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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41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第1篇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交通安全工作是整個企業(yè)管理工作中不容忽視的一個環(huán)節(jié),為加強對各基層機動車輛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嚴禁違章行車,杜絕一切交通事故。

2、認真貫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加強全體司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廣泛深入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按時參加和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交通安全活動日和事故分析制度。

3、抓好機動車輛的年檢、季檢工作,搞好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 使車輛經(jīng)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4、嚴禁非駕駛員開車,嚴禁酒后開車, 嚴禁駕駛與證件不符車輛,嚴禁駕駛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嚴禁出私車,不得違章肇事后逃逸。違章責任由責任人自負,并嚴肅處理。

5、本單位司助人員要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加強學習,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嚴格貫徹執(zhí)行交安管理規(guī)則,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6、機動車輛外出執(zhí)行任務,凡離開本省境內的, 行車在250公里以上或當天不返回的,必須提前一天由該單位領導將車輛此行的任務、目的地、往返日程及其它安排向公司主管領導文字匯報批準,否則,發(fā)生問題由單位負責。

7、機動車輛在省內執(zhí)行公務,須經(jīng)本單位領導批誰, 并按要求返回。

8、外出車輛在途中如遇車輛或司乘人員發(fā)生故障或不適情況,應及時同單位及總公司聯(lián)系、匯報以得到妥善處理。

第2篇 機動車輛安全工作制度

一、辦公室負責站里車輛調度、車輛安全管理、車輛維修、車輛保險、辦理減免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責任經(jīng)濟索賠工作。

二、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管理辦法,并不斷健全、完善。

三、業(yè)務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車,須提前提出申請,辦公室根據(jù)工作的輕重緩急,全面平?派車。

四、本站職工私人用車以及職工家屬因病、因事需要用車,須經(jīng)站領導批準后方可用車。

五、車輛必須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六、車輛維修、購買部件,到辦公室辦理審批手續(xù),同意后再到指定地點維修和購買部件。正常維護、小修保養(yǎng)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大修、購買部件由處長批準。

七、汽車加油在指定的中國石油加油站加油,刷卡消費。沒有特殊情況不再使用現(xiàn)金加油。每月30日到辦公室登記行車里程,以便考核和掌握百公里耗油情況。

八、每月一次安全例會。根據(jù)不同時期和上級要求,利用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交通法律、法規(guī)、安全常識等教育活動,提高駕駛員自覺遵守紀律和法律意識;及時傳達《安全簡報》、《事故通報》中與交通相關的事故案例,進行總結,吸取經(jīng)驗教訓。

第3篇 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及乘車安全要求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九寨溝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照明安全管理工作內容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照明安全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

用電安全導責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工作用車

工作用車是指用于生產、經(jīng)營、管理用車。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車輛保險管理

4.1.1 ?總經(jīng)理工作部負責對全廠車輛投保建檔。

4.1.2 ?總經(jīng)理工作部每年負責核實全廠車輛投保項目,并收集匯總車輛保險情況。

4.1.3 ?在安監(jiān)部核實車輛投保項目后,財務部每年負責向保險公司撥付公司資產保險費用。

4.1.4 ?車輛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聯(lián)系保險公司,做好車輛保險理賠工作。

4.1.5 ?車輛報廢后,總經(jīng)理工作部負責督促及時注銷車輛保險。

4.1.6 ?總經(jīng)理工作部對車輛保險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4.2 ?普通修理管理

4.2.1 ?維修建檔

4.2.1.1 ?各有車單位(部門)建立維護、維修檔案。

4.2.1.2 ?總經(jīng)理工作部督促收集匯總車輛維修信息。

4.2.2 ?落實責任

4.2.2.1 ?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日常檢查。

4.2.2.2 ?總經(jīng)理工作部督促檢查車輛管理責任的落實。

4.2.3 ?車輛修理

4.2.3.1 ?車輛維修本著“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維修成本,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4.2.3.2 ?車輛小修及二保,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在《車輛維修申請單》(見附錄f)上填明維修項目和內容,經(jīng)總經(jīng)理工作部審批后送修。

4.2.3.3 ?車輛行駛過程中突發(fā)故障或事故,確需緊急維修的,駕駛員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單位領導,經(jīng)同意后,可就近聯(lián)系緊急維修。

4.2.3.4 ?車輛維修費用的報銷,按公司《費用審批、劃撥及報銷管理標準》執(zhí)行。

4.3 ?定期維護保養(yǎng)

