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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車操作指導規(guī)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81

電機車操作指導規(guī)程

第1篇 電機車操作指導規(guī)程

1、機車的閘、燈、警鈴、連接器和撒砂裝置必須齊全。符合使用要求。開車前必須檢查。

2、開車前必須發(fā)送開車警號,停車時不得關(guān)閉車燈。

3、單機和列車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4、列車運行中,司機不得將頭或身體探險出車外。

5、工作中,司機不得離開座位,如必須撤離,司機要煞緊車閘,將控制手柄取下來保管好,切斷電源,但不得關(guān)閉車燈。

6、除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列車只準牽引不準推廣推進。列車接近較大的下坡、道岔、彎道,或有障礙物時,必須減速,并且發(fā)出警號。

7、摘掛鉤人員不得在彎道內(nèi)側(cè)或空、重線之章進行工作。司機未與摘掛車工人聯(lián)系好之前,不得發(fā)送開車警號。

8、機車運行時,不得摘掛鉤,不得上下人員,裝卸材料。

9、重車時速不得超過十二公里,空車不得超過十五公里。道口人員稠密處時速不得超過行人速度,彎道上行駛時速減半,并響鈴示警。

10、機車嚴禁乘人,列車嚴禁蹬鉤。

11、兩輛列車同向行駛,必須保持不少于一百米距離,并且必須減低速度。

12、機車掉道時,不得硬拉,應利用杠桿抬起車輪,并用方木墊平使其上道。

第2篇 電機車修理工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一、 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內(nèi),必須將電機車推運到車庫才能進行電氣設備的檢修。

二、 電機集電器損壞時,應及時處理。安裝時必須戴絕緣手套,防止觸電。

三、 交接班時,維修工應協(xié)助司機檢查機車,先落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guān),轉(zhuǎn)動控制器手把是否靈活,各部接觸點是否良好,警鈴是否好使,撒砂裝置是否靈活,制動系統(tǒng)是否完好、靈活,蓄電池機車還要拔下插銷切斷電源,檢查蓄電池箱蓋是否蓋好,箱蓋與機車架是否牢固,蓄電池與回路連接是否完好。各處油量是否足夠,連接器與碰頭有為損壞,照明燈是否完好,機械部分螺絲有無松動,并作一次起動和制動試驗。

四、 電機車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禁止使用:

1、 缺少碰頭或碰頭損壞者。

2、 連接器有損壞者。

3、 制動裝置有損壞者。

4、 撒砂裝置損壞者。

5、 前后照明燈不亮、警鈴不響,電氣設備失爆。

第3篇 蓄電池電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充電工應經(jīng)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2、當班充電工負責當班入庫的蓄電池電機車的充、放電并監(jiān)督檢查當班機車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區(qū)隊,并認真檢查、填寫記錄,交接班要交接清充電柜使用情況及充電情況。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順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電源,控制開關(guān)。

②按交流接觸器啟動按鈕,如過載時應按復合按鈕,調(diào)整負荷、重新啟動。

③調(diào)節(jié)控制電位器至所需電流。

④停止時按啟動的相反方法進行。

⑤停送電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絕緣操作臺上。

4、充電方法如下:

①充放電時各接線柱應連接牢固,不得松動,以免發(fā)生危險。

②充足電之后,電液比重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時,則應在充電本期用蒸餾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調(diào)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護板15mm—20mm。

5、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許超過40℃。

6、普通充電終期,尚未停穩(wěn)充電前,電壓應達到2.6v以上,電解液比重應恢復到1.27±0.005g/cm3,溫度30℃范圍之內(nèi),即可停止充電。

7、充電工必須做好記錄,標明各箱電池充電前后的電壓,比重及使用情況,對違章使用電池的司機要及時匯報區(qū)隊。

8、充電房內(nèi)嚴禁存放汽油、煤油、機油、板皮、棉紗、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場地應清潔、整齊,并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工作時應穿戴好各種防護勞保用品,以免硫酸傷人。

10、在處理電池接線等故障時,必須穿好絕緣膠鞋,戴好絕緣手套,電池上不許擺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應認真檢查充電設施及器材、注意儀表動態(tài),檢查防火措施,并應會使用滅火器材,掌握滅火器材的性能及特點。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選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餾水,不得使用開水及其它水,將硫酸慢慢倒入蒸餾水中,用玻璃棒輕輕攪勻,冷卻至25℃以下時,用比重計測量比重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餾水,以調(diào)整比重。

②禁止將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濺傷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蓋好,防止雜物掉入。

④按照有關(guān)要求,認真做好充電工作,保證蓄電池的使用率。

13、充電電流表:

電池型號

初充電

日常充電

初充電所加電解液密度溫度30℃(g/cm3)

完全充電狀態(tài)下電解液密度溫度30℃(g/cm3)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4篇 礦井電機車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

1.電機車日常維護檢查內(nèi)容

為使電機車保持完好、安全經(jīng)濟運行,電機車日常維護檢查的內(nèi)容有:

