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師范學院車輛管理辦法
師范學院車輛管理辦法
為了建設節(jié)約型學校,使有效資源發(fā)揮最大的效益,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實行服務與經營相結合的管理模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學校車輛管理辦法(試行)。
一、適用范圍
指學校公務用車、通勤車及外派(學校內部)車輛的使用管理、維修管理、油料管理、經營管理、事故處理、服務質量等有關事項。
二、車輛的任務
后勤服務總公司車輛服務中心做為服務經營性單位,主要任務一是服務性用車,二是經營性用車。
(一)服務性用車包括:
1.學校領導的公務用車和學校接待用車。
2.教職工上、下班通勤用車。
(二)經營性用車包括:
1.提供機關、二級學院及其他教輔單位的用車服務。
2.外派給機關、二級院和教輔單位的用車服務。
三、車輛使用管理
1.學校車輛實行統(tǒng)一歸口管理、逐級負責、定向使用、分別調度與駕駛員對所對應車輛安全行駛、保養(yǎng)、維修等負責相結合的的管理辦法。服務性車輛由校黨政辦負責管理、調度,后勤服務總公司車輛服務中心負責經營性車輛的管理和考核。
2.學校車輛實行專人駕駛、專人維護、專人保管制度。執(zhí)行以車輛為單位的成本控制管理辦法,駕駛員要熟知所用車輛各種證件之有效期,出車時要保證證件齊全。
3.執(zhí)行車輛調派制度。服務性車輛(通勤車、接待車、領導專車)調派必須經校黨政辦批準;經營性車輛調派須經用車單位(機關部門)申請,填寫用車申請單后由車輛服務中心統(tǒng)一調派;長途出車調派嚴格審批制度,凡長途車輛調派須由用車單位事先申請,經主管安全校領導批準,方可派車。校領導長途用車須經校長批準。車輛服務中心調度必須做到派車指令及時、準確、手續(xù)完備,按時填寫《學校駕駛員出車情況記錄》。出車記錄是駕駛員報銷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油料費等主要依據。
4.各機關、二級學院及教輔單位公務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臨時、緊急情況除外),用車申請單須經部門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副職)批準后交車輛服務中心,由車輛服務中心調度統(tǒng)一協(xié)調派車,原則上以'用車申請單'送達先后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重緩急程度安排車輛。
5.臨時、緊急情況用車須由部門負責人與車輛服務中心電話聯(lián)系,事后補辦'用車申請單'。特殊情況和突發(fā)事件用車,校黨政辦可直接向駕駛員派車,駕駛員接到指令后要在第一時間執(zhí)行指令并及時向車輛服務中心調度匯報。
6.出車前或出車過程中,一旦發(fā)生突發(fā)事件,駕駛員要在第一時間向車輛服務中心和校黨政辦報告,車輛服務中心和校黨政辦接到報告后要及時擬定應急方案,盡最大努力完成用車任務。
7.車輛服務中心協(xié)助校黨政辦擬定學校通勤車的線路(含校內班車路線)、始發(fā)時間、??空军c等事宜,行車方案報請分管校領導核準后組織實施,通勤車駕駛員要經常向車輛服務中心、校黨政辦反映班車線路的有關信息,不斷完善教職工上、下班行車方案。
8.車輛嚴禁外借、外租給任何個人及其他單位使用或挪做他用。因擅自出車或外借、外租造成車輛損壞、被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嚴禁車輛夜不歸隊,遇特殊情況必須經車輛服務中心領導同意后方可,司機必須保證停放車輛的安全。因工作原因需要長期在校外停放的車,必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后,與車輛中心簽訂一份車輛安全保證協(xié)議。
10.加強車庫管理。學校車庫由車輛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各種車輛均應在車庫指定位停放。禁止車輛私自在校園內和校外亂停亂放。
四、車輛油料管理
1.根據車輛的排量及實際油耗量(累計平均值)確定每臺車的百公里油耗量,并確定單車月油量定額,實行單車定量加油。(見附件)
2.實行'一卡管理、集中加油'的辦法,建立單車月耗油臺帳,由加油員統(tǒng)一加油。
3.建立單車按日運行線路的公里數臺帳及單車日耗油量臺帳。
4.嚴格按車輛日運行線路公里數,車輛百公里耗油量及單車日運行公里數的耗油量配給。
5.單車按日公里數耗油量完不成工作量的責任自負,超出耗油量的部分按超出量的百分之八十扣罰。每月統(tǒng)計考核一次。
6.駕駛員嚴禁倒賣油料或有意造成燃油消耗增大,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2000元,并按相關辦法給予行政處分,并調離原崗位。
7.車輛油耗必須嚴格控制在耗油指標以內,對超過耗油指標的車輛必須查清原因,并限期整改,整改后還達不到要求的,按照當日實際行駛里程和耗油量配給,如屬人為造成耗油量增加的,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厲處罰。
8.按照車輛服務中心規(guī)定,對節(jié)油突出的車輛及駕駛員根據比例給予獎勵,整體效益突出,學校將對車輛服務中心予以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五、車輛修保管理
(一)車輛保養(yǎng)
1.學校所有車輛專屬司機應切實遵守車輛保養(yǎng)要求,保持車況良好。
2.駕駛員出車前對車況要做檢查,隨時注意輪胎氣壓情形,不足時應及時加氣;輪胎磨損到規(guī)定限度時,必須及時更換,以確保行車安全。
3.如果發(fā)覺車輛操控出現(xiàn)異常,應立即檢查修理防止發(fā)生事故。如需送廠檢修,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4.離開車輛時應及時上鎖,隨時防范車輛及備件失竊或受損。
5.保持車輛室內外衛(wèi)生,車內嚴禁堆放危險品及車輛無關的物品。
6.按規(guī)定行車里程進行例行車輛保養(yǎng)(如更換機油等)。
7.司機應詳盡填寫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記錄,建立好車輛檔案。
(二)車輛修理
