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下面是xx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guī)及會計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fā)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fā)的《企業(yè)財務通則》和《工業(yè)企業(yè)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監(jiān)督財務紀律執(zhí)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jié)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zhí)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zhí)行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xù),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jiān)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xù)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fā)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guī)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jiān)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fā)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jiān)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fā)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tǒng)一編制憑證號,按規(guī)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guī)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fā)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fā)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fā)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fā)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fā)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fā)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編集
公司發(fā)展日益壯大,為滿足公司發(fā)展需求,規(guī)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管理規(guī)定。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監(jiān)督財務紀律執(zhí)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判斷和評價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jié)約,合理使用資金;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財務機構和人員管理
一、財務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jiān)督各項經濟活動。
二、財務人員具體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三、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財務記賬采用電子記賬方式。
四、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摘要清晰、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由于財務人員的崗位特殊性,對于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須至少提前30天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xù),財務人員離職管理不執(zhí)行公司管理制度規(guī)定。必須與接交人員完整交接工作資料及其他手續(xù),沒有辦理完畢移交手續(xù)的,不得中斷財務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法人章、相關實物、電子資料及其他紙質原始資料、未了事項、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項等。移交工作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三部分: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一)賬務處理規(guī)定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fā)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yè)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4、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支情況,及時登記現金流水賬,并與會計核對是否與現金日記賬余額相符,保證賬賬相符。
(二)現金收款規(guī)定
1、現金收款時,出納人員應監(jiān)督交款人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非我司人員直接交款的,出納人員自行登記《現金收款登記明細表》。
2、出納人員應根據現金收款信息開具現金收據,并及時將收據記賬聯轉交會計記賬。
(三)現金付款規(guī)定
1、因出差、調貨需事先借支現金的,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支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真實,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借款單》有權拒絕付款。借款人應及時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以外的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真實,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費用報銷單》有權拒絕付款。
3、需支付現金的差旅費報銷,由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4、需要支付現金的貨款,由采購員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真實、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資金支付證明單》有權拒絕付款。
5、其他情況需要支付現金的,由經手人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真實,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的有權拒絕付款。
6、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存放銀行,對于大額支付應避免采用現金支付方式,大額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
(四)現金保管規(guī)定
1、為了保證現金安全,現金應存放在專用密碼保險柜中,出納人員應隨身攜帶保險柜鑰匙,不得隨意放置;保險柜密碼不得隨意泄露。因主觀原因導致的現金短缺,由出納人員個人承擔;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現金短缺,視具體情況減輕或免除出納責任。
2、因出納人員請假或其他緣由不能到崗的,需提前按規(guī)定辦理嚴格的現金交接手續(xù),代理人在代理期間應履行出納人員同等職責。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網銀、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財務人員應按照每個銀行開戶帳號設置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出納人員應及時將銀行對帳單傳遞財務人員,以便核對各銀行賬戶賬目是否賬實相符。財務人員應確保各銀行存款明細賬余額與各銀行賬戶實際余額相符,原則上不允許出現企收銀未收、銀收企未收、企付銀未付、銀付企未付的需調節(jié)賬項。
