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械維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從業(yè)人員必須持勞動部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上崗。
二、上崗前必須穿戴好絕緣膠鞋和其它防護用品,絕緣膠鞋每一年調換一雙。
三、電工、機械維修工使用的工具必須保持良好的絕緣性能,各種工具的絕緣包皮應完好無損。
四、對設備或各種供電線路進行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工作。
五、在維修用電設備過程中,對剪斷的電源線,必須用規(guī)定的電工絕緣膠帶包扎完整。嚴禁線頭裸露,以免造成觸電事故。
六、當安裝、維修高空供電線路時,應在爬高前檢查梯子的穩(wěn)定、可靠性。超過3米以上的爬高必須有1至2人扶持爬梯。特殊情況應系好安全帶。
七、不要隨意拆裝總供電變壓器接頭,以免造成意外事故,如確系工作需要拆裝接頭,應通知供電部門處理。
八、應定期檢查供電線路是否完好,各種用電設備是否安全接地,確保用電安全。檢查周期為每季度一次。
九、上班前要對各車間進行巡視,用觀和聽的辦法快速判斷電器設備是否有異常。
十、在生產(chǎn)過程中每日檢查電器開關有無發(fā)熱電線接頭及線路有無發(fā)熱現(xiàn)象。
十一、檢查機械潤滑油、機器雜音、齒輪罩、三角皮帶傳動罩、電機接頭等重要部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復。
十二、要嚴格按照以上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以保證財產(chǎn)和人身安全。
第2篇 單位工程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單位工程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生產(chǎn)基本規(guī)定》。
2.工作環(huán)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3.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wǎng),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4.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5.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xiàn)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板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有人。
6.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7.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wěn)墊實,有回轉機構者要卡死。
8.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wěn)。
9.不準在發(fā)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10.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11.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jīng)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jiān)護。
12.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人員,一律不得發(fā)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13.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第3篇 井下機械維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上崗條件
第1條 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2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關系。
第3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5條 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6條 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第7條 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8條 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yè)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志。
第9條 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10條 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好。
第11條 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操作準備
第12條 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3條 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第14條 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并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第15條 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
第16條 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正常操作
第17條 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shù)葢獰o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試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13.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第18條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第19條 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0條 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第21條 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第22條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第23條 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第24條 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第25條 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收尾工作
