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測風管理制度
1、測風員每月按上、中、下三旬,對全礦井主平硐采掘工作面,回風巷、主回風平硐及所有用風地點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測風。
2、每次測風不少于3次,誤差不超過5%并按計算公式進行計算將結果填寫井下測風站的牌板上(或瓦檢牌上)填寫風量、測風人員、測風時間。
3、測風人員不得弄慮作假。
4、對巷道貫通、通風系統(tǒng)調整即時進行風量測定。
5、每次測風必須即時的填寫在礦井測風記錄上。
6、測風時必須攜帶好相關的測風工具(中微速風表、秒表、卷關)并不少于2人。
7、在測風時,測風點前后20米不得有人和礦車通過。測風地點應選在巷道暢通無雜物、無阻礙物的地點。
8、凡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風量變化異常時必須向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