,使本礦的設備、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務于生產,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要嚴格執(zhí)行《設備領取發(fā)放制度》、《防爆設備使用、運行、維護、定期檢修制度》、《防爆設備入井檢查、驗收制度》、《機電設備包機制度》、《機電設備潤滑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二、 回收設備的檢修移交程序
(一) 使用單位回收的設備必須及時交到設備庫,經機電管理部相關井上下相應的管理驗收人員驗收后,由設備庫庫管員開據收到證。按設備驗收情況,根據設備丟失損壞考核條例開出罰款單。
(二) 設備庫庫管員在收到回收設備后,與相關人員共同將待修設備移交檢修單位進行檢修,三方在《設備、配件檢修任務單》上簽字認可,設備庫保管存根,另一聯由檢修單位保管。
(三) 檢修單位檢修完好的設備,通知防爆檢查組驗收,其驗收人員必須按相關驗收程序進行驗收把關,并填寫《設備、配件驗收單》簽字認可交回設備庫,由設備庫庫管員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并保管驗收單存根。
(四) 所有交檢修單位檢修的設備配件,由機電管理部全程跟蹤負責和落實考核。
(五) 外委設備或機電配件執(zhí)行《機電設備、配件外委檢修制度》。
三、 設備使用維護及保養(yǎng)
(一) 設備使用單位要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技術要求對所用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同時要分別健全設備的使用維護檢修等相關臺帳,并做好設備運行中的有關記錄和相關數據(特別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設備),搞好現場設備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 設備的潤滑必須使用符合設備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潤滑油,并按規(guī)定定期對油脂進行加注和更換。
(三) 掘進機截割頭運行中截齒必須齊全、有效,對齒座損壞3個的必須進行更換。
(四) 采掘設備在運行過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有構造、煤層變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單位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打眼放炮,不得強行截割、出現拼設備現象。
(五) 設備主要部位的螺絲必須做到齊全、緊固、不能出現缺絲少墊、松動等現象,短缺、松動情況下嚴禁開機。
(六) 設備使用過程中,嚴禁帶病運行,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甩保護運行,嚴禁占用設備的檢修時間,嚴禁帶負荷停機等。
(七) 水冷卻設備,必須做到開機前先開水,嚴禁無水或水壓不夠開機運行。
(八) 嚴格執(zhí)行相關制度。
四、 設備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 設備停用后要及時回收入庫,若不能回收入庫要以書面的形式報機電管理部,經機電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進行妥善存放。
(二) 未經有關領導批示,不得對停用設備或淘汰設備亂拆、亂卸。
(三) 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設備必須采取防凍、防曬、防雨保護措施。
(四)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設備必須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證不被水淹,上面無淋頭水。
(五)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機電現場管理考核制度》。
(六) 損壞與縮拆設備、配件必須在三天內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時進行檢修和周轉,時間以換發(fā)新設備日期開始。
五、 設備管理處罰辦法
(一) 領用新設備未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驗收的,扣領用人50元/臺次;
(二) 防爆電氣設備未經驗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責任單位500元/臺次,并株連單位機電負責人100元。
(三) 安裝或施工單位未按設計圖紙領用設備,多領用的扣100元/臺次。
(四) 因生產急需晚上或星期天無法辦手續(xù),領取的設備,次日使用單位必須及時補辦正式手續(xù),否則每推遲一天扣責任單位500元/臺次。
(五) 無手續(xù)、手續(xù)不合格、未經同意先發(fā)設備后辦手續(xù)的扣發(fā)放人員50元/臺次,造成的后果由發(fā)放人員負責。
(六) 設備、配件領用和回收料單上、收到證上填寫設備編號不準確的扣發(fā)放人員和使用單位各30元/臺次,發(fā)放無編號設備扣發(fā)放人員50元/臺次。
(七) 在料單上亂寫亂畫的每張料單扣領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寫料單的扣領用人50元。
(八) 領用開關拆套當配件使用的扣責任單位200元/臺次,并株連機電負責人50元,井上庫房存放開關和井下私自備用開關的扣責任單位100元/臺次。
(九) 使用單位亂領取設備的扣單位100元/臺次,欺騙簽字人員,私自下井的設備扣單位200元/臺次。
(十) 工作面條件發(fā)生變化未采取措施拼設備生產扣300元/次,并株連單位有關負責人各100元。
(十一)在設備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設備扣責任單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處罰。
(十二)設備帶病運行,超負荷運行扣200元/次,甩保護運行,未經批準占用設備的檢修時間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卻設備無水開機運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機電管理部核對所領設備配件,遲一天扣單位對帳人員100元/次。