1.駕駛員發(fā)現(xiàn)車輛出現(xiàn)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車輛服務中心主管修理的副經理反映故障情況(外派車輛需派駐單位領導簽字,領導及接待車輛需校黨政辦簽字),并由主管副經理鑒定后,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一式兩份)。
2.維修申請單上需填寫維修所需時間、損壞部位、更換零件、維修金額等,如不清楚情況,應由主管修理的副經理向指定修車廠進行詢問。維修費用在1000元以下的申請單,由主管修理副經理檢查確認后,方可進廠維修。
3.維修費用在1000元以上或更換總成配件的,由車輛服務中心經理報后勤服務總公司批準,并同車輛服務中心經理、主管維修副經理、修理廠三方共同鑒定后方可入廠修理。
4.發(fā)動機、變速箱需大修的,必須經后勤服務總公司批準后上
報學校財務資產處審批,由財務資產處派到指定廠家維修。
5.修車申請得到批準后,駕駛員應到指定車輛維修廠進行車輛維修。車輛在維修時發(fā)現(xiàn)新的問題,需要更換新的零件及增加費用時,應立即向主管修理的副經理反映,得到批準后方可增項維修。
6.修車完畢后,修理廠應出示修車費用清單,駕駛員和主管維修副經理認可后簽字,以便日后結算。若駕駛員私自修理,沒有認可簽字,日后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將更換掉的舊零件交給車輛服務中心統(tǒng)一登記保管,保存3個月以后統(tǒng)一處理。
7.長途車在外地出現(xiàn)故障需修理的,必須與車輛服務中心取得聯(lián)系,經報請后勤服務在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在外修車。否則修保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六、外派車輛管理
1.外派車輛必須由用車單位申請,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派出。
2.車輛派駐單位必需與后勤服務在公司簽訂《外派車輛管理及使用協(xié)議》,并報學校安保處備案。(附協(xié)議樣本)
3.外派服務車輛服務中心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保證車輛完好,不能帶'病'上路,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
4.對不派駕駛員的車輛,使用單位必須指定專人駕駛,并將駕駛員名單報學校安保處審批后辦理油田準駕證方可駕駛該車輛,同時,車輛服務中心要對兼職駕駛員備案,車輛維修、油料納入學校統(tǒng)一考核管理。
九、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員工服務的思想,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行車紀律,做到'安全正點、準確及時、文明禮貌'。如有違反規(guī)定出現(xiàn)違章或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所產生費用一律自理。
2.嚴格遵守車輛服務中心各項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工作積極主動,服從領導和調度的統(tǒng)一管理和統(tǒng)一調度,樹立'服務至上,工作第一'的職業(yè)理念,最大限度滿足公務用車需求。
3.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平時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按時完成車輛年檢,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保證安全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對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其有效性,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5.認真填寫車輛運轉記錄,對車輛事故、違章、損壞等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6.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每連續(xù)行車4小時必須停車短暫休息1次。因工作需要連續(xù)行駛12小時以上的車輛,應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
七、經營管理
1.后勤服務總公司車輛服務中心所屬車輛實行固定服務和臨時服務經營兩種形式。中心按照經營收入和成本支出(包括:人員工資總額、車輛維修成本、油料消耗成本、材料成本及辦公成本)獨立核算的方式運行。
2.車輛固定服務經營包括校領導專車和教工上下班用通勤車。該部分車輛的結算方式是,只要該類車輛保證出勤天數、安全行駛、優(yōu)質服務,學校將正常撥發(fā)駕駛員工資獎金總額;該類車輛發(fā)生的油料費和修理費按定額由學校統(tǒng)一核銷;其他費用由中心自行承擔。
3.車輛臨時服務經營包括外派車輛和滿足機關、教學和教輔臨時用車需求的車輛。其中,固定服務經營的車輛(校領導專車和教工上下班用通勤車)在不影響原服務任務的情況下,經校黨政辦同意,可以列為臨時調派用車。該部分車輛經營收入和結算方式是按照收費標準(學校審核確定),由學校財務處按照用車單位確認的派車單發(fā)生的費用,從用車單位(部門)劃撥到車輛服務中心;該類車輛服務所發(fā)生的油料費、修理費和其他費用由中心自行承擔。
4.臨時服務車輛和固定駕駛員實行單車核算,單車經營收入與駕駛員基本工資、獎金直接掛鉤,實行績效考核機制。具體辦法按實施細則執(zhí)行。
5.固定服務車輛和駕駛員被安排臨時服務任務,中心將按超工作量標準(另行制定)發(fā)放補貼。
6.車輛行駛里程標準是車輛從學校車庫發(fā)車點為車輛計程起點,車輛回校入庫停靠點為車輛計程終點。
7.車輛臨時服務時車輛服務中心負責支付油料費、修理費、材料費、保險費、停車費;用車單位負責支付過路過橋費。
8.駕駛員出長途車按標準發(fā)放補貼。固定服務類長途用車,駕駛員宿費由學校按標準承擔;臨時服務類長途用車,駕駛員住宿費由中心按標準報銷。
9.駕駛員每天要按中心調度簽字的派車單提供服務。服務期間駕駛員、用車人要認真填寫行駛記錄結算憑證。
