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yè)管理 > 制度大全 > 安全制度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20 21:44:10 查看人數:66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當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yǎng)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進行維修保養(yǎng)。

第2篇 起重機械設備設施驗收登記制度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現特建立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登記備案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嚴格把關,加強監(jiān)管督查,確保生產安全。為了使我合同段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符合業(yè)主安全生產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消除隱患、保證安全運轉和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現場各類設備設施的檢測驗收登記工作具體由材設部進行操作,建立完整、準確的設備技術檔案,數據應準確、真實,驗收、檢測項目應齊全。

二、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的驗收登記,應當按臺建立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由租賃單位提供該臺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機械設備登記管理臺帳應包括相應的監(jiān)督檢驗證明、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交接驗收等原始資料文件;

2、安裝、大修、改造的記錄及其驗收資料;

3、運行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常規(guī)檢查的記錄;

4、運行故障和事故記載;

5、該設備累計運轉記錄

三、起重機械設備設施安裝、操作、維修保養(yǎng)等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的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四、材設部應加強對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械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有無違反起重機械安全操作的現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設備運行情況、日常保養(yǎng)維修情況;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五、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或有違規(guī)作業(yè)、違章操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實施處理或處罰。

六、須嚴格執(zhí)行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制度,明確維修保養(yǎng)者的責任,對設備定期進行維修保養(yǎng)。

七、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必須由持《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的人員或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維修保養(yǎng),人員數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接受委托的特種設備維修保養(yǎng)單位,必須與我項目部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并對維修保養(yǎng)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八、使用特種設備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按時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

九、遇到下列情況之一的特種設備,在使用前,承擔維修保養(yǎng)的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1、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2、發(fā)生設備事故;

3、停止使用1年以上。

經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完全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實施大修的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大修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機械設備和交通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目的:規(guī)范機械設備和交通事故的報告、分析、處理程序。

2.名詞解釋

機械設備事故:凡由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均定為機械設備事故;

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駛,造成機動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均定為交事故。

3.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參加項目施工的生產設備和交通機械的事故處理 。

4.制度

4.1事故等級劃分

4.1.1機械設備事故等級劃分:

記錄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4.1.2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詳細劃分見《項目法運行規(guī)則—機械篇》及《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規(guī)定》

4.2 事故報告程序

4.2.1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司機、在場人員)應立即停機,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擴大,有人員傷害時立即采取搶救措施并保護現場,同時向自己單位領導和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報告(場外交通事故同時向行政秘書),有人員傷害時同時向安監(jiān)部報告 。

4.2.2責任單位領導(現場領導)、機械管理人員、安監(jiān)人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現場處理和救助工作。機械管理人員(場外交通事故由行政秘書)負責記錄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損失情況等;

4.2.3發(fā)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責任單位必須立即向項目部領導報告,項目部主管領導(或現場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現場處理;

4.2.4發(fā)生一般及以上事故,項目部或責任單位(交通事故)于十日內填報《設備事故報告表》上報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應在24小時內用電話或口頭報公司工程部、安監(jiān)處(有人員傷亡時),重大以上事故由項目經理立即報告公司主管經理,然后再于十日內報送《設備事故報告表》。

4.3 事故的分析調查

凡發(fā)生事故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應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

4.3.1發(fā)生機械記錄事故和廠內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由項目經理(或委托人)組織,工程部部長、安監(jiān)部部長(或安監(jiān)人員)、調度人員、機械管理人員、專業(yè)公司行政正職(或現場負責人)參加調查分析和處理;

4.3.2發(fā)生一般機械事故和一般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由公司工程部組織事故分析調查,項目部工程部部長、調度人員、機械管理人員及專業(yè)公司配合。

項目部分析處理的《設備事故報告表》 由機械管理人員填寫。

4.4 事故責任的劃分和處罰

機械設備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劃分和處罰按《項目法運行規(guī)則—機械篇》進行。