(1) 檢查閘瓦磨損狀態(tài)、更換閘瓦、調(diào)整閘瓦間隙;

(2) 檢查制動系統(tǒng)的制動、傳動桿(鏈) 及其連接零件是否正常、完整,動作是否靈活。傳動件連接配合是否松曠;

(3) 檢查車輪有無裂紋、輪箍是否松動,車輪踏面磨損深度;

(4) 檢查齒輪箱(罩) 固定是否牢靠,是否漏油;

(5) 檢查車架彈簧、吊架、均衡梁有無裂紋和嚴重磨損;

(6) 檢查連接裝置,不得有損傷和磨損超限;

(7) 撒砂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出砂口是否對準軌面中心;

(8) 檢查空氣壓縮機運轉(zhuǎn)是否正常,風管是否漏風,放出貯氣罐內(nèi)的廢油、積水;

(9) 檢查空氣壓縮機電動機的換向器、碳刷和刷握是否正常;

(10) 檢查調(diào)壓器的接觸子,清掃各機械部件表面的污垢;

(11) 按規(guī)定的時間,用規(guī)定的油脂,對各注油點進行清理、注油、潤滑;

(12) 檢查各緊固件是否完整、緊固;

(13) 檢查受電器彈簧壓力,滑板磨損程度,受電器起落是否靈活、完整齊全;

(14) 檢查電阻器的各接線端子和電阻元件、不得松動和斷裂;

(15) 檢查控制器各接線端子有無松動、各接觸子有無燒損,特別是動作頻繁的觸頭要加強檢查維護;

(16) 電機車停運后立即檢查牽引電動機和軸瓦油箱情況,電動機溫度不得超過生產(chǎn)廠規(guī)定。如無規(guī)定時,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a 級絕緣的繞組95 ℃;e 級絕緣的繞組105 ℃b 級絕緣的繞組110 ℃;f 級絕緣的繞組125 ℃;h 級絕緣的繞組135 ℃;集電環(huán)105 ℃;換向器90 ℃;滑動軸承65 ℃;滾動軸承75 ℃。清除油箱的積塵,定期注油、換油;

(17) 對好前照燈的光度,更換損壞的燈泡及熔斷絲,熔斷絲的容量必須符合要求;

(18) 蓄電池電機車要檢查插銷與電纜的連接是否牢固,防爆性能是否良

好;

2.防爆特殊型電機車的電源裝置日常維護內(nèi)容

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的日常維護,除包括一般電機車的項目外還應對電源裝置進行如下檢查:

(1) 檢查蓄電池組的連接線及極柱焊接處有無斷裂、熔化;

(2) 檢查橡膠絕緣套有無損壞,極柱及帶電部分有無裸露;

(3) 檢查蓄電池組有無短路現(xiàn)象;

(4) 檢查箱體有無損壞漏酸,特殊工作栓有無丟失或損壞,帽座有無脫落,蓄電池封口劑是否開裂漏酸;

(5) 每周檢查一次漏電電流,其值不得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

(6) 檢查電源插銷連接器是否完好;

(7) 檢查蓄電池箱及蓋有無嚴重變形。蓄電池正、負極與箱體漏電電流

電源裝置額定電壓(v) 允許最大漏電電流(m a)

≥60 100

100 ~60 (不含60) 60

150 ~100 (不含100) 45

3.隔爆型電機車的電源裝置日常維護內(nèi)容隔爆型電源裝置的日常維護與檢查工作必須在充電室進行,電源裝置的上

蓋必須在充電室內(nèi)打開,其檢查內(nèi)容主要有:

(1) 蓄電池組極柱不能接反,極柱之間距離不得小于35m m ,極柱連接線裸露部分對外殼漏電距離不得小于10 m m ;

(2) 蓄電池組外殼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 m ω;

(3) 蓄電池組對外殼漏電電流不得大于表4 -1 的規(guī)定,出庫前由充電工進行檢查。當蓄電池電解液溢出時應用清水在箱內(nèi)沖洗,用泄酸閥排出凈水;

(4) 隔爆電源裝置內(nèi)氫氣濃度除在電源箱上裝有測氫表外,每班回充電室還必須進行測量,當氫氣濃度超過1 %時應停止運行,向技術(shù)負責人報告處理;

(5) 每班對觸媒劑“鎵” 進行檢查是否受潮和損壞;

(6) 充電硐室瓦斯?jié)舛缺仨毿∮?.5 %,氫氣濃度必須在0.5 %以下;

(7) 每班對蓄電池組極柱、螺帽、連接線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當及時更換,如有松動應當擰緊,蓄電池如果開膠、蓄電池外殼發(fā)現(xiàn)龜裂、漏酸,應當更換、修理;

(8) 每班對電源裝置電池箱與泄酸閥的防爆面進行檢查,作好記錄;

(9) 出庫前應把電熱器插銷接通,并檢查電熱器是否發(fā)熱;