(十五)損壞與縮拆設備、配件不按規(guī)定回收,每臺次扣責任單位100元/天。
(十六)對停用的設備亂堆、亂放者扣責任單位100元/臺次,
(十七)未經有關領導批示對停用設備或淘汰設備亂拆、亂卸的扣有關責任單位500元/臺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設備未采取防凍、防曬、防雨保護措施的責任單位扣500元/臺次。
六、 設備損壞、報廢后處罰標準
(一) 經分析事故原因屬正常磨損損壞的設備及配件,按設備價值5%-30%處罰責任單位。
以下是人為責任事故的處罰規(guī)定
1、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處罰責任單位。
2、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處罰責任單位。
3、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 0元以下的按50%處罰責任單位。
4、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 0元及以上的按30%處罰責任單位。
5、 損壞報廢新投入使用的新設備按原價的100%處罰責任單位。
6、 低值易耗鉆機等專用工具類使用不夠一年報廢的按原價的80%處罰責任單位,一年以上報廢的按原價10%處罰責任單位,鉆機在二年以上報廢的按原價10%處罰責任單位。
(二) 40t刮板機
1、 使用單位弄虛作假多領取40t大鏈和溜槽每次扣責任單位200元。
2、 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鏈碼放不整齊,溜槽好壞未分開碼放每次扣責任單位100元,并株連機電負責人50元。
3、 使用單位丟失40t大鏈和溜槽按原價的100%處罰(包括馬蹄、刮板等)。
4、 溜槽損壞每節(jié)扣責任單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損的),造成報廢的扣責任單位200元/節(jié)。
(三) 膠帶
1、 違反新膠帶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每次扣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造成新膠帶報廢的按每米原價的100%處罰。
2、 違反百米膠帶拆縮規(guī)定的扣單位負責人100元,造成報廢的膠帶按原價的100%處罰責任單位。
3、 未申報、同意在井下亂割未報廢膠帶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價100%處罰使用單位。
4、 膠帶運輸機中間部少加一組防跑偏托輥扣30元/組,加裝的跑偏托輥超規(guī)定或跑偏托輥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處。
5、 巷道使用的1米新膠帶拆縮回收后,寬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膠帶拆縮回收后,寬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別按每米膠帶原價的5%、10%、15%處罰責任單位。
6、 盤區(qū)固定皮帶機使用的新膠帶,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膠帶不能使用而更換膠帶時,按每米原值的20%處罰責任單位。
7、 折帶、跑偏造成膠帶報廢的按每米原價100%處罰責任單位。
8、 丟失膠帶按原價100%處罰責任單位。
9、 因檢修不到位,造成扯帶的按新皮帶原價50%―80%進行考核。
第6篇 機電設備包機制度
為了搞好機電設備的管理,維護方便,特制定機電設備包機制度:
一、全礦各設備使用單位,在設備安裝投運前必須建立包機制度。
二、電氣設備包機人必須是電工,機械部分包機人必須是鉗工,生產隊組可根據生產實際需要推行就近分片包機責任制。
三、包機人必須刻苦鉆研技術,細心維護保養(yǎng)設備,充分發(fā)揮設備效能,提高設備完好率。
四、包機人必須按時檢查所包機設備性能、完好狀況等。
五、每次檢查和維護完畢后,要記入有關記錄簿內。
六、如果因某種原因包機人不能進行檢查時,單位要安排其它人代檢,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七、若所包設備發(fā)生故障,包機人要積極主動搶修。
八、因工作粗心或不負責任,設備發(fā)生故障,包機者要承擔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九、包機人要熟知設備結構、性能和安全保護等。
十、大型設備包機者必須在所包設備上掛完好牌和包機牌,其它機電設備要粘貼包機牌,若有人員變動要及時更換。
第7篇 機電設備驗收制度
一、新進設備到貨后,經營管理科通知機電運輸科、武保部分管人員進行全面質量驗收,新購進的設備證件必須齊全。
二、對設備所帶配件必須要單項登記,嚴格按到貨清單清點清楚,并開具驗收單,作為入帳憑證。
三、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由機電運輸科專職防爆檢查員進行檢查,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庫。
四、新進膠帶必須有“檢驗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鄭煤集團物資質量監(jiān)督檢查中心的檢驗報告。
五、對設備技術資料及各種證件,要及時整理存檔,若有欠缺,由驗收人員督促采購員補齊。
六、在驗收中發(fā)現所進設備與裝箱單不符或有明顯質量問題,應立即會同采購員與廠家聯系解決,如果出現經濟損失,有關人員要承擔連帶責任。
七、設備驗收后要做好入帳、編號工作。
第8篇 機電設備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為加強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和維護,確保設備、器材正常使用,保證礦區(qū)生產的正常進行,特制定了本制度。
1、經常檢查礦用設備及器材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并采取相應的措施督促整改。
2、每月組織一次全礦設備、器材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當場指出,限期整改,并復查整改情況。