5.表格

1 《設備事故報告表》

設備事故報告表??????????????????????????????????????????????????????????????????????????????? 年??? 月??? 日

填報單位填報日期
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
使用單位事故時間事故地點
事故直接責任者事故主要責任者
設備損壞情況及價值事故類別
事故經過及原因
防止措施
單位處理意見
公司處理意見上級主管意見
參加事故分析人員
單位負責人專業(yè)部門負責人填表人

注:大事故及重大事故應附文字說明。

第4篇 機械設備安全教育制度

1、機械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知識,必須納入“三級教育”內容。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必須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種、分崗位進行。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法規(guī)、本崗位職責、現場其它標準、安全技術、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項等,并有教育記錄,歸檔備查。

4、執(zhí)行班組每日班前講話制度,并結合施工季節(jié),施工環(huán)境,施工進度,施工部位及易發(fā)生事故的地點等,做好有針對性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各項培訓、考核試卷、標準答案、考核人員成績匯總表,均應歸檔備查。

第5篇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購置(租賃)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guī)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規(guī)定不準在使用的機械設備。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二、安裝(拆除)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通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鑒定。

2、不得安裝屬于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建筑施工企業(yè)采購的二手機械設備,必須有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機械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質量安全技術檢測報告,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對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質量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

4、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文件:

(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

(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

(3)維修保養(yǎng)及運輸說明書;

(4)安裝操作規(guī)程;

(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其他注意事項

5、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活動。

6、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單位,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本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安裝、拆除活動,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對其安裝的機械設備的安裝質量負責。

7、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崗位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三、驗收檢測

1、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使用等技術要求。

四、使用

1、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 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機械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交底。

3、 非機具工操作要追查責任者,并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

五、保養(yǎng)

1、定期保養(yǎng)的目的:機械設備正確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時的維修保養(yǎng),其目的在于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 保養(yǎng)作業(yè)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防腐等。

六、維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fā)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磨損件,同時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tài),對狀態(tài)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周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tǒng),修理設備的 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復設備的規(guī)定、技術性能和精度。

。

第6篇 設備機械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機械設備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運轉正常。對軸承運轉磨擦生電的部位要勤檢查、勤清掃,電機設備上不許有藥塵、紙屑、油污、布等易燃物積存;

二、外來工匠來廠修理,有關車間主任應先介紹有關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再進行修理;

三、危險工房內的機械設備需要修理,首先必須切斷電源,搬至安全地區(qū)進行修理,確實不便拆卸的設備,要在消除危險因素后進行修理;

四、維修上藥臺、筑藥臺、壓藥臺等生產工具,必須遠離危險區(qū)。修理前必須清掃工作臺上的余藥,清掃后用水沖洗干凈再進行修理;

五、機械設備的維修應由專人負責。

第7篇 施工機具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第一條 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當,致使設備出現故障,從而破壞了生產的正常進行,而且要投入不該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直接影響到經濟效益;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設備管理工作,杜絕野蠻違章操作設備的不良行為。保證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第二條 根據國務院和上級有關部門規(guī)定,對設備的使用應實行定人定機,以及持證上崗操作制。

第三條 為使設備能夠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

第四條 設備的完好主要靠勤維護保養(yǎng),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來實現,操作工要增強責任感,保護設備就象保護眼睛一樣,愛惜和保養(yǎng)好自己所使用的設備。

第五條 各級領導要提高管理意識,克服和改變只重視生產的完成,忽視設備及維修保養(yǎng),甚至拆散設備的不良傾向,正確處理好設備與生產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六條 各項目負責人工作

1、認真貫徹執(zhí)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單位設備的技術狀況,杜絕拆設備,野蠻、違章操作的現象發(fā)生。

2、加強對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維護保養(yǎng)好設備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提高設備管理意識,嚴格按章指揮,制止野蠻違章、操作,對野蠻、違章操作實行者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應嚴肅處理。

4、對設備的使用實行定人定機制,并保證相對的穩(wěn)定性,嚴禁指教未經技術培訓者上崗操作。

5、加強對操作工日常點檢,潤滑,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的檢查和督促,確保設備的合理使用。

