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叉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 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 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wěn)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wěn)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 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 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 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 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 進出作業(yè)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 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 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 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wěn),必須啟動剎車。
13. 作業(yè)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 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 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 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 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 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吭诰o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 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 遵守“七不準” :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yè)、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yè),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第2篇 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駕駛人員必須培養(yǎng)、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后發(fā)給安全操作證,方準單獨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吸煙、飲食和閑談。
3.車輛發(fā)動前,應檢查剎車、轉向、喇叭、照明、液壓系統(tǒng)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4.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公司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km,在車間庫房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
5.車輛不得超載使用,鏟工件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運行時鏟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m。
6.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車輛除司機室外,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7.工作完畢,將車剎穩(wěn),鏟腳落地。
第3篇 叉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口訣
叉車司機要持證,開車檢查要保證;
油位水位要符合,接頭滴漏要不得;
液壓油量要充足,電池導線無松脫;
輪胎氣壓符要求,制動踏板行程夠;
信號裝置都正常,方可把車來啟動;
啟動完后查儀表,發(fā)現異常立熄火;
檢查排除再運行,作業(yè)之前先制動;
然后起步緩慢行,檢查制動效果好;
起升傾斜動作靈,轉向輕便又靈活;
各部裝置試一遍,確認無誤再作業(yè);
叉車行駛作業(yè)時,司機精力要集中;
前進后退先鳴笛,通知協(xié)作要及時;
升降裝卸控制穩(wěn),超載運行要不得;
提升傾斜禁同時,廠內嚴禁超速駛;
熄火之前怠速轉,二三分鐘再熄火;
熄火之后拉制動,千萬注意莫放松;
清理保養(yǎng)要做好,車況良好保安全。
第4篇 叉車司機崗位操作規(guī)程
7.3.1上崗操作基本要求
上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證上崗,經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
(2)勞保用品穿戴齊全、規(guī)范,女工應將發(fā)辮塞入帽內。
(3)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記錄。
(4)不準酒后上崗和班中飲酒。
(5)不準疲勞上崗,工作過程要集中精力。
(6)保持現場整潔。
7.3.2崗位操作程序
7.3.2.1啟動前的檢查
(1)檢查發(fā)動機燃油、機油及冷卻水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
(2)檢查各部位潤滑是否良好、液壓系統(tǒng)有無漏油。
(3).檢查輪胎氣壓是否達到標準值0.7mpa。