3、發(fā)生機電事故及時組織追查處理,并寫出事故報告,對人為損壞設備現象要及時追查,根據設備的損壞情況,由當事人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賠償。
4、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新增設備、器材的驗收、發(fā)放、調撥、停用、鑒定、報廢、修復、配套等制度。
5、嚴格執(zhí)行礦區(qū)設備的投入、回收制度,回收的設備按指定的地點存放,避免丟失。
6、按時準確地填寫各類報表。
7、礦區(qū)的設備巡檢工作,每天在交接班時,由礦區(qū)設備維護班及生產設備使用人員共同進行,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處理。
第9篇 機電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qū)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二、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三、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日常保養(yǎng):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節(jié)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發(fā)現大問題,找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yǎng):設備運行1-2個月或運轉500小時以后,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yǎng)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yǎng)完后,由車間技術人員與設備管理員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保養(yǎng)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四、主要重點設備應定期進行精度、性能測試,做好記錄,發(fā)現精度、效能降低,應進行調整或檢修。對主要重點設備的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做好記錄。
五、特種設備指防爆電氣設備、壓力容器和起吊設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發(fā)現隱患,必須更換或立即進行處理。
六、加強設備潤滑管理,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潤滑“五定”即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換油記錄。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開展根據油質狀態(tài)監(jiān)測換油。
第10篇 機電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一、設備領用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器材管理權、發(fā)放權在機電科,機電設備器材的修理、發(fā)放、回收及驗收等,由機電科進行統(tǒng)一管理。
2、各單位領用、上交的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辦理上帳、消帳手續(xù),建立帳、卡,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裝設備和大型設備,由調度室牽頭,機電科、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共同驗收,機分廠必須填寫設備檢修卡,杜絕不完好設備入井,確認設備完好,幾方共同簽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單位工作面設備移交、安裝、更換必須經設備動態(tài)員做表,三方共同簽字方可生效,各隊組不允許井下互借,否則對雙方責任人管理性罰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隊組必須當天內到機電科辦理下帳、上帳簽字手續(xù),每超一天對責任人(機電隊長、包機組長)罰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隊機電隊長把所在隊組纜線、設備數量、型號、使用地點報動態(tài)員,雙方共同核實數量,如有丟失當場開具罰、賠款;凡不報者,對責任人罰款30元。
二、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設備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規(guī)范操作,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guī)程。
2、各類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嚴禁超負荷、超規(guī)范使用,杜絕野蠻操作,否則,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30元。
3、嚴格執(zhí)行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三、設備檢修:
1、機分廠所檢修的設備由機電科下達檢修計劃,按下達的計劃,機分廠到設備待修庫領取所檢修的設備,并由雙方對設備的狀況現場檢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領取的配件填表、簽字,完不成檢修計劃,每臺件對車間罰款20元。
2、對各車間檢修的設備實行三級驗收制度,嚴把檢修質量關,每臺設備清潔、衛(wèi)生、刷漆、通電試運轉,驗收合格后入庫。
3、委外修理的設備,填寫《委外修理設備審批單》,嚴格按程序審批,修理后的設備,要做好檢查、試驗工作,不合格設備嚴禁入庫、上帳。對工作不負責任,將不合格設備驗收上帳,造成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并對設備組負責人罰款20元。
四、設備回收:
1、井下閑置設備應及時出坑,大型設備要求五天內出坑,小型設備三天內出井,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不及時出井,每推遲一天,對單位負責人(隊長、機電隊長、領料員)每臺件罰款20元。