4.3.1 ?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和日常檢查。

4.3.2 ?總經(jīng)理工作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有車單位管理責任的落實。

4.3.3 ?各有車單位每周組織一次所屬車輛的安全技術檢查,如實填寫《機動車車況周檢記錄》(見附錄g)。

4.3.4 ?駕駛員堅持每日行車“三檢制”。

第4篇 廠內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交通機動車輛、廠內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預防車輛傷害和交通事故。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所有交通車輛、廠內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駕駛員

3管理職能

3.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對公司各部門的車輛通行安全進行監(jiān) 督管理。

3.2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公司機動車駕駛人員、機動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營銷公司商務支持部門負責營銷公司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和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設備保障部門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和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4內容和要求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 機動車輛駕駛員至少應有3年專職駕駛經(jīng)驗,且3年內無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經(jīng)人力資源部考核錄用后,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嚴禁部門私自聘用專職駕駛員行為。

4.1.2駕駛員在駕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公安交警、運管稽征部門的管理。

4.1.3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駕駛作風,遵章守紀,文明行車,按時參加安全學習。

4.1.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保持充足睡眠,嚴禁疲勞駕駛。

4.1.5任何人不得強迫駕駛員違法、違章駕車;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嚴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水箱、潤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以及輪胎等進行例行安全檢查,在出車途中,應確保與有關人員保持通訊聯(lián)系,及時反饋行車安全情況,遇到突發(fā)事件及時報告。

4.1.7機動車輛使用前,必須向公安交警部門申請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并按規(guī)定辦齊隨車必備的證件。

4.1.8車輛狀況、各項安全技術性能必須保持完好。并按規(guī)定進行年檢,合格后使用,不得開“病車”上路。

4.1.9車輛裝載的貨物必須綁扎牢固,。嚴禁人、貨混裝。

4.1.10運輸“超長、超高、超寬”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辦理準運證,采取安全措施,懸掛明顯標記,必要時應配有指揮車。

4.1.11車輛在工地和廠區(qū)內部行駛,應按限速標志要求行駛。

4.1.12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場所停放,嚴禁隨意停放。

4.1.13車輛修復后需試車時,應由持有駕駛證的車輛檢驗員或指定的正式駕駛員在規(guī)定路段試車。

4.1.14車輛管理部門應每周組織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學習,并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4.1.15車輛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車輛出勤的審批管理,作好出車登記,嚴禁公車私用。派車時要科學調度車輛,合理安排工作量,嚴格控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車輛出行安排。

4.2廠內交通安全管理

4.2.1廠內機動車輛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過專門培訓且考核、考試合格,領取廠內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準駕駛或操作。

4.2.2廠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作業(yè)時應攜帶特種作業(yè)資格證,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準駕駛或操作與證件不相符的設備。

駕駛室內不得超額載人,叉車作業(yè)不得載人。

嚴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駕駛或操作時吸煙、嚼檳榔、攀談或進行其它有礙安全的活動。

身體疲勞或患病等有礙安全操作時,不得駕駛或操作。

廠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離開本職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但未滿1年的,需繼續(xù)擔任駕駛工作時,應按規(guī)定重新復試。如超過1年的,應重新參加考核。

4.2.3廠內機動車應按特種設備有關規(guī)定進行申報、掛牌和定期檢驗。

4.2.4廠內機動車在工、庫房內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在廠區(qū)內行駛時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

4.2.5特種設備管理部門應建立廠內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包括車輛維修使用及事故記錄;

定期開展廠內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廠內機動車輛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按規(guī)定立即報告本部門領導和安委會辦公室,保護好現(xiàn)場,積極搶救傷員,嚴禁違規(guī)、私自處理。

4.3.2廠內機動車輛發(fā)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安委會辦公室按未遂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涉及人員傷亡時,按工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4.3.3發(fā)生交通事故,不論事故大小,都應及時向當?shù)毓步痪块T和所在部門領導報告,并及時報告安委會辦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由事故單位負責處理,以當?shù)毓步痪块T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為依據(jù)進行調解,無法調解時,由事故單位提出申請,將相關資料移交法務部進入司法處理程序。事故結案后,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會辦公室上報《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損失調解書》以及保險理賠等資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由公司安委會組織安委會辦公室、法務部、人力資源部等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3.5發(fā)生機動車輛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獎勵

