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處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建筑工程處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確保安全年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本制度,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執(zhí)行:
1、按著處安全管理網絡開展安全工作,認真執(zhí)行,各負其責,保證安全施工,安全檢修。
2、按處下發(fā)的維護責任劃分、設備分工,做好維護、檢修工作,檢修設備要做好安全措施,本著“修必修好”的原則,做好檢修記錄。
3、所有設備未經充許禁止外借,或干私活,所有車輛未經充許禁止出私車,或干私活,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4、按公司安全規(guī)定,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堅持每周一次安全月活動,做到有內容、有目的,堅持每日開班前會,做到查衣著、查精神狀態(tài),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班后開好安全小結會。
5、每周班組長、技術專責、安全員按施工內容,對施工作業(yè)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存在的不安全問題立即解決。
6、班組、項目部、技術組應做到凡是施工項目,必須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設施)具備安全施工條件后再開。
7、使用后的機具和工器具,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保修、建帳、建卡、管理、工器具的擺放應做到整潔有序。
8、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應妥善保管,并按規(guī)定周期試驗鑒定。
9、應做到文明施工。施工進材料、設備,嚴格執(zhí)行審批程序,進行定置擺放,堅持日整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0、修理場所,物品擺放整齊,地面無油跡,配備好滅火器、砂子等工具,防止火災。
11、處不定期對班組、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施工遵章守紀、習慣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進行抽查。運用經濟管理手段,做到有獎有罰,樹立良好的遵章守紀安全風氣。
12、發(fā)生的各類事故,應及時報告、分析、登記,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改進安全工作。
13、每項施工項目開工前必須有安全措施,誰施工誰提施工措施,并開會進行技術交底、個人簽字,上報批準后,方可開工。
14、分包的項目負有監(jiān)督和指導的責任,安全員必須到場,熟悉施工情況,將分包單位的安全列入重要日程,嚴禁以“包”代“管”。并做好同廠內職能各部門協調工作。
15、按安全培訓的要求,做好員工、臨時工的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處安全法及安全規(guī)程等知識考試。
16、招用臨時工必須上報申請,簽訂正式合同,進行體檢、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并有正式工帶領,納入職工范圍進行管理。17、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巡回檢查制度,重點部位堅持定人看護管理。
18、每年召開一次全處安全工作會議,總結安全工作,布置下年安全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