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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24 15:26:20 查看人數:53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度

第1篇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度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范圍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五章 董事會

第六章 總經理

第七章 監(jiān)事會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

公司經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以發(fā)起方式設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設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取得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第三條 公司注冊名稱:

中文名稱:××××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公司的股東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公司為永久存續(xù)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條 公司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jiān)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一條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范圍

第十二條 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體經營范圍以工商登記機構的核準內容為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節(jié) 股份的發(fā)行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份均為普通股。

第十五條 公司經批準的股份總額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條 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______%;……。

第十七條 持股證明是公司簽發(fā)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公司應向股東簽發(fā)由公司董事長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的持股證明。持股證明應標明: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數、編號、股東名稱。發(fā)起人的持股證明,應當標明發(fā)起人字樣。

第十八條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贈與、墊資、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資助。

第二節(jié) 股份增減和回購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經營和發(fā)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股東大會分別作出決議,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資本:

(一)向社會公眾發(fā)行股份;

(二)向現有股東配售股份;

(三)向現有股東派送紅股;

(四)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條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經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通過,并報國家有關主管機構批準后,可以購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進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 公司購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一)向全體股東按照相同比例發(fā)出購回要約;

(二)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購回;

(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三節(jié) 股份轉讓

第二十四條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第二十六條 發(fā)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內不得轉讓。

董事、監(jiān)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其任職期間內,定期向公司申報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職期間以及離職后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條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之日起六個月以內賣出,或者在賣出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又買入的,由此獲得的利潤歸公司所有。

前款規(guī)定適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法人股東的董事、監(jiān)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一節(jié) 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股東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種類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持有同一種類股份的股東,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種義務。

第二十九條 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證據。股東名冊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權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結束時的在冊股東為公司股東。

第三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

1.繳付成本費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繳付合理費用后有權查閱和復印:

(1)本人持股資料;

(2)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4)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二條 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條 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三十四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所稱“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單獨或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本條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第二節(jié) 股東大會

第三十八條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或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審議批準公司重大資產收購出售方案;

(十一)對超過董事會授權范圍的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和表決;

(十二)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五)審議代表公司發(fā)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的提案;

(十六)審議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股東大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并應于上一個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六個月之內舉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guī)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權)以上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項持股股數按股東提出書面要求日計算。

注釋:公司應當在章程中確定本條第(一)項的具體人數。

第四十一條 臨時股東大會只對通知中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第四十二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法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均不能出席會議,董事長也未指定人選的,由董事會指定一名董事主持會議;董事會未指定會議主持人的,由出席會議的股東共同推舉一名股東主持會議;如果因任何理由,股東無法主持會議,應當由出席會議的持有最多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在會議召開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東。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議的通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第四十五條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

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委托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

第四十六條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持股憑證。

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持股憑證。

第四十七條 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決權;

(三)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四)對可能納入股東大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如果有表決權應行使何種表決權的具體指示;

(五)委托書簽發(fā)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委托書應當注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

第四十八條 投票代理委托書至少應當在有關會議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書均需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會議。

第四十九條 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由公司負責制作。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第五十條 監(jiān)事會或者股東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簽署一份或者數份同樣格式內容的書面要求,提請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并闡明會議議題。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后,應當盡快發(fā)出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后三十日內沒有發(fā)出召*議的通告,提出召*議的監(jiān)事會或者股東在報經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證券主管機關同意后,可以在董事會收到該要求后三個月內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召集的程序應當盡可能與董事會召集股東會議的程序相同。

監(jiān)事會或者股東因董事會未應前述要求舉行會議而自行召集并舉行會議的,由公司給予監(jiān)事會或者股東必要協助,并承擔會議費用。

第五十一條 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fā)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不應因此而變更股權登記日。

第五十二條 董事會人數不足《公司法》規(guī)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者少于章程規(guī)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彌補虧損額達到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董事會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監(jiān)事會或者股東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條規(guī)定的程序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

第三節(jié) 股東大會提案

第五十三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發(fā)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有權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五十四條 股東大會提案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與法律、法規(guī)和章程的規(guī)定不相抵觸,并且屬于公司經營范圍和股東大會職責范圍;

(二)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三)以書面形式提交或送達董事會。

第五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以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為行為準則,按照本節(jié)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對股東大會提案進行審查。

第五十六條 董事會決定不將股東大會提案列入會議議程的,應當在該次股東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并將提案內容和董事會的說明在股東大會結束后與股東大會決議一并公告。

第五十七條 提出提案的股東對董事會不將其提案列入股東大會會議議程的決定持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程序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

