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庫區(qū)消防管理措施
一、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或停放車輛。
二、配足消防器材,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明確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四、按公安部門的要求配備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系統(tǒng)。
五、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正常進行點檢,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節(jié)消防用水設施要采取防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