第26條 檢修結束后,認真清理檢修現(xiàn)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第27條 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第4篇 工地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環(huán)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wǎng),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3、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4、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xiàn)卷邊裂紋時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扳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下不準有人。
5、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wěn)墊實,有回轉機構折要卡死。
7、修理機械,應先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wěn)。
8、不準在發(fā)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9、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10、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jīng)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jiān)護。
11、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fā)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12、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第5篇 井下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關系;
3、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2、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3、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4、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5、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yè)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志。
6、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7、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三、操作準備
1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2、維修工要根據(jù)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3、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并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4、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
5、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四、正常操作
1、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shù)葢獰o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13)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2、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人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人機器內。
3、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4、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5、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6、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7、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8、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9、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五、收尾工作
1、檢修結束后,認真清理檢修現(xiàn)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檢修記錄。
第6篇 篩分機械維修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到集控室辦理停電檢修報告,匯報檢修內容。
二、嚴格執(zhí)行選煤作業(yè)機械維修安全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定。
三、在檢修篩子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四、起吊工件時按照《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五、電焊氣割時遵照《焊工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六、更換激振器時,將各螺栓拆除并全部清理干凈,用足夠噸位的起吊設備將激振器吊下更換。
七、更換或安裝連接盤時,禁止用手指驗證兩孔相錯位置。
八、安裝三角帶時,三角帶長度要一致,應將三角帶整組掛上后,再調整漲緊適度。
九、篩上各部需要燒焊時,對聚胺脂篩板一定要采取防火措施。
十、更換入料箱時嚴禁下方站人,工作人員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
十一、更換篩板時,去掉篩板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2塊,去掉后及時恢復,以防孔洞掉人。
十二、進入篩子下部必須設置腳手架,進入人員必須掛安全帶,并有專人監(jiān)護。
十三、在倉上檢修篩子燒焊時嚴格執(zhí)行《燒焊報告》。
十四、檢修完畢,清點工具清理現(xiàn)場。
十五、送交停電牌,送電解鎖,試車時人員不得站在激振器正前方。
十六、測量激振器溫度,觀察篩子振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正常后匯報集控,方可運行。
第7篇 運輸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工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方可工作。
二、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須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得遷就使用。
三、一切木把的工具,必須將把安牢,不準用卷邊、缺角的大小錘,木把斷裂要及時更換。
四、使用大錘前必須看錘把是否牢固可靠,在操作時要查看周圍是否有人,無人時再掄,嚴禁打錘時戴手套。
五、電焊、氣割時,操作場地應通風良好,無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乙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間距要5米以上,嚴禁吸煙。
六、嚴禁用搬子代替手捶使用。
七、使用老虎鉗子,手指要離開鉗子口,上下活時輕上輕下,擰緊或松動不要過猛,以防碰傷和撞傷。
八、在原煤車間、原煤皮帶走廊、原煤給煤機、浮選機、油庫使用電焊、氣焊時,必須嚴格兌現(xiàn)洗煤廠燒焊報告中的規(guī)定。
