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電纜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施工與用電安全,規(guī)范臨時電纜的敷設,特作如下規(guī)定:
1、臨時線路應使用干式護套電纜或線,移動電纜應使用橡套電纜。
2、敷設方式:臨時電纜敷設可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架空、沿墻(或支架等)吊掛、橋架敷設、埋地敷設等方式。移動式電動工具電纜(包括電焊機二次線)在架空確有困難時可沿地面(不含地面)敷設,但必須針對現(xiàn)場情況采取適當?shù)姆雷o措施防止電纜損傷,長度不得超過10米,其它電纜一律不準隨意、隨地敷設。
3、架空及吊掛均不低于2.5 米,過路電纜有龍門架的不低于龍門架底高度,無龍門架的主要馬路不低于5米,其它馬路不低于3.5米。
4、電纜架空、吊掛固定不得使用金屬裸線,應使用絕緣線、麻繩、絕緣帶等柔軟的綁扎線綁扎牢固,不得損傷電纜外護套。
5、合理選擇電纜敷設路徑,即不要影響設備操作及交通,又要注意美觀、安全,不得隨意拉扯。盡量遠離熱力管線,最小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
6、埋地敷設深度不應小于0.7米,埋地電纜周圍100mm用細沙土填充,上面鋪一層磚。
7、電纜接頭做好絕緣,室外做好防水,使之牢固可靠,并不得承受外力。
8、電纜送電前用搖表搖測絕緣,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兆歐。
9、每條臨時線路由使用單位落實專人管理,注意防護看管好,用完及時撤掉。
10、在易燃易爆介質(zhì)存在的場所,禁止使用高溫照明燈具,必須使用防爆燈具,防止發(fā)生爆炸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