(10) 充電前必須先檢查隔爆型蓄電池電源裝置內(nèi)部氫氣含量,如果氫氣濃度不超過3 %時可以打開蓋子,充電前必須把圓蓋打開,禁止關(guān)著蓋子充電。如果發(fā)現(xiàn)氫氣含量超過3 %時應當向技術(shù)人員報告,在技術(shù)負責人指導下打開蓋子;

(11) 充電前必須卸下防酸帽,充電時蓄電池組內(nèi)部氣泡沸騰,說明蓄電池充電充完了。這時要切斷電源,靜止1 ~2h ,將箱蓋蓋上。測量電壓時,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min 以后進行;

(12) 充電后,如果不馬上使用,不要將隔爆圓蓋蓋上,蓋圓蓋時,必須先將電熱器插銷接通;

(13) 隔爆型蓄電池電源裝置的圓蓋出庫前必須將閉鎖裝置鎖好,專用工具由充電工負責保管。

4.牽引電動機的日常維護要保證牽引電動機正??煽康墓ぷ鳎娱L牽引電動機的使用壽命,必須進行如下日常維護:

(1) 用吹塵器(或皮老虎) 清潔牽引電動機的內(nèi)部;

(2) 檢查整流子工作表面是否光滑、有無燒痕、磨損和失圓現(xiàn)象;

(3) 檢查和校正刷握裝置的位置是否在中性線上,刷握與整流子表面的間隙應保持在3 ~7 m m 左右;

(4) 檢查和清掃刷握的絕緣裝置,可用500v m ω表測量它對電動機外殼的絕緣電阻。其絕緣電阻值應不小于0.5 m ω,刷握絕緣裝置上的污垢可用吹塵器吹掉;

(5) 用塞尺檢查與刷握體內(nèi)的間隙和高度。電刷在刷握體內(nèi)的間隙,沿電刷的小面為0.1 ~0.4m m ,沿電刷的大面為0.1 ~0.25 m m 。電刷的高度一般為40 ~50m m ,允許磨損量約為20 ~30m m ;

(6) 用彈簧秤檢查和校正電刷與整流子接觸的壓力,其壓力應保持在30~40kpa ;

(7) 檢查電樞繞組、磁極繞組對地和它們之間的絕緣程度,可用500v m ω表測量其絕緣電阻,在接近工作溫度的情況下,電動機額定電壓為250v 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0.3 m ω。電動機額定電壓為550v 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

0.5 m ω,否則應進行干燥;

(8) 檢查電樞扎線是否牢固;

(9) 檢查電樞與磁靴之間的氣隙,有無刮擦現(xiàn)象;

(10) 用手換的方法檢查電樞軸承是否過熱,如溫度過高,可進一步檢查是否缺油或軸承損壞;

(11) 檢查所有緊固零件,各接線頭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松脫現(xiàn)象;

(12) 檢查電動機防護罩是否完整,檢查窗小蓋密封是否良好,通風設置有無缺陷。

5.牽引電動機的故障處理

(1) 電動機發(fā)生異響:

①電樞軸承損壞,徑向間隙超過允許值,使整流子與外殼接觸。

處理方法:拆下電動機,更換電樞軸承。②軸承缺油或潤滑油中有雜質(zhì)。

處理方法:屬于缺油則可用油槍或手擰油盎向軸承內(nèi)注油;屬于油中有雜質(zhì),則拆下軸承清洗。

③電刷在刷握內(nèi)間隙過大,壓力失效,造成電刷在刷握內(nèi)擺動或跳動。

處理方法:更換與原來牌號相同的新電刷。調(diào)整電刷壓力。

④電樞在軸承內(nèi)晃動量大,固定極靴螺栓松動,造成極靴與電樞接觸摩擦。

處理方法:更換電樞軸承,擰緊極靴螺栓。

⑤電樞扎線脫落,扎線直接與磁缺、磁極,或電動機外殼接觸摩擦。

處理方法:重新綁扎扎線。

(2) 電動機過熱:

電動機在運行中常見的過熱,主要包括電樞線圈過熱,整流子過熱和電動機外殼過熱等方面。

①電動機負荷過大。

1) 電機車拉的礦車數(shù)目太多,長時間處于起動狀態(tài)下運轉(zhuǎn);

2) 傳動齒輪咬合不好;

3) 齒輪罩子松動或變形使輪對、傳動齒輪與齒輪罩摩擦;

4) 制動閘塊間隙過小,輪對與閘塊在電機車運行中處于摩擦狀態(tài)。

處理方法:首先查明電機車拉礦車數(shù),按規(guī)定拉定量的礦車。不準電機車在長時間內(nèi)處于起動狀態(tài)下行駛;要把控制手柄放在運行位置上;正確調(diào)整傳動齒輪的咬合間隙,經(jīng)常涂有潤滑油;緊固齒輪罩子的螺栓,保持齒輪罩子的合理外形和齒輪與罩子的足夠間隙;調(diào)整制動閘塊間隙在3 ~5m m 。