第四節(jié) 股東大會決議

第五十八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五十九條 股東大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

股東大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六十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

(一)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三)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成員的任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報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以外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二)發(fā)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債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回購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重大資產的收購或出售;

(七)公司章程規(guī)定和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二條 非經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批準,公司不得與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人訂立將公司全部或者重要業(yè)務的管理交予該人負責的合同。

第六十三條 董事、監(jiān)事候選人名單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決議。

董事會應當向股東提供候選董事、監(jiān)事的簡歷和基本情況。

第六十四條 股東大會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

第六十五條 每一審議事項的表決投票,應當至少有兩名股東代表和一名監(jiān)事參加清點,并由清點人代表當場公布表決結果。

第六十六條 會議主持人根據表決結果決定股東大會的決議是否通過,并應當在會上宣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結果載入會議記錄。

第六十七條 會議主持人如果對提交表決的決議結果有任何懷疑,可以對所投票數進行點算;如果會議主持人未進行點票,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者股東代理人對會議主持人宣布結果有異議的,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點票,會議主持人應當即時點票。

第六十八條 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六十九條 除涉及公司商業(yè)秘密不能在股東大會上公開外,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應當對股東的質詢和建議作出答復或說明。

第七十條 股東大會應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記載以下內容:

(一)出席股東大會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占公司總股份的比例;

(二)召開會議的日期、地點;

(三)會議主持人姓名、會議議程;

(四)各發(fā)言人對每個審議事項的發(fā)言要點;

(五)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

(六)股東的質詢意見、建議及董事會、監(jiān)事會的答復或說明等內容;

(七)股東大會認為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載入會議記錄的其他內容。

第七十一條 股東大會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名,并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保存期限為____年。

第七十二條 對股東大會到會人數、參會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額、授權委托書、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會議記錄、會議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項,可以進行公證。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一節(jié) 董事

第七十三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董事無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jiān)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十五條 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

第七十六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當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相沖突時,應當以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為行為準則,并保證: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除經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者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四)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yè)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五)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六)不得挪用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七)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

(八)未經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九)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十)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十一)未經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機關披露該信息:

1.法律有規(guī)定;

2.公眾利益有要求;

3.該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七十七條 董事應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以保證:

(一)公司的商業(yè)行為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的要求,商業(yè)活動不超越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

(二)公平對待所有股東;

(三)認真閱讀上市公司的各項商務、財務報告,及時了解公司業(yè)務經營管理狀況;

(四)親自行使被合法賦予的公司管理處置權,不得受他人操縱;非經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或者得到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將其處置權轉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監(jiān)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jiān)督和合理建議。

第七十八條 未經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董事以其個人名義行事時,在第三方會合理地認為該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的情況下,該董事應當事先聲明其立場和身份。

第七十九條 董事個人或者其所任職的其他企業(yè)直接或者間接與公司已有的或者計劃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關聯關系時(聘任合同除外),不論有關事項在一般情況下是否需要董事會批準同意,均應當盡快向董事會披露其關聯關系的性質和程度。

除非有關聯關系的董事按照本條前款的要求向董事會作了披露,并且董事會在不將其計入法定人數,該董事亦未參加表決的會議上批準了該事項,公司有權撤銷該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對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況下除外。

第八十條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慮訂立有關合同、交易、安排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聲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內容,公司日后達成的合同、交易、安排與其有利益關系,則在通知闡明的范圍內,有關董事視為做了本章前條所規(guī)定的披露。

第八十一條 董事連續(xù)二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大會予以撤換。

第八十二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八十三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大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八十四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內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yè)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xù)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fā)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八十五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使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六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八十七條 本節(jié)有關董事義務的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監(jiān)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jié) 董事會

第八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

第八十九條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______人。

第九十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fā)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九)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一)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四)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五)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十一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就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

第九十二條 董事會制訂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以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

第九十三條 董事會應當確定其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風險投資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yè)人員進行評審,并報股東大會批準。

第九十四條 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公司董事擔任,其中,董事長由____________________推薦,副董事長分別由________、________推薦;并均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罷免。

第九十五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zhí)行;

(三)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

(四)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六)在發(fā)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

(七)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十六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

第九十七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jiān)事會提議時;

(四)經理提議時。

第九十九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方式為:專人送出、掛號郵件方式、傳真方式;通知時限為:會議召開前十日。

如有本章第九十八條第(二)、(三)、(四)規(guī)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副董事長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議。

第一百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fā)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零一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第一百零二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保存期限為____年。

第一百零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一百零四條 董事會決議以記名方式表決。

第一百零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fā)言作出說明性記載。

第一百零六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fā)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