九、檢修給煤機、運輸機等設備時,要做到熟悉設備性能及原理,拆裝設備時,要按先拆后裝的順序作業(yè),加熱裝配時,要注意油溫、準備好取件工具,嚴防傷人,拆卸部件要先檢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十、檢修完工后,要徹底清理現(xiàn)場地上工具、材料等物品,確認完全清理干凈后,匯報調度,方可開車。
第8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維修工
第一節(jié) 機 械 修 理
第1條 工作環(huán)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第2條 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wǎng),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第3條 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第4條 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xiàn)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扳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主向上不準有人。
第5條 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條 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wěn)墊實,有回轉機構者要卡死。
第7條 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wěn)。
第8條 不準在發(fā)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第9條 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第10條 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jīng)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jiān)護。
第11條 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fā)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抻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第12條 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第二節(jié) 化學熱處理
第13條 使用鹽溶爐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工具、夾具、工件等入爐必須預熱焙干,嚴禁有水分的物質進入爐內,爐口要加蓋。
2. 加鹽時必須預熱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鹽爐內溶鹽不得超過容積的3/4,體積較大的工件入爐時應切斷電源,防止工件與電極相碰。
4. 翻修或長期停用的鹽爐,必須烘干后,才能使用。
5. 鹽爐要經(jīng)常保持通風裝置良好,不準把頭伸進排氣罩內。
6. 溶解硝鹽(kno3,nano3)加熱溫度不準超過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燒。硝鹽著火必須用干砂覆蓋,禁止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7. 硝鹽不準與有機物及其他鹽類混裝。
8. 嚴禁人體直接接觸氰化物和氰化處理過的零件,凡氰化處理所用工夾具及零件等須用硫酸亞鐵進行除毒。
第14條 操作電爐時,開關爐門和裝卸工件必須切斷電源,發(fā)現(xiàn)漏電應停止使用。禁止將濕工件送入爐內加熱,爐內的氧化鐵要經(jīng)常清理,以防爐絲短路。
第15條 油爐必須有密封蓋,當油爐著火時應立即緊閉爐蓋。
第16條 淬火油槽應放在離爐1~2米處,要有蓋子,工作完畢后應將蓋子蓋好,淬火油溫一般不超過80℃(等溫淬火除外)。
第17條 氮化和氣體滲碳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認真檢查氮化爐和氣體滲碳爐及管道等處的密封,嚴禁漏氣。
2. 嚴防氮化時氨分解的氫自燃,要將爐內廢氣妥善引出,如發(fā)現(xiàn)氮化包內壓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斷電源,將氮化包吊出,盡量加大氨壓及流量,把包內危險氣體排出。
3. 氣體滲碳過程中應將爐內可燃氣體引出。
4. 氮化包在處理6~8次后應進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滲碳包應經(jīng)常檢查外部氮化及漏氣情況。
第18條 工作場所禁止喝水飲食。劇毒品要有專人負責領用保管和處理。
第三節(jié) 高頻熱處理
第19條 高頻爐運行前必須進行預送。送入高壓前必須將移用器調至零點,輸入電壓不許超過1.35萬伏。
第20條 加熱前要調整偶合線圈,陽極電流、槽路電流不得超過規(guī)范的要求。
第21條 高頻發(fā)生器必須設置金屬屏蔽。嚴禁將設備開口鐵路部分連成閉合線路。
第22條 高頻電爐嚴禁空載運轉。淬火工件禁止接觸感應圈。
第23條 工作完畢,應切斷電源。
第四節(jié) 噴 鍍
第24條 貯氣罐、氧氣瓶和乙炔罐三者不應同放一處,如因場地狹小可采取檔板隔離。
第25條 作業(yè)時,應聽從持槍者指揮,禁止噴槍頭對人。
第26條 噴鍍面粗化處理和使用電加熱噴鍍時,必須戴絕緣手套,并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定。
第27條 噴鍍曲軸必須配置平衡鐵,轉速要慢。
第五節(jié) 電 鍍
第28條 電鍍間應單獨設置,通風良好。鍍槽應配有抽風罩和吸風機。酸性鍍槽和氰化鍍槽不準合用。
第29條 工作間嚴禁存放食品、飲食、吸煙。
第30條 使用酸堿應戴防護眼鏡和耐酸堿手套,配制電解液應將酸緩緩倒入水中,并不斷攪拌。嚴禁將水倒入酸中。
第31條 鍍鉻時,手、臉和鼻腔內要涂護膚劑。鍍鉻液濺到身上后,應立即清洗。有外傷和皮膚病患者,禁止從事鍍鉻作業(yè)。
第32條 使用氰化物時,其存放、稱量、配置應有專人負責。氰化物與酸不準接觸,接觸氰化物的零件、容器、鍍槽應及時除毒。
第33條 工作間斷時,應漱洗口腔、鼻孔及皮膚裸露部分。
第34條 未經(jīng)處理的鍍液,不準任意排放。
第六節(jié) 鑄 造
第35條 開爐前,試風兩分鐘,排除風道內的可燃氣體,沖天爐出渣口應有罩。
第36條 操作中禁止袒胸露臂。打開風眼正面不準有人。
第37條 應用潮濕的泥團堵爐眼。如遇跑鐵水應用干砂覆蓋,禁止?jié)菜?/p>
第38條 向爐內投料前,應先清除原料中的封閉管子、冰雪塊等物品。
第39條 開爐中因故停風,應立即打開各進風口,以免爐內燃氣倒灌。
第40條 打爐時,爐前應鋪干砂,爐中剩余鐵水和熔渣必須清出。
第41條 清理沖天爐內部時,上面要掛防護網(wǎng)。
第42條 使用搗固機時,風箱和風錘必須完好。禁止對人開風門。
第43條 扣箱、翻箱動作要慢要穩(wěn),翻箱時應站在側面,合箱時手不能放在分型面上。合箱后壓上足夠的壓箱鐵或用卡子卡緊。
第44條 澆鑄前必須清除妨礙通行和操作的障礙物。所使用的鐵水包、坩堝和勺子必須預熱干燥。
第45條 鐵水包盛量要適當,抬包要平穩(wěn)、慢行、步調一致。一旦鐵水濺出,應平穩(wěn)放下,嚴禁扔包。
第46條 用吊車運鐵水,必須有專人指揮。鋼絲繩、鏈子不得打結,吊勾要掛好,吊包離地不超過2米。
第47條 噴砂清砂要穿好防護用品,身體不要裸露。
第七節(jié) 輪 胎 修 理
第48條 輪胎解體前要將內胎空氣放盡。裝胎打氣時,要檢查胎身有否裂痕,鋼圈小壓條是否確實卡入圈槽內,并將彈簧鋼板片穿鋼圈孔眼內,以防打氣時壓條崩出傷人。
第49條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鋼圈。
第50條 磨胎機應有吸塵裝置。
第51條 硫化間應通風良好,硫化時應經(jīng)常檢查蒸汽和空氣壓力及水位。如水位降低到最低容許限度以下,應把爐火壓小,使硫化器冷卻,禁止加水。
第52條 緊硫化模必須均勻,模子未緊好以前,禁止向汽囊內充壓,放汽入模應緩慢,不可突然過大。氣壓必須根據(jù)壓力表來測定,不準猜測。
