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與運輸提升安全管理
第一節(jié) 煤礦供電系統(tǒng)及安全要求
一.煤礦企業(yè)對供電的要求
⒈供電可靠
⒉供電安全
⒊供電質量要好
⒋供電經(jīng)濟
二.煤礦供電系統(tǒng)分級
⒈一級用戶:凡因突然停電會造成人身傷亡或重要設備損壞,給企業(yè)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者,均為一級用戶。如煤礦主要通風機、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機等,這類用戶采用不同母線的雙回路電源進行供電,以保證有一回路供電出現(xiàn)故障的情況下,另一回路仍能繼續(xù)供電。
⒉二級用戶:凡因突然停電造成較大數(shù)量的減產(chǎn)或較大經(jīng)濟損失者。如煤礦集中提煤設備、地面空氣壓縮機、采區(qū)變電站等,對這類用戶一般采用雙回路供電或環(huán)形線路供電。
⒊三級用戶:凡不屬于一、二級用戶的,均為三級用戶,這類用戶突然停電對生產(chǎn)沒有直接影響。如煤礦井口機修廠等。這類用戶的供電,只設一回路供電。
三.礦井供電必須符合的要求
1.礦井必須是雙回路供電。當任一回路發(fā)生故障停電時,另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
2.礦井兩回路電源線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3.礦井的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路運行時另一路必須帶點備用。
4.10kv及其以下的礦井架空電源線路不得共桿架設。
5.礦井電源線路上嚴禁裝設負荷定量器。
6.對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電所、開采主排水泵和下山的采區(qū)水泵房供電線路,必須雙回路供電。
7.主要通風機、提升人員的提升機 、抽放瓦斯泵必須雙回路供電。
8.嚴禁井下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
9.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壓,不超過10kv。
②低壓,不超過1140v。
③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
④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
⑤采區(qū)電氣設備使用3300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10.井下低壓配電系統(tǒng)同時存在2種或2種以上電壓等級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地標出其電壓額定值。
11.硐室外嚴禁使用油浸式低壓電氣設備。
12.40kw及以上的電動機,應采用真空電磁啟動器控制。
13.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
14.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
15.礦井高壓電網(wǎng),必須采取措施限制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20a。
16.礦井低壓饋電線路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17.煤電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啟動和停止煤電鉆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鉆的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18.井上、下必須設防雷電裝置。
四.對采區(qū)變電所及變電硐室的有關要求
1.采取變電所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一個出口。
3.機電硐室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nèi)”的警示牌。
4.采區(qū)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
5.硐室內(nèi)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表明用途,并有停送電的標志。
第二節(jié) 礦井電網(wǎng)保護
一.過電流保護
1.過電流是指電器設備或電纜的實際工作電流超過其額定電流值。過電流會使設備絕緣老化、絕緣降低、破損,降低設備的使用壽命、燒毀電氣設備、引發(fā)電氣火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常見過電流現(xiàn)象有短路、斷相、過負荷。
2、過電流保護包括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斷相保護。
3、短路保護包括熔斷保護和繼電保護,熔斷保護用于各種啟動器,繼電保護用于饋電開關。熔斷保護中嚴禁用銅絲、鐵絲代替,繼電保護嚴格按規(guī)定整定及效驗。
二.漏電保護
1.井下漏電的性質
①集中性漏電占85%以上。
②分散性漏電
2.漏電的危害
漏電會導致人體觸電,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提前引爆點雷管,引起電氣火災。
3.對漏電保護裝置的要求
①安全性。包括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整個礦井安全。
②可靠性。靈敏可靠、不拒動、不誤動、并有自檢功能。
③選擇性。切除漏電故障部分、非故障部分繼續(xù)運行。
④靈敏性。對臨界漏電故障具有較強的反應能力。
⑤全面性。指漏電保護范圍應覆蓋整個供電系統(tǒng),沒有死區(qū)。
三.保護接地
保護接地是指在變壓器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將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及構架等與大地作良好的電氣連接,設置保護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設備外殼帶電引起人體觸電事故。
保護范圍。電壓在36v以上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鉛皮、屏蔽護套必須有保護接地。
3.應裝設局部接地極的地點
①采區(qū)變電所。
②移動變電站。
③低壓配電點或有三臺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
④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
⑤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⑥高壓電纜接線盒。
第三節(jié) 礦井供電安全管理
一.嚴格執(zhí)行相關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5.停電、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裝設遮攔、掛標識牌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的規(guī)定
1、非專職人員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佩帶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3、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三.檢修、搬遷井下電氣設備、電纜應遵守的規(guī)定。
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回風流中瓦斯?jié)舛鹊陀?%時,再用與電源電壓想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制設備內(nèi)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點,房子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點。
四.井下用好、管好電纜的基本要求
1.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選用。
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連接。
3.合格懸掛,不埋壓、不淋水。
4.采區(qū)應使用分相屏蔽阻燃電纜,嚴禁使用鋁芯電纜。
5.盤圈、盤“8”字形電纜不得送電使用。(采掘機組除外。)
五.機電系統(tǒng)違章行為
1.違反停送電規(guī)定,機電設備檢修時不停電、不掛牌、不閉鎖。
2.使用失爆的電氣設備。
3.對計劃大范圍停電檢修或高壓電氣設備停電檢修,無停電措施就施工。
4.電工高壓作業(yè)人員無人監(jiān)護。
5.多種電氣設備無標牌或標牌與實際不符。
6.對故障未排除的供電線路強行送電。
7.防爆電氣設備不經(jīng)檢查并簽發(fā)合格證就入井使用。
8.機電設備運行檢查及交接班記錄滯后填寫。
9.局部通風機不實行“三?!? (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掘進工作面動力設備不實行“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或雖然有但失靈。
10.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11.非檢修人員或值班電氣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12.在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
13.井下供電電纜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14.煤電鉆未安設綜合保護裝置。
第四節(jié)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1、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及標志
1.礦用電氣設備的類型
①礦用防爆型:是按國家標準gb3836.1-2000生產(chǎn)的專供煤礦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
②礦用一般型。是只能用于井下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非防爆型電氣設備。
2、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種類
種類:共10種。常用的種類有隔爆型(d),本安型(ia、ib),特殊型(s),以及復合型的隔爆兼本安、特殊兼本安。
3、標志
ex? -防爆電氣設備的總標志
ky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的標志
ⅰ? -為煤礦井下用防爆電氣設備
ma -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
例: exdⅰ、 exibⅰ、 exsⅰ、 exdibⅰ、
exs ibⅰ。
4、防爆電氣設備的入井檢查項目
①產(chǎn)品合格證
②“ma”標志
③檢查合格后發(fā)本礦的防爆合格證。
即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是一證一標志,入井后檢查是二證一標志。
5、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失爆現(xiàn)象
①隔爆外殼嚴重變形?;虺霈F(xiàn)裂紋、焊縫開焊、連接螺絲不全、螺口損壞或擰入深度少于規(guī)定值。
②隔爆面銹蝕嚴重,隔爆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有凹坑、連接螺絲沒壓緊。
③電纜進、出線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未使用的喇叭口不使用規(guī)定的擋板封堵。
④電氣設備內(nèi)部隨意增加電氣元件。
⑤螺栓松動、缺少彈簧墊使隔爆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
第五節(jié) 煤礦運輸提升的安全管理
一、提升設備的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一)提升系統(tǒng)的檢查