第一百零七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三節(jié) 獨立董事

第一百零八條 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具有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發(fā)[2001]102號《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

公司應當從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或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須的工作經驗的專業(yè)人士中選任獨立董事。公司獨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注冊會計師。

第一百零九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關聯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

(二)公司股東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最近一年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五)為公司或其附屬企業(yè)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第一百一十條 董事會、監(jiān)事會、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獨立董事的提名人應對被提名人的資格和獨立性向股東大會發(fā)表書面意見,被提名人應當就其本人與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作出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向股東大會出具書面說明。

第一百一十二條 獨立董事任期與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連選可以連任,但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獨立董事連續(xù)3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除上述情況及《公司法》規(guī)定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外,獨立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得被無故免職。

第一百一十四條 獨立董事在任期屆滿前可以提出辭職。獨立董事應當向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對任何與其辭職有關或其認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東注意的情況進行說明。該獨立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獨立董事填補其缺額后生效。

第一百一十五條 除法律、法規(guī)和章程規(guī)定的董事權利外,獨立董事還有權行使下列特別職權:

(一)金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5%的關聯交易在提交董事會討論前,應當事先經獨立董事認可;

(二)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三)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四)提議召開董事會;

(五)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第一百一十六條 獨立董事在行使上述特別職權時,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一十七條 獨立董事應對下列事項向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發(fā)表獨立同意、保留、反對等意見,并說明理由: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四)股東或其關聯企業(yè)對公司現有或新發(fā)生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的5%的借款或其他資金往來,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獨立董事認為可能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項;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八條 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凡須經董事會決策的事項,公司必須按法定時間和本章程規(guī)定提前通知獨立董事并同時提供足夠的資料。凡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或論證不充分時,可聯名書面向董事會提出延期召開董事會或延期討論事項,董事會應予以采納。

公司向獨立董事提供的資料,公司和獨立董事應保存______年。

第一百一十九條 公司應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公司董事會秘書應積極為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協助。

第一百二十條 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時,公司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隱瞞,不得干預其獨立行使職權。

第一百二十一條 獨立董事聘請中介機構的費用及其他行使職權時所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一百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津貼標準應當由董事會制定議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除上述津貼外,獨立董事不應從公司及其股東或有利益的機構或個人取得額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四節(jié) 董事會秘書

第一百二十三條 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董事會負責。

第一百二十四條 董事會秘書應當具有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和經驗,由董事會委任。

本章程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適用于董事會秘書。

第一百二十五條 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是:

(一)準備和遞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二)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的保管;

(三)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合法、真實和完整;

(四)保證有權得到公司有關記錄和文件的人及時得到有關文件和記錄。

(五)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guī)則所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一百二十六條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第一百二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會秘書的,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

第六章 總經理

第一百二十八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公司設副總經理______名,總會計師一名。公司總會計師為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jiān)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一百三十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______年,經連聘可以連任。

第一百三十一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訂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一百三十二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一百三十三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第一百三十四條 總經理擬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公司職工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取工會和職代會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五條 總經理應制訂總經理工作細則,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一百三十六條 總經理工作細則包括下列內容:

(一)總經理會議召開的條件、程序和參加的人員;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各自具體的職責及其分工;

(三)公司資金、資產運用,簽訂重大合同的權限,以及向董事會、監(jiān)事會的報告制度;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第一百三十七條 公司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一百三十八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規(guī)定。

第七章 監(jiān)事會

第一節(jié) 監(jiān)事

第一百三十九條 監(jiān)事由股東代表和公司職工代表擔任。公司職工代表擔任的監(jiān)事不得少于監(jiān)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一百四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jiān)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擔任公司的監(jiān)事。

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一百四十一條 監(jiān)事每屆任期三年。股東擔任的監(jiān)事分別由________、________推薦,并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jiān)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jiān)事連選可以連任。

第一百四十二條 監(jiān)事連續(xù)二次不能親自出席監(jiān)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應當予以撤換。

第一百四十三條 監(jiān)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第五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guī)定,適用于監(jiān)事。

第一百四十四條 監(jiān)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二節(jié) 監(jiān)事會

第一百四十五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會由____名監(jiān)事組成,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會召集人一名,從______提名的監(jiān)事中選任。監(jiān)事會召集人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該召集人指定一名監(jiān)事代行其職權。

第一百四十六條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一百四十七條 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yè)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一百四十八條 監(jiān)事會每年至少召開____次會議。會議通知應當在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送達全體監(jiān)事。