2、對回收出井的設備,由設備大材組設備驗收員和交回設備隊組聯合驗收,認真把關,屬人為損壞、短缺設備及配件的,設備驗收員根據丟失損壞情況按原價開據賠款單。損壞嚴重者進行分析通報處罰。
3、井下工作面回撤結束,必須按調度組織的現場辦公紀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井。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出井按設備管理規(guī)定處罰,工作面回撤結束后,各隊組(單位)必須在設備大材組通知時間三天內到機電科辦理對賬結賬手續(xù),超過規(guī)定時間對責任人每天20元罰款。
五、井下動態(tài)巡回檢查管理:
1、井下備用設備要做到擺放整齊,文明衛(wèi)生。為保證正常生產,電氣設備必須接上電纜,不定時的通電運轉,以確保備用設備起到備用作用,發(fā)現沒有通電,擺放地點不合理,每臺件罰隊長、包機組長各30元。
2、井下動態(tài)員必須經常下井,深入現場,了解設備使用情況,對閑置、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下達出坑通知單,經雙方簽字交機電科設備回收,驗收員考核。
3、動態(tài)員堅持對使用設備巡回檢查,發(fā)現野蠻操作、超負荷運行、不合理使用、不維護使用及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六、電機車、礦車獎罰管理辦法:
1)電機車、礦車統(tǒng)一由機電科管理,運輸隊使用、修理或委托機分廠修理。
2)運輸隊礦車報廢必須經機電科,并同時辦理報廢手續(xù)。1噸礦車報廢允許為每年5%,底卸車為1%,多一輛運輸隊按實際現價賠償。
3)機電科每月對礦車進行全面清查,發(fā)現丟失按原價賠償。
4)直流電樞(電機轉子)修理由機電科負責外委修理,驗收。
第11篇 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驗收制度
一、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必須按照設備說明書、圖紙、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制訂施工組織措施,并由礦機電礦長簽字。
二、安裝、改造、施工期間,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現場跟班,對施工過程各類技術參數(含隱蔽工程)要認真做好記錄,工程結束后資料存檔。
三、工程結束后組織相關業(yè)務部門對改造工程進行驗收簽字,并將驗收資料存檔。
四、所有改造應符合設計要求,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影響使用的必須返工處理。
五、安裝改造不符合設計要求影響正常使用的,由機電運輸科組織分析,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并無條件返工處理。
六、設備安裝前機電運輸科、施工單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本條例。
七、工程移交前,由礦領導組織調度室、機電運輸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辦公,圍繞設備提出各自的意見和建議,并按規(guī)定日期進行整改。
八、對設備驗收提出的每個問題,機電運輸科和相關區(qū)隊都要做好記錄,根據工程需要,按期完成整改,拖延一天罰款200元。
九、在安裝過程中設備有問題應停止該設備的安裝并及時與機電運輸科聯系,否則后果由施工單位承擔。
十、安裝結束后,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進行現場移交,驗收移交單要經過機電運輸科公證。
十一、設備運行后,凡發(fā)現設備的內在質量出現問題,由廠家負責,其它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
十二、安裝過程一些特殊的設備和配件,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制圖,小型配件由施工單位制圖,供應科負責聯系按圖加工制作。
十三、機電科負責對設備的安裝進行全面的協調、平衡,及時解決設備安裝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并按時向礦領導和 “調度會”通報進展情況。
十四、機電運輸科負責檢查設備是否按照原定的方案和質量標準進行安裝,設備與工程的關系是否符合原定技術要求,如有出入應及時與安裝單位聯系,施工單位盡快整改解決。
十五、凡因安裝單位安裝不當,造成設備不能安全運行的,按損失大小對安裝單位進行處罰。
十六、凡在設備驗收過程中無法驗收內在質量的,帶負荷運行后48小時內出現問題影響生產的,按規(guī)定對安裝單位進行罰款。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2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
電氣試驗制度
1、電氣試驗必須在機電經理和機電隊長的領導下進行,以掌握設備動態(tài),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2、電氣試驗標準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試驗人員應掌握正確的試驗方法,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各種試驗必須留有記錄存檔。
3、絕緣工具
①對于使用于6kv電壓等級的絕緣桿、拉桿、絕緣棒每年試驗一次。
②對于井上下使用的絕緣、鞋絕緣手套,每年試驗一次。
③對于上述絕緣用具除每年定期試驗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機械損傷,電弧燒傷,放電,受潮后均隨時試驗。
4、電氣設備的避雷裝置必須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試驗安裝好,保證其動作靈敏可靠,正常投入運行。
5、電纜試驗
①對于井上下電纜、變配電所引出的高壓電纜,每年定期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②井下使用的高壓電纜每年必須作兩次絕緣測定,每年進行一次泄漏及耐壓試驗。
③對于1000v以下的低壓橡套電纜修補后,入井前必須做泄漏耐壓試驗。電纜下井安裝前應做絕緣電阻測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壓電器設備的試驗
