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檔案制度
(一)凡發(fā)生輕傷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規(guī)定進行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所在單位,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上報。重大事故,總公司必須及時,如實向上級領導部門(地方安監(jiān)局)報告。
(三)事故發(fā)生后,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進行登記,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原因,并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四)事故處理后,由安全技術部組織事故分析、總結會,對事故責任人和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存檔工作。
(五)安全技術部對事故報告、登記、調查、分析和處理的資料,形成事故檔案,并存檔。
(六)安全技術部按照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建立事故臺帳,并做好登記、存檔工作。
第2篇 鍋爐房事故報告制度規(guī)定
1、鍋爐發(fā)生安全事故應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有關方面報告。發(fā)生事故時,除及時處理外,要保護好現場。
2、停爐超過4小時要迅速逐級報告主管領導,如實介紹事故發(fā)生前后的經過,不得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3、處理事故時,應保持頭腦清醒,判斷準確,處理果斷。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處理事故先后順序原則是'先處理影響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4、處理事故時,要對其他運行的鍋爐加強監(jiān)護,以確保安全。
5、運行人員遇有事故發(fā)生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6、對發(fā)生事故應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7、在運行中不論發(fā)生任何事故,都應在事故消除后,將發(fā)生事故的經過原因檢查情況處理方法詳細如實地填入運行記錄。
第3篇 護理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范本
1.各科室建立差錯、事故登記本,護士長經常、定期組織討論和總結。
2.發(fā)生差錯事故時,要積極采取搶救措施,以減少和消除由于差錯或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凡發(fā)生護理差錯、事故或事件,責任人應立即向科負責人報告,護士長立即向護理部及分管護理院長報告。差錯事故的經過、原因、后果,并作好登記,最遲不得超過12小時。
4.發(fā)生嚴重差錯或事故的各種有關記錄,檢查報告及造成事故的藥品、器械等均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以備鑒定。
5.差錯、事故發(fā)生后,按其性質與情節(jié),分別組織本科室護理人員進行討論,以提高認識,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并確定事故性質,提出處理意見。
6.發(fā)生差錯事故的科室和個人,應積極處理、認真討論、寫書面報告,說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自己應負的責任。如不按規(guī)定報告,有意隱瞞,事后被發(fā)現的,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
7.護理部定期組織護士長分析差錯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發(fā)生差錯事故后,評定標準按貴定縣中醫(yī)院文件,醫(yī)療差錯事故處理細則執(zhí)行。
第4篇 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檢測事故:
1、樣品丟失損壞或因保管不當,樣品性能喪失下降;
2、加工試樣時,弄錯規(guī)格以至無法彌補;
3、未事先協商,不按標準方法或不采用標準樣品進行檢測;
4、檢測時未及時讀數、未填寫原始記錄或漏檢項目而寫不出檢驗結果;
5、由于人員、儀器設備、環(huán)境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要求,使檢測結果達不到要求的精度;
6、已發(fā)出的檢測報告,其檢測數據計算錯誤或結論不正確;
7、檢測報告、原始記錄丟失,檢測資料失密;
8、檢測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儀器設備損壞。
二、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均為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三、一旦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在統一格式的事故登記表登記。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并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四、對事故應及時進行調查,查清事實,由負責人主持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質,對事故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處理,并總結教訓,杜絕此類事故重復發(fā)生;同時應迅速采取糾正措施,保證檢測質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五、重大事故發(fā)生后,實驗室應及時向上級遞交事故專題報告;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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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采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院第75號令《企業(yè)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第75 號令《企業(yè)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中的條款。
2、傷亡事故發(fā)生后,保護好現場, 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安全科。
3、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fā)生。
4、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5、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損失大小給予不同的處理,對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理。
第6篇 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
1、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嚴格執(zhí)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和領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隱患沒有消除不放過。
2、發(fā)生輕傷事故,工地要組織人員按四不放過處理整改,并于當天上報分公司。
3、發(fā)生重傷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上報分公司,保護好現場,施工隊組人員調查,上報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時內上報總公司。
4、發(fā)生重大作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上報分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分公司立即上報主管機關,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上級組織等候處理,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
5、各種事故均必須填寫傷亡事故記錄表,重大事故必須在20天內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并上報。
6、對事故責任者根據責任輕重損失大小,認識態(tài)度提出處理意見。
7、對因工負傷的職工和死者的家屬要親切關懷,給予慰問,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工傷事故發(fā)生后應做好工傷事故檔案資料保管工作。
9、對事故要分明責任,嚴肅處理。
第7篇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管理制度