②電樞某一個線圈或匝間短路使電樞繞組過熱。

處理方法:拆下電動機,抽出電樞,進行檢查,找出短路線圈。

③整流子表面發(fā)生強烈的火花,電刷壓力過大,使整流子過熱。識別整流子過熱一般觀察整流子表面的顏色和燒痕來決定。如果整流子表面呈暗紫色,無光澤,證明電刷壓力過大。如果整流子片邊緣燒壞,整流子燒焦,電刷、刷握外殼燒損,整流子和刷握上有銅末,說明整流子表面發(fā)生強烈火花,使整流子發(fā)熱。處理方法:一是用彈簧秤調(diào)整電刷的壓力,二是查明火花產(chǎn)生的原因,消除火花。

④激磁繞組中短路,這時電動機轉(zhuǎn)速增大,使電動機過熱。

處理方法:針對線圈的損壞情況,加包絕緣處理或更換新線圈。

⑤電樞軸承缺油,或油量過多。軸承徑向間隙太小或偏斜使電動機機殼過熱。

處理方法:重新組裝軸承,保持徑向間隙合理,軸承內(nèi)注有適量的潤滑油。

6.電機車控制器的檢查和修理

運行中電機車的控制器,應當進行定期檢查,以保證控制器的正常使用。

檢查控制器時必須做到停電作業(yè);架線式電機車應放下集電弓和斷開自動開關(guān);蓄電池式電機車應斷開插銷。先打開控制器的前外殼,從觸頭上拿下熄弧罩子,然后進行檢查和修理。

(1) 電氣部分的檢查

檢查觸頭有無燒損點,若已燒損,可先用細挫刀或砂布打磨觸頭的發(fā)熱處和熔化處。

檢查觸頭的接觸壓力,接觸面和斷開距離。

主觸頭、輔助觸頭和銅截片磨損過大時,必須進行更換。

檢查熄弧罩時,應當清擦內(nèi)壁上的銅末,熄弧罩的緊固螺栓不應松動。熄弧罩破碎而影響熄弧性能時,必須更換新的熄弧罩。

控制器內(nèi)所有接線頭螺栓和固定觸頭的螺栓,要連接可靠,不許松動,另外對所有開口銷以及導線絕緣都要進行檢查。

(2) 機械部分的檢查

首先檢查主軸和可逆軸之間的機械閉鎖是否靈活可靠,不應有卡住或失效現(xiàn)象,可逆手柄在零位置時,主軸手柄的轉(zhuǎn)動量不能大于5m m ,主軸手柄上和棘輪上面的銷釘以及可逆部分上的固定銷釘必須牢固。同時,還要檢查各軸套和銷軸的磨損情況。

檢查凸輪的工作面時,要按圖紙上有關(guān)觸頭的閉合和斷開順序檢查凸輪的磨損情況,如果凸輪的工作面有裂紋或磨損嚴重時,必須更換。

第5篇 電機車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窄軌電機車修理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才能從事本工作。

第2條 修理工必須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操作。

第3條 修理工作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檢修一般在機車庫內(nèi)進行,臨時小故障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車輛沖撞檢修車輛及檢修人員。

第4條 被檢修的機車停穩(wěn)后,要用止輪器、木楔等將車穩(wěn)住,架線機車落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guān),切斷機車架線電源。蓄電池機車要撥開電池插銷。

第5條 修理電器設備時,要切斷電源后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再行作業(yè)。

并下蓄電池機車的電氣設備只允許在車庫內(nèi)打開檢修。

二、工作準備

第6條 必須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具、機具、繩索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防護品以及量具、儀器、儀表等,必須齊全、完好,并備齊所需材料配件。

三、檢修作業(yè)

第7條 拆裝電機、減速箱、輪對、電源箱等重大部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由專人指揮,起吊所用工、機具必須合乎要求,嚴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利用千斤頂升起重物件時必須注意使物體的重心作用在支點的中心范圍之內(nèi),避免工件歪倒傷人。

第8條 修理人員工作位置應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工具對自身或他人的傷害。

第9條 使用手錘、手鉗、螺絲刀等手工工具時,應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條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電鉆、手砂輪)應當注意電機外殼必須接地,并按其使用要求使用。

第11條 工件鉆孔時應用夾具夾緊工件,嚴禁用手持工件鉆孔。

第12條 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工作,要嚴格按照焊接措施操作,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并持證上崗。

第13條 操作大型專用機床要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進行操作。

第14條 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銅棒平衡敲打。安裝軸承時,應先將軸承在75℃~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鐘再行裝配。

第15條 部件的拆裝應按順序進行。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當加以標記,并用煤油清洗干凈(軸承清洗后要用細白布擦拭干凈)。清洗軸承箱、齒輪箱后,必須檢查,防止留有雜物。

第16條 磨損超限未經(jīng)修復的零件不得使用。軸與軸孔磨損后允許采用涂鍍、電鍍式噴涂工藝修復,在滿足強度要求的條件下.也可以鑲套處理,但不得用電焊修補。鍵槽之間不得加墊,平鍵槽磨損后,輪、軸、鍵槽允許同時加寬5%。裝配軸承時軸徑不得沖麻面。

