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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六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19 07:05:45 查看人數:30

大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第1篇 大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1.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以文字形式報大廈保安部審核、批準,獲得動火證后方可作業(yè)。

2.保安部負責審核動火證、管理和簽發(fā)動火證。

3.保安部在審核動火證申請的同時,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由消防人員簽字,再發(fā)給動火證。

4.動火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guī)定,否則一切后果由動火方自負(施工單位動火按保安部其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大廈內所有部位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必須經保安部同意辦理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電器設備管理規(guī)定

6.電工必須經過電業(yè)部門正式考核發(fā)給執(zhí)照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未考取執(zhí)照的學徒不得單獨操作,電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工手冊的規(guī)定,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

7.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經主管部門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檢查后方可使用。

8.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9.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制度,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10.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石油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敷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品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和開關。

11.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材料燈罩。

12.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在未經做試驗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設備的電源。

13.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在室內動火必須經保安部批準,嚴格執(zhí)行大廈《動用明火管理規(guī)定》。

14.使用電熱器具導線必須符合要求,絕緣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險控制。必須設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時要有專人看管,用完后斷電。

電、氣焊作業(yè)防火規(guī)定

15.電氣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16.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yè)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干凈,如不能清除應采取澆濕,設接火盤、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夠的水平距離。在樓內作業(yè)時,應將乙炔灌、氧氣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點,并設專人看護。

17.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發(fā)生器的器頭裝置及膠管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拷或用金屬物敲打。

18.焊割作業(yè)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時,必須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必須切斷電、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余火復燃危險時方可離開,在一些重點部位、場所焊割,要求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遺留火種發(fā)生問題。

19.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軟管、氣體的導管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軟管也不得從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接觸。

20.電焊機、地線不準結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21.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和爆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焊接,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22.焊接作業(yè)不得與油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險的操作同方位、同時間交叉作業(yè)。

23.焊接現場必須由動火方自備滅火器材。

大廈范圍內嚴禁吸煙

辦公室防火規(guī)定(使用于大廈內各行行政辦公室)

24.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無用的資料文件要及時清理和統(tǒng)一安全銷毀。

25.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包括電暖氣),特殊情況須經保安部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xù)。

26.各機房設專人管理,閑人免進。

27.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問題和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定

28.大廈內安裝配置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是預防一旦出現火情是滅火用的,必須保持完好靈敏的狀態(tài),任何人不得無故折損、破壞,也不許挪為它用。否則將按消防懲罰條例及消防法規(guī)嚴肅處理。

29.各種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設備、聯動設備的維修、調試應事先報保安部,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30.大廈內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堵塞。

31.保安部對大廈內所有消防滅火器材的配備和變動情況要登記備案。

32.各部門對工作范圍內的消防設備有責任配合保安部進行維護,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建筑審核消防規(guī)定

33.嚴格執(zhí)行公安消防部門關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34.大廈內各部位需要進行施工改造及內裝修工程時,須事先將施工方案及有關圖紙報工程部、保安部審核,并承送消防局審批,獲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35.施工方案未經消防監(jiān)督機關批準前不得提前動工。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機關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6.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單位(乙方)須與保安部(甲方)簽訂消防安全協(xié)議,明確責任保證安全后才能開工。

第2篇 x大廈防火日常安全檢查制度

大廈防火日常安全檢查制度

一.日檢:由專職消防員和各崗位員工每天對本管轄區(qū)域進行全面的火情情況檢查,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排除不了的及時報告公司處理,專職消防車員對每天所檢查發(fā)現的消防隱患事宜全面作好記錄存檔,并報告上級。

二.周檢:由各班班長全面負責落實,每周對本大廈內所有消防設施設備[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系統(tǒng)故障和消防隱患事宜及時作好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上級處理。

三.月檢:由各部門經理全面負責落實,每月28日主要對滅火器材、消防供水系統(tǒng)、煙溫感系統(tǒng)、消防中心系統(tǒng)等消防隱患事宜作一次徹底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重大故障報上級跟進處理。

四.季檢:由義務消防隊隊長組織實施,主要對消防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及時聯絡相關單位處理,對不足的消防設施設備報告公司配備。

五.年檢:由二級以上防火責任人組成的領導小組實施,主要對各部門貫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和抽查,好的表揚獎勵、差的批評處罰,同時對消防系統(tǒng)故障和隱患,聯絡相關單位作一次全面整改。

第3篇 大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

1.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以文字形式報大廈保安部審核、批準,獲得動火證后方可作業(yè)。