4.4.1專職駕駛員工作表現(xiàn)突出,年度內未發(fā)生大小事故,且無嚴重違章行為記錄的,則按以下標準進行獎勵:

安全行車達到10萬公里以上(含10萬公里),給予2000元的獎勵;

安全行車達到5萬公里以上(含5萬公里),不足10萬公里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安全行車2萬公里以上,不足5萬公里的,給予專職駕駛員500元的獎勵;

4.4.2交通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總結評比中被評為交通安全先進單位的三級機構,給予2000元的獎勵。

4.5違章處罰

4.5.1 駕駛員在駕車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罰款的,每扣1分,罰款100元。

4.5.2未按規(guī)定或限速標志要求行駛,超速行車,每次罰款200元。

4.5.3超載行車或廠內機動車輛違章載人,每人次罰款200元。

4.5.4車輛未按規(guī)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或停車場所,每次罰款200元。

4.5.5部門負責人明知司機開車前有飲酒行為,仍安排其開車或駕駛員在工作時間飲酒,部門負責人或用車人未及時制止的,每次對部門負責人或用車人罰款200元。

4.5.6駕駛員酒后駕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jīng)核實后,罰款5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對部門負責人處以罰款200元。

4.5.7車輛管理部門(三級機構)未按規(guī)定每周組織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的,每少一次罰款100元。

4.6交通責任事故處理

4.6.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jīng)濟損失的20%,并罰款500元。

4.6.2 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jīng)濟損失的15%,并罰款400元。

4.6.3 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jīng)濟損失的10%,并罰款300元。

4.6.4 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jīng)濟損失的5%,并罰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處罰最多不超過3000元。當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損失賠償超過3000元時,對直接責任人處以3000元罰款,并解除勞動合同。

4.6.6對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交通責任事故,造成累計保險公司理賠之外經(jīng)濟損失達1 萬元以上的專職駕駛員, 取消駕駛資格和解除勞動合同。

第5篇 機動車輛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廠區(qū)的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事故發(fā)生。根據(jù)有關的交通安全規(guī)程,結構我廠的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jīng)有資格的培訓單位培訓,并經(jīng)考核檢審,發(fā)給駕駛執(zhí)照方可駕駛。

2、未經(jīng)車輛所在單位負責人批準,廠內機動車輛禁止在廠區(qū)外隨意駕駛。

3、車輛通過十字、拐彎路口時,駕駛員一定要減速鳴笛,認真瞭望、確認信號,在沒有危險時才能通過。

4、車輛的各種機構零件,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要求,嚴禁帶故障運行。(如照明、剎車等)

5、機動車輛進出廠區(qū)大門及拐彎時,時速不得超過5千米/小時,在廠區(qū)道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15千米/小時。

6、非專職司機嚴禁動用車輛,違者一律開除。造成事故、事件的按照化工廠其他規(guī)定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7、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取下鑰匙、檔復位,如在有坡度的地方還應采取措施防止溜車。

8、靜止狀態(tài)下的車輛,在行走時必須鳴笛,車輛每次倒車都必須鳴笛,并了解背后情況。

9、叉車、鏟車在行走過程中除專職司機外,一律不準載入,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10、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11、鏟車在行駛時,無論空載還是重載,其車鏟距地面不得小于300毫米,但也不得高于500毫米。

12、嚴禁駕駛員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越道搶行等違章行為。

13、嚴禁空檔溜車和超速開車。

14、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qū)。

15、如違反以上條款一律考核司機、車間主任,考核金額為10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有關規(guī)定處理。

16、本制度從**年**月**日開始執(zhí)行。

第6篇 專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廠內車輛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1、崗位責任制。明確使用單位負責人、專職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維修工的各自職責。

2、出車工作制度。明確出車工作時間,出車工作內容,出車工作人員。

3、定期檢查、檢修制度。

4、安全操作規(guī)程。

5、維護保養(yǎng)制度。

6、制定廠內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并能有效運轉。

7、事故報告制度。

8、廠內車輛安全工作記錄。每個工作日結束由專職管理人員檢查后簽字。

9、 檢查記錄。保證記錄完善。包括: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驗、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yǎng)、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

2廠內車輛的使用與管理

1、廠內車輛使用單位的技術員必須對廠內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有廠內車輛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廠內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①貫徹執(zhí)行廠內車輛安全使用技術規(guī)程。

