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文印管理制度
學院文印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隸屬學院黨政辦公室,在黨政辦公室主任領導下從事文字材料的打印、復印等工作。
二、已配備微機的部門,盡量自己完成打印資料的文字錄入工作,存磁盤交送辦公室打印。
三、嚴格執(zhí)行公文復印報批手續(xù)。學院或部門署名的文件材料,需要復印時,由黨政辦公室審核內(nèi)容,經(jīng)黨政主任簽字后,方準打印、復印。
四、各部門申請印刷的文件、資料,須填寫文件資料名稱、用途、印刷份數(shù)、方式和取件日期。經(jīng)黨政辦公室有關領導核準后,文印室按批示意見辦理。各部門送件時,在時間安排上要留有余地,便于統(tǒng)籌安排打印文件。
五、“密”字文件的印刷要保證安全,杜絕泄密。
六、文件印好后,要及時催領,并辦理登記、簽收手續(xù);送印部門要及時領取,嚴防積壓,提高場地利用率。
七、為防火災,文印室嚴禁任何人擅自使用,凡不聽勸告者,給予教育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報學院領導處理。
八、文印室的設備要定期保養(yǎng)、維修。凡購置設備、用品應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辦理;領用紙張、碳粉、油墨等要做好記錄,避免浪費。室內(nèi)設備一般不得搬出室外,特殊情況經(jīng)黨政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挪到室外,使用完畢后應立即搬回室內(nèi)。
九、設備損壞要及時報修,并對損壞原因、更換零部件、更換時間、印數(shù)、維修費用等作好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