①對地面運行中的高壓電機按規(guī)定進行每年一次的預防性試驗,并定期對絕緣電阻進行測定。
②對于井下運行的高低壓電氣設備,每月按規(guī)定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并定期對絕緣電阻值進行測定。
③新安裝的高低壓電氣設備,必須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檢查和絕緣電阻的測定,耐壓試驗。
④對于下井后的電氣設備在安裝前必須做一次絕緣電阻測定。
7、絕緣油試驗
①對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前絕緣油在加注前必須進行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對于運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用絕緣油,趕緊上下用變壓器絕緣油,每年抽油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合格者予以更換。
8、接地檢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接地電阻測定,必須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結束。
②井下接地裝置的電阻測定每季必須進行一次。
9、繼電保護及漏電保護
①井下使用的漏電繼電器,每天必須進行一次人工跳閘試驗,并做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及時更換。
②井上過流繼電器保護裝置每年必須做一次繼電保護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壓開關,低壓饋電開關必須根據負荷情況做過流整定。
④對于井下運行的過流繼電器,每季進行一次整定校驗。如負荷變更較大時應及時按負荷進行整定。
施工設備運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日常保養(yǎng):
設備操作者應該按照操作規(guī)程(或出廠說明書),堅持每班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至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溫度溫升,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寫有關記錄,班后、周末、節(jié)日前后的大清掃、擦洗、交接班以及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工作。如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排除;發(fā)現重大問題,必須立即通知班組設備員和工區(qū)機電技術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日常保養(yǎng)的內容:
1、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變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安全可行。
2、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并定時定點,加入定質定量的潤滑油。
3、檢查設備容易松動脫離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
4、檢查設備腐蝕、砸碰拉傷和漏油、漏水、漏氣、漏電等情況。
三、定期保養(yǎng):
設備運轉到規(guī)定臺時后,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保養(yǎng)。定期保養(yǎng)完后,班組設備員和工區(qū)機電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保養(yǎng)記錄,并做好班組和工區(qū)維修計劃的考核。
四、定期保養(yǎng)的內容如下:
1、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解體檢查。
2、除進行日常保養(yǎng)內容外(無法處理的缺陷除外),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
3、各油墊、油封、濾油器及各種防塵防屑裝置,要進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暢通無泄漏。
4、定期保養(yǎng)的時間間隔及作業(yè)時間,一般1至2個月進行一次或運轉500小時進行一次。并利用1個月周末下午進行或在工程交替間隙時間內進行。
5、大型固定設備要有維護、保養(yǎng)、檢查、運行等記錄。
五、質量記錄:
1、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2、立井提升系統(tǒng)日檢查記錄。
3、絞車運轉日志。
4、絞車安全裝置試驗和檢查表。
5、鋼絲繩檢查記錄。
6、機車充電日志。
7、水泵運轉日志。
8、變電所運轉日志。
9、壓風機運轉日志。
10、水暖鍋爐運轉日志。
11、蒸汽鍋爐運轉日志。
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為了加強我項目部機電設備的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機電設備檢修應嚴格執(zhí)行維修保養(yǎng)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原則,推廣先進故障診斷和狀態(tài)監(jiān)測技術,按設備狀態(tài)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制度,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停機時間。
2、按不同檢修內容和工作量,設備檢修分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種。
3、日常檢修:按定期維修內容或針對日常檢查發(fā)現
