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氣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氣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焊、氣焊工均為特殊工種,身體必須檢查合格,并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學習,訓練和考試合格,獲得相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后方可獨立操作。
2.焊接現(xiàn)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臨時工地若有此類物品,而又必須在此操作時,應通知消防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到現(xiàn)場檢查,采取臨時性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
3.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仰面焊接扣緊衣領,扎緊袖口,戴好防護帽。
4.未經(jīng)上級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的焊工,不得從事鍋爐、壓力容器的焊接工作。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進行操作時,必須事先進行檢查清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tài),再進行工作。施工時,應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可靠的防護措施。嚴禁焊接任何帶有壓力的工作物。
5.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并有良好的通風措施;照明電壓應采用12-36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6.電焊機外殼必須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電焊機接地零線及電焊工作回線都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道和機床設備上,工作回線應接地良好,機殼接地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程。
7.高空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采取防護措施,不準將回線纏在身上,地面應有人監(jiān)護。
8.電焊機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9.電焊機的一次與二次繞組之間,繞組與鐵芯之間,繞組、引線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均不得低于0.5兆歐。
10.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
11.把線和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不得用鋼絲繩和機電設備代替零線。
12.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清除焊渣時應帶防護眼鏡和面罩。
13.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
14.在潮濕地點施焊時應在下面墊干木板等絕緣物體,防止觸電。
15.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yè)。
16.電焊機應放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
17.交流弧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米,電焊機二次線電纜長度應不大于30米。
18.嚴禁在易燃易爆、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
19.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一定將其沖洗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20.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嚴禁往容器內輸入氧氣。
21.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22.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23.多臺焊機同時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設置防光棚。
24.電焊結束后,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定沒有明火后,方可離去。
25.電焊著火時,應先切斷焊機電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于粉等滅火器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
第2篇 電氣焊接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1、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作業(yè),焊接鍋爐、受壓容器的承壓部件,承壓管道的焊工,必須經(jīng)專門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方可允許作業(yè)。
2、工作前穿戴好一切防護用品,認真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及其下部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3、電、氣焊工的專用工具設備,未經(jīng)本人同意和領導批準,禁止他人使用。
4、電氣焊工應嚴格遵守安全用火和設備進行作業(yè)。
5、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進行作業(yè)。
6、一般情況下不得在帶有壓力(液體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對承重構架進行焊接必須經(jīng)過有關技術部門的許可。
7、禁止在裝盛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和設備上焊接,如確需焊接,應采取完備的安全措施:(1)將易燃易爆物料倒空,用蒸氣蒸煮,然后用水清洗干凈。容器進行自然強制通風。(2)經(jīng)化驗分析合格(可燃氣體總量小于0.5%氨容器含氨量小于5%)。(3)與容器相連的易燃物料管線用盲板隔絕或斷開。
8、在焊接工作場所附近,必須備有足夠完好的消防器材。
9、在梯子上只能進行短時間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階上進行焊接作業(yè)。
10、在高空進行焊接作業(yè),焊工應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風力超過5級禁止進行焊接作業(yè)。
11、在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必須設有防止金屬熔渣飛濺,掉落引起火災的措施以及防止燙傷、觸電、爆炸等措施。
12、在容器內焊接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辦理進入設備內工作手續(xù),容器外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13、下雨雪時,不可露天進行焊接和切割工作,如必須進行應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14、焊割后的熱件不得插入含油的污水溝、下水井內冷卻,防止著火爆炸。
第3篇 電氣焊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電焊(氣割、氣焊)從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體檢、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工作前應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認真檢查電氣焊設備、機具的安全可靠性。
2、 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管道進行操作時要事先檢查,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沖洗干凈。在容器內焊割要二人作業(yè),一人操作一人在外監(jiān)護,容器內照明電壓應低于36伏。
3、 嚴格執(zhí)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焊割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規(guī)定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條件。
4、 電焊機外殼應有效接地或接零,工作回線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道和機床設備上。工作回線、電源開關應絕緣良好,把手、焊鉗的絕緣要牢固,電焊機要專人保管、維修,不用時切斷電源,將導線盤放整齊,安放在干燥地帶,決不能露天放置,防止高溫烘烤、淋雨受潮。
5、 氧氣瓶和乙炔瓶應有妥善堆放地點,周圍不準明火作業(yè)、有火苗和吸煙,更不能讓電焊導線或其帶電導線在氣瓶上通過。要避免頻繁移動。禁止易然氣體與助燃氣體混放,不可與銅、銀、汞及其制品接觸。使用中嚴禁用完瓶中剩余余氣,壓力要留有1:1.5表壓余氣。
6、 每個氧氣和乙炔減壓器上只許接一把焊割具,焊割前應檢查瓶閥及管路接頭處有無漏氣,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氣路是否暢通,一切正常才能點火操作。點燃焊割具應先開適量乙炔后開少量氧氣,用專用打火機點燃,禁止煙蒂點火,防止燒傷。
7、 每個回火防止器只允許接一個焊具或割具,在焊割過程中遇到回火應立即關閉焊割具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門,再關氧氣調節(jié)閥門,稍后再打開氧氣閥吹掉余溫。
8、 嚴禁同時開啟氧氣和乙炔閥門,或用手及物體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氣倒流入乙炔發(fā)生器內發(fā)生爆炸事故。
9、 工作后嚴格檢查和清除一切火種,關閉所有氣瓶閥門,切斷電源設備管理,設備維修,檢測診斷。
10、電焊(氣割、氣焊)從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焊工十不焊割”規(guī)定:
1) 焊工未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2) 在重點要害部門或場所,未采取措施,未經(jīng)單位有關領導、車間、安全、保衛(wèi)部門批準和辦理動火證(票)手續(xù)者,不能焊割。
3) 在容器內工作使用36v以上照明和通風不良及無人在外監(jiān)護不能焊割。
4) 未經(jīng)主管領導同意,其他部門部門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況和構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5) 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jīng)用堿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6) 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溫層、隔熱、隔音設備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 有壓力的管道或密封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接。
8) 焊接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 在禁火區(qū)(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采取嚴格隔離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 在一定距離內,有與焊割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如汽油擦洗、噴漆、灌裝汽油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氣體),不能焊割。
第4篇 船舶電氣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工前穿好各種勞保用品。
2、船方應提前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后開工。
3、施焊前掌握焊接部件的技術要求,準備好所需材料。
4、檢查好電機電源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乙炔瓶、氧氣瓶、壓力表是否正常,不能帶故障工作。乙炔瓶周圍不能抽煙,施焊點離乙炔瓶10米以上。
5、上船焊接時必須有船方配合才能工作。
6、檢查好施焊處所需的消防器材是否齊全。
7、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戴好安全帶,船方要有專人守護。
8、水上作業(yè)前,檢查好跳板是否安全,如有問題船方應及時解決。船方應按海上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工作。
9、在機艙作業(yè)必須經(jīng)安檢消防部門檢查同意,動火報告批準后,方可施焊。
10、工作完畢后,切斷電源,所用工具放回原處。
11、雨天不能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