第17條 熱裝輪箍時,必須注意保護輪轂、軸及齒輪不受熱。熱裝輪轂用小錘敲擊聲音稍脆為合格,聲音沙啞為松動,不得裝車使用。

第18條 整流子面受損需要車削時.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19條 同一臺電機應用相同規(guī)格型號的炭刷。新炭刷裝配前必須在整流子上或與其相同的圓柱面上用細砂紙打磨吻合。

第20條 炭刷壓力的調(diào)整與集電弓接觸壓力的調(diào)整都應使用彈簧秤稱或用其它方法測定。

第21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gb3836.2-83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第22條 必須注意保護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學處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第23條 機車檢修質(zhì)量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zhì)量標準》,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zhuǎn),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需重新檢修試驗,直至合格為止。

四、收尾工作

第24條 檢修機車經(jīng)試運轉(zhuǎn)合格后,要填寫檢修記錄,寫明檢修日期、檢修部位、檢修人、驗收人等有關(guān)內(nèi)容。

第25條 工作結(jié)束后要清理工作場地,做到文明整潔;離開工作現(xiàn)場時要切斷有關(guān)風、水、電源。

五、有關(guān)說明

第26條 本規(guī)程只作為礦用窄軌 14噸以下電機車修理工操作依據(jù)。檢修質(zhì)量標準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zhì)量標準》執(zhí)行。

第6篇 架線式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方法

1.司機必須經(jīng)培訓合格后,持有駕駛證者方可駕駛車輛。司機應熟練掌握各種機車車輛的性能以及運輸線的彎道、岔道、十字道、架線、信號的等情況。

2.機車工作前司機應檢查并確信,制動靈活,照明良好,外觀無缺陷,架線軌道無障礙。司機班前不準喝酒,駕駛中不得睡覺,不許做與駕駛無關(guān)的動作。

3.將換向手柄推動應進方向,響鈴兩下,略松手閘,推一個字后松閘開車,減少礦車沖擊。彎道減速鳴鈴,岔道慢行。保持前后車距50米以上。

4.行車中有引出線時分斷電門處要關(guān)電拉弓子,以防損壞繼電器??刂破髦魇直辉试S逐級移動,不得一下滑過幾下位置,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否則會引起電弧燒壞觸頭。

5.正常工作制動用手輪制動,只有在行將造成人身設備事故時才能送反電制動,每次反電制動后及時通知維修組長。遇有停電時,應立即將手柄轉(zhuǎn)至零位。

6.遇有架線故障,軌道損壞應及時匯報區(qū)長處理。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故障隱患時應立即向領(lǐng)導匯報并通知維修組長。

(二)注意事項

1.檢查機車機械部分各系統(tǒng)碰撞、緊固及傳動,檢查電氣系統(tǒng)各設備的配置及聯(lián)線,檢查潤滑系統(tǒng)。

2.隨時注意設備運轉(zhuǎn)情況,如異聲,異味,發(fā)現(xiàn)問題,停車檢查。檢查機車所牽引礦車載荷是否超載,機車無照明不操作,機車無警鈴不操作。

3.交班司機將本班發(fā)現(xiàn)問題及維修處理情況,詳細地記錄在交接班薄上。接班司機詳查記錄薄后,處理好上班遺留問題。

第7篇 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機車必須專人負責,操作板手不得擅自亂借亂開車,做到人離電斷。

2、開車前要認真仔細地檢查電器、機械部分運轉(zhuǎn)是否正常,減速及剎車是否靈活。

3、行駛中控制器無論在那個部位斷電都必須將手柄開關(guān)轉(zhuǎn)到“0”車電機位,停時應將控制柄轉(zhuǎn)到“0”位時再斷電,用手輪制動。嚴禁在快速行駛時開倒車制動??刂剖直鷱囊粋€位置到另一個位置,在其中間不得停,以防電弧燒壞觸頭。

4、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速行車,若前方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查明情況否則不得繼續(xù)行駛。

5、過電子稱時必須將車速控制在5km/小時左右,不能過快或過慢,以防止電子稱計量錯誤。

6、制動時要平衡的剎車,嚴禁用反電流剎車。

7、電機車和礦車摘掛鉤時,互相要配合聯(lián)系好,注意立足位置,以免礦車沖撞而傷其手足,機車位走后要扳好叉道、墊好礦車輪,避免機車回頭撞擊軌或翻車。

8、電機車的機械部位要經(jīng)常注油,保持潤滑良好。防護蓋整齊,嚴禁電機車帶病工作。

9、除押車人外,電機車嚴禁載人運行,發(fā)現(xiàn)有人就停車否則出了事故首先追查司機的責任。

第8篇 蓄電池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2

蓄電池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二)

1.開車前的檢查與準備

1.1檢查控制器是否靈活,閉鎖裝置是否可靠,兩個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檢查碰頭、聯(lián)接裝置、制動裝置、撒沙裝置、照明燈、警鈴或警笛,如有一項不正常或防爆設備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時匯報。