(4)檢查方向盤的自由間隙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左右轉角不超過7°。
(5)檢查離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達到標準值20~25mm。
(6)檢查腳制動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達到標準值9~15mm。
(7)檢查電氣系統(tǒng)是否接觸良好,有無短路或接頭松動現象。
(8)檢查所有外露的連接件、緊固件是否牢固完好。
(9)檢查發(fā)動機在空運轉時,各儀表讀數是否符合規(guī)定值。
(10)檢查燈光、喇叭等信號裝置是否正常有效。
(11)以上檢查中所發(fā)現的問題,應在出車前進行排除。
7.3.2.2啟動
(1)啟動發(fā)動機時應將變速器操作手柄置于空擋位置,手剎把手處于制動狀態(tài)。
(2)先擰開啟動總開關接通電源,再按啟動按鈕(即:啟動電機帶動發(fā)動機旋轉)。
但不能讓啟動電機連續(xù)超過15s,且不可連續(xù)長時間啟動電機。
7.3.2.3運行及檢查
(1)發(fā)動機啟動后,需空運轉5min,待發(fā)動機水溫升至60℃以上時,方允許全負荷
作業(yè)。嚴禁吊運,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2)在行駛前,檢查手制動和腳制動系統(tǒng)是否靈敏可靠。發(fā)動機發(fā)動后,檢查各項儀表是否正常;發(fā)現異常后應立即熄火,進行檢查排除,正常后方可運行。
(3)叉車作業(yè)前先松開制動手柄,然后起步行駛,并檢查腳踏制動效果是否良好;檢查門架的起升、傾斜動作是否正常,轉向是否輕便、靈活;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作業(yè)。
(4)在叉車行駛作業(yè)時,叉車工應注意傾聽有否異常聲響。
(5)叉車在廠區(qū)、車間干道上行駛時,其速度應控制在工廠安全部門規(guī)定的速度范圍內,并注意來往行人,隨時鳴笛。
(6)叉車只能在完全停車后才能換向;嚴禁提升、傾斜同時操作及超載運行。
(7)出現異?,F象后應停車檢查,及時排除。
7.3.2.4一般要求
(1)運貨前,應檢查貨叉,如有松脫穿破,則應修理并加鋼板。
(2)裝貨時,應將車輪楔住,以防叉車自動滑行或傾覆。
(3)清理堵塞通道上的構件。
(4)在通道或消防器材前,不得停車或堆碼貨物。
(5)不得選用叉車來錯誤地舉高某些物件。
(6)除非變速或停車,否則腳部應離開離合器,不得用離合器來控制車速,以防損壞離合器。
()保持手部干燥,穿適當的鞋,如手潮濕則在把持方向盤時會不穩(wěn);鞋底太滑容易使腳部滑離離合器或腳踏剎車。
(8)不得使用叉車運輸體積超過限度或超過載重量的貨物;要了解行車路線上的樓板及橋板的負荷限度是否大于叉車本身重量及貨叉的載重量;要了解工作地點的高度限制,載貨不得超高。
(9)除非裝上適當的附件,否則不得用叉車推動或拖拉另一臺叉車。
(1)為內燃機叉車加油時,必須小心以免燃料濺出或從油箱溢出,加油時應在露天
或空氣流通的地方進行,不得在密閉場地進行;加油處應遠離堆放貨物、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明火的地方;在加油站加油時,應熄滅發(fā)動機。
7.3.2.5行駛操作
(1)行駛前必須仔細檢查叉車;行駛時切勿使身體搖擺不停。
(2)駕駛叉車前進或后退時,駕駛員精神要集中,必須面對車的前進方向,留心行人和其他車輛;在駛經或穿過門口時,或繞過視線受限制的地方時,應特別小心。
(3)在斜坡上行駛時,應將貨件放在叉車迎向斜坡上方的地方,貨件堆裝位置須稍向后傾,以免緊急剎車時引起貨物跌落,在用腳踏剎車時也可產生較佳的制動效果。在斜坡上不可轉彎橫駛。
(4)未裝貨的叉車,應將貨叉位置調整到離地50~150mm的高度,如位置過高,可能與行人或其他叉車相碰撞。
(5)叉車在下坡時,不能車頭向下;叉車需通過橋板時,應先檢查橋板是否穩(wěn)固;叉車停車后,應將貨叉降至地面,以免行人或駕駛員被貨叉碰傷或絆倒。
(6)貨物堆碼過高時,叉車應采用向后駕駛的方式,使駕駛員視線不受影響。
(7)當幾臺叉車同時在同一方向行駛時,每臺叉車之間的距離應等于三臺叉車的長
度,情況特殊時,相隔距離可增加。
(8)以貨物性質和路面情況決定行車速度。車速過快、快速轉彎都是不安全行為。避免高速行車和轉彎時車身撞到貨物和人。轉彎時,應留意車尾以防撞人。
(9)行駛時要慎防地面上的洞穴、凹陷或凸起處,不小心駛過這些地方時,可能會使方向盤急轉,猛烈的急轉可能打擊手腕,嚴重時可使手腕折斷。
(10)行駛中不可過于接近通道兩邊。叉車與通道兩邊的設備或正在工作的工人間應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11)如廠房內有升降機,叉車安全駛入升降機的方法如下:
1)將叉車正面駛向升降機;
2)先在離升降機門前1.5m處停車等待;
3)待升降機操作工允許后,再將叉車駛入升降機;
4)拉手動剎車,將發(fā)動機熄火;
5)升降到目標地,待升降機停穩(wěn)、升降機操作工允許后,發(fā)動叉車緩慢從升降機里開出來。
(12)路面潮濕或有油污時要特別小心。
(13)如有人在工作臺、墻邊或任何固定物體前站立,不可將叉車駛近,以免不能及時剎車時,夾、擠傷人。
7.3.2.6裝卸貨物操作
(1)運貨時,貨物應向機身或機柱傾斜,以保證緊急剎車時的安全。
(2)叉貨物時,使叉車對準貨物,放下貨叉,車頭微向前傾,慢慢把車子駛前。將貨叉伸進貨物底部,以順利無阻為準。
(3)調整貨叉位置,使貨物處于平衡狀態(tài)。盡量使貨叉接近貨物的最外邊,兩個貨叉處在貨物中部,貨物即可穩(wěn)定。
(4)切勿勉強搬運過重的貨物,當貨叉升起而后輪離地時,切勿搬運該貨物。
(5)卸貨時,在指定位置把車停下,將貨物平穩(wěn)地放到地面,把貨叉向前傾,叉車退后,當貨叉卸下貨物后,先將貨叉稍微升高,再將叉車駛離。
(6)不準以車尾站人的方式來增加叉車的起重量。禁止在車尾加上平衡質量,以增加叉車的起重量。
(7)應以穩(wěn)固安全的方法將貨物捆好。
(8)降落貨物時不可突然停止,以免使叉車受振,影響貨物堆放位置。
7.3.2.7停車
(1)正常停車:
1)工作完成后,應將叉車停放在車庫或指定地點;
2)拉緊手動剎車,將換擋桿推向空擋;發(fā)動機熄火前,應使發(fā)動機怠速運轉2~
3min后,拉停車按鈕將發(fā)動機熄火,再將鑰匙轉到關閉位置,切斷電源;
3)低溫季節(jié)(在0℃以下)應放盡冷卻水;
4)當氣溫低于-15℃時,應拆下蓄電池并搬入室內,以免凍裂;
5)離開叉車時要將車上各種電鈕關閉。
(2)緊急(臨時)停車:腳應離開油門,踩剎車,把車慢慢停下,將換擋桿推向空
