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試驗管理制度3
工程試驗管理制度(三)
工程試驗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配合技術管理和質檢的需要,完成對進場的各種材料、產品的抽檢復試;開展施工企業(yè)產成品的技術鑒定,確保合格、優(yōu)質的原材、產品用于工程,并督促分包單位向業(yè)主監(jiān)理及時提供材質試驗證明。為便于質量鑒定和質量把關,現場的試驗管理在各分包單位原有試驗制度的基礎上增加下列內容:
(1)對混凝土澆灌頻繁的特大型工程的施工現場,參施單位應在現場就近設置標準養(yǎng)護室,避免運送試塊造成對強度的不利影響。這是特大型工程現場技術管理的必要措施。
(2)建立砼f7早期強度檢測制度。建立兩級檢查監(jiān)督制度,即由二級公司項目部試驗室和總包工程綜合部分別建立現場混凝土澆灌臺賬,按期檢查f7試驗及強度情況,凡強度波動范圍超出標準的由技術主管迅速作出決策,以不留后患為原則。
(3)建立商品混凝土現場質量控制制度。
a.開盤前的質量控制:由廠家負責向使用區(qū)段的施工單位提供配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劑材質證明,由使用單位技術部門提前向廠家索取,并報監(jiān)理審查。
b.進場混凝土質量控制:進場混凝土必須隨攪拌車提供混凝土出廠記錄:載明出場時間、強度等級、數量、出機坍落度值,防止混凝土強度等級在攪拌廠出錯?;炷吝M場卸車前進行坍落度檢測,以檢驗運輸過程中坍落度損失值以確定是否符合泵送要求。對不滿足泵送要求的混凝土按預先確定的技術措施在現場實行二次添加減水劑,由現場試驗員根據每罐混凝土方量及水泥量換算添加減水劑量,并在該混凝土出廠記錄上作出記載。同時由試驗員列出該澆灌結構物出廠記錄臺賬,以備一旦混凝土質量有問題,可作為分析的依據。
c.建立廠家提供f28強度報告制度:混凝土攪拌廠家做28天標養(yǎng)強度報告,并向使用單位按時提供。
第2篇 工程項目外委試驗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外委試驗管理制度
1 對于技術難度大、試驗檢測頻率低、或各級試驗機構都不具備檢測資質的項目,可以委托具有檢測資質,并且業(yè)績良好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
2 在進行外委試驗前,必須將要委外的檢測項目和初步選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以書面形式報送中心試驗室主任、技術負責人審批。
3 選擇第三方檢測機構時,要對其資質(發(fā)證機關、年檢情況、有效期、業(yè)務范圍)、技術力量、設備、業(yè)績、營業(yè)執(zhí)照等進行全面考察,并考慮檢測費用綜合擇優(yōu)選擇,確定一家業(yè)務水平高、服務好、信譽好、資質有效的檢測機構,
4 在試驗過程中,試驗室有關人員應及時了解試驗情況;對委外試驗結果有異議時,中心試驗室應及時向外委單位提出進一步試驗要求或選定另外一家更高一級的權威檢測機構進行試驗。
5 由業(yè)主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現場取樣和試驗檢測時,試驗室要做好配合工作,準確提供必要的技術參數,提供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第3篇 工程項目試驗檢測報告審核簽發(fā)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試驗檢測報告審核簽發(fā)管理制度
1 檢測報告是檢驗機構檢測水平高低的集中反映,必須保持內在和外觀的質量。
2 檢測報告應及時填寫,數據要與記錄表中對應項目一致,統一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3 檢測報告應按工程建設單位要求使用統一格式。檢測試驗報告一律用微機打印。
4 出具的報告不允許有更改內容,凡有更改情況的報告一律作廢重寫。
5 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數據準確。結論做到文字簡練,公正確切。
6 報告要嚴格簽字手續(xù),試驗、復核、技術負責人要分別簽字,嚴禁一人代簽。
7 報告須經過質量負責人審核,技術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簽發(fā),加蓋試驗檢測專用章與認證標志章,以保證報告的法律效力。
8 試驗檢測報告應及時提交,除對試驗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一般項目各級試驗室應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時內,出具試驗檢測報告。
9 建立試驗報告發(fā)放登記臺帳,寫明試驗報告名稱、發(fā)放份數、發(fā)放人、領取人、領取日期;發(fā)放人、領取人和領取日期,要求手簽。
10 試驗檢測資料使用統一編號。
第4篇 工程項目試驗檢測環(huán)境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試驗檢測環(huán)境管理制度
1 試驗室是進行檢測、檢定、校驗工作的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
2 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仍贓物、吸煙、吃東西,恒溫恒濕室內不得喝水,禁止用濕布拖地,禁止開啟門窗。 禁止將與檢測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
