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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15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88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一、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2)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防火樓內梯

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fā)生火災時可向該區(qū)域內送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6)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tǒng)圖的標識。

(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四、相關文件記錄:無

第2篇 x物業(yè)轄區(qū)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轄區(qū)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

1.0目的

為了確保小區(qū)住戶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消防設備隨時處于正常狀態(tài),提高人員管理意識和安全責任感。

2.0適用范圍

物業(yè)公司所管理項目配置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

3.0管理內容

3.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每雙月在定期安全檢查時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主機面板,報警鈕及車庫防火卷閘門作聯(lián)動功能試驗。

--每半年檢查噴頭是否漏水、銹壞、玻璃球中有色液體是否變色、減少,如有異常,立即更換。如發(fā)現(xiàn)玻璃有被其他物質污染,立即清潔保持靈敏度。

--每半年檢查一次報警閥,要求打開警鈴校驗旋塞,30秒內應發(fā)出鈴聲報警。

3.2消火栓

--室內消火栓

每雙月檢查消火是否銹蝕,有無滲漏、轉動機構是否靈活。

--室外消火栓

每雙月對室外消火栓進行放水檢查,對潤滑部份擦洗加油。

3.3水泵接合器

水泵接合器每半年保養(yǎng)一次,檢查轉動機構是否銹死和密封是否老化。

3.4消防泵、噴淋泵

按《水泵定期保養(yǎng)規(guī)程》執(zhí)行。

3.5上述消防設施的檢查均記錄在《定期安全檢查表》上。

4.0相關文件

4.1《水泵定期保養(yǎng)規(guī)程》

5.0相關記錄

5.1《定期安全檢查表》

編寫:zz 審批:zz

第3篇 物業(yè)區(qū)域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區(qū)域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一、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2)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防火樓內梯

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fā)生火災時可向該區(qū)域內送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6)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tǒng)圖的標識。

(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四、相關文件記錄:無

第4篇 酒店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

酒店消防設施的管理規(guī)定

一、非火警的情況下,未經批準,不準用消防水。

二、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拆除、損壞安裝好的各種消防報警探頭。

三、未經批準,不準進入酒店消防控制中心或消防水泵房。

四、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按動設置,包括在樓層各區(qū)域的手動報警按鈕及消防防排煙、防火卷簾等按鈕;不準隨意用酒店各個區(qū)域的消防對講電話。

五、非火警的情況下,或未經批準,不準隨意關或開消防栓系統(tǒng)、噴淋系統(tǒng)在正常運作下的閥門。

六、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隨意使用酒店的消防器材。

七、不準在消防通道內堆放垃圾或作其它用途。

八、不準隨意拿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消防應急燈作其它用途。

九、不準損壞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改動標志的方向,所有的消防設備、設施專業(yè)的工程人員要定期保養(yǎng)、測試,保持正常運作。

十、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的事故后果追究法律責任。

第5篇 商場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商場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消防設施是指用于火災報警、防火排煙和滅火的所有設備。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撲救初起火災的干粉和1211滅火器及其他滅火專用輕便器材。消防設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設施必須保證靈敏可靠,保證良好狀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安保部全面負責商場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并建立檔案登記。

2商場安保部負責維護、管理商場公共場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jié)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義務消防員進行兼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安保部。

4嚴禁非專業(yè)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班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fā)生丟失、損壞,該部門、班組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向安保部報告。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7本規(guī)定未盡條款,均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

第6篇 步行街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步行街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1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轄區(qū)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2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它用,責任部門應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3標識名稱及作用:

3.1公共設施的標識

3.1.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

其作用:為人們提示所在樓層。

3.1.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

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1.3禁止吸煙標識,在轄區(qū)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3.1.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3.1.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3.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識

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

說明該管是消防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3.2.2消防栓的標識,在轄區(qū)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防栓字樣。

其作用:提示人們該處設置有消防栓。

3.2.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3.2.4加壓送風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內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

