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乙炔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紫銅質材料制作。
2.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jīng)壓力試驗。未經(jīng)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7.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1.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2.發(fā)現(xiàn)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
13.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6.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
第2篇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00-1515-2525-40
剩余壓力(mpa)0.050.10.2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xiàn)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chǎn)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xiàn)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jié)火焰。
4)?;饡r,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chǎn)生煙灰。
5)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jié)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xiàn)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饡r,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guī)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guī)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xiàn)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jié)螺栓調節(jié)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jīng)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fā)現(xiàn)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fā)生爆炸,要按規(guī)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jīng)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jīng)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不正常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jīng)?;蚨ㄆ诘倪M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jīng)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②、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xiàn)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jīng)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1)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震:在貯運和使用進程中,一定要避免劇烈震動和撞擊,尤其是嚴寒季節(jié),在低溫情況下,金屬材料易發(fā)生脆裂造成氣瓶爆炸。
搬運氣瓶時,應用專門的抬架或小扒車,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鋼繩、鏈條、電磁吸盤等吊運氧氣瓶,要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地面滾動,運輸時,氣瓶必須有護圈和戴好瓶帽。
使用和貯存時,應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氣瓶突然傾倒。
3)防熱:要防止氧氣瓶直接受熱,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飛濺物等10m以上。
4)防靜電火花和絕熱壓縮:主要發(fā)生于開啟瓶閥和減壓器的操作時,應了解,高速氣流中的靜電火花放電、固體微粒的碰撞和磨擦熱、氣體受壓縮時放出的熱量(即絕熱壓縮)等,都可能成為氧氣瓶和減壓著火的因素。因氣瓶里的氧氣一般均含有部分水和銹皮等,當瓶閥或減壓器開得過快時,則隨氧氣高速流動的水滴和固體微粒,就會與管避產(chǎn)生磨擦而出現(xiàn)靜電火花。關于絕熱壓縮的危險是:高壓氣流突然壓縮,瞬時產(chǎn)生的熱量會使溫度劇增,完全有可能使橡膠軟隔膜、襯墊等材料著火,甚至會使銅和鋼等金屬燃燒,造成減壓器完全燒壞,還會導致氧氣瓶著火爆炸。
5)留有余氣并關緊閥門:留有余氣的目的是使氣瓶保持正壓,可防止可燃氣體進入瓶內,同時便于瓶內氣體成分化驗。
6)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不得使用:按照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氧氣瓶必須做定期性技術檢驗,規(guī)程規(guī)定每三年檢驗一次。
7)當瓶閥或減壓器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進行解凍,絕對不能用火焰烤或燒紅金屬去燙。
8)防油: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同時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觸閥門或減壓器等。
9)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fā)現(xiàn)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fā)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第3篇 工貿(mào)企業(yè)乙炔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紫 銅質材料制作。
2.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jīng)壓力試驗。未經(jīng)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 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7.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1.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2.發(fā)現(xiàn)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
13.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 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6.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
第4篇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 ,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xiàn)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chǎn)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xiàn)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jié)火焰。
4)?;饡r,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chǎn)生煙灰。
5)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jié)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xiàn)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饡r,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guī)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guī)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xiàn)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jié)螺栓調節(jié)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jīng)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fā)現(xiàn)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fā)生爆炸,要按規(guī)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jīng)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jīng)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不正?,F(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jīng)?;蚨ㄆ诘倪M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jīng)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②、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xiàn)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jīng)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fā)現(xiàn)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fā)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7)乙炔容易產(chǎn)生帶粘性油質的雜質,因此應經(jīng)常檢查止回閥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現(xiàn)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壓縮空氣吹干)。
第5篇 工貿(mào)乙炔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紫 銅質材料制作。
2.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jīng)壓力試驗。未經(jīng)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 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7.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1.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2.發(fā)現(xiàn)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
13.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 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6.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