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營銷中心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營銷中心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辦公物資分為消耗品類(a類)、管制消耗品類(b類)、管制品類(c類)、辦公設備四種。
1、消耗品類(a類):墨水、鉛筆、筆芯、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回形針、筆記本、復寫紙、卷宗、標簽、信封、便條紙、橡皮擦、夾子、印刷品及各類用紙等。a類用品使用數(shù)量不受限制;
2、管制消耗品類(b類):名片、簽字筆、熒光筆、白板筆、卷宗夾、賬本、修正液、電池、圓珠筆、美工刀、文件袋、印泥以及各種自動化辦公用耗材等。b類用品使用數(shù)量由銷售主管進行控制;
3、管制品類(c類):訂書機、打孔機、鋼筆、筆筒、尺、剪刀、文件架、計算器、名章等。c類用品每個項目每人只能申領一次,但物品報廢后可以舊換新,但在未報廢前所造成的丟失、損壞,視具體情況由保管人賠償或由部門共同賠償;
4、辦公設備:辦公桌椅、電話機、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掃描儀、碎紙機、電腦、電熱扇、電風扇等。辦公設備為營銷中心公共使用,由銷售主管保管;
第二條、部門內所有資產、物品均實行入庫登記管理制度,由銷售主管進行驗收、保管。
第三條、部門內員工領用物品,需進行領用登記、簽字。
第四條、銷售主管對部門內資產、物品定期進行清查、對帳,確保其安全。
第五條、銷售主管每月末進行下月需用物品統(tǒng)計,并報公司統(tǒng)一領取或購買。
第六條、辦公用品申請程序:每月員工根據(jù)實際需要統(tǒng)一填寫《辦公用品申領單》(一式兩聯(lián),部門一份、辦公室一份)。
第七條、新員工入職時,將根據(jù)其崗位需要,給每人配備一套辦公用品,并且每個員工建立一份《辦公用品領用檔案表》,待員工離職時,根據(jù)其《辦公用品領用檔案表》回收辦公用品,崗位需要,需配備其他辦公用品時,須經(jīng)過申請確認后予以配備。
第八條、策劃部、客服部門辦公用品由負責人統(tǒng)一管理,其他員工可到管理人處借用或領用。
第九條、員工在離職時,必須退還個人低消耗品,若丟失需本人按折舊后的價格全部或部分賠償。
第十條、部門內公共財產屬于銷售部所有人員,待項目完工一并交予公司。
編 制審 核批 準
日 期日 期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