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系統(tǒng)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1、礦區(qū)成立防滅火工作小組,每年根據(jù)實際情況負責擬定防滅火制度,并對礦區(qū)的防滅火重點部位,采取防滅火措施。
2、防滅火工作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滅火措施,并定期檢查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3、防滅火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jié)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防滅火安全責任制。
4、搞好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防滅火意識。時刻提防火險發(fā)生。
5、礦區(qū)的所有建筑物及大型設備、供電室、爆破器材庫房等處,必須配置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
6、各采掘設備,必須配備消防器材。
7、各員工給設備加注燃油時,嚴禁吸煙和明火照明。
5、嚴禁在采掘設備上存放一級易燃易爆物品。
6、嚴禁使用一級易燃物品擦洗設備、配件、生產(chǎn)用具、衣服等,使用過的油紗等易燃品應放入專制、耐火的容器之中,存放于安全地帶,并組織人員及時進行清理。
7、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其它物品,或堵塞通往消防器材的通道。保證消防器材不被挪用,使用時無障礙。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封堵消防通道。
8、消防器材必須安排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并注意消防器材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