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yī)院現金會計管理制度
現金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醫(yī)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記帳二十五年;銀行日記帳二十五年;明細帳和輔助帳均為十五年。
3、 會計憑證:十五年。
六、 會計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1、 會計檔案實行集中統(tǒng)一管理的原則。
2、 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 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也可以為上級單位提供利用。調閱時,要嚴格辦理手續(xù)。本單位人員調閱,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借閱,要有調閱單位的正式介紹信,并注明調閱會計檔案的內容,經單位領導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后,辦理調閱手續(xù)。在調閱過程中,只能調閱與調閱內容有關的資料,不能調閱與調閱內容無關的資料。原則上檔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冊。外單位調閱會計檔案,要抄錄和復制的由會計主管人員簽署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為會計檔案的利用提供依據。
七、 會計檔案的鑒定與銷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除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涉及房地產權的轉讓契約外),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銷毀清冊,按不同情況分別報請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jiān)銷。銷毀后,經銷人、
第2篇 y醫(yī)院現金會計管理制度
現金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醫(yī)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yī)院及各部門同各企業(yè)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凡達到支票起點的,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屬下列范圍的可支付現金。
1、 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報酬。
3、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結算起點為1000元)。
三、財務部門現金的存放必須使用保險柜,并做到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時鎖好。當保管鑰匙的人員有特殊情況請假時,需事先向領導請示,請假獲準后,鑰匙要由部門領導責成專人代管。
四、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現金日記帳,每發(fā)生一筆現金收(支)都有要及時在“收”、“付”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時記帳,逐筆記載現金收支。結出每日余額,月末做出月結和累計收支發(fā)生額。
五、購買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現金時,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現金)”經院長審批后由出納員付款,所借現金必須當日歸還,遇特殊情況當日不能歸還的,財務部門憑“借款單”及時轉帳,不得以白條抵庫。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將本部門科主任審批意見及簽章的借款憑證交醫(yī)院領導審批,然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xù),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先編制采購計劃,否則出納人員不予付款。外埠出差歸來的人員,必須在返回后的三日內報帳。
七、出納員在每日業(yè)務終了必須核對庫存現金和業(yè)務周轉金,做到每日現金、帳相符。對超過現金限額的部分及時送存銀行。
八、送交款,提取現金必須保證安全。每次到銀行交大額現金款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以確保安全。
九、有關現金管理的其他幾項規(guī)定:
1、不準超出規(guī)定限額范圍使用現金。
2、不準以不符合財會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和業(yè)務周轉。
3、不準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4、不準私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5、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和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和私設“小金庫”。
7、財務部門存放現金過夜,不準超過一萬元(待定)。因特殊情況超限,應有主管領導同意。
會計監(jiān)督制度
一、會計監(jiān)督是會計的主要職能之一,是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經常教育引導財務會計人員,提高認識,端正思想,秉公辦事,按照《會計法》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以及有關規(guī)定,堅決做好會計監(jiān)督工作。
二、會計監(jiān)督是每個會計人員的責任并在制定會計人員職責中均應具體、明確地作出規(guī)定并定期檢查落實。
三、會計人員在經辦每一項經濟業(yè)務時,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和必要的審批手續(xù),對不合法、不真實、不完整、不清楚、手續(xù)不健全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補充、補辦手續(xù)。
四、凡購入物都必須履行審批、采購、驗收入庫、入賬等手續(xù)。對不合格的設備、臨近到期藥品、殘次品以及非正當渠道購入的一切物品,或數量、規(guī)格、含量、金額不符的,保管員不予驗收,會計不予報銷。
五、經批準外購材料、設備,嚴格按合同辦事。對外地的一切托收要嚴加管理和控制,貨沒到或未到齊,以及品種、規(guī)格質量、數量、價格等與合同不符的,應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財務科長應對藥品、器械、收款處、住院處工作人員加強財務監(jiān)督,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其財會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七、對于大型設備購置等基本建設項目嚴格計劃管理。超計劃、無計劃、無申報手續(xù)自行購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對違反財經紀律、財務制度的現象,要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無效時,一面執(zhí)行,一面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對控購商品的購置,要事先申報,未經批準,財務科不予報銷。
會計檔案立卷、歸檔、調閱、銷毀制度
為了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健全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fā)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專業(yè)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yè)務活動的重要史料的證據。因此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二、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會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及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會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上半年應由財會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
三、歸檔范圍:
1、會計報表 2、會計帳簿 3會計憑證
實行會計電算化,年末必須將本年帳套數據軟盤備份,每份數據均要備份二份,異地保管在指定的保管柜內。
四、整理方法:
1、分類:一般按年度形成分類,即首先按會計年度分開,然后按“類別名稱”將會計檔案分為報表、帳簿、憑證三大類。
帳薄:一般是一本為一卷(冊),即一個保管單位?;铐搸槌隹瞻醉?再按會計科目順序裝訂成冊,并加具帳簿封面。
憑證:按會計憑證的材料形成時間為順序,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按日、旬、月的先后整理裝訂成冊,年內連續(xù)編號共幾冊,并填寫封面和備注。每冊厚度要適中,裝訂線處要封角并由立卷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履行簽封手續(xù),以示負責。
報表:按年報、季報、月報、旬報等分別組成保管單位,可按文書立卷要求進行,卷內目錄一般填到月或季表類型。
2、組卷:
會計憑證中工資清單簽名的一頁,應按月、按年歸入到當年度的文書檔案中去,屬長期保管。
3、卷內排列:一般應按會計材料形成時間順序排列,報表卷內文字材料(如決算說明等)在前,表格在后。
4、編頁號:只編有效頁號,一頁一號,活頁空帳頁要抽出。
5、裝訂:應拆除所有金屬物,對已損壞的會計材料要進行裱糊,缺少裝訂線的要加邊。
6、擬寫案卷題名(標題):一般應由責任者(即作者)、時間(針對年月)、內容和名稱四部分組成。
7、案卷排列與編卷號:應先分報表、帳簿、憑證三大類,再按每類的不同保管期限順序由長到短排列,一年度一個流水案卷號。
8、編制案卷目錄:歷年案卷目錄分報表、帳簿、憑證裝訂成三本。
9、歸檔時間: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財會部門保管一年,以方便利用。期滿后,原則上應按期將會計檔案移交給檔案室保管。移交時,財會部門應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案卷目錄)一式兩份,交接雙方應簽字,一份由會計部門留存,一份隨會計檔案移交。若檔案庫房限制不能全部接收時,可暫留財會部門保留,但會計部門需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送檔案室存檔。
五、保管期限:
1、會計報表:
年報為永久;月報表和季報表為五年。
2、會計帳簿:總帳十五年;現金日記帳二十五年;銀行日記帳二十五年;明細帳和輔助帳均為十五年。
3、會計憑證:十五年。
六、會計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1、會計檔案實行集中統(tǒng)一管理的原則。
2、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也可以為上級單位提供利用。調閱時,要嚴格辦理手續(xù)。本單位人員調閱,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借閱,要有調閱單位的正式介紹信,并注明調閱會計檔案的內容,經單位領導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后,辦理調閱手續(xù)。在調閱過程中,只能調閱與調閱內容有關的資料,不能調閱與調閱內容無關的資料。原則上檔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冊。外單位調閱會計檔案,要抄錄和復制的由會計主管人員簽署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為會計檔案的利用提供依據。
七、會計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除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涉及房地產權的轉讓契約外),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銷毀清冊,按不同情況分別報請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jiān)銷。銷毀后,經銷人、監(jiān)銷人、批準人均應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