3 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掃衛(wèi)生,各房間清潔衛(wèi)生落實到人,每周應徹底清掃一次。定期打掃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疏通排水溝。
4 定期對試驗儀器進行清潔,儀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擦拭干凈。
5 試驗室的固體廢棄物應放在指定地點并妥善解決。
6 試驗室安排專人負責處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堆放,生活垃圾由試驗室所在地區(qū)的垃圾站統一處理。試驗室設一個專門堆放建筑垃圾的場地,存放一段時間達到一定的堆放量后,請具有專門處理建筑資質的公司清理,或運至建筑工地的棄碴場。
7 對于可回收垃圾如鋼筋接頭,可交廢品回收工區(qū)處理。
第5篇 某建筑公司工程項目試驗檢測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項目試驗、檢測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承攬工程的檢驗試驗管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物資進貨驗收程序》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管理;
2.工程部負責進貨檢驗試驗的管理,各項目部負責具體實施;
3.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工作,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
4.建筑材料檢驗試驗管理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外委試驗;
5.最終檢驗試驗由公司工程部門負責組織檢驗;
四、工作流程
4.1進貨檢驗和試驗
4.1.1所有進廠物資均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檢驗和試驗,具體見《物資進貨驗收程序》規(guī)定;
4.1.2未經檢驗或試驗合格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外購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準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緊急放行情況除外);
4.1.3顧客提供的物資,開箱時也應做好開箱驗證記錄和簽證;
4.1.4如因工程急需,來不及檢驗或試驗而放行時,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應對該物資做唯一性標識,以便一旦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時能立即追回和更換(習慣稱為緊急放行)。緊急放行的授權人為項目部經理或技術負責人;
4.1.5進貨檢驗和試驗,主要包括:
<1>供方質量文件
<2>物資外觀檢查
<3>有規(guī)定時抽樣檢驗和試驗。
4.1.6檢驗和試驗合格后均應辦理檢查驗收簽證;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裝。
4.2過程檢驗和試驗
4.2.1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負責編制質量檢驗的有關要求(可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反映),其中有關顧客、監(jiān)理方面的內容,應取得顧客或其代理人的認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工作,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實施;
4.2.3建筑材料檢驗和試驗由項目部委托外部實驗室負責實施;
4.2.4外委檢驗、試驗時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外委委托,并負責將試驗結果送達有關驗證單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項或分段工程的檢驗和試驗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試驗報告未收到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應施工急需來不及在檢驗試驗報告完成前就要轉入下道工序,則必須有可靠的追回程序(習慣稱例外放行),并應在相應的產品上做出明確唯一的標識,做好記錄;
4.2.8例外放行,需經項目部經理批準。
4.3最終檢驗和試驗
最終檢驗和試驗由公司工程部門、項目部根據顧客安排與監(jiān)理、設計單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資料的形成應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部應按規(guī)定及時向有關方移交相應資料。
4.4檢驗試驗人員
從事檢驗和試驗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取得認可的證書。
4.5檢驗試驗記錄
4.5.1檢驗和試驗記錄是證明采購物資、在建工程、在制產品和最終產品(或工程)質量滿足規(guī)定要求的客觀證據,所有檢驗和試驗均應做好檢驗和試驗記錄或簽證;
4.5.2過程檢驗試驗記錄按工程行業(yè)要求的驗收記錄表格執(zhí)行;