擋,拉緊手動剎車。
7.3.3交接班
當面交接班,交班時進行檢查、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凈如數交接;填寫交接班記錄,要將本班存在的安全隱患如實地填寫到交接班記錄中,包括隱患部位、發(fā)現隱患的時間等。
7.3.4操作注意事項
操作注意事項如下:
(1)叉車不得載人。
(2)禁止用明火檢查內燃機叉車。
3)任何人不得在升高的貨叉下站立或在貨叉下行走。
(4)切勿突然剎車,以免引起貨件倒塌。
(5)禮讓行人,必要時先鳴喇叭。喇叭應慎用,不可濫用。在十字路口,應先鳴
喇叭。
(6)叉車在行駛時,駕駛員切勿上車、跳車。
第5篇 叉車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條 上崗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正確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 不準疲勞上崗,嚴禁酒后上崗。
第四條 司機應熟知所操作機械的技術、操作性能及各種裝置、儀表的功用和使用方法。
第五條 認真執(zhí)行《港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流動機械一般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 作業(yè)前
1、作業(yè)前做到“八查”、“四清”和試運轉,設備不得帶病使用。
2、行駛時遵守《港區(qū)交通管理規(guī)定》
第七條 作業(yè)中
1、叉裝物件時,被裝物件重量應在該機允許的載荷范圍內。當物體重量不明時,應將該物件叉起離地100mm后檢查機械的穩(wěn)定性,確認無超載現象后方可運送。
2、叉裝時,物件應靠近起落架,其中心應在起落架中間,確認無誤碼后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離地后,應將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駛。
4、起步平穩(wěn),變換前后方向時,應待機械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5、叉車在轉彎、后退、狹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況下行駛時,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貨物時,都應減速慢行。除緊急情況外,不宜使用緊急制動。
6、兩輛叉車同時裝卸一輛貨車時,應有專人指揮聯(lián)系,保證安全操作。
7、不得單叉作業(yè)和使用貨叉頂貨或拉貨。
8、叉車在叉取易碎品,重品裝載不穩(wěn)的貨物時,應采用安全繩子加固,必要時應有專人指導,方可行駛。
9、以內然機為動力的叉車,進入倉庫作業(yè)時,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yè)。
10、嚴禁在貨車上站人。駕駛室除規(guī)定的操作人員外,嚴禁其它任何人進入或在室外搭乘。
11、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以免發(fā)生高空墜落事故。
12、叉車叉物作業(yè)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第八條 作業(yè)后
1、作業(yè)后,應將叉車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方,使貨叉落至地面并將輪制動住。
2、對叉車按要求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
第6篇 電動叉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 對司機的要求
1. 必須經特種設備培訓部門培訓,并通過專業(yè)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取得發(fā)證部門頒發(fā)得特種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作業(yè)。
2. 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和交接制度。交接時,應對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故障維修情況、隨機附屬用具進行檢查。如出現問題,應立即上報。
3. 作業(yè)前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4. 遵守勞動紀律,作業(yè)時應精神集中,不允許做與作業(yè)無關的事。
5. 作業(yè)前和作業(yè)中嚴禁飲酒。
6. 嚴禁叉車超負荷作業(yè)。
7. 嚴禁叉車帶“病”作業(yè)。
8. 當叉車運行時,嚴禁進行檢查、維修、緊固、潤滑、清潔等工作。
二 作業(yè)前的安全要求
1對電瓶叉車的檢查
1) 檢查電源接頭是否牢固、線路有否裸露。
2) 檢查電源電壓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 檢查電瓶電液液面是否符合要求。
4) 檢查行駛電機、液壓電機、轉向電機工況是否良好。
5) 檢查轉向器、制動器、各類燈、喇叭、后視鏡、蜂鳴器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6) 檢查起升門架、滾輪、框架、起升鏈條是否有磨損、變形、開焊、斷裂現象。
7) 檢查叉條的金屬結構有無磨損、變形、開裂現象。
8) 檢查液壓系統(tǒng)各接頭、油管是否漏油。
9) 檢查各儀表、操縱手柄及開關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10)檢查輪胎是否損壞,氣壓是否正常。
2 起步與行使
1) 察看叉車周圍(包括空間、車底下)有無人員及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2) 司機開車時,依次接通電源開關、放松手制動,鳴喇叭,再根據行使方向將手柄搬至“向前”或“向后”位置,然后緩慢踏下主令控制器踏板低速行駛,但一般不宜超過10秒。
3) 在庫房、穿堂和裝卸月臺下,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道內行使。
