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中學住宿生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名稱:清樂中學住宿生管理委員會,簡稱清樂中學宿管會。
第二條、 組織性質:清樂中學宿管會是清樂中學團委指導下的全校性住宿生管理組織。
第三條、基本任務:
(一)、遵守和貫徹團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開展住宿生工作,培養(yǎng)同學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正確的生活習慣,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 勤奮學習、勇于實踐、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為學校管理階層聯(lián)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密切配合學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三)、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寢室生活和社會實踐活動,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為同學服務,促進同學全面發(fā)展;
(四)、維護校規(guī)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之間的團結,協(xié)助學校建設良好的生活秩序和整潔幽雅的住宿環(huán)境。
第二章選舉 退會
第一條、清樂中學宿管會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二條、選舉方式:由候選人于成員大會上作競選演講,全體成員進行不記名投票。
第三條、如有違反校規(guī)校紀嚴重或不履行宿管會章程者,將處以除名處理;換屆選舉后,上屆退會人員仍享有宿管會會員權利。
第四條、會員職責:
會員有義務遵守本章程,完成會內工作,積極配合各部門,以建設本會為己任,不得肆意宣傳內部消息,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條、部門設定
主席團: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紀檢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文體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宣傳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信息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權務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外聯(lián)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第六條、部門職責
主席團:主席主持宿管會各項工作,副主席協(xié)助主席進行下設部門日常工作,主席助理協(xié)助主席、副主席聯(lián)系各部門工作,出席例會和部門會議并記錄匯報存檔;
紀檢部:下設督察隊,負責生活區(qū)的紀律檢查和維護等;
文體部:負責組織宿管會中與文藝,體育有關的活動等,通過自己的工作使同學們的業(yè)余活動豐富多彩
宣傳部:負責櫥窗美化,活動宣傳等;
權務部:維護全體住宿生的生活權益,及時反映生活問題等;負責寢室的衛(wèi)生監(jiān)督,內務整理等;
外聯(lián)部:聯(lián)系外單位提供贊助,為會內活動開展提供一定的經濟基礎等;
信息部:統(tǒng)籌信息資源,促進信息交流,協(xié)調部門間合作,協(xié)助各類活動,幫助宣傳部做好各項宣傳。
自覺遵守各項工作制度,做到持證上崗、文明上崗,嚴肅、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求實求真求新求精"的工作作風,樹立"公開,公正,公平"的工作意識。
第三章宿管會會員權利及義務
權利:
1、每學期優(yōu)秀成員可直接向宿管會申請完成社會實踐學分,無需再在校外進行社會實踐活動;
2、會內優(yōu)秀成員可優(yōu)先推薦參加學校業(yè)余黨校學習以及評優(yōu)活動;
3、宿管會學生干部與學生會干部享有同等待遇。
義務:
1、在不影響學習的情況下,服從宿管會、主席團對各干事、干部安排,并積極參與、組織宿管會各項活動;
2、在生活區(qū)起先鋒帶頭作用,爭創(chuàng)五星級寢室;
3樹立服務意識,增強組織意識,為同學們服務。
第四章例會制度
第一條、廣播通知例會時間地點;
第二條、不得無故缺席,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者須口頭告知會議主持人或有他人代為轉告;
第四條、會議遲到超過5分鐘者,視為缺勤;無故缺席超過3次(不含)者,將處以勸退處理;
第五條、主席助理須記錄會議并存檔。
第五章寢室辦公室使用
第一條、本會為方便會員學習工作于C200設立辦公室;
第二條、如需使用辦公室者于生活指導老師處領取鑰匙;
第三條、不得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并由內務部安排值日;愛護辦公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