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爆破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隧道施工安全,預防爆破事故的發(fā)生,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擔任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思想端正工作認真負責,并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爆破員作業(yè)證”。
2、在爆破工作中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執(zhí)行“國家爆破安全法規(guī)”,做到標準施工,規(guī)范操作。
3、鉆孔:
①、鉆孔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支護頂板及兩幫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立即加以支護或清除。
②、鑿巖機鉆孔時,必須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③、用帶支架的風鉆鉆孔時,一定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站在碴堆上鉆孔,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坍滑傷人。
④、鉆孔和裝藥不能平行作業(yè)。
⑤、嚴禁在殘孔中繼續(xù)鉆孔。
⑥、嚴格按照設計鉆孔,其周邊眼傾斜度的誤差±3%,平面誤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內(nèi)進行,嚴禁在生活區(qū)和爆破器材庫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過程中,對爆破器材要輕拿輕放,禁止撞擊、拋擲,加工數(shù)量不應超過當班爆破作業(yè)需用量
③、藥包重量,藥包之間的距離一定要嚴格按照爆破設計進行作業(yè) 誤差范圍不能超出設計的3%。
④、只準快刀切割導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藥里的導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藥等大量產(chǎn)生有害氣體的炸藥。
5、裝藥、堵塞:
①、裝藥時應檢查驗收炮孔情況,如有關健炮孔不合格應積極解決或報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裝藥時,徹底清除孔內(nèi)污積物
③、用木質(zhì)或竹質(zhì)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到位,各藥卷之間彼此要密貼,中間不許有雜物間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適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⑤、禁止用石塊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
⑦、禁止撥出或硬拉起爆藥包中的雷管、導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況,嚴禁裝藥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及時支護
c、發(fā)現(xiàn)流沙、流泥未經(jīng)妥善處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網(wǎng)絡:
①、起爆導爆索的雷管應綁緊在距導爆索端部15cm處,雷管的聚能穴應朝向?qū)П鞯膫鞅较颉?/p>
②、導爆管網(wǎng)絡中不得有死結,孔內(nèi)不得有接頭,孔外傳爆雷管之間應當有足夠的間距。
③、用雷管起爆導爆管網(wǎng)絡時,應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斷導爆管的措施,導爆管應均勻的敷在雷管周圍,并用膠布等綁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導爆索,導爆管必須是同廠同批號產(chǎn)品。
⑤、連接爆破主線與腳線,檢查線路導通和起爆作業(yè),必須由指定的爆破員單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進行爆破前,所有人員和機械均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振動及飛石傷害的安全地點。
②、在爆破班(組)長的組織下爆破員均應進入指定的警戒位置,嚴禁行人、車輛、牲畜進入警戒線以內(nèi)。
③、爆破信號規(guī)定如下:
a、警戒區(qū)信號——連續(xù)的長口哨聲,在爆破前十分鐘發(fā)出,屆時,所有施工的人員和機械撤到危險區(qū)以外,警戒人員進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號——連續(xù)的急促的短口哨聲,在確認人員和機械全撤離危險區(qū)后,在爆破前一分鐘發(fā)出,一分鐘后進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須經(jīng)過通風排煙,且距爆破相距時間不小于15min,才準檢查人員進入,并經(jīng)各項檢查和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⑤、檢查人員主要檢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頂?shù)?,未處理前應設立危險警戒或標志。
8、盲炮處理技術措施:
①、盲炮必須由當班爆破員處理,處理盲炮,無關人員不準在場,應設危險警戒,危險區(qū)內(nèi)禁止進行其它作業(yè)。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藥包。
③、經(jīng)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線路完好時,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裝藥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為確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許從盲炮口起,取出長度不超過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離外,用遠距離操縱的風水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藥,但必須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電力起爆發(fā)生盲炮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將爆破網(wǎng)絡短路。
⑦、盲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未判明爆堆有無殘留的爆破器材前,應采取預防措施。
⑧、每次處理盲炮必須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
9、兩個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當兩工作面距離為8倍循環(huán)進尺時(最小不得少于15m)應停止一端工作,將人員機具撤走,并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10、在爆破作業(yè)中,要嚴謹認真精力集中,嚴禁飲酒作業(yè),嚴禁攜帶火種,不許穿化纖衣服,不許穿鐵釘鞋。
11、爆破的各類儀器,每月應全面檢查一次,電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賦能一次。
12、隧道內(nèi)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13、對不良地段隧道施工,應采取弱爆破、短開挖等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積體中石質(zhì)松散、極易坍塌在施工中應不放炮或少放炮對炮孔方向、深度、藥量等均應嚴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員而應思想集中,不得東張西望、談天說地。
16、為了減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裝藥距放炮時間不宜過久。
17、不許使用水分超過0.5%的粉狀硝銨炸藥。
18、裝載爆碴時要有專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響的雷管和炸藥,對于未響的雷管和炸藥,要交于專人集中統(tǒng)一銷毀。
19、采用電力起爆,則一切準備就緒方可連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時,在確定起爆引線長度時,起爆引線與信號引線的長度應能保證點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離。
20、對在爆破施工作業(yè)中,在安全生產(chǎn)和預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人員要給予表彰或獎勵。
21、爆破器材庫的設置,爆破器材的運輸,管理、使用等見另頁。
22、其它事宜執(zhí)行國家“爆破安全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