2.保安部負責審核動火證、管理和簽發(fā)動火證。

3.保安部在審核動火證申請的同時,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由消防人員簽字,再發(fā)給動火證。

4.動火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guī)定,否則一切后果由動火方自負(施工單位動火按保安部其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大廈內所有部位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必須經保安部同意辦理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電器設備管理規(guī)定

6.電工必須經過電業(yè)部門正式考核發(fā)給執(zhí)照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未考取執(zhí)照的學徒不得單獨操作,電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工手冊的規(guī)定,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

7.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經主管部門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檢查后方可使用。

8.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9.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制度,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10.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石油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敷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品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和開關。

11.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材料燈罩。

12.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在未經做試驗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設備的電源。

13.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在室內動火必須經保安部批準,嚴格執(zhí)行大廈《動用明火管理規(guī)定》。

14.使用電熱器具導線必須符合要求,絕緣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險控制。必須設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時要有專人看管,用完后斷電。

電、氣焊作業(yè)防火規(guī)定

15.電氣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16.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yè)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干凈,如不能清除應采取澆濕,設接火盤、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夠的水平距離。在樓內作業(yè)時,應將乙炔灌、氧氣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點,并設專人看護。

17.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發(fā)生器的器頭裝置及膠管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拷或用金屬物敲打。

18.焊割作業(yè)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時,必須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必須切斷電、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余火復燃危險時方可離開,在一些重點部位、場所焊割,要求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遺留火種發(fā)生問題。

19.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軟管、氣體的導管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軟管也不得從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接觸。

20.電焊機、地線不準結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21.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和爆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焊接,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22.焊接作業(yè)不得與油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險的操作同方位、同時間交叉作業(yè)。

23.焊接現場必須由動火方自備滅火器材。

大廈范圍內嚴禁吸煙

辦公室防火規(guī)定(使用于大廈內各行行政辦公室)

24.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無用的資料文件要及時清理和統(tǒng)一安全銷毀。

25.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包括電暖氣),特殊情況須經保安部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xù)。

26.各機房設專人管理,閑人免進。

27.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問題和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定

28.大廈內安裝配置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是預防一旦出現火情是滅火用的,必須保持完好靈敏的狀態(tài),任何人不得無故折損、破壞,也不許挪為它用。否則將按消防懲罰條例及消防法規(guī)嚴肅處理。

29.各種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設備、聯動設備的維修、調試應事先報保安部,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30.大廈內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堵塞。

31.保安部對大廈內所有消防滅火器材的配備和變動情況要登記備案。

32.各部門對工作范圍內的消防設備有責任配合保安部進行維護,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建筑審核消防規(guī)定

33.嚴格執(zhí)行公安消防部門關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34.大廈內各部位需要進行施工改造及內裝修工程時,須事先將施工方案及有關圖紙報工程部、保安部審核,并承送消防局審批,獲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35.施工方案未經消防監(jiān)督機關批準前不得提前動工。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機關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6.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單位(乙方)須與保安部(甲方)簽訂消防安全協(xié)議,明確責任保證安全后才能開工。

第4篇 華聯大廈防火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金融大廈防火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1、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

1.1安保員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2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fā)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1.3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1.4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人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對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fā)現一般的問題由接班領班負責處理,較大問題以書面報管理處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2、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

2.1管理處每月組織領班對本處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2.2檢查班組一級防火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2.3組織處理本物業(yè)區(qū)域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2.4每月向公司匯報一次本部門消防安全情況。

3、三級檢查由管理中心實施

3.1每季度由中心對各管理處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3.2檢查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貫徹防火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執(zhí)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處罰。

4、檢查的基本內容

4.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4.2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4.3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安全和要善處理;

4.4倉庫內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庫房內燈泡規(guī)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4.5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拉電線情況;

4.6使用多種可燃、易爆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4.7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4.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tǒng)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使用;

4.10門崗對出人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及時處理。

第5篇 東正大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

大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

動用明火管理規(guī)定

1.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以文字形式報大廈保安部審核、批準,獲得動火證后方可作業(yè)。

2.保安部負責審核動火證、管理和簽發(fā)動火證。

3.保安部在審核動火證申請的同時,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由消防人員簽字,再發(fā)給動火證。

4.動火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guī)定,否則一切后果由動火方自負(施工單位動火按保安部其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大廈內所有部位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必須經保安部同意辦理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電器設備管理規(guī)定

6.電工必須經過電業(yè)部門正式考核發(fā)給執(zhí)照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未考取執(zhí)照的學徒不得單獨操作,電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工手冊的規(guī)定,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

