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砌塊存放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機磚、砌塊材進場按施工布置平面圖位置碼放。
第二條 材料員對進場的磚、砌塊嚴格把關,點清數(shù)量,填好收料單。
第三條 磚碼放整齊成丁、成方,高度不超1.5米,砌塊不超1.8米,磚垛底腳無散塊。
第四條 磚、砌塊碼放位置平整夯實,禁止碼放在坑洼及邊披處,防止下雨傾倒。
第五條 磚、砌塊使用時應從上向下逐層摘取,嚴禁由底部掏取,并做到隨使隨運,并將地面散塊及時清理干凈。
第六條 磚、砌塊垛下面禁止休息,停留。
第七條 磚、砌塊廢料禁止亂扔、亂放,按指定地點存放,及時清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