4.5.3最終檢驗和試驗記錄(即分部驗收記錄、單位工程驗收記錄)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記錄;
4.5.4檢驗試驗記錄內容應完整,且真實可靠,并應符合檔案管理要求;
4.5.5檢驗試驗應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用合格的書寫材料親筆簽字,不得代簽字或使用打印機打印。
4.6不合格
檢驗和試驗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按《質量問題處理制度》規(guī)定處置。
4.7監(jiān)督檢查
檢驗和試驗控制,由工程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第6篇 工程項目試驗取樣、送檢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試驗取樣、送檢管理制度
1 試驗檢測一般采用抽樣檢驗的方式,而很少采用全數檢驗,抽樣檢驗是從一批或一個過程的產品中隨機抽取少量個體進行檢驗,來判定一批產品或一個過程是否合格,所以個體的抽取方法非常重要,直接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試驗工作者要特別重視此項工作。
2 取樣要有代表性,嚴格按試驗標準規(guī)范要求隨機抽取樣品,避免造成檢測試驗結果與實際產品不符。
3 取樣工作必須由試驗室派人按有關標準、規(guī)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擾,嚴禁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取樣送檢。取樣人員應熟悉各種相關產品的驗收規(guī)則,并熟悉各種相關產品的取樣工具、部位、數量及步驟以及材料的分批規(guī)定。
4 取樣人應根據規(guī)范、標準要求進行取樣,對樣品的大小、數量、取樣部位、是否有代表性進行確認。抽取樣品的數量依據現行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抽夠;抽取樣品的頻率和方法嚴格按試驗規(guī)范要求進行。
5 取樣應嚴肅認真,不受行政干預,也不受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種關系的影響,確保樣品的代表性和準確性。
6 樣品抽取完畢,要妥善保管;填寫試驗委托單,和樣品一起送到試驗室進行檢測。
7 樣品的包裝和運輸應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試樣性能產生變化,并附卡片標明試樣編號、產地、規(guī)格、等級或標號、重量、要求檢驗項目和取樣方法(施工日期)等。
8 試驗室對照試驗委托單檢查樣品外觀是否符合要求、數量是否足夠,檢查后進行來樣登記,將樣品放入工作間備檢。
9對于水泥、外加劑、外摻料要按標準、規(guī)定留取復檢樣品,做為試驗存在爭議時仲裁使用,一般情況下水泥留置60天,外加劑和外摻料留置90天。
10 見證試驗樣品的抽取,嚴格按見證工作制度進行,施工單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樣品抽取完畢后由見證取樣監(jiān)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試驗人員一起送到見證試驗室進行檢測。
11 平行試驗樣品由監(jiān)理工程師親自抽取,嚴禁由施工單位代取。
第7篇 工程試驗室管理制度7
工程項目部試驗室管理制度(七)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
(2)試驗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及部頒標準和省交通質檢部門要求進行。
(3)保持試驗場地的整潔,愛護儀器設備,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確。
(4)化學試劑、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試驗儀器應存放在安全地點,并由專人負責保管。
(5)未經計量部門認可的,及超過使用期限的儀器設備不得使用。
(6)每天下班前,應關好門窗及水、電、氣開關。對需要晝夜運行的機器,應檢查其運行狀態(tài)及保險裝置,特殊情況下應有專人值班。
(7)試驗人員應清正廉潔、實事求是,嚴禁修改、偽造試驗數據。
(8)嚴格執(zhí)行《質量手冊》內規(guī)定的各項管理。
第8篇 工程試驗資料管理制度5
工程試驗資料管理制度(五)
1、試驗報告是反映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質量和工程完工后竣工交付的依據,必須按規(guī)定格式認真填寫。其內容應填寫完整,簽名齊全,文字簡潔,字跡清楚,數據準確,結論正確。當天的資料當天完成,并將資料復印件交給計劃、技術部門作為計量依據。
2、試驗報告中檢測數據的有效位數和誤差表達方式,應按照檢驗規(guī)程有關誤差理論進行處理。
3、保管好原始記錄,原始數據不允許隨意更改,不許刪減,如確實需要更改,作廢數據應劃出兩條水平線,將正確數據填寫在此上方,并加蓋更改人名章,簽字手續(xù)要齊全。
4、試驗報告上數據必須與原始記錄相符,不得有差錯。
5、試驗室要確保及時向項目部計量部門提供試驗資料,若因試驗資料不全而影響計量支付將追究試驗室主任責任,并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6、試驗資料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按質量事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