6、設備出現故障本區(qū)無法修復的,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盡快修復,嚴禁設備帶病運行,防止設備故障的擴大和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7、認真貫徹執(zhí)行設備的交接班,潤滑保養(yǎng),運行記錄等有關規(guī)章和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操作工的執(zhí)行情況。

8、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作為操作工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確保設備的合理操作和正確使用。

第七條 操作工工作職責

1、認真執(zhí)行本企業(yè),本單位有關設備操作使用管理的規(guī)章和制度。

2、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強對設備的日設備的日常點檢,潤滑,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增強責任感。學好技術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個'三好,'四會'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維護保養(yǎng)好自己所操作的設備。

5、嚴禁野蠻,違章操作,要愛惜設備,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攪拌機,砂漿機等設備每次用完后應將其清洗干凈,經常保持設備的整齊、清潔。

第八條 設備的使用

1、新職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必須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操作。維護要求等方面的技術知識和實際操作基本功的培訓。

2、操作工人應具備'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和'三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質,并經過考試合格方可獨立使用設備。

3、設備的使用應實行定人定機制,認真填寫運行紀錄,多人操作使用的設備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填現寫運行紀錄,多人操作使用的調備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由負責人負責該臺設備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條 設備維護保養(yǎng)

1、經常保持設備整潔,并按定加(換)油;

2、攪拌機,砂漿機等設備每次用完后,必須將機內外清洗干凈,傳

動部位涂油防腐和潤滑;

3、加強日點檢,運行中的設備操作工要隨時觀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故障的擴大。

第8篇 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材維修管理制度

1.公司設專人負責設備管理和維修,工程副總經理分管該項工作。

2.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guī)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修,損壞、報廢等情況都必須有詳細記錄。

3.機電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堅持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牌管理。

5.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漏電并保持動作靈敏可靠)。

6.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維護好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和處理。

7.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法操作。

8.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確保在用設備臺臺完好。

第9篇 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單位機械管理部門要及時掌握設備的動態(tài),合理調配施工所需機械,按季度報告機械設備動態(tài)分布,供公司調度平衡。

2.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布局,安裝和使用,要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3.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大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中小型機械由機械組長負責。主要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核后,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要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認真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多班作業(yè),要執(zhí)行交接班記錄。

4.施工現場在用機械設備應確保技術善良好,安全裝置及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固定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有棚有墊,流動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有蓋,達到防曬、防雨、防銹蝕和保證安全的要求。

5.經過改造,改型機械,使用前應進行檢查,鑒定,試運轉,由各單位自檢合格生,報公司機管部門、安全部門共同復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一般機械由各單位設備部門,安全部門自行安裝檢查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新型或首次使用的重要設備必須由各單位機械管理主要負責人組織管理,操作,維修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掌握技術后方可投入調試使用。

6.各單位要合格使用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帶病運轉。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機械設備,否則造成后果要追究責任。

7.對于指揮操作不當,維修不及時,管理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造成機械設備非正常損壞的機械設備事故,各單位要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并上報公司,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發(fā)生重大事故要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

第10篇 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 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qū)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協(xié)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yǎng)及相關的監(jiān)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 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yōu)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 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 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 國家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

(三) 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四) 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 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xié)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guī)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 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xié)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zhí)行。

第十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qū)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 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 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 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 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 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 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 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yè)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yè)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yè),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yè)務。

第十五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y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guī)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yè)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 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yè)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guī)定,并于安裝作業(yè)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xié)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

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yè)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xù);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yè)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fā)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yè)中,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yè)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jiān)督實施、統(tǒng)一指揮。安裝區(qū)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qū),由專人進行監(jiān)護。

第二十一條 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 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xié)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應當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不同季節(jié)、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yè)相互碰撞。