其作用:發(fā)生火災時可向該區(qū)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3.2.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

其作用: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3消防機房的標識

3.3.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3.3.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3.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轄區(qū)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3.3.4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3.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3.4.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3.4.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3.4.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3.4.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3.4.5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3.4.6滅火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tǒng)圖的標識;

3.4.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第7篇 酒店消防設施的管理規(guī)定12

酒店消防設施的管理規(guī)定(十二)

一、非火警的情況下,未經批準,不準用消防水。

二、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拆除、損壞安裝好的各種消防報警探頭。

三、未經批準,不準進入酒店消防控制中心或消防水泵房。

四、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按動設置,包括在樓層各區(qū)域的手動報警按鈕及消防防排煙、防火卷簾等按鈕;不準隨意用酒店各個區(qū)域的消防對講電話。

五、非火警的情況下,或未經批準,不準隨意關或開消防栓系統(tǒng)、噴淋系統(tǒng)在正常運作下的閥門。

六、非火警的情況下,不準隨意使用酒店的消防器材。

七、不準在消防通道內堆放垃圾或作其它用途。

八、不準隨意拿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消防應急燈作其它用途。

九、不準損壞酒店內已經安裝好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改動標志的方向,所有的消防設備、設施專業(yè)的工程人員要定期保養(yǎng)、測試,保持正常運作。

十、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的事故后果追究法律責任。

第8篇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保證在滅火實戰(zhàn)中發(fā)揮應有的效能,杜絕挪用、損壞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現(xiàn)象的發(fā)生,確保公司財產免受損失。

根據(jù)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

特制定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包括應急燈、火災報警裝置、消防安全指示標志、以及用于滅火的各類滅火器、消火栓、水炮、消防槍頭、水帶、滅火砂箱、防火鍬、消防噴淋系統(tǒng)等各種工具、設備。

第二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損壞,不得壓埋、圈占消火栓;違者對部門主要負責人或當事人處以200 元--500 元罰款。

第三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由于特殊情況用于非消防方面,必須由主管副總115

經理批準,并報安全保衛(wèi)部備案,否則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動用。如未經請示、批準而隨意動用、挪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對當事人處以200 元罰款。

第四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經批準用于非消防方面,使用部門必須說明使用時間、數(shù)量,并設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完畢后刷洗干凈(水帶要晾干)收回原處,

并通知安全保衛(wèi)部,消除備案。所使用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應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或丟失,罰部門、車間負責人200 元、安全員50 元。

第五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日常管理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定期檢查、保養(yǎng)、落實責任,并掌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配備時間。按滅火器的使用年限提出更換申請。對于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檢查、保養(yǎng)不細,造成后果的罰部門、車間負責人200 元、安全員50 元。

第六條:消防滅火器材應當放置在通風、陰涼、干燥、明顯以及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檢查保養(yǎng)記錄卡,不應放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方,

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放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材應有保護措施,不準在烈日下暴曬。

第七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調配、更換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安全保衛(wèi)部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檢測,建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檔案。

第八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有效期滿或沒有壓力需要更換、充氣、檢測的,

使用部門需提前一周向安全保衛(wèi)部提出申請,并填報滅火器材更換審批單,由安全保衛(wèi)部進行現(xiàn)場檢驗,確定無法使用需要更換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收回。送公司物管輔料庫存放,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統(tǒng)一更換。特殊情況的及時更換。

第九條:安全保衛(wèi)部不定期對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

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定期召開安全員會議,研究、總結、布署公司安全工作,每季度將安全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于能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規(guī)定,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能定期檢查、保養(yǎng),消防設施完整好用,滅火器材無丟失、損壞、挪用現(xiàn)象的部門、車間,要給予獎勵。

第9篇 工廠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文

工廠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各種消防設施、應由技術部人員和消防員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隨時保證其性能良好。

2.各種消防設施,在非火警情況下,非消防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不得移動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損壞。

3.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4.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應保持暢通。