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修復少量易損件,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主體部分。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使用性能。
4、一般檢修(中修):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態(tài)對設備精度、功能達不到要求的項目,按需要進行針對性檢修。一般要求部分解決、修復或更換磨損機件,必要時進行局部刮研,更換油質、校正坐標、以恢復設備的精度和性能。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進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對設備進行全面修理,使設備完全恢復精度和額定出力;必要時設備全面解體,對所有零部件進行清洗檢查,更換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復設備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調整機械和電器附件,重新噴漆,并按設備出廠或部頒大修標準進行驗收。
6、設備日常維修、一般檢修由各施工單位的機電班進行,其費用在項目部生產成本中列支。設備大修理向處租賃站申請,由本項目部機電隊修理,其費用由設備大修理資金中支出。
7、設備檢修計劃,根據修理性質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檢修,按照要求的內容每月由機電隊進行編制檢修計劃,并報處租賃站審批,由各施工連隊進行檢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時間,根據租賃站提列批準后的計劃,由機電隊按期進行檢修。主要設備要編寫檢修作業(yè)計劃,包括檢修前的生產技術準備;對修理復雜的工作量大的重點設備應采用網絡技術編制大修理計劃,按計劃施工。
8、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和生產過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檢修方式。
①采掘、運輸和其他移動設備,實行按計劃輪換檢修。采掘、運輸設備的維修,每天應不少于4―6h,交接班時要有15min的互檢時間。
②有備用的大型固定設備,應按計劃周期輪換開動,停下來的設備應及時檢修,礦井主要矛盾線的水泵及管路、供電設施設備,應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檢修完畢。
③主提升系統(tǒng)等平時不能檢修的設備,應在節(jié)假日停產期間抓緊時間進行檢修,例檢日全年應有12―15d,施工期間主要提升運輸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每天應保證2―4h的檢修時間;實行四、六作業(yè)制的,要確保6h的檢修時間。
9、節(jié)假日例檢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①例假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平時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多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后,應編制“檢修工程任務書”,檢修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勞動組織以及施工網絡圖或施工指示圖表等。檢修計劃、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工程任務書,應組織參加檢修的全體人員學習討論,制定保證措施。在停產前要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并做好停風、停電、停水、停氣和停機等方面的具體事宜。
②每項檢修任務都應指定負責人,明確分工,重大檢修項目應成立檢修指揮小組,在檢修期內加強調度工作,檢查檢修質量和進度情況。
③每項檢修工程檢修完畢后,要保證有足夠的試運行時間。
10、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大修理開、竣工報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設備必須做空、輕、重負荷試運轉和效能測定,按檢修質量標準嚴格驗收,隱蔽工程應有中間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后要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設備履歷內。
大修理后的設備實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內,發(fā)生的修理質量問題,應由承修單位免費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個月。
11、設備大修后的質量驗收,以質量管理的專職檢驗員為主,會同質檢設備及使用部門,組織維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參加。
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干部上崗是實行領導、技術人員和工人共同管好機電設備的重要措施,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
2、機電設備運轉期間,各隊機電班長應每周上崗不少于兩次,機電隊長每周應不少于一次,項目機電經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崗后,應仔細查看機電設備運行日記等各種記錄,并聽取當班人員和檢修人員有關設備運行和檢修情況的匯報。
4、上崗干部應重點查看和詢問整個機電設備運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5、當離開現場時,干部應將發(fā)生的問題和處理意見布置給有關人員并尖干部上崗登記薄上,且匯報有關領導。
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1、開關和各電器設備在入井前應認真進行檢查,要杜絕失爆,并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方可入井。
2、平時由安全員對井下開關和各種電器設備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地匯報和處理。