②編制廠內車輛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③參加廠內車輛的交車驗收。

④檢查廠內車輛的使用、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⑤廠內車輛的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⑥編制廠內車輛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⑦向主管部門報送當年廠內車輛變動情況的統(tǒng)計報表、廠內車輛定期檢驗實施情況,存在問題。

⑧廠內車輛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

⑨廠內車輛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⑩廠(場)內車輛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廠內車輛的技術檔案。

①廠內車輛使用登記證。

②廠內車輛檢驗合格報告。

③廠內車輛設計技術文件、產品出廠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文件、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清單、使用操作說明。

④廠內車輛制造、使用技術文件及有關資料。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審批文件。

⑤檢查、檢驗記錄、以及有關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⑥廠內車輛維修。廠內車輛的維修方案,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審批文件,實際維修情況記錄,負責維修單位資質證明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⑦有關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4 廠內車輛的檢驗。

①日常檢查:安全監(jiān)察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的定期檢查,每年不少四次。

②定期檢驗:專業(yè)檢驗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檢驗。每年不少一次。

5廠(內車輛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fā)生廠內車輛事故,操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鎮(zhèn)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wěn)、準、快”。出現(xiàn)事故要保護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

2、查找事故原因時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安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調查結束后,應對發(fā)生事故的前后時間、部位經(jīng)過和處理方法等進行認真研究,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第7篇 內部機動車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內部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內部機動車輛的合法、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內部機動車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管理”的原則。內部機動車的管理指從選型、定購、入庫、辦證、使用、流轉、維護、保養(yǎng)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1、內部機動車的使用調度由各廠負責。特殊情況必須服從公司生產管理部統(tǒng)一調度;

2、內部機動車證照統(tǒng)一由集團公司生產部管理協(xié)調辦理并發(fā)證管理;

3、各廠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管理臺帳,內容包括設備規(guī)格、型號、制造廠家、制造使用日期,設備的技術參數(shù)等內容;

4、內部機動車的技術資料收集齊全,統(tǒng)一歸檔,交集團公司檔案室負責管理;

5、內部機動車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使用前,必須到政府相關部門(公安車管部門、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農機管理部門)辦理齊全各種證照,方可登記備案;

6、嚴格按設備固定資產管理程序進行設備的終結管理(流轉報廢處理)。

二、車輛登記備案管理

(一)屬在曲靖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特設科辦理廠內機動車號牌的,進行注冊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1、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郵政編碼和聯(lián)系電話;

2、機動車的類型、制造廠、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號(車輛號碼)、發(fā)動機號碼、車身顏色;

3、機動車的有關技術參數(shù);

4、機動車的使用性質;

5、機動車獲得方式及銷售價格憑據(jù);

6、注冊登記的日期。

(二)屬在公安車輛管理所辦理證照注冊登記的車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辦理注冊登記。

(三)屬在農機管理部門辦理證照注冊登記的車輛,按農機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注冊登記。

(四)機動車所有人,其機動車輛必須在政府相關部門(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公安車管部門、農機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取得合法的相關證照,交由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審查,符合要求的,生產管理部方可登記備案,并進行編制越鋼集團內部機動車號牌,發(fā)放越鋼集團內部機動車使用登記證。

三、車輛的使用規(guī)定

1、各廠內進行物料運輸?shù)能囕v,必須是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辦的合法手續(xù)并在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備案,編制了越鋼集團內部車號牌的車輛;

2、屬承包的內部機動車使用必須與車輛所有人簽訂專門的安全協(xié)議;

3、機動車的號牌必須與車輛一一對應,不許偽造、變更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檢驗合格標志或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

4、駕駛操作機動車的人員必須經(jīng)專門培訓,取得駕駛證和內部機動車駕駛操作證后,方可駕駛、操作內部機動車;

5、駕駛、操作機動車輛嚴格按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

6、杜絕非本崗位及其他人員駕駛、使用、操作機動車輛;

7、機動車輛未經(jīng)調度管理部門同意,一律不準進入越鋼生活區(qū)和擅自離開工作區(qū)域;

8、內部機動車只限于在廠內工作區(qū)域作業(yè),不得上國家公路營運。若需外出搶險、救災及支勞等情況時,事先須向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匯報經(jīng)批準同意方可組織實施。

四、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

機動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保養(yǎng)應認真做好以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1、堅持檢修及潤滑工作缺席;

2、機動車輛的用油嚴格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選用;

3、參加維護、保養(yǎng)機動車輛的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結構、性能,保證維護、保養(yǎng)質量;