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十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wěn)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yǎng)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及時形成維修保養(yǎng)、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yè)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yǎng)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zhí)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yǎng)、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 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qū)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guī)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yè)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yè)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yè)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在檢查或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 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 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 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起重機械和設備驗收等級制度

一、成立以項目部總工程師為首,設備物資部、工程部、質檢部、安全負責人參加的項目部審核驗收小組,其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謝元成 副組長:蔡中映

組員:賴喜文 吳傳海 陳啟陽

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進場時,要求指定操作人員到設備物資部申請等級注冊。

二、 在施工作業(yè)前,必須經過項目部審核驗收小組的審核驗收,只要內容有:

1、指定操作人員的身份證,《安全操作證》機動車輛運輸類經公安交警審查合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身體健康狀況。

2、應有的設備合格證或使用許可證,其動力部分、卷揚機、液壓裝置等符合國家的有關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

3、應有信號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警示標志齊全可靠。

4、起重機械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限位器或行程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

5、起重機械使用的鋼絲強,具有有效的產品技術性能和質量證明文件。

6、起重機械的吊鉤、吊環(huán)完好無損,設備的自動控制屏,設備的制動裝置完好齊全,靈敏可靠。

7、設備電器的控制屏、線路等規(guī)范符合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要求。

8、當沒有有效的證明文件及規(guī)范時,在查看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的完好性外,必須經過試驗機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經審核驗收合格后,填寫《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驗收簽定意見》單,并編號掛牌方可準入作業(yè)。

四、進入施工作業(yè)前,項目部向該設備的負責人或者操作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五、須與項目部簽訂安全協(xié)議,向項目部做出安全保證。

六、項目安全部將對被啟用的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拍照,登記注冊,相關資料復印存檔備查。

七、未經項目部審核驗收或審核驗收不合格的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經檢查發(fā)現,將對其部門和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其停工整改或退場。

第12篇 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1、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均應進行登記。

2、新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具有“三證一書”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

3、自有及外租設備,必須持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局出具的使用許可證,以及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和安裝后的驗收合格報告。

4、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施工現場設備設施根據具體情況做好防雨、防曬、防潮及避雷保護等措施,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要有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5、外租機械設備必須同租賃方簽定租賃合同和安全協(xié)議,安全協(xié)議內容必須齊全。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一、為加強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機械信息

  • 機械設備安全維修管理制度(十二篇)
  • 機械設備安全維修管理制度(十二篇)98人關注

    1 目的:機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機械壽命的全過程中,采取各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遭到損壞、使人身健康與安全受到威脅、使環(huán)境遭到污染的 ...[更多]

  • 機械維修工崗位安全巡回檢查制度(十二篇)
  • 機械維修工崗位安全巡回檢查制度(十二篇)97人關注

    1、機械維修按要求對骨料線范圍內的設備進行巡查,每班不少于兩次。2、巡查過程要認真細致,采取聽、摸、看等方法,判斷車間機械設備是否運行正常。巡檢設備的同時,要 ...[更多]

  • 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四篇)
  • 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四篇)97人關注

    1、項目部機械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長、班組長每天普查。2、按照《jgj59-99》安全檢查標準對現場實施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機械制動和安全裝置是否齊 ...[更多]

  • 機械設備安全教育制度(十二篇)
  • 機械設備安全教育制度(十二篇)95人關注

    1、機械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知識,必須納入“三級教育”內容。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必須定 ...[更多]

  • 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八篇)
  • 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八篇)95人關注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切實提高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以下簡稱本標段)鐵路建設中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水平,確保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 ...[更多]

  • 機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十二篇)
  • 機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十二篇)93人關注

    1目的: 為進一步保證設備合理使用,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絕機械設備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圍: 適用于***工程處現場所有機械設備,包括租用機 ...[更多]

  • 大型機械設備安全制度(七篇)
  • 大型機械設備安全制度(七篇)92人關注

    一、購置所申請采購的設備要按生產需要,切合實際,杜絕浪費1、進入工地的機械設備必須是正規(guī)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2、嚴禁購置和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