第9篇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環(huán)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wǎng),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3、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xiàn)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板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有人。
4、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5、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機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穩(wěn)墊實,有回轉機構者要卡死。
7、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wěn)。
8、不準在發(fā)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9、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10、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示警標志,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fā)動或轉動機械。檢修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位對孔。
第10篇 機械維修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機械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2、維修車間主任要對維修的安全負總責,并對參加維修的人員交待好任務,交待好安全防護措施。
3、維修工作之前,必須詳細檢查各種工具,用具,吊具,設備的可靠性,確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維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5、凡是機電傳動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必須切斷電源,并要在開關上掛設“禁止啟動,設備維修”警告牌。
6、維修中對于特殊拆卸,必須嚴格控制,不經(jīng)領導批準,技術人員未到現(xiàn)場不得拆裝。
7、維修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氣裝置必須有回火節(jié)流器,使用時必須檢查儀器、儀表、接頭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設備,必須符合安全保護才能使用,嚴禁進行帶病設備的使用。
10、進入容器工作,工作者與監(jiān)護人每3分鐘聯(lián)系一次,監(jiān)護人必須隨時掌握工作者的情況,不得離開。
11、從事有可能產(chǎn)生危險的維修工作,不能單獨一個人去做,必須兩人以上進行工作。
12、離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業(yè),維修人員必須配置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墊等),有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癲癇病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13、遇有猛風、暴雨、雷電時,不能進行室外或高空作業(yè)。
14、夜間必須有充分的照明,才能進行維修工作。
15、起重機械的操作者、指揮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才能進行操作或指揮。
16、任何人在工作過程中感到身體不適,有權要求停止作業(yè),送醫(yī)院檢查,不得帶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維修過程中發(fā)現(xiàn)危險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向領導匯報,及時整改。
18、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設 備 部
2003/1/1
第11篇 機械維修、保養(yǎ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械維修作業(yè)人員應當熟悉生產(chǎn)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性能,具備熟練的機械設備維修技能。
2、機械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前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認真檢查機械設備,供用電設備的安全狀況,檢查工具器材的靈敏狀況。
4、機械(電氣)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必須堅持停電關機掛牌作業(yè),維修、保養(yǎng)后必須試運行正常后再交付使用。
5、維修時選配的零(部)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合格標準件,維修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查找,分析故障原因,采用有針對性的技術對策,維修安裝的零部件,必須安全可靠。
6、作業(yè)過程中,不得圖省事方便,敷衍塞責。
7、作業(yè)過程中如涉及特種作業(yè)步驟,務必請相關專業(yè)且有操作資質的同事配合完成。
8、維修、保養(yǎng)中拆卸機械傳(轉)動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安裝還原且達到牢固可靠的安全要求。
9、遵章守紀,不準酒后上崗,疲勞上班,不離脫崗,不打鬧、嘻戲,不違章作業(yè),拒絕任何違章指揮作業(yè)。
10、機修間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分開10米存放。
第12篇 工程機械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
工程機械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操作通用規(guī)程》。
第二條 凡鉗工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不得違反。
第三條 非技工不得單獨作業(yè),徒工操作時必須有技工在旁指導。
第四條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背心和短褲或赤腳工作。
第五條 必須檢查工作場地的安全情況,周圍如有危險或妨礙工作時應處理后再工作。
第六條 保養(yǎng)或維修推土機時,嚴禁鏟刀和松土器將推土機支起,而人鉆到底盤下工作。特殊情況需要時,駕駛室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將鏟刀控制閥與松土器操縱閥鎖死。
第七條 車上、車下同時工作時,必須互相照應,以免工具掉下傷人。
第八條 凡經(jīng)淬火的零件或工具,不得互相敲打,裝卸機件時,不得用錘直接敲打,需墊銅板或木塊。
第九條 使用電鉆、臺鉆等,不得戴手套。
第十條 裝卸砂輪時,不準用錘硬打,使用砂輪時要戴防護眼鏡。
第十一條 在使用千斤頂時,應先觀察好物件的狀態(tài)和地面情況,注意平衡,必要時墊好枕木,以防止千斤頂滑落造成事故。
第十二條 在坡道上修理裝載機等輪式設備時,必須用枕木支好輪胎,以免溜車。
第十三條 輪式設備出現(xiàn)故障,需要拖車時,必需解除停車制動,并啟動應急轉向。
第十四條 設備檢修時必須將鏟刀(或鏟斗)放置在底處,并且確認相關液壓系統(tǒng)卸壓;如果必須舉斗(或鏟刀)檢修,必須進行可靠支護,方可作業(yè);在測試液壓系統(tǒng)時,必須要配有專人指揮與司機配合進行。
第十五條 在設備轉向鉸接區(qū)作業(yè)時,必須鎖止轉向,防止擠傷;吊裝時必須安裝轉向鎖止桿,以防傾翻設備。
第十六條 工作完畢后,打掃場地,收拾好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