第一百四十九條 監(jiān)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舉行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事由及議題,發(fā)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節(jié) 監(jiān)事會決議

第一百五十條 監(jiān)事會以會議形式進行表決通過形成有關決議。

監(jiān)事會會議應有半數以上監(jiān)事出席方可舉行。監(jiān)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監(jiān)事出席,委托書應載明授權權限。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監(jiān)事會決議必須經全體監(jiān)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第一百五十二條 監(jiān)事會會議應有記錄,出席會議的監(jiān)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監(jiān)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fā)言作出某種說明性記載。監(jiān)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保存期限為____年。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一節(jié)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制訂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后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以及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利潤分配表;

(4)財務狀況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

(5)會計報表附注。

公司不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上款除第(3)項以外的會計報表及附注。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公司的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一百五十八條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一百五十九條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條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fā)事項。

第一百六十一條 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節(jié) 內部審計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司實行內部審計制度,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對公司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jiān)督。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和審計人員的職責,應當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審計負責人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三節(jié) 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

第一百六十四條 公司聘用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業(yè)務,聘期一年,可以續(xù)聘。

第一百六十五條 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大會決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 經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享有下列權利:

(一)查閱公司財務報表、記錄和憑證,并有權要求公司的董事、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有關的資料和說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為會計師事務所履行職務所必需的其子公司的資料和說明;

(三)列席股東大會,獲得股東大會的通知或者與股東大會有關的其他信息,在股東大會上就涉及其作為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宜發(fā)言。

第一百六十七條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職位出現空缺,董事會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可以委任會計師事務所填補該空缺。

第一百六十八條 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由股東大會決定。董事會委任填補空缺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由董事會確定,報股東大會批準。

第一百六十九條 公司解聘或者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大會作出決定,并在有關的報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時說明更換原因,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第一百七十條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權向股東大會陳述意見。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公司對其解聘或者不再續(xù)聘理由不當的,可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提出申訴。會計師事務所提出辭聘的,應當向股東大會說明公司有無不當情事。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七十一條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發(fā)出:

(一)以專人送出;

(二)以郵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進行;

(四)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發(fā)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進行的,一經公告,視為所有相關人員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的會議通知,以專人送出、郵件方式、傳真方式進行。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通知以專人送出的,由被送達人在送達回執(zhí)上簽名(或蓋章),被送達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郵件送出的,自交付郵局之日起第七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為送達日期。

第一百七十五條 因意外遺漏未向某有權得到通知的人送出會議通知或者該等人沒有收到會議通知,會議及會議作出的決議并不因此無效。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指定《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報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節(jié) 合并或分立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可以依法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董事會擬訂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二)股東大會依照章程的規(guī)定作出決議;

(三)各方當事人簽訂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四)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

(五)處理債權、債務等各項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六)辦理解散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自股東大會作出合并或者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__________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條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不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一百八十一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時,公司董事會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反對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資產、債權、債務的處理,通過簽訂合同加以明確規(guī)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二節(jié)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營業(yè)期限屆滿;

(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四)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告破產;

(五)違反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

第一百八十五條 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條第(一)、(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的方式選定。

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條(三)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條(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條(五)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zhèn)鶛嗳?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九條 債權人應當在章程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一百九十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一百九十一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guī)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九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三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一百九十四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修改后,章程規(guī)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相抵觸;

(二)公司的情況發(fā)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

(三)股東大會決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六條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章程修改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的,須報原審批的主管機關批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的,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百九十七條 董事會依照股東大會修改章程的決議和有關主管機關的審批意見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八條 章程修改事項屬于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規(guī)定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百九十九條 董事會可依照章程的規(guī)定,制訂章程細則。章程細則不得與章程的規(guī)定相抵觸。

第二百條 本章程以中文書寫,其他任何語種或不同版本的章程與本章程有歧義時,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最后一次核準登記后的中文版為準。

第二百零一條 本章程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第二百零二條 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公司股東簽字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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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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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__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0__年11月20日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經濟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促進本公司依法經營管理,根據 、《民法典 》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各部門及獨立法人單位(各公司)的公司內部和外部經濟合同的管理。

第三條 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職責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實行合同管理部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所涉及公司內部相關單位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內部設立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二、 成立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1、 組成主任:主管經營副總裁副主任:市場總部總經理成員:市場總部、技術管理部、經營財務部、總裁辦辦事機構:設在市場總部

2、 職責:

⑴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經濟合同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⑵ 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拖欠的有關資金劃撥的裁決(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以書面形式發(fā)出通知);

⑶ 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糾紛時進行仲裁;

