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1概述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實施嚴格的出廠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
2職責
技術部負責產品出廠檢驗工作。
3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
4技術部派人按產品標準和成品檢驗規(guī)程將抽樣,留樣一并抽齊。
5檢驗員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guī)程對產品進行檢驗,做好檢驗記錄;與半成品檢驗重疊的項目,可結合半成品檢驗進行。
6技術部對各項檢驗記錄進行分析,確認規(guī)定的檢驗項目均已完成,且結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檢驗報告。
7檢驗合格,包裝、標識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方可出廠。
8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技術部會同生產部、車間確定需采取的措施(如報廢等),由車間組織實施。
9對經(jīng)返工產品,技術部重新進行檢驗,并予以記錄。經(jīng)重新檢驗合格產品,技術部簽發(fā)產品合格證,方可入庫、出廠。檢驗不合格嚴禁出廠。
10 檢驗記錄、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應齊全、清晰。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由技術部保存。
11 記錄
《出廠檢驗報告》
第2篇 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1 概述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實施嚴格的出廠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
2 職責
技術部負責產品出廠檢驗工作。
3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
4 技術部派人按產品標準和成品檢驗規(guī)程將抽樣,留樣一并抽齊。
5 檢驗員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guī)程對產品進行檢驗,做好檢驗記錄;與半成品檢驗重疊的項目,可結合半成品檢驗進行。
6 技術部對各項檢驗記錄進行分析,確認規(guī)定的檢驗項目均已完成,且結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檢驗報告。
7 檢驗合格,包裝、標識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方可出廠。
8 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技術部會同生產部、車間確定需采取的措施(如報廢等),由車間組織實施。
9 對經(jīng)返工產品,技術部重新進行檢驗,并予以記錄。經(jīng)重新檢驗合格產品,技術部簽發(fā)產品合格證,方可入庫、出廠。檢驗不合格嚴禁出廠。
10 檢驗記錄、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應齊全、清晰。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由技術部保存。
11 記錄
《出廠檢驗報告》
第3篇 半成品成品入庫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半成品、成品入庫、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1.總則:
對半品、成品的質量進行控制,保證未經(jīng)檢驗和不合格的產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及出廠。
2.半成品檢驗:
2.1生產車間應對裝配過程、密封條焊接過程、撞角過程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對過程參數(shù)及半成品和成品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檢驗并做好質量記錄。
2.2當裝配結束后應對鋁合金門窗進行檢驗。
2.3對經(jīng)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產品,應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
3.成品檢驗:
3.1成品檢驗應按gb/t8479 - 2003《鋁合金門窗》及本公司成品檢驗規(guī)程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進行檢驗。
3.2質檢員應校對生產過程中各項檢驗是否齊全,對缺少檢驗項目的產品,質檢員不得進行出廠檢驗,并退回缺少檢驗項目的工序重新檢驗。
3.3出廠檢驗后,根據(jù)成品檢驗規(guī)程判定產品是否合格,在檢驗單上注明,并簽質檢員姓名,生產日期和編號,方可進行包裝,在產品包裝塑料薄膜上貼合格證、加蓋出廠日期,標識產品顏色等方可入庫。
3.4在產品檢驗過程中,不準對產品進行調整或修理。
3.5倉庫管理員憑質檢員的入庫通知單入庫。
批準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4篇 產品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1、按產品標準規(guī)定的產品出廠檢驗項目配備各種化驗儀器、設施、藥品和玻璃器皿。
2、對化驗儀器、設施、藥品和玻璃器皿要經(jīng)常性維護和保養(yǎng),儀器設備必須經(jīng)過檢定,使其時刻處于正常狀態(tài)。
3、化驗員經(jīng)過培訓、具有相應資格證明,能獨立檢驗。
4、化驗員要對每個班(組)生產的產品,按照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班次進行抽樣,做到批批出廠檢驗,產品出廠檢驗由化驗員作好檢驗原始記錄,出具出廠檢驗報告。
5、檢驗結果要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和成品庫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的產品按規(guī)定進行不合格處置,由主管領導簽字。
6、檢驗項目按該產品標注中規(guī)定的出廠檢驗項目進行,不得漏檢項目。
7、成品入庫時,倉庫管理人員要根據(jù)檢驗結果對庫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檢產品”進行分類存放,并在合格產品或包裝上加貼合格標志。
8、未經(jīng)出廠檢驗的產品或經(jīng)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銷售。
9、對未經(jīng)檢驗或經(jīng)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出廠銷售的,要追究責任,對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按獎罰規(guī)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