4) 全速滿載連續(xù)行駛時間,不應超過1小時。
5) 叉車不得接近火源;禁止在高熱量的地方行使。
6) 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地方行使。
7) 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
8) 轉向前,應打開方向指示燈并減速行駛;夜間還應提前開轉向燈光。
10) 在出入庫門、通道及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必要時,要下車了望。
11)根據道路和環(huán)境的不同,嚴格控制車速。無特殊情況,不準急轉彎、急剎車以及車未停穩(wěn)反向操作。
12)夜間行駛應合理使用燈光。
13)易滑路面行駛時,應低速行駛,嚴禁急剎車。
14)嚴禁運載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乙炔氣瓶等)。
15)嚴禁頂推、牽引其他車輛。
三 叉車司機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1. 作業(yè)中必須精神集中,注意瞭望,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操作。
2. 作業(yè)中應隨時觀察行駛路線中人員的位置,確保安全,方可操作。
3. 作業(yè)中應隨時觀察各儀表工作情況,如有異?,F象,應停車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4. 無論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服從,停止作業(yè)。
5. 叉車不準載人,車未停穩(wěn)不準司機上下車。
6. 作業(yè)過程中,叉車需停放時,應拉好手制動,貨叉落地,帶走鑰匙。
7. 不準將叉車停放在下列地點:
1) 消防設備、設施附近;
2) 倉庫、電梯進出口處;
3) 交叉路口及禁止停放的位置;
4) 妨礙交通及影響作業(yè)的位置。
8. 除緊急情況外不能使用手制動剎車。
9. 不準操作有故障或制動器失靈的叉車。
10. 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符或無牌照的叉車。
四 叉車司機作業(yè)中還應做到
1. 行駛中貨叉應距地面20~30厘米,門架需后傾。
2. 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3. 在進出倉庫門和集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yè)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
4. 作業(yè)中應穩(wěn)起穩(wěn)落,平穩(wěn)運行,叉取貨物運行時,貨叉必須在貨物載荷中心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時應采取防傾翻措施,否則嚴禁作業(yè)。
5. 卸車作業(yè)時,首先平穩(wěn)叉取貨物離開車體,下降貨叉高度后,再起步行使。
6. 叉車作業(yè)“七不準”
1) 將貨物升高作長距離運行(以駕駛室高度為限);
2) 用貨叉挑翻貨盤卸貨;
3) 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易滾動貨物;
4) 用貨盤或貨叉上載人升降;
5) 用貨叉直接鏟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貨物;
6) 用單叉作業(yè);
7) 在起升的貨盤(貨叉)上由作業(yè)人員直接裝卸貨物。
五 使用維護
1. 叉車的電器元件嚴禁接觸金屬物件,電池的頂面不得放置金屬物品。
2. 電氣系統(tǒng)的元件如電線、過流保護裝置等的規(guī)格不得任意更改。
3. 在往制動總泵加添制動液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并關閉所有開關。
4. 蓄電池充電處,要有良好的通風,且嚴禁煙火。
5. 修車時,應將電源切斷,換向操縱桿置于空擋,同時拉緊手制動。
6. 給輪胎充氣時,應首先檢查緊固輪胎的螺栓、帽。
7. 叉車停放處溫度不得低于0℃。
六 駐車
1將機械開到安全場所或指定位置如叉車充電間。
2將貨叉降至地面并與地面平行。
3手制動器應處于制動狀態(tài),各操作手柄或開關置于零位,
4檢查無誤,帶走鑰匙。
七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司機應停止作業(yè),并報告有關人員:
1叉車性能不能滿足安全作業(yè)要求時。
2雨、霧、冰、雪、風等氣候影響機械司機操作時。
3現場交叉作業(yè)比較嚴重,且無法保證安全作業(yè)時。
4有易損、易燃等危險物品,且無安全措施時。
5當作業(yè)現場發(fā)生事故時。
第7篇 廠內機動車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車輛發(fā)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液壓系統(tǒng)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4、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
5、在廠區(qū)內行駛其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時其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和庫房內其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6、車輛不準超截使用,鏟工件時,其升超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運行時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7、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妥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wěn),并摘檔熄火。其鏟腳應放落地面。
9、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車輛確保各部位性能靈敏可靠。