3、出納人員應確保取得銀行收付業(yè)務的每筆結算憑證,缺失結算憑證的應從銀行柜臺補證或從網上銀行打印。做到每筆記賬憑證都有對應的原始憑證附件。
4、每月月初,出納人員應從銀行柜臺或在銀行開立的回單柜中取得各開戶銀行加蓋有銀行印章的月份對賬單。
5、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三、相關票據及印鑒使用規(guī)定
(一)收據使用規(guī)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財務部作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2、收據屬于內部自制單據,不得外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
3、收據原則上只限公司財務部門使用,其他部門不得領用和自制;因業(yè)務需要外出攜帶收款收據的,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按照規(guī)定登記收款收據領用登記明細表并簽字確認,非特殊需要原則上不予外出領用;確因需要外出領用的,應根據需要張數加蓋財務章,并事先書寫完整,空白收據不得加蓋財務章,返回公司時應及時整本交回財務。
4、開具收據時,應按序使用,書寫規(guī)范,內容完整,金額大小寫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寫錯誤的需要加蓋“作廢”章,并完整保留各聯次。
(二)支票使用規(guī)定
1、支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由財務出納人員負責。
2、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中。為了防范丟失風險,支票必須做到使用時再蓋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蓋章備用。
3、出納人員應根據支票使用情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使用時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4、支票使用時,應按照支票使用規(guī)范填制;公司內部提現使用現金支票,對外支付使用轉賬支票。轉賬支票支付時須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對外支付轉賬支票時需填制《資金支付證明單》并書寫支付用途、支付對象、支付金額、勾選轉賬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簽發(fā)錯誤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簽發(fā)支票,應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加蓋“作廢”章,并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將該號碼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6、現金支票提現和轉賬支票對外支付業(yè)務,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單據進行。
7、收取的外單位轉賬支票應及時送存開戶銀行進行結算。
(三)銀行承兌匯票規(guī)定
1、根據公司目前狀況,關于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一般為收取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業(yè)務,暫未涉及自行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yè)務。
2、公司不提倡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同一產品售價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現金或銀行存款方式收取貨款的產品售價,且此種情況僅限于***01事業(yè)部。***02事業(yè)部和***03事業(yè)部不允許發(fā)生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業(yè)務發(fā)生(***02事業(yè)部和***03事業(yè)部一般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進行業(yè)務開展)。
3、由于商業(yè)承兌匯票的風險太大,公司所有業(yè)務杜絕采用商業(yè)承兌匯票方式收取貨款。
4、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對銀行承兌匯票記載的各要素進行嚴格審查,對要素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承兌匯票應拒絕收取。
5、收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復印,以留存?zhèn)洳?銀行承兌匯票應妥善保管,存放于專用保險柜中。
(四)財務印章管理規(guī)定
1、我公司對外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fā)票專用章;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應分人妥善保管,規(guī)范使用;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專用保險柜中。
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出納進行保管,法人章由財務負責人進行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時須嚴格檢查各項單據是否合法、齊全、符合要求、準確無誤。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現金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作廢章等;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資金審批流程
資金審批流程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總經理或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領款人簽字→出納檢查、支付。
第四部分:發(fā)票管理制度
一、發(fā)票的領購
1、發(fā)票使用完畢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fā)票領購手續(xù)。
2、發(fā)票領購后,開票員應及時將所購發(fā)票號碼按序登記在《發(fā)票領用登記表》上,以便于后期領用登記。
二、發(fā)票開具和保管
1、財務人員開具發(fā)票應嚴格遵守國家最新發(fā)布的發(fā)票管理辦法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并在發(fā)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fā)票專用章,不允許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銷售人員根據業(yè)務要求,需提供銷售發(fā)票的,須填寫《開具發(fā)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轉交財務部門開票員開具即可;不涉及貨物的特殊情況開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須經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批,方可開票,簽批手續(xù)不完整的財務部門開票員應予以拒絕開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及開票員共同承擔。
3、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如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因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核發(fā)資格證書,但需注意其稅務登記證上必須有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另需提供單位地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等資料;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根據情況需提供至少客戶全稱一項信息。