1.3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空、重車數(shù)拉車,不得多拉。

1.4開車前要檢查軌道上有無阻車器或其他障礙物。

1.5檢查蓄電池箱與車架連接是否穩(wěn)固,箱蓋是否蓋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銷,合上照明開關(guān);檢查照明燈是否良好。

1.6判斷電壓是否合乎要求。

1.7檢查各處油量是否滿足。

1.8開車前做一次啟動和制動試驗。

2.操作程序

2.1開車

2.1.1照明開關(guān),開亮照明燈。

2.1.2按上換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車方向的位置;轉(zhuǎn)動手輪,松開制動閘。

2.1.3接到開車信號后,先前后了望有無障礙物或人員,確認無誤,然后鳴笛或打鈴示警。

2.1.4將控制手把從零位推到“1”位,使機車緩慢加速起動,待全部車輛起動后,再將控制手把均勻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電機車達到正常運行的速度。

2.2停車

2.2.1將控制手把逐漸拉回零位,然后轉(zhuǎn)動手輪施閘,將列車停住;

2.2.2將換向手把扳回零位。

3.運行注意事項

3.1控制手把除4檔和7檔可以長期停留外,其他檔不可停留過久,一般為2-3秒,上坡起動可為4-5秒。

3.2加速時,控制手把應逐級推動,不可一下推過幾檔,也不可停留在兩檔之間。

3.3需要低速運行時,可用時斷時通電或輪換使用各檔來實現(xiàn),禁止用車閘控制車速。

3.4改變行車方向時,應使列車停穩(wěn)以后才進行換向操作。

3.5停車應先斷電后施閘,在一般情況下禁止用電機反轉(zhuǎn)停止機車。

3.6按公司規(guī)定的掛車數(shù)牽引列車,嚴禁超載運行。

3.7列車或機車行駛時,必須前有照明燈,后有紅尾燈,并有跟車員跟車。

3.8機車司機操作時,必須坐在駕駛室內(nèi),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車外。

3.9行車時,司機應遵守下列行車信號:

3.9.1口笛信號:一聲為:“停車”,二聲為:“前進”,三聲為:“后退”。

3.9.2礦燈信號:燈光左右晃動為“停車”,上下晃動為“前進”,繞圓圈為“后退”。

3.9.3紅綠燈信號:紅燈為“禁止通行”,綠燈為“允許通行”。

3.10機車行駛到檢修地段時,司機應減低車速,打鈴示警,聽從檢修人員指揮。

3.11機車臨近彎道、道岔、風門、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視線有障礙時,應在40米外減低車速,并打鈴示警。

3.12人車和物車交鋒時,雙方都應減速行駛。

3.13兩列車或兩機車頭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3.14列車制動距離: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15除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外,在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3.16車輪空轉(zhuǎn)或滑行時,應將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啟動。

3.17機車或礦車下道時,應由人工處理上道,禁止用機車強行牽引。

3.18司機應根據(jù)機車拉煤趟數(shù)和運行中燈光亮度判斷蓄電池放電情況,嚴禁蓄電池過放電。

3.19蓄電池機車在井下發(fā)生電氣故障時,應運到車庫內(nèi)檢修。

3.20機車司機需離開座位時,應停住機車,取下?lián)Q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關(guān)閉車燈。

3.21機車運輸火藥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3.21.1炸藥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中運輸,如果在同一列車運輸時,裝有炸藥和雷管的車輛之間及與電機車之間都必須用三個礦車隔開。

3.21.2必須由井下火藥庫負責人員護送,除跟車護送和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車。跟車人員要站在尾車碰頭上。

3.21.3裝送火藥的列車,不準同時運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應立即停車:

3.22.1車輪脫軌或車輛脫鉤。

3.22.2巷道及線路環(huán)境威脅安全行車時。

3.23列車停車后不準壓花道。

3.24地面遇有大霧和雨雪看不清前進方向時,要減速,必要時要有人引導。

3.25車閘的使用注意事項:

3.25.1運行中嚴禁用車閘調(diào)速。

3.25.2制動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動時,應緩施閘,均用力,但不能過晚。

3.25.4當車速快,軌道較滑,在制動時,同時撒沙。

3.25.5使列車在預定地點停車的制動距離,司機應根據(jù)經(jīng)驗提前施閘。

3.26電機車有以下情況,禁止使用:

3.26.1缺少碰頭或碰頭損壞者。

3.26.2連接裝置有損壞時。

3.26.3制動裝置有損壞者。

3.26.4撒沙裝置失靈或無沙者。

3.26.5前后照明不亮、無紅尾燈者。

3.26.6警鈴不良者。

3.26.7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內(nèi),電機車的電氣設備不防爆者。

3.26.8控制器的閉鎖失靈者。

3.26.9減速箱缺油。

3.26.10電機車駕駛室無門。

第9篇 電機車充電操作規(guī)程

1、燒蒸餾水時,必須檢查裝蒸餾水的容器是否清潔,蒸餾水容器上各自來水開關(guān)是否打開,檢查無誤時,方可送電。

2、配制電解液前,檢查裝電解液容器是否清潔,并用蒸餾水沖洗,然后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