1、對所安裝的提升設備,經(jīng)驗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運行的提升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3、檢查和試驗結果必須寫成書面報告,對所發(fā)現(xiàn)的缺陷,必須提出改變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運行
1、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
2、提升礦車的罐籠內(nèi)必須裝有阻車器。
3、罐籠內(nèi)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平方米 。
4、罐籠每層內(nèi)1次能容納的人數(shù)應明確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人數(shù)時把鉤工必須制止。
5、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或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7、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過12m/s。
(三)提升信號及信號把鉤工
1.井口和井底系統(tǒng)必須有把鉤工。
①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
②開車信號發(fā)出后嚴禁進出罐籠。
③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nèi)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號裝置
①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fā)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fā)給提升司機的信號裝置。
②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提升司機臺之間,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③1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生產(chǎn)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fā)出的信號必須有區(qū)別。
(四)提升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sh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的鋼絲繩<7時。
②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7時,升降物料<6時。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5時。
2、鋼絲繩的檢驗周期
①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②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12個月進行第1次檢驗,以后每隔6個月檢驗1次。
3、單繩纏繞式提升裝置所用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最低值要求: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時安全系數(shù)為9。
②專為升降人員和物料用時安全系數(shù)為9。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時,安全系數(shù)為6.5。
4、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規(guī)定
①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
②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若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達到10 %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鋼絲繩的定期檢驗,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和彎曲2種試驗,如果不合格鋼絲繩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 %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五)提升裝置
1、天輪到滾筒上的鋼絲繩的最大內(nèi)、外偏角都不得超過1°30′。
2、各種提升裝置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shù)的規(guī)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1層;專為升降物料的為2層。
②傾斜井巷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物料的為2層,升降物料的為3層。
③建井期間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2層。
3、提升裝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
①、防止過卷裝置
②、防止過速裝置
③、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④、限速裝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閘間隙保護裝置
⑦、松繩保護裝置
⑧、滿倉保護裝置
⑨、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六)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的有關規(guī)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員時的速度,不得超過5m/s。
②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礦車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7m/s。
⑤當鋪設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鋼軌時,速度不得超過9m/s。
2、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3、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
4、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二、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2、巷道內(nèi)應有充分照明。
3、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
4、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保護。
5、在主要運輸巷道內(nèi)安設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
①輸送帶張緊力下降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②在機頭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接觸的防護欄。
6、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7、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8、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式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
9、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20米范圍內(nèi)應采用不燃材料支護。
三、電機車運輸?shù)陌踩\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shù)囊?guī)定:
1、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nèi),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nèi),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減少電火花的集電器。
④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nèi)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2、采用電機車運輸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④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輸物料時不得超過40 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1、每班發(fā)車前,因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的規(guī)定
①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nèi)運輸,如果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與電雷管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5、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的規(guī)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內(nèi)、車場內(nèi)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內(nèi)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車場內(nèi),從井底到乘車場區(qū)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業(yè)場地內(nèi)不小于2.2米
6、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輸送機安全運行
1.啟動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示警后斷續(xù)啟動。
2.防止強行啟動。
3.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柱、木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輸送機每隔15m裝設一個急停按鈕。
5.運轉中發(fā)現(xiàn)斷鏈、刮板變形、機頭吊鏈、溜槽拉壞、出現(xiàn)異常聲音和溫度過高等事故,立即停機檢查,防止事故擴大。
6.輸送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五、掘進機的安全使用
1、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2、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3、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4、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5、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nèi)、外噴霧裝置,內(nèi)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nèi)噴霧裝置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nèi)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6、掘進機停止工作和維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7、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截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