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教學儀器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教學儀器是學校重要財產,管理人員要根據各種儀器的特點定期對各類儀器進行保養(yǎng),并做好防塵、防火、防潮、防銹、防霉、防凍、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對有關儀器定期采取開機、通電、充電等措施,確保儀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記錄。
2、管理人員要在教師借領儀器前,對儀器進行一次檢修,保證儀器性能完好,教師歸還儀器后,再進行一次檢修,把維修好的儀器放回原處,并認真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
3、對精密貴重儀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對自己不能維修的儀器經校領導批準后送專業(yè)部門維修。
4、學生分組實驗時,管理人員要認真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儀器,及時維修故障儀器,確保實驗順利進行。實驗完成后對每組儀器進行檢修。
第2篇 小學教學儀器保養(yǎng)維修制度
壩北小學教學儀器保養(yǎng)維修制度
一、管理和使用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儀器設備,遵守操作規(guī)程,及時保養(yǎng)維護,努力延長儀器設備使用年限,提高完好率。
二、儀器存放要科學,要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烘烤、通電、上油、擦洗、涼曬、密封等保養(yǎng)維護工作,保證儀器性能良好。每次用完儀器,應做好清潔保養(yǎng)工作后方可放回原位存放。
三、對有故障的儀器,要及時修理并要將故障現象及原因,維修方法,檢驗結果等記錄存檔。自己不能修的要及時送專業(yè)部門維修,不耽誤教學使用。
四、拆修精密儀器設備要經學校領導批準,嚴禁擅自亂拆亂裝儀器設備,違者追究其責任,賠償損失。
第3篇 中小學教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
中小學教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
一、屬操作不慎引起的儀器損壞,應酌情賠償。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的儀器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處罰。
二、不論何種原因,發(fā)生儀器損失,都應填寫“儀器損失報告單”,視不同情況作相應處理。。
三、儀器發(fā)生故障,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盡可能及時排除,或送交專業(yè)部門維修,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對維修好的儀器要認真填寫好“儀器維修記錄”,并作資料保存。
四、已損壞不能修復或經長期使用,性能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由實驗室提出意見,填寫“儀器報廢申請單”,,經本學科教研組長鑒定后報校領導批準,并報送當地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審核,辦理報廢處理手續(xù)。
第4篇 教學儀器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教學儀器是學校重要財產,管理人員要根據各種儀器的特點定期對各類儀器進行保養(yǎng),并做好防塵、防火、防潮、防銹、防霉、防凍、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對有關儀器定期采取開機、通電、充電等措施,確保儀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記錄。
2、管理人員要在教師借領儀器前,對儀器進行一次檢修,保證儀器性能完好,教師歸還儀器后,再進行一次檢修,把維修好的儀器放回原處,并認真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
3、對精密貴重儀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對自己不能維修的儀器經校領導批準后送專業(yè)部門維修。
4、學生分組實驗時,管理人員要認真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儀器,及時維修故障儀器,確保實驗順利進行。實驗完成后對每組儀器進行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