3、配制電解液時,在裝電解液的容器內(nèi)先倒入蒸餾水,然后分次將純硫酸慢慢加入水中,并用專用攪拌棒攪拌均勻,得充分溶液合后方可用比重計檢驗配制好的溶液解液的比重。

4、蓄電池灌入電解液時,同樣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打開地蓋用漏斗和瓢小心地將溶液灌入蓄電池內(nèi)。

5、充電時應注意將蓄電池的正極“+”及負極“-”分別接直流電源相對應的正負極,切勿接錯,以防反充,損壞電池。

6、硅整流式電柜,送電時應檢查接觸調(diào)壓器轉(zhuǎn)盤指針是否在“0”位,方可送電。送電后轉(zhuǎn)盤順時針轉(zhuǎn)動,調(diào)至適當?shù)奈恢眉纯伞?/p>

7、蓄電池充電時,應注意觀察電流值、電解溶液的溫度,如果電解液的溫度升高至40度時,充電電流立即減半。如果電解液溫度繼續(xù)升高至45度時,應立即停止充電,使溫度下降至35度以下時,再繼續(xù)進行充電。

8、蓄電池充電完畢后,旋緊池蓋,用水沖洗蓄電池箱,沖洗干凈即可用。

第10篇 窄軌電機車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修理工必修經(jīng)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才能從事本工作。

第2條 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規(guī)定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進入工作崗位。

第3條 修理工作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檢修一般在機車庫里進行,臨時小故障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車輛沖撞檢修車輛及檢修人員。

第4條 被檢修的機車停穩(wěn)后,要將車可靠掩住,架線機車應拉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guān),切斷機車架線電源。蓄電池機應拔開電池插銷。

第5條 修理電器設備時,切斷電源后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再進行對地放電。

二、檢修操作前的準備

第6條 必修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確認安全方可使用。防護用品以及量具、儀器、儀表等,必修齊全、完好,備齊所需材料配件。

第7條 拆裝電動機、減速箱、輪對、電源箱等重大部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由專人指揮,起吊所用工、機具必須合乎要求,嚴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利用千斤頂升起重物件時必須注意使物體的重心作用在支點的中心范圍之內(nèi),避免工件歪倒傷人。

第8條 修理人員應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工具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傷害。

三、檢修工作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

第9條 使用手錘、手鉗、螺絲刀等手工工具時,應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條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電鉆、手砂輪)應當注意電機外殼必須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條 工件鉆孔時應用夾具夾緊工件,嚴禁用手持工件鉆孔。

第12條 從事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工作,要經(jīng)專業(yè)培訓合格,持證操作。嚴格按燒焊措施進行燒焊工作。

第13條 操作大型專用機床要經(jīng)過培訓,并取得合格證者,才能進行操作。

第14條 拆卸軸承時應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銅棒平衡敲打。安裝軸承時應先將軸承在75~100℃的油加熱10~15min再進行裝配。

第15條 部件的拆裝應按順序進行,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當加以標記,并用煤油清洗干凈(軸承清洗后要用細白布檫干凈)。清洗軸承箱、齒輪箱后,必須檢查,防止留有任何雜物。

第16條 磨損超限未經(jīng)修復的零件不得使用。軸與軸孔磨損后允許采用涂鍍、電鍍式噴涂工具修復;在滿足強度要的條件下,也可以鑲套處理,但不得用電焊修補。鍵槽之間不得加墊;平鍵槽磨損后,輪、軸鍵槽允許同時加5%。裝配軸承時軸徑不得沖麻面。

第17條 熱裝輪箍時,必須注意保護輪轂和軸及齒輪不受熱,用小錘敲擊的聲音清脆為合格,沙啞為松動,不得裝使用。

第18條 整流子面受損需要車削時,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車削完后,其絕緣云母槽深0.5mm。

第19條 同一臺電機應用相同規(guī)格型號的炭刷。新炭刷裝配前必須在整流子上或與其相同的圓柱面上用細砂紙打磨溫和。

第20條 炭刷壓力調(diào)整、集電弓接觸壓力的調(diào)整都應使用彈簧秤或其他方法測定。

第21條 防爆電器設備應符合gb3836.2-83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第22條 必須注意保護防爆電器設備的防爆而不受損傷。

第23條 機車檢修質(zhì)量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zhì)量標準》,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zhuǎn),發(fā)現(xiàn)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檢修試驗,直至合格為止。

四、工作結(jié)束

第24條 檢修機車經(jīng)試運轉(zhuǎn)合格后,要填寫檢修紀錄,寫明檢修日期、檢修部位、檢修人、驗收人等有關(guān)內(nèi)容。

第25條 工作結(jié)束要清理工作場地,做到文明整潔;離開工作現(xiàn)場時要切斷有關(guān)的風、水、電源。

五、有關(guān)說明

第26條 本規(guī)程只做為礦用窄軌14t一下點機車修理工操作依據(jù)。檢修質(zhì)量標準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zhì)量標準》執(zhí)行。

