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yè)管理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物業(yè)管理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yè)現管理,根據國家有關現管理規(guī)定和《大華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一、可支付現范圍:
1、員工的工資、獎、津貼、紅利。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用。
5、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開支。
6、符合銀行現支付規(guī)定的其他支出。
二、現收入規(guī)定:
管理處必須將收繳的物業(yè)服務費等收入當天解入公司指定開戶行賬戶,并日將解款及收款明細表上交公司計劃財務部。
三、現使用規(guī)定:
1、須按照以上范圍使用現,超出范圍的均須通過銀行進行轉賬支付。
2、實行備用限額管理,不得超額存放現,庫存現的存放限額,由銀行核定后報集團財務部備案。
3、管理處及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日?,F開支統(tǒng)一在公司計劃財務部報銷,審批權限及流程參照《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
4、嚴禁“坐支”現,即不可從收繳的現中直接支用現。
5、不準用不符合《企業(yè)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如“白條”)支取現或抵充現。
6、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
7、不準用現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專項控制商品。
8、不準私自借用公款。
9、不準利用銀行賬戶替他人套取現。
10、不準將位現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11、不準設立“小庫”,不準設置“賬外”賬戶。
12、必須建立和健全“現日記賬”,逐筆登記現的收、付、存,做到賬款相符,日清月結。
13、切實加強現的監(jiān)護。向銀行存取大額現時,須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派車或派人護送,確保萬無一失。
四、個人借款規(guī)定:
1、公司管理人員如工作需要借用現的,可預支備用。
2、預支備用需按規(guī)定辦理借款手,填寫《現借款申請》。依據公司費用審批權限規(guī)定報領導批準后,向公司計劃財務部辦理借款手。
3、預支備用應在公務完成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報銷、清還,對借款未還清者,公司計劃財務部原則上不再批準再次借款。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銷不清還者,公司計劃財務部有權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在其工資中扣回。
4、員工離職離崗,應做好備用交接清退工作,未辦理交接清退的不能離崗。對離職離崗人員拒不清退備用的,公司有權追償,直至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5、因公需要預支備用超過3000元時,必須提前24小時預約。
五、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