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中間品樹脂儲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間品樹脂儲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編號:aq-bzh-45
版本號:01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qū)及工作現(xiàn)場嚴禁煙火。
3、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
4、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5、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
6、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7、按照防雷規(guī)定倉儲區(qū)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8、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