4、提高維護、保養(yǎng)人員的技術水平,保證維護、保養(yǎng)的整體質量。

5、公司設備技術部必須制定詳細的機動車輛使用、維護保養(yǎng)、管理等制度。

五、車輛的定期檢驗

機動車必須按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到有資質的檢測部門進行定期檢驗,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年檢達不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負責協(xié)調辦理屬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登記管理的車輛的周檢;運輸公司負責協(xié)調辦理屬公安部門和農機管理部門登記管理的車輛的周檢。

六、違規(guī)責任

1、使用未取得合法手續(xù),未經(jīng)集團公司生產管理部審查備案和編制越鋼集團車序號牌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并責令停止使用。

2、使用屬承包的內部機動車的部門未與車輛所有人(產權歸屬越鋼集團公司的車輛)簽訂專門的安全協(xié)議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并責令完成補簽協(xié)議。

3、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證書、號牌、行車證、檢驗合格標志或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對使用人罰款1000元,對直接責任人罰款2000元,并責令及時消除違規(guī)做法。

4、無證駕駛操作機動車或非本崗位的其他人員駕駛操作機動車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負責駕駛該機動車的專職駕駛人員罰款2000元,對無證駕駛或非本崗位的直接責任人罰款2000元。

5、駕駛、操作機動車輛不按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故意損壞設備,對直接責任人除賠償損失外,罰款2000元。

6、機動車未經(jīng)調度管理部門同意,擅自進入越鋼生活區(qū)或離開工作區(qū)域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直接責任人罰款500元。

7、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服從調度部門調度或遇特殊情況不服從生產管理部統(tǒng)一調度的,對屬掛靠越鋼集團承擔內部運輸?shù)?取消掛靠的資格,不許承擔越鋼集團的內部運輸業(yè)務;屬越鋼集團產權的,對直接負責管理使用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1000元,分管領導罰款800元。

8、對機動車不進行維護保養(yǎng);不按國家的規(guī)定進行檢測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許繼續(xù)使用,違者對使用單位第一責任人罰款500元,機動車所有人罰款1000元。

七、其它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文件時起執(zhí)行。

第8篇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熟悉并執(zhí)行叉車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guī),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叉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叉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熟悉叉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監(jiān)督叉車作業(yè)人員認真執(zhí)行叉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參與編制叉車械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計劃,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5、協(xié)助有關部門按國家規(guī)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jiān)督檢查。

6、根據(jù)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叉車作業(yè)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7、組織、督促、聯(lián)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叉車事故隱患整改。

8、參與組織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叉車事故的情況。

9、參與建立、管理叉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11、叉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有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

叉車司機崗位職責

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按照現(xiàn)場主管和理貨員的安排,積極完成裝卸任務。

保證車輛使用性能的良好,要愛護車輛,要定期維護保養(yǎng),節(jié)能增效。

安全駕駛,禁止開飛車快車,禁止大油門急剎車等現(xiàn)象。保證人、貨、車的安全。

裝卸大件貨物時,確保重心平穩(wěn),避免貨物落地傷人。

努力提高駕駛技能,裝卸貨物時要避免叉壞貨物和碰撞被裝卸的車輛。

現(xiàn)場貨物擺放要合理,入庫擺放要整齊美觀,用完備品要歸位,確保道路暢通。

保管好隨車工具,嚴禁外人駕駛操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叉車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yǎng)人員崗位職責

1、熟悉國家有關叉車的政策、法規(guī)、認真按照叉車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2、熟悉起重機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據(jù)叉車使用維護說明的要求實施日常維護。

3、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嚴格遵守《叉車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guī)程》。

5、對發(fā)現(xiàn)的叉車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6、發(fā)生叉車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7、認真做好叉車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記錄。

8、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9、參與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叉車操作人員守則

一、工作前:

1.開車前,應檢查發(fā)動機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檢查連 接處和各接頭是否滲油、漏油。

2.檢查燃油油量、液壓油油量及各油管接頭有無漏油情況。

3.檢查蓄電池電極柱導線是否擰緊,其它導線有無松脫。

4.檢查輪胎氣壓、方向盤、制動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適。

5.檢查燈光、喇叭等信號裝置是否正常。

6.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在出車前進行排除。

7.發(fā)動機發(fā)動后,檢查各項儀表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 熄火,進行檢查排除,正常后方可運行。