4、開票員收到開票申請后,應按照申請資料及時開具相應發(fā)票,因客觀原因(如稅務裝置本身出現問題、發(fā)票數量受限、發(fā)票已用完且在報稅期并且尚未報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具發(fā)票的,開票員應及時將不能及時開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轉達申請人,做好信息傳遞工作,以便于申請人和客戶做溝通工作。
5、發(fā)票開具后,開票員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發(fā)票,并須經領取人登記《發(fā)票領用登記表》;杜絕領取人滯留發(fā)票,發(fā)票領取人應于當日及時送達客戶或于當日郵寄客戶,現場送達的須經客戶簽署《發(fā)票簽收單》,并及時(規(guī)定當日交回,當日交回有實際困難的,應最遲于次日交回,次日逢節(jié)假日的,節(jié)假日后第一天應及時交回)交回財務部門開票員處;以郵寄方式送達客戶的,須及時向財務部門開票員提供郵寄公司名稱及郵寄單號。因領取人原因造成發(fā)票丟失的,由領取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對于填開發(fā)票后,發(fā)生銷貨退回的,在收回原發(fā)票或取得對方國稅機關的有效證明后,方可填開紅字發(fā)票。原發(fā)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對方國稅機關提供的有效證明的,不得提前開具紅字發(fā)票。
6、已經開具的發(fā)票,存根聯應按序訂本保管,作廢的發(fā)票應完整保存所有聯次并注明“作廢”字樣。發(fā)生發(fā)票丟失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并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
7、尚未開具使用的發(fā)票,應存放于保險柜中,確保發(fā)票安全。
第五部分:應收應付管理制度
一、應收應付賬務處理規(guī)定
1、應收應付科目采用客戶往來、供應商往來輔助核算。
2、為了便于查閱每個客戶的交易明細,無論現銷還是賒銷,均須通過應收賬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收款時再予以沖銷。應付賬款賬務處理同理應收賬款。
3、財務人員記錄應收賬款憑證時應嚴格審查單據是否齊全。
4、財務人員應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應收應付明細。對于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二、應收賬款管理規(guī)定
1、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銷售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貨款催收。財務人員應積極配合銷售人員進行應收賬款的對賬工作,銷售人員應積極跟蹤客戶,進行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
2、財務會計對部門應收款進行監(jiān)督。每期期末提供應收賬款明細,對于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3、由于銷售人員的原因造成的逾期應收賬款,由銷售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4、送貨人員收取客戶現金貨款的,應及時上交財務,并在現金收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款,對于收款不上交或者延期上交的銷售人員,一經發(fā)現,公司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根據業(yè)務特點,不允許出現應收賬款(質保金除外)。公司不提倡簽訂銷售合同時預留質保金,根據實際情況確需預留質保金的,應爭取盡量縮短質保期、降低質保金額度,并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關于質保金部分,由銷售人員追蹤客戶,進行催收,財務人員負責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6、由于零星業(yè)務較多,且存在多種銷售方式(現金、代收、賒銷等方式),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相關銷售單據的完整性;銷售單據注明現金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收取現金;銷售單價注明代收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物流代收單據;銷售單據注明賒銷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客戶簽收字跡。銷售人員賦有及時送達銷售相關單據的義務,財務人員賦有檢查單據完整性的義務。
7、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實際入庫貨物明細和供應商提供發(fā)票明細的對應關系。
第六部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價人民幣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列為公司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類別
代碼
折舊年限
凈殘值率
1、電子設備
ZC013年5%
2、車輛
ZC024年5%
3、其他設備
ZC035年5%
4、辦公家具
ZC045年5%
5、房屋、建筑物
ZC0520年5%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進行折舊。
四、其他
固定資產的購進和處置,均須經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歸公司所有,經辦人員應及時報賬處理。
第七部分:費用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財務管理規(guī)定
1、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
2、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書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用款計劃等?!冻霾钌暾垎巍穼徟鞒虨椋撼霾顔T工→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tǒng)計考勤。
事先未辦理出差申請手續(xù)出差的,不予報銷出差費用,不予發(fā)放出差補助。
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注明資金用途,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
3、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經審批后在規(guī)定的標準內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部分不予報銷;出差發(fā)生的車船費、交通費經審批后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餐費不予報銷,實行標準餐補制度,就餐補助按出差天數計算,財務薪資專員計算就餐補助出差天數按照實際住宿天數+1進行出差天數統(tǒng)計,就餐補助計入當月工資一并發(fā)放,不再另行報銷。
4、隨同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一同出差的,原則上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費用支付(包含就餐費用),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進行報銷,出差人員不得再另行報銷此部分差旅費,因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安排就餐的,不再計算發(fā)放就餐補助。
5、出差人員由客戶單位接待的,一律不準再報銷住宿費用。
6、出差人員應厲行節(jié)約,出差同行人員為兩名以上同性員工的,應安排同住一室,由其中一人回司后報銷,其余人員不得再報銷住宿費用;兩位異性員工出差同行的,按照各自住宿標準進行報銷。
7、出差人員報銷住宿費的,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住宿類發(fā)票,財務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審查票據。
8、出差住宿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間/天
地區(qū)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qū)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280220180部門主管
