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yǎng)老教育學院黨總支黨籍、黨費管理制度
養(yǎng)老教育學院黨總支黨籍、黨費管理制度
一、所有黨員應接受所屬支部的領導和管理,黨員應積極參加支部組織開展的黨的組織生活;外出黨員或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事先必須向支部請假,并堅持每季度向支部匯報思想、工作情況;黨員必須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項任務,認真履行黨章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二、黨員的組織關系由黨委建檔管理,黨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轉移組織關系時,由支部出具介紹信,黨委負責做好接轉工作。
三、黨員必須按中組部的文件規(guī)定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支部每季度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負責將所收黨費如數(shù)、及時地向上級黨組織交納。
四、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脫黨處理。支部大會應當作出除名決定,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