⑷ 負責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業(yè)務指導;⑸負責處理外部經濟合同糾紛;

三、 合同管理部門職責

1、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合同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2、 負責擬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 組織制定本公司的標準合同文本;

4、 參與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 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見;

6、 監(jiān)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7、 參與處理對外合同糾紛、負責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合同爭議的協調工作;

8、 負責合同報表的統計、綜合分析和報送工作;

9、 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yè)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四、 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 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2、 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3、 負責按照本公司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證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 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 按時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送合同統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6、 負責本部門合同檔案的管理。

五、 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

1、 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學習并推廣其它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收集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資料,提高經濟合同管理水平;

2、 了解掌握本部門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3、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制度;

4、 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和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條 合同的審批

一、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應在總裁辦、經營財務部、技術管理部等部門進行必要的專業(yè)審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門審查核定,由主管總裁審批同意,方可簽訂。

二、 合同管理部門審查的重點是:

1、 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締約能力;

2、 合同條款內容的完備性、合法性;

3、 合同應履行的審查手續(xù)。

三、 總公司財務部門監(jiān)察、檢查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

四、 '合同評審'是iso9000系列標準中規(guī)定的質量體系要素之關于'合同評審程序'在公司質量體系文件中另行規(guī)定。

第五條 合同的簽訂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簽訂,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本公司有關人員代理簽訂。簽訂合同應由簽約人簽字,注名日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的,簽約人應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發(fā)并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二、 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后,方可簽訂合同。

1、 對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2、 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3、 我方能否承諾對方的要約;

4、 對市場進行預測和調查;

5、 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 對資信不明或資信狀況不好,又無可靠擔保單位的,不得與之簽約。

四、 合同簽定時,應驗證對方相關證明文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對方交驗的證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 合同文件的各項目要認真填寫齊全、明確,特殊要求應在備注中注明,字跡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 本公司產品對外銷售所簽訂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復印件、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七、 本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簽訂采購合同時,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購合同管理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八、 合同蓋章時需雙方同時進行,因特殊情況與對方不能同時蓋章時,需在對方蓋章后,并查對無誤的情況下我方方可蓋章。

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公司認為需要公證的合同,應當辦理公證手續(xù)。

第六條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簽訂后,本公司應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現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應采取緊急措施,爭取對方的同意和諒解,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按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二、 經濟合同的履約率應達到95%以上(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應征得對方同意和諒解)。履約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額與應完成合同金額的比率。

第七條 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規(guī)定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統一使用由工商局監(jiān)制或批準印制的合同文本,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書。

二、 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也要簽訂經濟合同。內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統

一、規(guī)范,由合同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內部具體情況進行設計、印制。

三、 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統一編號、發(fā)放。使用單位須專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四、 對本公司未出臺的相應標準合同文本或合同條款,應經市場總部審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合同歸檔

一、建立合同管理檔案,對已簽訂的合同要逐份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并裝訂成冊。

二、 合同簽定完畢,合同承辦人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及時將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評審記錄、審批文件、合同糾紛仲裁結果、合同變更等與合同有關的資料),交給合同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

三、 對已執(zhí)行完畢的合同要注明'存檔'標記,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檔案管理規(guī)定進行歸檔。

四、 建立健全合同臺帳。

五、 建立合同檔案、臺帳借閱手續(xù)。

六、 經濟合同文本為長期保存。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

一、內部合同發(fā)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應積極配合。若協調無效,由本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仲裁。

二、 對外簽訂合同的經濟合同發(fā)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應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單位領導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 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遞交的申請書、起訴書或答辯書等材料須經主管副總裁審閱同意。

四、 合同糾紛解決后,應將發(fā)生糾紛的原因、承擔的責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體措施寫成書面報告存入檔案,對于關系重大的,通過各種方式在本公司內公告。

第十條 合同承辦人員必須經過 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掌握有關業(yè)務知識。合同承辦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維護國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條 獎勵與懲罰

一、本公司對在合同管理中成績顯著和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揚或一定獎勵。

二、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在簽訂、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國家和本公司利益的,應視情節(jié)輕重,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形式責任。

第十二條 常規(guī)合同與特殊合同

一、常規(guī)合同系指:同時滿足以下內容的合同。

1、 本公司現有的生產能力能滿足合同的技術質量要求;

2、 正常的供貨周期能滿足合同的供貨期要求;

3、 結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4、 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內或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并且最終產品只由本公司內部一個部門提供。

二、 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規(guī)合同內容的合同合同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3篇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總則

第一條本規(guī)定的主旨

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規(guī)章規(guī)定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有關合作事項。