200150120其他人員
1501201009、出差餐補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天
地區(qū)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qū)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12010080部門主管
1008060其他人員
80605010、出差車船費、交通費采用實報實銷原則,乘用交通工具類別應事先書寫在《出差申請單》上,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總經理批準。有審批權限的審批人簽署《出差申請單》時應審查出差人書寫項目是否齊全,避免先審批后補寫情況的發(fā)生。
11、出差員工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填制《出差返回確認表》,根據實際情況注明差旅費承擔情況、實際出差地點、期限。《出差返回確認表》審批流程為:出差員工→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tǒng)計考勤→財務薪資專員予以核算工資。
12、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后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差旅費,結清借款。逾期未報的,從當月工資扣發(fā)借款金額。財務人員審核《差旅費報銷單》時,須根據《出差返回確認表》,并檢查原始票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二、業(yè)務招待費財務管理規(guī)定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以外員工預發(fā)生客戶招待費用的,需事先填寫《業(yè)務招待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申請人在批準限額內進行招待,不得超過批準額度,未經事先批準的或超過審批額度的招待費用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報銷。
報銷業(yè)務招待費時,報銷人需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招待對象、招待事由、歸屬部門、費用金額等信息,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再經財務費用審核專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再經總經理批準,經總經理批準后到出納處報銷。
財務人員應按照業(yè)務招待費發(fā)生部門分部門記賬。
三、通訊費財務管理規(guī)定
通訊費執(zhí)行包干制度,除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執(zhí)行實報實銷方式,其余人員按照崗位類別執(zhí)行不同的標準額度,一并計入當月工資發(fā)放,不再另行報銷。
四、辦公費用管理規(guī)定
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專人負責,采購人員持經總經理批準的《辦公用品請購單》進行采購。
采購人員報銷辦公費用的,填寫《費用報銷單》,財務審核人員須根據《辦公用品請購單》,并檢查原始單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財務人員應按照請購人所在部門分部門記賬。
五、車輛費用管理規(guī)定
1、車輛油費
車輛加油一律采用“先充油卡,再加油”的方式,原則上不準報銷現金加油款,總經理特批除外。
2、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
按照規(guī)定發(fā)生的公司用車輛保養(yǎng)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報銷;因車輛本身特性原因發(fā)生的車輛維修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報銷;因違章造成的車輛維修費視責任歸屬情況進行報銷或不予報銷。
3、停車費
因公發(fā)生的停車費用,經規(guī)范流程批準后準予報銷。
4、違章賠償、罰款
車輛違章款原則上不予報銷,由車輛駕駛人自行承擔,總經理特批除外。
六、財務費用管理規(guī)定
公司賬戶發(fā)生的銀行工本費、管理費、匯款手續(xù)費、利息支出等財務費用,憑銀行系統(tǒng)專用票據準予不經審批直接入賬。
七、其他費用報銷規(guī)定
其他因公發(fā)生的經營費用(如:租賃費、運費、郵寄費、生活費、水電費等)報銷,憑合法有效的票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報銷。
八、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
出納人員對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均有權拒絕辦理。
九、費用賬務處理規(guī)定
1、為了便于歸集各事業(yè)部費用發(fā)生情況,費用類會計科目采用部門核算輔助核算方式。
2、為了便于分析各類費用發(fā)生情況,費用科目一般采用二級明細科目設置,根據管理需要,部分科目可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3、財務人員錄制憑證時應嚴格按照實際費用歸屬、類別分別記錄各部門、各類別費用發(fā)生情況。
十、票據審核規(guī)定
財務費用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票據規(guī)范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財務人員對無效、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票據,不予審核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補充。
第八部分:薪資管理制度
一、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執(zhí)行不同的薪資標準及結構,薪資標準和結構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二、薪資標準和結構的調整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三、財務薪資專員應按照總經理核定的薪資標準、結構以及實際出勤情況,于每月3日之前計算上月薪資。
四、因工作確需加班的,參照如下公式計算加班費:(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加班天數。
員工出差期間,超過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費。
事假扣款參照如下公式計算扣除:(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事假天數。
五、工資表的審批流程為:薪資專員計算工資(每月3日前)→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發(fā)放(每月8日)。
第九部分: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每期月結賬后會計人員應及時打印會計憑證,按照會計規(guī)范裝訂成冊。
二、每期年結賬后會計人員應及時打印各類會計賬冊,按照會計規(guī)范裝訂成簿。
三、每期的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相關財務資料應規(guī)范整理,定期裝訂。
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相關財務資料嚴格按照會計檔案規(guī)范進行保管。
五、會計檔案的查閱權限限于財務人員、稅務檢查人員、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其他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需經總經理批準,并在財務人員的監(jiān)督下在財務室內進行查閱。
第十部分:其他相關規(guī)定
一、未經總經理批準,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貸款。
二、因財務管理表格不能滿足特殊需求的,可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自行書立格式打印后按規(guī)定流程走審批程序,但自行書立的格式必須包含標準格式的關鍵需求點。
本財務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所有,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不完善之處另行補充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