7.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經主管部門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檢查后方可使用。

8.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9.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制度,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10.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石油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敷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品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和開關。

11.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材料燈罩。

12.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在未經做試驗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設備的電源。

13.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在室內動火必須經保安部批準,嚴格執(zhí)行大廈《動用明火管理規(guī)定》。

14.使用電熱器具導線必須符合要求,絕緣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險控制。必須設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時要有專人看管,用完后斷電。

電、氣焊作業(yè)防火規(guī)定

15.電氣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16.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yè)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干凈,如不能清除應采取澆濕,設接火盤、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夠的水平距離。在樓內作業(yè)時,應將乙炔灌、氧氣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點,并設專人看護。

17.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發(fā)生器的器頭裝置及膠管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拷或用金屬物敲打。

18.焊割作業(yè)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時,必須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必須切斷電、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余火復燃危險時方可離開,在一些重點部位、場所焊割,要求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遺留火種發(fā)生問題。

19.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軟管、氣體的導管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軟管也不得從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接觸。

20.電焊機、地線不準結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21.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和爆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焊接,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22.焊接作業(yè)不得與油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險的操作同方位、同時間交叉作業(yè)。

23.焊接現場必須由動火方自備滅火器材。

大廈范圍內嚴禁吸煙

辦公室防火規(guī)定(使用于大廈內各行行政辦公室)

24.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無用的資料文件要及時清理和統(tǒng)一安全銷毀。

25.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包括電暖氣),特殊情況須經保安部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xù)。

26.各機房設專人管理,閑人免進。

27.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問題和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定

28.大廈內安裝配置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是預防一旦出現火情是滅火用的,必須保持完好靈敏的狀態(tài),任何人不得無故折損、破壞,也不許挪為它用。否則將按消防懲罰條例及消防法規(guī)嚴肅處理。

29.各種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設備、聯動設備的維修、調試應事先報保安部,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30.大廈內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堵塞。

31.保安部對大廈內所有消防滅火器材的配備和變動情況要登記備案。

32.各部門對工作范圍內的消防設備有責任配合保安部進行維護,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建筑審核消防規(guī)定

33.嚴格執(zhí)行公安消防部門關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34.大廈內各部位需要進行施工改造及內裝修工程時,須事先將施工方案及有關圖紙報工程部、保安部審核,并承送消防局審批,獲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35.施工方案未經消防監(jiān)督機關批準前不得提前動工。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機關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6.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單位(乙方)須與保安部(甲方)簽訂消防安全協(xié)議,明確責任保證安全后才能開工。

第6篇 大廈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一、清潔部防火安全責任制

1)防火責任人--清潔部主管

職責:在部門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督促檢查清潔部倉庫用品日

常防火安全工作。

防火措施:

1.嚴格遵守部門的總體防火措施。

2.清潔用品及設備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火種入庫。

3.倉庫內必須限額儲存,有關通道都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定范圍。'

4.倉庫內貨物必須按性質分類儲存。

5.倉庫內不準使用電暖、電爐、電烙鐵、電熨斗、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6.倉庫內電器設備和線路不得超過安全負載。

7.應該配備滅火器的必須配備,并保證其完好可用。

8.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經過防火培訓,具有防火滅火的基本常識和技能。

9.清潔工具和垃圾袋不可放在消防通道。

10.保持消防安全門時刻關閉。

11.所有員工都必須知道工作地區(qū)滅火器才的位置。

二、物管部制服房防火安全責任制

防火責任人-- 物管部倉庫主管

職責:在部門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督促檢查制服房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防火措施:

1.嚴格遵守部門內的總體防火措施。

2.制服房嚴禁吸煙,嚴禁火種入庫。

3.制服放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設備。

4.不占用防火通道,保持通道暢通。

5.禁止將制服房作為休息室貨住宿人員。

6.制服房內衣物存放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定。

7.制服房照明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范,不使用不符合消防規(guī)定的照明設備。

8.制服房內不得使用電暖爐及電爐等電器。

9.制服房內的電器設備和線路不得超過安全負載。

10.定期對電器設備、開關定期對電器設備、開關、線路和照明燈等進行檢查。

11.制服房人員下班后,必須仔細檢查,確保切斷所有電源。

12.所有制服房工作人員都必須經過防火培訓。

大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六篇)

1.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以文字形式報大廈保安部審核、批準,獲得動火證后方可作業(yè)。2.保安部負責審核動火證、管理和簽發(fā)動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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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以文字形式報大廈保安部審核、批準,獲得動火證后方可作業(yè)。2.保安部負責審核動火證、管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