5.各部門要對所轄區(qū)域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加強清擦,防止污垢堵塞滅火器噴口。

6.安全保衛(wèi)部派專人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及時教育,對不聽制止或造成設備損壞,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第10篇 某物業(yè)消防設施管理檢查規(guī)定

質量/環(huán)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yè)指導書

--物業(yè)消防設施管理檢查規(guī)定

1.0 每日對消防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自檢功能檢查:

1.1 按自檢鍵,讓報警控制器進行自檢;

1.2 然后按消聲鍵,消去控制的聲音。

2.0 季度檢查保養(yǎng):

2.1 完成日檢查保養(yǎng)全部內容;

2.2 控制器主要工作電壓測試;

2.3 公共場所煙感器、溫感器安裝傾斜度不大于45°,與底座接觸是否良好,外觀是否潔凈完好;

2.4 隨機抽取不低于10%的煙感器,噴煙后查視報警是否正確;

2.5 手動報警按鈕,檢查安裝是否牢固,有無破損及丟失;

2.6 任選兩個手動報警按鈕,進行模擬報警,測試報警功能是否良好;

2.7 對火災報警控制柜、聯(lián)動控制柜等進行清掃除塵。線路松動,應進行緊固。對自檢、消音、復位功能檢查,主電源與備用電源切換、報警檢查。

3.0 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到人,實行掛牌制。

第11篇 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使消防設施、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確保及時實施滅火工作。特制定本作業(yè)文件。

2 范圍

本作業(yè)文件適用于公司轄區(qū)內所有消防設施、設備。

3 管理規(guī)定

3.1 在生產區(qū)的每一個工(庫)房都應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區(qū)樓與樓之間應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見《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寬度不應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凈空高度大于4米。

3.2 消防水源

3.2.1 消防水應有可靠的水源,生產區(qū)管網應為環(huán)狀,當采用環(huán)狀管網有困難時,在采取不間斷供水措施情況下可設計為枝狀管網。

3.2.2 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計算,但不應小于20l/s,延續(xù)時間按3h計算。

3.2.3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按充實水柱長度不小于10米計算,消火栓配置應保證每股水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于20l/s,延續(xù)時間按3h計算。

3.2.4 雨淋管網用水量應按同時作用最大一組雨淋管網水量計算,延續(xù)時間按2h計算。

3.2.5 消防水儲在廠區(qū)蓄水池時應設置加壓泵,加壓泵應保證水壓不小于0.4mpa,流量30l/s,若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的壓力應保證用水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應小于10米;若采用低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口的壓力應保證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的水壓不小于10米水柱。

3.2.6 若設置加壓泵,則加壓泵的動力性能應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消防加壓泵的供電回路,在生產現(xiàn)場發(fā)生火災時生產、生活用電切斷后,能保證加壓泵的用電系統(tǒng)有時顯標志。

3.3 室外消火栓

3.3.1 危險性工房周圍150米半徑之內應有消火栓。

3.3.2 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毫米或直徑100毫米和兩個直徑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100毫米和65毫米栓口各一個。

3.3.3 公司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分布圖應標明有消火栓位置,槍口直徑、流量、壓力等。地下式消火栓有高出地面的固定式標志牌,標志牌應符合gb2894—88中的要求。

3.3.4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少于20i/s,水槍水柱必須大于10米。

3.4 室內消火栓

在工房設計時,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要求距離15米設置一消火栓。安裝時消火栓口距地面1.15米,室內消火栓有兩種,直徑65毫米或直徑50毫米。

3.5 配置滅火器

3.5.1 手提式滅火器的規(guī)格為:10公斤泡沫滅火器,8公斤干粉滅火器,5公斤二氧化碳滅火器,4公斤1211滅火器等。

3.5.2 在生產區(qū)、工房和庫房內,按50平方米一具進行配置。特殊情況(如小庫房、配電室小于50平方米)要求一處必須配置兩具或兩具以上。

3.6 消防車的技術狀態(tài)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 企業(yè)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當?shù)叵啦块T批準,組建專職消防隊,并配備足夠的車輛、裝備和器材。