第27條 本標準未盡部分按有關(guān)規(guī)定及產(chǎn)品說明書中要求進行。

第11篇 礦井維修電工窄軌電機車修理工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2、電機車修理工必須熟悉電機車、架線牽引網(wǎng)絡的性能、構(gòu)造原理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

3、施工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zhì)量標準》和電氣有關(guān)作業(yè)規(guī)程。

4、作業(yè)前對所用工具、儀表檢查、試驗。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5、檢修機車一般在機車庫內(nèi)進行檢修。臨時小故障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要在施工地點兩端40米外設好警戒,車輛通過時嚴禁作業(yè)。

6、檢修前,必須將機車可靠的閘住,并要檢查檢修地點的瓦斯和氫氣的濃度,超限嚴禁作業(yè)。

7、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機車電源, 并要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8、檢修架線牽引網(wǎng)絡設備時必須停電、驗電,做好短路接地,確認無電后掛好停電牌方可進行。

9、高空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風大雨天,禁止高空作業(yè)。

10、拆裝重大部件時,設專人指揮,起吊過程中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業(yè)。

11、檢修完畢后要進行試運轉(zhuǎn),試車時要在安全地段進行。

12、清理施工現(xiàn)場,達到標準。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檢修中重物下落、傾倒、觸電、試車操作不當?shù)葌恕?/p>

2、 起吊作業(yè)時,應按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做好檢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線時,必須停電、驗電,做好短路接地,并對電源及現(xiàn)場設好監(jiān)護人。

4、 試車時,要與機車司機說明檢修情況,并在安全地段進行。

第12篇 電機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超速運行,機車行駛速度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在車場和頂車時規(guī)定為一個格,牽引不動時可打兩個格,在拐彎道和接近風門時不得超過每秒1.5米,在較長的直線軌道不得超過每秒3米,當看不清路和照明不良車速不得超過一般人的行速。

2、電機車有下列缺陷之一時,禁止行駛。

(1)制動器不完善及未經(jīng)調(diào)整的。

(2)碰頭的連接裝置損壞。

(3)信號鈴失靈和照明燈損壞。

(4)電氣設備和集電弓子不完善的。

(5)彈簧松弛和損壞,車輪輪緣磨損超過8毫米。

3、司機在任何時候任何線路上行車都必須注意線路前面有無障礙或其它危險情況,必須保證列車在能完全控制的狀態(tài)下運行,必須保證在20米的制動距離內(nèi)將列車剎住。

4、電機車在過彎道、道岔或接近風門、遇有行人等必須不斷地發(fā)出聲響信號,并減速行駛。

5、列車在下坡時,必須在沒有進入坡道以前操作控制器預先減低車速,需要使用手動閘時,要采用時松時緊的方法來操作手動閘。

6、兩列車同向行駛時,其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0米。停車距離不得小于5米。

7、停車后(下班停止運輸)必須把車閘閘緊,卸下控制把手(隨身帶走交班)鎖好車門,確認無問題才能離開電機車,電機車列車不準停在運輸巷道干線上,要停在錯車和調(diào)車場的支線(復線)上。

8、操作電機車行駛,要坐在駕駛室內(nèi),不準離開座位跟車行走,禁止站立和伸頭探望。

9、開車啟動步驟,必須掌握穩(wěn),首先必須松開手動閘,并發(fā)信號,行車手把必須在“0”位時方可接通電源。換向調(diào)位要準確,必須一檔一檔的推動手把,使機車慢慢地起動。

10、制動停車要平衡的剎車,首先必須切斷電機的電源再剎車,在一般情況下,禁止用反電流剎車,(在機械制動,電阻制動突然失靈和在危急情況下可用反電流剎車)。

11、正常行車時,機車必須在列車的前端牽引(調(diào)車或處理事故時不在此限)。嚴禁無連接裝置頂車和長距離頂車行駛。

12、掛車和倒車應注意事項:

(1)不準在列車運行中摘鉤,禁止列車在不連接的情況下運行。

(2)嚴格聽從信號工和扳道工的指揮。

(3)正常運行時,電機車不許倒開;不準在列車沒有停穩(wěn)以前倒開車。

(4)列車車輛掛鉤后開始行駛時,要慢慢開動,確認都聯(lián)接妥當,才能正式逐漸加速。

13、礦(毛)列車接近溜井口,放礦漏斗或坡道時,必須慢行,速度不準超過人行速度。

14、不放下集電弓子,禁止修理電機車。

電機車操作指導規(guī)程(十二篇)

1、機車的閘、燈、警鈴、連接器和撒砂裝置必須齊全。符合使用要求。開車前必須檢查。2、開車前必須發(fā)送開車警號,停車時不得關(guān)閉車燈。3、單機和列車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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