目的:為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及時報告、調查和處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使發(fā)生的事故得到及時的控制和正確的處理,降低事故產生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發(fā)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與處理。
職責: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向總經理;總經理負責上報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局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其他相關責任人負責協助事故調查。
控制要求:
1、 傷亡事故發(fā)生后,由現場負責人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
2、 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局;同時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不得遲報、謊報、漏報、或者瞞報;對出現新的情況的應當補報。
4、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妥善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相關的證據,任何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的證據;需要移動的現場物件,應當做出標記,留影像資料。
5、事故發(fā)生后公司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6、公司應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向全體從業(yè)人員通報事故原因、事故教訓。
第8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第一條事故報告制度
1. 現場發(fā)生生產安全重傷以上事故,事故工區(qū)于1小時內報告工區(qū)項目部安質部同時報告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工區(qū)項目部在一小時內報集團公司。
2.施工現場一旦發(fā)生鐵路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告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或者公安機關及工區(qū)項目部安質部。工區(qū)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事故發(fā)生地鐵路管理機構同時報告集團公司。
3.事故報告的內容: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 項目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二條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 事故發(fā)生后,工區(qū)和現場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并請目擊人或肇事見證人簽字。
2.事故調查由政府部門組織進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項目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任何項目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依法進行的事故調查工作。項目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事故處理:集團公司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4.事故調查處理原則: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防范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
第9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
1、工作中發(fā)生事故,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tài)的擴大,并保護好現場,立即向站領導報告。
2、站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危急情況的,迅速進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程序。
3、對各類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即: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并根據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4、工作人員不準以任何理由,隱瞞事故,若隱瞞事故,一經發(fā)現,按相關規(guī)定從重處罰。
5、對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事故,按規(guī)定時效以單位名義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二、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單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后,應認真接受并配合有關人員的事故調查,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事的原則,應積極配合有關人員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經過、原因、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結束后,應認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后的處理工作,有關資料歸檔保存。
第10篇 事故統計、分析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礦井安全管理工作已形成系統化、規(guī)范化,對生產事故以及人身事故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要及時進行追查,分析、統計、處理。
2、生產事故或人身事故發(fā)生后,職能部室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取證,掌握第一手資料,由專業(yè)礦長、安全礦長負責組織事故地點的隊長、班組長、工人、調度室人員、安監(jiān)部人員進行事故追查,查找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者。
3、對事故進行認真分析,吸取經驗教訓,以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人身事故要有事故報告,處理意見,對事故處理結果在大屏幕公布。
4、對事故責任者及其相關領導,給予連帶式的處罰,重大事故的處理報告上報公司。安監(jiān)部對事故進行統計,并保留存檔。
第11篇 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分析報告制度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信息檔案。
二 、事故隱患的等級:
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及時按企業(yè)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求的時報及時報送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書面統計分析表。
四、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按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外,應當及時向所在地人民勝負、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隱患的現狀及共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和治理才案。
六、事故隱患信息檔案的建檔、保管等工作遵守執(zhí)行《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
第12篇 事故統計分析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礦井安全管理工作已形成系統化、規(guī)范化,對生產事故以及人身事故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要及時進行追查,分析、統計、處理。
2、生產事故或人身事故發(fā)生后,職能部室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取證,掌握第一手資料,由專業(yè)礦長、安全礦長負責組織事故地點的隊長、班組長、工人、調度室人員、安監(jiān)部人員進行事故追查,查找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者。
3、對事故進行認真分析,吸取經驗教訓,以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人身事故要有事故報告,處理意見,對事故處理結果在大屏幕公布。
4、對事故責任者及其相關領導,給予連帶式的處罰,重大事故的處理報告上報公司。安監(jiān)部對事故進行統計,并保留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