3.6.2 消防車本身與其它運輸車輛共性的技術狀態(tài),應滿足《機械標準》的要求。

3.6.3 企業(yè)兼職消防隊編制均以滿足公安消防部門認定的防火等級的要求為原則。

3.6.4 消防通訊設備應完好有效,火警電話、調度電話、普通電話應完好暢通。

3.7 管理要求

3.7.1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點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7.2 非火災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私自使用消防器材。室外消火栓半徑1.5米。儲水池周圍5米內不準放任何障礙物、種植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7.3 公司要建立消防器材及設施的登記冊,詳細登記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存放位置、負責人及有效期。

3.7.4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設置在室內的墻壁消火栓、水帶、水槍、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由所在單位防火負責人分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掛有統(tǒng)一規(guī)格標明負責人、領用日期的標簽,防止丟失、損壞和過期。

3.7.6 負責人員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每周必須檢查和保養(yǎng)一次。

3.7.7 室外消防栓、消防儲水池等由消防負責管理和使用,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7.8 各單位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并制訂火險預案計劃等使員工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使用消防器材。

4 相關文件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第12篇 華聯(lián)管理中心消防設施檢查管理規(guī)定

金融管理中心消防設施檢查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適用范圍

金融管理中心負責管理的zz大廈、公共區(qū)域等物業(yè)管理范圍內。

3、職責

3.1消防專管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2各領班具體負責消防管理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點

4.1登記入庫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上的數(shù)據(jù)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辦理入庫登記。

4.2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專管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領班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監(jiān)控中心保管。

4.2.3配置在每個消防監(jiān)控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領班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2.4配置在公共場所、設備房、值班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專管進行登記記錄,并安排安管領班定期進行檢查。

4.2.5如需借用滅火器材,須經管理處主任同意,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晾干,由安管領班簽收到入庫保管。

4.3使用與維護

4.3.1戰(zhàn)斗服、頭盔、戰(zhàn)斗靴:

a) 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戰(zhàn)斗服應刷洗干凈,晾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c)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破損時申購調換;

d)戰(zhàn)斗靴不能用作便靴;應將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使用。

4.3.2水帶、水槍:

a)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b)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晾干后卷放在消防柜內(崗亭或消防箱內);

c)水帶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d)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大廈樓層的消防箱內;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g)由消防專管每月底檢查一遍,填寫《消火栓檢查記錄卡》,并現(xiàn)場加貼驗封單。

4.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場破拆: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消防柜內;

4.3.4消防電話、對講機: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

b)對講機按《安管警用器械管理規(guī)定》相關要點執(zhí)行;

4.3.5滅火器(干粉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于大廈各樓層公共通道內、電梯廳和設備房內。配電房、電梯機房、水泵房、監(jiān)控中心均配置干粉滅火器;

b)滅火器置于通風、干燥、清潔處,不受烈日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振動;

c)由巡邏安管員每月負責檢查一遍,檢查是否過期、鉛封是否完好、指針是否在綠區(qū),發(fā)現(xiàn)過期、壓力、重量不足時及時上報重新灌裝;

d)檢查噴射管、噴嘴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查標志;

e)由消防專管每月底檢查一遍,填寫《消火栓檢查記錄卡》,并現(xiàn)場加貼驗封單。

4.3.6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消防柜、箱內,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使用;

d)存放的環(huán)境溫度、濕度適宜;

e)配置在各設備房、值班室內的消防器材、由當值人員保管和檢查,并進行登記交接,物業(yè)主管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4維修與保養(yǎng)

a)領班和巡邏員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上報消防專管報修和日常保養(yǎng)。

b)管理處主任根據(jù)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yǎng)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c)一般維修由消防專管負責指導維修。

d)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guī)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e)安管主管監(jiān)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yǎng)記錄,每次月檢、維修、保養(yǎng)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專管認真填寫《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檢查記錄》和《消火栓、滅火器檢查記錄卡》,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相關質量記錄:

1.《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檢查記錄》zc-11/b10

第13篇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定

目的與試用范圍

1.1為規(guī)范對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管理,保障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確保公司消防安全,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管理職責:

2.1生產單位和智能管理單位;

2.1.1車間各生產單位建立本單位消防設施的管理臺賬。辦公樓內職能管理單位由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建立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臺賬;

2.1.2各單位確定本單位消防責任區(qū)域消防設備設施日常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實行目視化管理;

2.1.3定期對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實施點檢,以及組織對自動消防設備的檢測維保工作,確保本單位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2.1.4對發(fā)生故障的自動消防設備設施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無法排除的應立即報告行政辦公室。

2.1.5人力資源部對到期或者失效的消防器材應及時報告進行維修充裝或更換。

2.2人力資源部:

2.2.1建立公司消防設備設施的總臺帳;

2.2.2統(tǒng)一制定公司消防器材管理標識;

2.2.3組織并做好對平臺、中心自動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測維保工作;

2.2.4統(tǒng)一做好對各單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維修充裝工作;

2.2.5對各單位各類消防設備設施管理維護情況設施監(jiān)管。

管理要求:

3.1嚴禁挪用、損壞各類消防設備設施。

3.2消防器材應配置合理外觀整潔,完好有效。

3.3自動消防設備設施日常維護管理責任人,應按照標準進行管理維護。

3.4消防設備設施應外觀整潔,運行正常。

新建的消防設備設施:

內部承建單位應保證其質量的可靠性和完好性,并做好與業(yè)務單位的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應包含操作人員的培訓和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資料。

管理措施:

5.1各單位應將消防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情況列入對所屬單位的考核。

5.2人力資源部和制造部安全員對在督察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定的,應通知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必要時將予以曝光,并列入安全績效指標的稽核。

5.3對因管理不善,導致消防設備設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貽誤戰(zhàn)機,造成重大消防事故的,將追究責任單位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相關文件: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第14篇 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使消防設施、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確保及時實施滅火工作。特制定本作業(yè)文件。

2 范圍

本作業(yè)文件適用于公司轄區(qū)內所有消防設施、設備。

3 管理規(guī)定

3.1 在生產區(qū)的每一個工(庫)房都應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區(qū)樓與樓之間應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見《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寬度不應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凈空高度大于4米。

3.2 消防水源

3.2.1 消防水應有可靠的水源,生產區(qū)管網應為環(huán)狀,當采用環(huán)狀管網有困難時,在采取不間斷供水措施情況下可設計為枝狀管網。

3.2.2 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計算,但不應小于20l/s,延續(xù)時間按3h計算。

3.2.3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按充實水柱長度不小于10米計算,消火栓配置應保證每股水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于20l/s,延續(xù)時間按3h計算。

3.2.4 雨淋管網用水量應按同時作用最大一組雨淋管網水量計算,延續(xù)時間按2h計算。

3.2.5 消防水儲在廠區(qū)蓄水池時應設置加壓泵,加壓泵應保證水壓不小于0.4mpa,流量30l/s,若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的壓力應保證用水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應小于10米;若采用低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口的壓力應保證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的水壓不小于10米水柱。

3.2.6 若設置加壓泵,則加壓泵的動力性能應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消防加壓泵的供電回路,在生產現(xiàn)場發(fā)生火災時生產、生活用電切斷后,能保證加壓泵的用電系統(tǒng)有時顯標志。

3.3 室外消火栓

3.3.1 危險性工房周圍150米半徑之內應有消火栓。

3.3.2 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毫米或直徑100毫米和兩個直徑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100毫米和65毫米栓口各一個。

3.3.3 公司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分布圖應標明有消火栓位置,槍口直徑、流量、壓力等。地下式消火栓有高出地面的固定式標志牌,標志牌應符合gb2894—88中的要求。

