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臺州雙語學校小學生接送制度
州臺雙語學校小學生接送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校園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化,特進一步對小學生的接送制定以下規(guī)定,希望家長認真閱讀并遵照執(zhí)行
1、家長除學生規(guī)定接送日(住宿生一般為周五和周日下午,通讀生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晚)外,無故不要進入學校探望。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取得聯(lián)系。如需帶孩子出門,必須親自到教室或寢室經(jīng)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允許并憑接送卡和一中出校證明單方可。
2、正常接送時,必須由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并時常教育兒童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開校園。接送要到位,住宿生家長還要做好簽字工作(接時到教室簽字,送時到寢室簽字)。進出校門時,請主動出示接送卡。如有特殊情況委托他人接送,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出示接送卡或事先電話聯(lián)系。
3、送兒童到校時不要過早,住宿生為周日下午四時后,通讀生為平時上課前十分鐘左右。
4、校車接送必須做到有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家長必須負責兒童從上(下)車點到家的安全,不能讓兒童單獨一人行走,如需委托別人接送必須出示接送卡。
雙語學校小學部
第2篇 x小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wěn)地進行,根據(jù)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xié)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xié)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wěn),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jiān)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xié)調(diào)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fā)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yōu)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lián)系,使家長明確監(jiān)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第3篇 y小學學生接送規(guī)章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要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教師要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要提前通知學生家長。門衛(wèi)人員要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嚴格執(zhí)行來客登記制度。班級要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3、每天上、下學時間段,學生接送區(qū)域要有值班教師和家長自愿者進行監(jiān)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安全隱患。放學時,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隊,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師整隊帶到家長接送區(qū)。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的性質(zhì),如果發(fā)現(xiàn)可能對學生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有威脅的人員,應當立即上前詢問、留住學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門衛(wèi)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4、小學要求學生最多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及時回家。家長要根據(jù)小學作息時間,規(guī)定好學生上學出門和放學回家時間。接送的家長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學生送到小學,確保學生按時到校。家長送好學生后,應當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小學大門暢通、校園內(nèi)秩序正常。
5、家長只能將兒童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如果家長用車送學生,務必停在校門前指定的區(qū)域,以確保小學門口暢通。騎摩托車、電動車或自行車接送學生的家長,從公路進入校區(qū)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學生搶道,不得在接送線外停車,更不得將車騎進校園。開汽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請在公路邊停車,不得將車開進校區(qū)。
6、家長在指定的時間內(nèi)接學生放學,如果不能按時接學生,學生應當退回指定地點,在有關人員的看管下等待家長來接。家長在校園門口等待學生放學,不應當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
7、上學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開小學。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wèi)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小學為自己辦事。
第4篇 校園小學生接送制度
小學生實行1~2年級學生家長接送制,3~5年級實行小學生自行上下學,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上午送學生到校門口,車輛停在校門外,不得進入校園,放學時按時來接。下午依然按時接送。如進入教學區(qū)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guī)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學習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時,家長可護送到教室門口,但車輛還需按原規(guī)定停放。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jīng)班主任與家長聯(lián)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jīng)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學生的,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
第5篇 二小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灘八二小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根據(jù)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jiān)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huán)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堅決要求家長自行接送學生,特殊情況下,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jīng)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zhí)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yè)資格證。近三年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學校和家長、學生每學年簽訂《交通安全協(xié)議書》,家長不得雇用無牌無證、三輪車輛、農(nóng)用車輛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第6篇 小學住校生接送卡制度
小學住校生接送卡制度
1、家長到宿舍接學生必須持接送卡。
2、如果家長沒有帶接送卡,必須有家長簽字,學生方可離校。
3、非學生的直系親屬接學生必須帶接送卡。
4、非直系親屬接學生,若沒有帶接送卡,必須由學生與其父母聯(lián)系,經(jīng)寄宿部認定簽字后,方可帶學生離校。
5、周五不上樓接學生的家長,必須向寄宿部寫留言條備案,家長簽字并將接送卡交給生活老師后,方可離校。
6、對不熟悉的學生親屬接學生,即使有接送卡,也要仔細詢問后,再讓學生離校。
7、周五若家長允許學生自己回家,要求家長必須寫出書面申請,需在寄宿部備案后,方可允許學生自己獨立回家。
8、學生離校必須經(jīng)老師批準,老師見到家長后方可放學生離校。
第7篇 小學生接送車輛制度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wěn)地進行,根據(jù)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xié)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xié)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wěn),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jiān)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xié)調(diào)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fā)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yōu)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lián)系,使家長明確監(jiān)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第8篇 小學學生接送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要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教師要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要提前通知學生家長。門衛(wèi)人員要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嚴格執(zhí)行來客登記制度。班級要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3、每天上、下學時間段,學生接送區(qū)域要有值班教師和家長自愿者進行監(jiān)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安全隱患。放學時,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隊,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師整隊帶到家長接送區(qū)。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的性質(zhì),如果發(fā)現(xiàn)可能對學生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有威脅的人員,應當立即上前詢問、留住學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門衛(wèi)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4、小學要求學生最多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及時回家。家長要根據(jù)小學作息時間,規(guī)定好學生上學出門和放學回家時間。接送的家長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學生送到小學,確保學生按時到校。家長送好學生后,應當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小學大門暢通、校園內(nèi)秩序正常。
5、家長只能將兒童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如果家長用車送學生,務必停在校門前指定的區(qū)域,以確保小學門口暢通。騎摩托車、電動車或自行車接送學生的家長,從公路進入校區(qū)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學生搶道,不得在接送線外停車,更不得將車騎進校園。開汽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請在公路邊停車,不得將車開進校區(qū)。
6、家長在指定的時間內(nèi)接學生放學,如果不能按時接學生,學生應當退回指定地點,在有關人員的看管下等待家長來接。家長在校園門口等待學生放學,不應當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
7、上學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開小學。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wèi)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小學為自己辦事。
第9篇 小學生接送制度
小學生實行1~2年級學生家長接送制,3~5年級實行小學生自行上下學,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上午送學生到校門口,車輛停在校門外,不得進入校園,放學時按時來接。下午依然按時接送。如進入教學區(qū)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guī)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學習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時,家長可護送到教室門口,但車輛還需按原規(guī)定停放。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jīng)班主任與家長聯(lián)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jīng)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學生的,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