第二條代理商的銷售區(qū)域

代理商銷售的區(qū)域,依《市場開發(fā)合作協議書》來決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區(qū)域進行銷售活動,應事前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

第三條經營產品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必須是協議中規(guī)定的本公司委托銷售、并附有'**'品牌的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商的銷售額即為第三條規(guī)定商品的總額。銷售責任額由本公司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制定,代理商執(zhí)行。

代理商須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報上月的銷售總結和下個月的銷售計劃。

本公司將根據代理商的銷售完成情況進行相應的獎罰。

第五條經銷處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責任范圍下設置經銷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方能實施。

第六條銷售價格

貨物自本公司發(fā)布給代理的商品價格與代理商賣給顧客的售價,必須依照另外規(guī)定的價格表或相應的價格政策來進行。

前項價格如發(fā)生變更,前者須及時書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書面認可方得實施。

第七條相關資料的提出

代理商應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資料(如客戶名冊、銷售計劃和報告等)。

第八條本公司交貨方式與運費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為給代理商的交貨地點。但如代理商另有請求提出,可送貨至其指定地點。

關于前項,如另有請求則產品的裝箱費、運費、保險費由代理商負擔。

第九條退貨

當貨物與代理商訂購內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責任明顯為本公司所有時,方能接受退貨條件。

第十條付款條件

產品付款方式為電匯或支票。在協議簽定的前三個月內,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額,按照合同約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條暫停出貨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發(fā)生其他違約情況或出現不可抗力情況時,本公司將暫停給其發(fā)貨直到問題解決。

對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為促進代理商的銷售績效,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相互關系制定以下獎勵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培訓

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代理商進行技術和銷售的培訓,并在受訓人員通過培訓考試后,頒發(fā)培訓證書。

受訓人員的培訓費用由代理商負擔,受訓人員住宿自理。

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由本公司確定后組織代理商參加。代理商可以對培訓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銷售獎勵

以下獎勵制度適用于代理商的銷售及付款事宜。

銷售額業(yè)績突出的獎勵

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本公司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guī)定的傭金外,另付獎金;和或,其他實物獎勵;和或,其他形式獎勵,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第十四條代理商的優(yōu)惠條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產品技術知識培訓及指導(培訓合格后頒發(fā)培訓證書)、配發(fā)宣傳用品、經營資料及其他種種優(yōu)惠條件。

第十五條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頒發(fā)的銅牌和證書

代理商有權使用本公司頒發(fā)的授權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標志物和證書,此牌匾和聲明代理內容的證書應并列相鄰放置于明顯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關系時交回。

附則

第十六條同種產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產品或與其類似或相關的產品。

第十七條嚴守機密

代理商能夠必須嚴守與本公司的有關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八條使用**品牌及其相關內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品牌,須將使用范圍、方式、樣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在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第十九條違反規(guī)定的處置

代理商如違反本規(guī)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隨時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第二十條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間的競爭

代理商須于指定區(qū)域內,以本公司許可的售價來進行銷售活動,避免向其他區(qū)域擴銷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間無謂的競爭。但如經本公司書面指示時則不在此限制之內。

若因前項行為或類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間的競爭,本公司將站在公平的立場上,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一條新代理商的設置

本公司在授權新的代理商之前,須做好充分的調查與研究,同時須咨詢代理商及代表處的意見。如有問題要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二條當發(fā)生本規(guī)定的相關紛爭時,由管轄地法院或北京仲裁委員會判決或裁決。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4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規(guī)范用印管理流程,加強對大區(qū)、分公司公司印章的刻制、改正與廢止、使用及管理,明確相關用印手續(xù)及責任,保證用印工作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2.1印鑒:公司向主管部門登記的或指定業(yè)務專用的公司印章。如:法人單位公章、

分公司財務/發(fā)票/合同專用章等;其中合同專用章由總部刻制;

2.2職銜簽字章:刻有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章;

2.3以上統稱為印章;

3詳細制度內容

3.1印章管理的負責人、刻制

3.1.1印章管理負責人

3.1.1.1總部行政部負責全公司所有印章的數量及印章保管人員檔案的管

理,指導印章保管人用印規(guī)范,同時負責印章銷毀工作。

3.1.1.2總部法務部負責印章使用的法律責任的確定和相關問題的咨詢解

答。

3.1.1.3行政總監(jiān)(助理行政總監(jiān))為分公司所有印章的負責人,負責本

公司印章使用的監(jiān)控。

3.1.1.4分公司行政部為分公司的印章管理部門,負責分公司印章的刻制

及建帳管理,銷毀的申請工作。

3.1.1.5具體印章的保管人由行政總監(jiān)指定。

3.1.2刻制:分公司填寫《刻章申請單》,將印章樣式標明在表單中,經行政總監(jiān)