8.叉車作業(yè)前先松開制動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檢查腳踏制 動效果是否良好;檢查門架的起升、傾斜動作是否正常,轉向是否輕便、靈活;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作業(yè)。

9.注意叉車四周安全狀況,起動叉車前,確認叉車附近無人。

二、工作中:

1.叉車行使作業(yè)時,應注意傾聽有否異常聲響。

2.叉車在廠區(qū)、車間干道上行駛,其速度應控制在10公里/小時速度范圍內,并注意來往行人隨時鳴喇叭。

3.叉車只能在完全停車后才能換向;嚴禁提升、傾斜同時操作 及超載運行。

4.出現(xiàn)異?,F(xiàn)象,應停車檢查,及時排除。

5.嚴禁將貨物置于貨叉尖端進行推行或用叉端提升貨物。嚴禁在貨叉或托盤上搭乘人員。

6.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入門架機構,門架與叉車之間。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出操作臺外。

7.當裝卸貨物時,應慢慢的操作液壓控制操縱桿。在升降操作時,禁止突然降落或停止。

三、工作后:

1.發(fā)動機熄火前,應使發(fā)動機怠速運轉。

2.2-3分鐘后熄火,發(fā)動機熄火停車后,應拉緊制動手柄。

3.低溫季節(jié)(在零度以下),應放盡冷卻水。

4.當氣溫低于 5 -15度時,應拆下蓄電池并搬入室內,以免凍裂。轉動機油濾清器手柄 1-2 轉,檢查螺栓、螺母有無松脫現(xiàn)象,并及時排除不正常情況。

5.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yǎng)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叉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廠區(qū)內所有叉車.

2操作規(guī)程

2.1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公司范圍內運行及作業(yè)的機動車輛。

2.2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jīng)過上級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領取駕駛證或者取得上級規(guī)定部門頒發(fā)的《廠內機動車輛操作合格證》,方準駕駛車輛。

2.3 廠內機動車輛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接受檢驗,未按規(guī)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行駛。

2.4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程序文件的規(guī)定。

2.5車輛必須保持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況良好;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2.6廠內機動車輛在公司內行駛最高時速10公里,出入公司的時速5公里,嚴禁超速行駛。嚴禁在公司內鳴汽喇叭。

2.7廠內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嚴禁穿拖鞋駕駛;嚴禁在廠區(qū)超車;嚴禁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廠內機動車不準亂停亂放。

2.8貨運汽車裝載貨物須均衡平穩(wěn),捆扎牢固,嚴禁超重、超高、超寬載貨。

2.9 叉車嚴禁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

2.10 叉車嚴禁載人行駛

常規(guī)檢查管理制度

車輛使用中,駕駛員做好日常檢查工作,是保證行車安全和保證車輛良好技術狀況的基本要求。

1.輪胎。氣壓符合標準,不能過高或過低,無夾石,無裂痕。

2.全車各部位外露螺栓無松動、不缺少。

3.燈光、喇叭齊全有效。

4.轉向。轉向盤靈活自如,自由轉動量為30度,橫直拉桿不松曠,不碰磨。

5.漏油。如變速箱、驅動橋、轉向器等無滲漏,燃油箱無滲漏。

6.漏水。散熱器無漏水或防凍液水量符合標準,蓄電池無漏液,水泵、缸蓋、缸體無滲漏。

7.制動。制動管路無漏氣、漏油,儲氣筒無漏氣,放氣開關完好,駐車制動器操縱桿移動量合格(3~5齒),離合器踏板自由行程為30~40mm。

8.發(fā)動機。檢查油面高度應在機油尺刻度標準2/4~4/4之間,高壓線無松脫,帶無松動、破損,以大拇指按下帶松緊度為10~15mm為宜,啟動發(fā)動機后無異響。

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其各部機件必然會逐漸出現(xiàn)不同程度的磨損和損壞。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損壞,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即進行車輛的維護工作。

(一)、定期保養(yǎng)

1、日常保養(yǎng):以清潔、潤滑、檢查為中心內容,由駕駛員負責完成;

2、一級保養(yǎng):以檢查、潤滑、緊固、調整為中心內容,除了日常保養(yǎng)的內容外,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由駕駛員完成,累計作業(yè)100小時進行一次;

3、二級保養(yǎng):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內容,對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易損部件,作業(yè)5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xié)助;

4、磨合期保養(yǎng):主要是針對新車和大修車的保養(yǎng),磨合期內,應降低車速,不要滿載,初始期一般為40工作小時。

(二)、非定期保養(yǎng):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換季保養(yǎng)