3.3.4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少于20i/s,水槍水柱必須大于10米。

3.4 室內消火栓

在工房設計時,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要求距離15米設置一消火栓。安裝時消火栓口距地面1.15米,室內消火栓有兩種,直徑65毫米或直徑50毫米。

3.5 配置滅火器

3.5.1 手提式滅火器的規(guī)格為:10公斤泡沫滅火器,8公斤干粉滅火器,5公斤二氧化碳滅火器,4公斤1211滅火器等。

3.5.2 在生產區(qū)、工房和庫房內,按50平方米一具進行配置。特殊情況(如小庫房、配電室小于50平方米)要求一處必須配置兩具或兩具以上。

3.6 消防車的技術狀態(tài)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 企業(yè)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當?shù)叵啦块T批準,組建專職消防隊,并配備足夠的車輛、裝備和器材。

3.6.2 消防車本身與其它運輸車輛共性的技術狀態(tài),應滿足《機械標準》的要求。

3.6.3 企業(yè)兼職消防隊編制均以滿足公安消防部門認定的防火等級的要求為原則。

3.6.4 消防通訊設備應完好有效,火警電話、調度電話、普通電話應完好暢通。

3.7 管理要求

3.7.1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點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7.2 非火災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私自使用消防器材。室外消火栓半徑1.5米。儲水池周圍5米內不準放任何障礙物、種植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7.3 公司要建立消防器材及設施的登記冊,詳細登記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存放位置、負責人及有效期。

3.7.4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設置在室內的墻壁消火栓、水帶、水槍、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由所在單位防火負責人分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掛有統(tǒng)一規(guī)格標明負責人、領用日期的標簽,防止丟失、損壞和過期。

3.7.6 負責人員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每周必須檢查和保養(yǎng)一次。

3.7.7 室外消防栓、消防儲水池等由消防負責管理和使用,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7.8 各單位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并制訂火險預案計劃等使員工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使用消防器材。

4 相關文件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第15篇 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增強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日常應急救援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維護、保養(yǎng),確保突發(fā)事件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控制和消滅,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主要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箱、消防帶、水槍、扳手、滅火器、消防沙、消防锨、消防安全標志、消防疏散通道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等。

三、管理職責

1、后勤科負責全公司消火栓的供水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負責全廠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管理。

2、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及區(qū)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

4、總經辦安檢員負責消防設施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

四、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驗收與配備要求。

1、新、改、擴建項目在設計、安裝生產設施的同時,必須同時設計、安裝消防設施,消防設施設計、安裝方案必須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由安檢員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方案的可行性和消防設施的驗收,并監(jiān)督檢查消防設施的安裝施工。

2、消防設施需要變更(如位置、數(shù)量、規(guī)格等)的車間、部門須提出申請,總經辦安檢員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變更,后勤科保留設施變更記錄。

3、消防設施安裝標準:

(1)消防設施應按照標準定置安裝和擺放。

(2)生產區(qū)廠內消火栓間距不超過100米,消火栓地上部分距離地面垂直高度標準為640mm,地面以上部分露出紅漆。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墻邊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

(3)消火栓的放水口應使用卵石滲水層,卵石粒徑20~30mm,鋪設半徑500mm,鋪設深度自地面下200mm至槽底,鋪設卵石時,注意保護好放水彎頭,以免碰壞,絕不能堵塞放水出口。

(4)室外地下消火栓應砌筑消火栓井,室外地上消火栓應砌筑消火栓閥門井,消火栓與開閉閥門之間兩者距離不超過2.5米。

(5)消火栓的各處開關是否靈活、嚴密、吻合,所配帶的附屬設備配件應齊。

4、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配備,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禁止使用未經安全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產品。

5、各部門應該根據(jù)本區(qū)域范圍需要補充和配備適用齊全的消防器材,按照程序填寫《消防設施器材申報單》總經辦安檢員進行審核。

五、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標準:

1、各車間、部門負責本部門及衛(wèi)生區(qū)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將消防設施的安全狀況納入每日現(xiàn)場設施安全管理。