10、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財期進行檢測,并保存檢測報告。
第8篇 汽車、叉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3、開車前嚴禁飲酒,加油時不準吸煙或明火。駕駛車輛時應集中思想謹慎操作,不準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內不準超額坐人。
4、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系統(tǒng),喇叭照明,信號燈主要裝置是否齊全裝好,各部緊固件是否牢固。嚴禁帶病出車。
5、起步時,出入工地、車間大門、倒車、調車、拐彎、過交叉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中速行駛通過交叉路口時,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6、汽車在廠區(qū)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進出車間、庫房公路地段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除在指定地段為試剎車處外不得在廠區(qū)其他公路上試驗剎車。
7、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載貨汽車大箱上不準搭車乘無關人員。
8、自卸車升頂前,應將車停在較平坦的位置,確認上空無障礙后,才能升頂,貨物卸空待大箱落位后才能起步行駛。
9、維護保養(yǎng)車輛,要嚴格執(zhí)行修配各工種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在坡道上臨時修車,要將車子前后輪塞好防溜。不得在坡道上調整、修理離合器。夜間修車,嚴禁用明火照明。
10、停車時要選適當地點或規(guī)定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人離車子時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制動器,鎖好車門。
11、過鐵路時,要減速了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鐵路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12、用起重設備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第9篇 汽車叉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3、開車前嚴禁飲酒,加油時不準吸煙或明火。駕駛車輛時應集中思想謹慎操作,不準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內不準超額坐人。
4、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系統(tǒng),喇叭照明,信號燈主要裝置是否齊全裝好,各部緊固件是否牢固。嚴禁帶病出車。
5、起步時,出入工地、車間大門、倒車、調車、拐彎、過交叉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中速行駛通過交叉路口時,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6、汽車在廠區(qū)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進出車間、庫房公路地段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除在指定地段為試剎車處外不得在廠區(qū)其他公路上試驗剎車。
7、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載貨汽車大箱上不準搭車乘無關人員。
8、自卸車升頂前,應將車停在較平坦的位置,確認上空無障礙后,才能升頂,貨物卸空待大箱落位后才能起步行駛。
9、維護保養(yǎng)車輛,要嚴格執(zhí)行修配各工種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在坡道上臨時修車,要將車子前后輪塞好防溜。不得在坡道上調整、修理離合器。夜間修車,嚴禁用明火照明。
10、停車時要選適當地點或規(guī)定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人離車子時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制動器,鎖好車門。
11、過鐵路時,要減速了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鐵路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12、用起重設備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第10篇 碼頭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印尼青山工業(yè)園區(qū)碼頭員工安全通則》所規(guī)定的操作、自身防護安全確認制。
2持有效上崗操作質資證作業(yè)前應熟悉叉車性能,檢查轉向及制動系統(tǒng)的靈活性和可靠性,檢查電氣線路是否裸漏、接頭是否松動,喇叭、轉向燈、制動燈及儀表是否正常,不得帶隱患操作。
3 裝卸貨物前須依貨物大小來調整貨叉間距,其貨物重量由貨叉均分,避免偏載或貨物偏向一邊滑落;貨叉叉壁應與貨物一面相接觸后,其門架后傾,將貨叉升至離地面300毫米左右后行駛,謹防貨叉超高失衡。
4超過7°的坡度上行駛時不得急剎車,謹防貨物滑出;搬運笨重、長大貨物時,如擋住視線,應倒車低速安全行駛。
5叉運貨物及空載應平穩(wěn)安全行駛,起升及下降貨物應緩降落地;叉車司機因故離開駕駛室而不得將貨物置于空中;中途暫停作業(yè)時,應及時后傾收回叉車門架,使其裝卸貨物隨架滑落至地面。
6叉車司機不得用慣性力裝卸貨物,確認裝卸貨物或貨叉上無人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后方可作業(yè);因故暫停作業(yè),務必做到“人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