1、清洗燃油箱,檢查防凍液;

2、按地區(qū)季節(jié)要求更換潤滑油;

3、清潔蓄電池,調整電解液密度;

4、調整好化油器。

定期報檢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圍

1目的。為使場內機動車輛保證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tài),防止由場內機動車輛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2.范圍。適合于按國家規(guī)定的要求向國家法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也適合于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二、職責

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報告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工作。

三、定期報檢制度

1、新增以及經(jīng)大修或者改造的場內機動車輛,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2、在用場內機動車輛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3、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超群自然災害或者發(fā)生設備事故后的場內機動車輛,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進行大修后,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4、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在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叉車作業(yè)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shù)靥胤N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培訓中心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4、公司培訓中心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培訓中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shù)靥胤N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jīng)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

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單位場內機動車輛,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突然發(fā)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場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yè)、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jīng)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jīng)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xiàn)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xiàn)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jīng)理擔任,負責組織現(xiàn)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xiàn)場之前,負責指揮現(xiàn)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jù)事故發(fā)生狀態(tài),統(tǒng)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fā)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jù)預案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wěn)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xiàn)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xiàn)場負責人研究現(xiàn)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xiàn)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xiàn)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xiàn)場傷員;搶救現(xiàn)場物資;保證現(xiàn)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組員的職責:服從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指揮,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務,實施具體的搶險救援工作或輔助性工作。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括叉車臺帳、叉車作業(yè)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

一、叉車臺帳:

內容至少包括叉車名稱、型號、種類、主要技術參數(shù)、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tài)、重大維修情況及其它變更情況。

二、叉車作業(yè)人員臺帳

叉車作業(yè)人員臺帳內容至少包括姓名、作業(yè)類別、作業(yè)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叉車安全技術檔案

1.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

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叉車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文件和資料;

3)叉車、車輛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單位自行檢查記錄;

4)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叉車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6) 叉車訂購、改造。

7)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tǒng)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安全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存,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6.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用完后及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fā),并記錄在案。

8.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及時上報,設法補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9篇 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 廠內車輛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1、崗位責任制。明確使用單位負責人、專職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維修工的各自職責。

2、出車工作制度。明確出車工作時間,出車工作內容,出車工作人員。

3、定期檢查、檢修制度。

4、安全操作規(guī)程。

5、維護保養(yǎng)制度。

6、制定廠內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并能有效運轉。

7、事故報告制度。

8、廠內車輛安全工作記錄。每個工作日結束由專職管理人員檢查后簽字。

9、 檢查記錄。保證記錄完善。包括:定期檢驗、定期自行檢驗、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yǎng)、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

2廠內車輛的使用與管理

1、廠內車輛使用單位的技術員必須對廠內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有廠內車輛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廠內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①貫徹執(zhí)行廠內車輛安全使用技術規(guī)程。

②編制廠內車輛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③參加廠內車輛的交車驗收。

④檢查廠內車輛的使用、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⑤廠內車輛的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⑥編制廠內車輛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⑦向主管部門報送當年廠內車輛變動情況的統(tǒng)計報表、廠內車輛定期檢驗實施情況,存在問題。

⑧廠內車輛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

⑨廠內車輛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⑩廠(場)內車輛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廠內車輛的技術檔案。

①廠內車輛使用登記證。

②廠內車輛檢驗合格報告。

③廠內車輛設計技術文件、產品出廠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文件、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清單、使用操作說明。

④廠內車輛制造、使用技術文件及有關資料。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審批文件。

⑤檢查、檢驗記錄、以及有關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⑥廠內車輛維修。廠內車輛的維修方案,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審批文件,實際維修情況記錄,負責維修單位資質證明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⑦有關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4 廠內車輛的檢驗。

①日常檢查:安全監(jiān)察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的定期檢查,每年不少四次。

②定期檢驗:專業(yè)檢驗人員在廠內車輛運行中檢驗。每年不少一次。

5廠(內車輛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fā)生廠內車輛事故,操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鎮(zhèn)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原因和處理事故時要“穩(wěn)、準、快”。出現(xiàn)事故要保護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

2、查找事故原因時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不得盲目處理。在事故未妥善處理之前,安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調查結束后,應對發(fā)生事故的前后時間、部位經(jīng)過和處理方法等進行認真研究,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第10篇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動車加強機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佩戴標準阻火器,辦理“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消防車、救護車、氣防車除外)后,方可進入。