2、維護保養(yǎng)標準:

(1)保持消防箱箱內、外無雜物,無灰塵,箱體除銹刷漆整潔,紅色顏色。

(2)各部門使用過的消防水帶應該進行晾干處理后放回消防箱,確保干燥。

(3)消火栓、水帶、噴槍、扳手等齊全完好,消火栓閥桿頂部保持潤滑。

(4)滅火器定位擺放,保持外部整潔,不得隨便挪用,失效滅火器及時更換并撤出作業(yè)現(xiàn)場。

(5)重點部位消防水帶、噴槍直接連接消火栓。

(6)各消火栓外圍2米以內禁止堆放物品,并保持通道暢通。

3、各種消防設施應符合5s管理,表面無油污、無污物、無灰塵,清潔光亮。

六、 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管理

1、后勤科兼職消防隊在做到日常管理的同時,每月定期對全廠消防設施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問題部門整改,并將每月消防設施檢查情況進行紀錄;總經辦安檢員在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發(fā)現(xiàn)的消防設施安全隱患和問題隨時通知后勤科進行整改。

2、消防泵停用管理。

生產科消防泵必須24小時正常運轉,確保全廠消防供水系統(tǒng)滿足應急使用,不得隨意停泵,如因消防管線、閥門等局部檢修或其他改造情況確實需要停水停泵的,需求部門必須到總經辦安檢員辦理停用申請。程序如下:

(1)需求單位向總經辦安檢員提出《消防設施停用申請》。

(2)生產科確定停消防泵或區(qū)域關閉閥門及停用時間方案。

(3)消防設施管理部門(后勤科)簽字認可。

(4)由全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批,總經辦安檢員登記備案。

(5)生產科根據(jù)《消防設施停用通知單》實施停用泵方案。

(6)如果因未能到期修復或其他不符合條件不能開消防泵的,必須由需求單位重新辦理延期申請。

(7)修復完畢符合開泵條件的,生產科啟用消防設施。

3、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應急情況不得動用消防器材,如培訓演練使用必須經后勤科同意并辦理審核《消防器材使用許可證》手續(xù),事故應急使用除外。

4、消防設施重點檢查內容和標準應包括以下內容:

滅火器

(1)滅火器是否放于固定且便于取用的明顯場所。

(2)安全插銷有無脫落或損壞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3)噴嘴和導粉管有無變形、損傷、老化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4)壓力指針指示值是否在有效范圍內。

(5)有無其他影響滅火器使用的堆放雜物等。

(6)滅火器的規(guī)格類別是否符合現(xiàn)場滅火使用。

消火栓

(1)消防水帶、扳手、噴槍是否齊全完好,有無水帶老化損傷情況。

(2)消火栓及管線有無漏水。

(3)消火栓附近2米內有無堆放雜物。

(4)消防水帶箱體是否完好正常。

消防泵及消防管道

(1)消防泵是否正常開啟,泵的進出口壓力是否正常(4.5mpa以上).

(2)檢查泵電機及泵體溫度、聲音是否正常。

(3)消防泵潤滑油是否變質。

(4)泵的閥門閥桿是否靈活。

(5)消防管線(地上或地下)、法蘭是否銹蝕、漏水,各消防管道連接閥門是否開啟靈活。

消防應急器材

(1)各車間、倉庫、宿舍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是否齊全。

(2)各車間、倉庫、宿舍應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應急照明燈是否正常。

七、消防設施檔案管理

1、后勤科-兼職消防隊安排專人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檔案并及時進行更新。

(1)建立全廠消防(地上消火栓、室內、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檔案,消火栓布置圖。

2、消防設施檔案應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

八、各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否則出現(xiàn)以下情況的給予50-1000元處罰,情節(jié)嚴重并造成重大損失的加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非應急情況動用消防滅火器、消防栓的。

2、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不完好有效的。

3、消防設施、器材失效、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5、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7、對消防隱患經下整改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15篇范文)

一、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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