3、由項目部組織每月的3日、13日、23日進行旬檢,由防爆小組和機電負責人參加,并填寫紀錄,對有失爆的單位要拿出處理意見。
4、對升井的 電器設備要由專人負責維修,要達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標準,對失爆的設備要有標記,嚴禁入井。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機電事故是直接影響礦井安全生產威脅人身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主要災害。為徹底杜絕礦井重大機電事故的發(fā)生,減少機電一般事故,完成機電標準化規(guī)定的機電事故率小于1%的指標,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1、全體機電職工應有高度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三不”的原則(即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消除不生產,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生產)。嚴格禁止“三違”現象的發(fā)生(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嚴格執(zhí)行聯?;ケ:蛡€人自主保安責任制,防患于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2、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匯報有關領導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搶救排除,爭取將事故影響縮小到最低限度,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任何人不得隱瞞虛報或破壞壞偽造事故現場。
3、事故處理完后,應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不找出事故責任者不放過,不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進行認真的分析追查,確實吸取事故的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發(fā)生。
4、遇有重大機電事故或有必要處安監(jiān)處組織追查的事故,應按安監(jiān)處的通知或規(guī)定,按時參加并提供知情人員將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護隱瞞事故情況,以假亂真或干預
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應協助安監(jiān)部門督促檢查實施對責任者的處分,并將事故分析追查情況公布于眾,在班前班后或在項目部工作會上認真?zhèn)鬟_。達到教育廣大職工的目的。
6、對于一般性機電事故或雖沒有影響但性質嚴重,不需要處安監(jiān)處組織追查的事故,應在機電隊實行內部追查。
①隊內事故分析追查處理的程序隊執(zhí)行以上2―6條的規(guī)定外,在機電內部應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記錄,并存檔備查。
②對處理事故的經過,現場記錄,造成的損失,事故責任者,知情人的證明,也要整齊齊全,存檔備查。
③對事故責任者的檢查罰款以及各種處理決定,也要整理齊全存檔備查。
④對于燒電機。甩掉保護不用或其他無故損壞設備的現象,機電隊也應組織或按隊組進行追查。機電隊接到該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技術人員現場察看,鑒定并認真分析追查,作出處理決定。對那些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者要加倍處罰。
包機制度
1、包機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包機人員對設備包使用、包維修、包完好、包整潔、包材料消耗。
3、包機人員每天至少一次到現場了解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包機單位必須把機電設備、電纜、環(huán)境衛(wèi)生,分配到每一個人,做到掛牌留名,各負其責。
5、包機組長應責任心強,熟悉業(yè)務,經常組織全體人員總結經驗、布置任務、提出要求。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為了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防爆設備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是否完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fā)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2、防爆設備入進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防爆性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fā)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
3、防爆設備裝卸車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亂摔,避免損壞防爆外殼、部件及中承。
4、防爆設備裝車后,必須將其綁扎牢固,避免在巷道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
5、在斜井運輸過程中速度不宜過快,防止掉道碰車,損壞防爆電氣設備。
6、安裝防爆設備的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圖紙,按其技術要求實施安裝,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圖紙,如有變動,須經機電經理批準。
7、防爆設備安裝必須達到《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以及《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