第三條?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由所在生產裝置、罐區(qū)的車間安全員辦理。

第四條? 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機動車輛通行證,有效時間不超過12小時。

第五條? 門衛(wèi)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對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的機動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做好登記,對阻火器不符合標準或無“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的車輛,嚴禁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

第六條?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后,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駛路線。

第七條? 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后,如果出現(xiàn)火災、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須立即停車熄火,聽從有關人員的指揮。

第八條? 在生產裝置開停工期間,禁止一切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

第九條? 非防爆電瓶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翻斗車等不準進入正在生產的裝置區(qū)、罐區(qū)。

第十條?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一式兩聯(lián),第一聯(lián)由帶車人或駕駛員持有,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時隨身攜帶;第二聯(lián)為存根,由所在生產裝置、罐區(qū)的車間存檔,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安全環(huán)??曝撠熃忉尅?/p>

第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機動車輛入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動車輛進入站內必須遵守交通標志,服從站內管理人員的指揮。

二、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排氣管出口處必須安裝有合格的防火帽,車上的點煙器不準使用,不得開放收音機和開關車燈,司機不得攜帶火種。

三、不得在生產區(qū)內修車、擦車、放水。

四、進站車輛依次行駛、停放、遇有車輛擁擠時要互禮互讓,服從站內管理人員的調動和指揮,不得搶行、超車、逆行。

五、站內如發(fā)生意外事故,各種機動車輛必須服從現(xiàn)場指揮人員調動。

六、非司機人員不得動用各種機動車輛。

第12篇 機動車輛駕駛人交通安全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杜絕職工隊伍中存在的安全麻痹思想和各類違法違章行為,促進交通安全工作,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關機動車輛及駕駛證件丟失、被扣等事項,統(tǒng)一由工程部安全室協(xié)調處理。因執(zhí)行任務不帶證件造成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因各種原因造成證件被扣的,應及時上報;不及時上報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自理。

二、員工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200元:

⑴丟失駕駛證;⑵丟失行車證;⑶丟失營運證;⑷機動車牌照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的;⑸丟失附加稅(費)證(罰款300元);⑹丟失二級維護提示卡(罰款50元)。

出現(xiàn)上述情況,弄虛作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自理。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同時罰主管安全副隊長50元(施工現(xiàn)場有帶隊干部的,罰帶隊干部):

1、上井施工不按規(guī)定勞保穿戴的;

2、不按照吊車操作規(guī)程操作和施工完畢不掛大鉤的;

3、駕駛車輛過程中出現(xiàn)不系安全帶、接打手機等影響行車安全行為的。

四、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第一次發(fā)現(xiàn)對當事人罰款100元,第二次發(fā)現(xiàn)對當事人翻倍罰款,以此類推:

1、在車場內保養(yǎng)、維護車輛時,在現(xiàn)場內吸煙及未規(guī)定穿戴勞保的;

2、在車場內保養(yǎng)、維護車輛時,廢舊配件、廢油廢液亂排亂放的。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第一次發(fā)現(xiàn)對當事人罰款200元,第二次發(fā)現(xiàn)對當事人翻倍罰款,以此類推:

1、液罐車亂排亂放污水和大罐閥門關閉不嚴導致液體外漏的,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2、在家屬區(qū)超速行駛、亂停亂放的。

六、私人車輛嚴禁停放在車場內。臨時辦事車輛事后應及時離開車場,否則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由個人自負。

七、對在處級單位月度及季度安全檢查(抽查)、路檢路查中被處罰者,工程部也要處以同等數(shù)額的罰款。

八、發(fā)生責任事故的,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處理。發(fā)生主要責任以上事故的,加倍處罰。經(jīng)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責任事故,基層隊干部一律按上報事故的規(guī)定處罰。

九、員工未出現(xiàn)違反本規(guī)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未出現(xiàn)習慣性違章行為,未出現(xiàn)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行為,同時在完成生產任務、服務態(tài)度、經(jīng)濟效益等表現(xiàn)突出的,授予工程部“安全衛(wèi)士”,并進行表彰獎勵;上級評選安全先進時優(yōu)先推薦。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十二篇)

交通安全工作是整個企業(yè)管理工作中不容忽視的一個環(huán)節(jié),為加強對各基層機動車輛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1、嚴禁違章行車,杜絕一切交通事故。2、認真貫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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