同意,報送總部行政部??偛啃姓吭谝惶靸然貜屯夂?,方可組織印刻。

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3.1.3由總部行政部刻制的印章,郵寄到各分公司行政總監(jiān)處,各分公司填寫貨

物確認表示收到,同時行政總監(jiān)以郵件形式將印章保管人員的姓名、職位、

聯系方式報告總部行政部。

3.2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3.2.1每類印章(包括總部刻制的印章)必須由行政總監(jiān)確定唯一的印章保管人

員,由印章保管人員在《印章保管人員檔案表》簽字確認后,分公司行政部

建立印章保管人員的檔案并報送總部行政部,總部行政部將其增加在公司印

章保管人員總檔案中。

3.2.2需要用印人員應先在印章保管人員處領取《用印審批登記臺帳》,需用印的

文件、文稿等經行政總監(jiān)同意,行政總監(jiān)在《用印審批登記臺帳》中簽字后,

即可用印。

3.2.3涉及合同、協議等文檔的用印(不包括總部下發(fā)的標準合同),必須有總部

法務部簽署同意的法律事務申請單,方可用印。

3.2.4對于附加協議的用印,同3.2.3條。

3.2.5印章保管人員在用印后,將《用印審批登記臺帳》填寫完全,發(fā)生崗位變

動時,需要將《用印審批登記臺帳》全冊與新人進行書面交接。

3.2.6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出差等情況出現離崗4小時以上(重要印章的印章

保管人員離崗2小時以上)的,需將印章交行政總監(jiān)或總監(jiān)指定人員,并填

寫《印章交接單》,有交接記錄,各種用印程序、規(guī)定必須交代清楚,方可

離開。

3.2.7印章保管人員請假、出差等返回后,接替人員應將接替期間的用印登記等

一并交還印章保管人員,同時將用印情況交接清楚。

3.2.8不允許在空白信箋或空白文書上加蓋印鑒。特殊情況必須取得總部法務部

同意方可用印,但必須在用印信箋或空白文書上編號。

3.2.9公章等印鑒不得帶出外用。特殊情況下需帶出外用的,由經辦人做出書面

報告,注明用途、借用時間,經行政總監(jiān)批準后,方可帶出外用。

3.2.10任何人包括上級領導無權強迫印章保管人員用印,對于該種情況,印章保

管人員應立即拒絕,否則一切責任由印章保管人員承擔。

3.2.11印章保管人員對遇有自己不能掌握的新型或復雜用印申請要在用印前咨詢

總部法務部,確認后方能用印。

3.2.12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各印章保管人員應迅速向行政

總監(jiān)及總部行政部報告,行政部根據情況依照本規(guī)定的手續(xù)辦理。

3.3印章的銷毀

3.3.1印章銷毀由總部行政部負責。分公司行政部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與需

銷毀印章一起,報總部行政部,由總部行政部統一銷毀。

3.3.2印章保管人員保管使用的印章若損壞,按刻章申請程序辦理。新章刻好后,

原損壞印章應同時交還總部行政部,由總部行政部存檔或統一銷毀。

3.4違反用印管理規(guī)定所承擔的后果

3.4.1未將印鑒或加蓋印鑒的空白文書(如合同等)進行妥善保管,導致印鑒或

加蓋有效印鑒的空白文書遺失或被盜用的,對文書保管人處以100-500元的

罰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空白文書保管人負責賠償,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刑事責任。

3.4.2對于其他不按要求用印的,每查出一次,全公司內通報印章管理員并處以

50元的罰款,同時印章保管人必須立即整改到位,否則加倍處罰。

3.4.3對于多次查出問題,多次都無法整改到位的印章保管人,免去其印章保管

人資格,同時作為工作業(yè)績的一部分在人力備案,作為不再續(xù)聘該人的內容

之一。

3.4.4行政總監(jiān)對本公司使用印章出現的用印問題負連帶責任,處以100-1000元

的罰款并全公司內通報;情節(jié)嚴重者,將按瀆職予以免職。

4相關說明

4.1本文件適用于大區(qū)及分公司的印章管理。

4.2屬于公司標準合同用印的,可直接按程序辦理即可,不需按3.2.4條辦理。

4.3公司財務章與個人職銜簽字章必須分開保管。

5表格

5.1刻章申請表

5.2印章保管人員檔案表

5.3用印審批登記臺帳

5.4印章交接單

5.5印章銷毀申請表

第5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公環(huán)境管理制度

辦公環(huán)境管理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辦公場所符合公司的工作需要;