10.有償服務收費標準(見附表:車輛收費標準及價格測算對照表)。
八、違規(guī)、違章處罰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駕駛證、行車證、準駕證不全的,未攜帶路單的,或執(zhí)行長途任務未攜帶長途行駛令的,對當事人處以每項100元罰款;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負。
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有超速行駛、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闖紅燈等違規(guī)行為的,自行繳納罰款,中心將在安全例會通報批評。
3.不執(zhí)行車輛'三交一封'有關規(guī)定的,對車輛駕駛員處以每次200元罰款;如被油田公司檢查出現(xiàn)違反'三交一封'規(guī)定的,追究車輛所在單位領導責任。
4.駕駛員未經相關部門和領導批準,私自將車輛轉借他人的,對當事人處以2000到3000元罰款。
5.駕駛員醉酒駕車,一經發(fā)現(xiàn),6個月內禁止其駕駛車輛,并處以3000元罰款,再次發(fā)現(xiàn),調離駕駛員崗位,并處以5000元罰款。
6.重大節(jié)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執(zhí)行節(jié)日通行證制度,無節(jié)日通行證上路行駛車輛,并處罰款1000元;造成的損失自負。
7.駕駛員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一經查實,一切責任和后果由該駕駛員承擔,并扣發(fā)當月獎金和崗位津貼,重犯者將調離駕駛員崗位。
①不服從車輛服務中心管理和派車指令的;
②未經批準私自出車的;
③被發(fā)現(xiàn)或舉報出車不準時或服務態(tài)度不好并查證落實的;
④不將車輛停放到指定停車地點的;
⑤虛報出車任務或虛報油料、修理、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
⑥發(fā)生負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
九、事故處罰
為加強學院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z石油管理局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處理交通事故中,按照我院制定的《z師范學院交通安全
管理辦法》執(zhí)行。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1.輕微交通事故:一次輕傷1-2人;直接經濟損失不超過1000元;
2.一般交通事故:一次重傷1-2人;一次輕傷3人以上;一次財產損失1000-30000元(不含30000元);
3.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2人;一次重傷3-10人;一次財產損失30000-60000元(不含60000元);
4.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傷11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一次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一次財產損失60000元以上。
(二)事故處理權限
1.輕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由院安全保衛(wèi)處調查、處理。
2.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和局有關部門協(xié)同政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處理或報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三)經濟處罰
輕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分別按主要責任10%、同等責任5%、次要責任2%處罰。
(四)對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在學院內部一律按全部責任論處:
1.無駕駛證或準駕證駕駛學院機動車輛;
2.無路單私自駕駛學院機動車輛;
3.酒后駕駛學院機動車輛;
4.把學院機動車輛交給無駕駛證或準駕證人員駕駛。
十、其他未盡事宜,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車輛服務中心和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車輛收費標準及價格測算對照表
車 型車輛名稱 價 格(油田公司) 價格(客運公司)價格
(師院)計量
單位規(guī)格超百公里計算公式備注
豪華空調大客金龍空調元/臺班40座以上700+超百公里數*6.5百公里之內按1個臺班價格收取,超百公里,每公里按臺班費的百分之十收取。例:700元/臺班、130公里公式:700+30*6.5(7元打9.3折)=895元
豪華空調中客中金龍空調元/臺班35座以上600+超百公里數*5.5
考斯特元/臺班22座以下750+超百公里數*7
空調旅游車全順元/臺班7-18座以下500+超百公里數*4.5
別克商務元/臺班7-18座以下500+超百公里數*4.5
轎 車奧迪a6 400元/臺班5座以下400+超百公里數*3
豐田皇冠2.5 380元/臺班5座以下380+超百公里數*3
紅旗、中華 350元/臺班5座以下350+超百公里數*2.5
說明:1、以時間計算,4小時以內,為0.5臺班。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為1個臺班。
2、以公里計算,50公里以內,為0.5臺班。5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內,為1個臺班。
3、晚上22點以前收0.5臺班,超過22點按1個臺班計算。
4、大客車在保證通勤外,遇早上用車的,收費標準參照前3項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