1.2 適用于分公司在遷址工作中對新辦公場所的選址與裝修的控制,及辦公環(huán)境的維

護;

2管理組織

2.1 分公司行政部負責執(zhí)行;

3管理內容

3.1 辦公地址選擇及裝修要求

3.1.1 辦公地點的選擇

3.1.1 .1交通:出行方便,易于客戶到訪;

3.1.1 .2通訊:有足夠的有線通訊

(20-40條直線)資源,移動電話可接收,

有ddn或isdn或adsl線路接入,有固定ip地址;

3.1.1 .3物業(yè):大開間框架結構,有空調,打掃衛(wèi)生、保安等服務條件,

最好為比較專業(yè)的管理物業(yè)公司,與之簽訂安全保衛(wèi)合同;

3.1.1 .4環(huán)境:辦公樓外有足夠的停車位,附近有適于居住的房子;

3.1.1 .5通風狀況:有比較多的通風口

(窗戶),利于辦公區(qū)內的空氣流通;

3.1.1 .6發(fā)票:出租方必須能夠提供正規(guī)的租賃發(fā)票;

3.1.2 辦公室裝修要求:裝修方案均須符合本公司vi中的設計標準(在公司網站

下載),并附同裝修示意圖和座位安排簡圖。大區(qū)根據當年度總部核定的裝

修風格及價格標準進行審核,針對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方案及預算,方可由申請

分公司與裝修公司簽約施工,施工期間所需各項預算內費用亦須每筆按相關

財務規(guī)定申請后,由總公司及時撥給。

3.1.2 .1采取大開間式開放辦公,在前臺辟出接待區(qū)。

3.1.2 .2裝修規(guī)格:

3.1.2 .

2.1 需區(qū)隔出以下幾個完全封閉的辦公室:行政總監(jiān)辦公室、財

務室、培訓教室、小會議室、機房;如條件許可,可增加一間

儲藏室

3.1.2 .

2.2 行政總監(jiān)辦公室面積12―15平方米,商務總監(jiān)為開放式辦公,

面積為兩個桌位,可用隔板(規(guī)格同商務部)做適當分隔,以利

于工作開展,但不宜做封閉式處理

3.1.2 .

2.3 行政助理接待區(qū)必須遵照中企動力vi設計要求,可與辦公區(qū)

域有所區(qū)隔,但不宜做封閉式處理

3.1.2 .

2.4 其他涉及公司vi 要求,統一按總部規(guī)定執(zhí)行。

3.1.3 局域網設計須注意以下幾點要求:

3.1.3 .1商務部工作區(qū)域應盡可能多地安排電話點,同時,考慮到公司的

發(fā)展,即便是商務部區(qū)域亦應留有足夠多的網絡接點。

3.1.3 .2電源的設計應更多地考慮電纜的承載能力,尤其是必須滿足后臺

工作區(qū)域各種計算機設備滿負荷工作時的電力需要,同時注意消防安

全的要求。

3.1.3 .3局域網施工安裝過程中須注意施工監(jiān)理,完工后須認真地按照合

同要求對每個電源、電話及互聯網接點進行測試,保證工程質量。

3.2 辦公環(huán)境維護

3.2.1 分公司指派清潔人員負責公司辦公區(qū)域及公共區(qū)域的清潔衛(wèi)生。員工

應自覺維護辦公區(qū)整潔,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3.2.2 員工應自覺保持辦公區(qū)的安靜,嚴禁喧嘩、嬉鬧。

3.2.3 禁止在辦公區(qū)內就餐或將有異味的食品帶入。

3.2.4 禁止在辦公區(qū)內吸煙,違者按《員工行為規(guī)范》文件處理。

3.2.5 辦公區(qū)內嚴禁明火,嚴禁亂動電源或私自拉線、搭線,下班后員工應注意

關閉電腦。如發(fā)現電源插座、接線盒等處破損應立即通知行政部聯系維修。

3.2.6 辦公區(qū)內禁止存放私人貴重物品、現金,如有物品遺失責任自負。

3.3 會議室管理

3.3.1 行政部行政助理總體負責會議室管理。

3.3.2 各部門在召開會議前,提前半天與行政助理預約會議室,確認會議室使用

時間、預計會議長度、使用哪一個會議室,行政助理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

表》。未通知行政部需要使用會議室的,行政部將不予安排。

3.3 .3會議室一切公物,不得隨意搬離會議室。如搬離,必須通知行政部,使用

后放回原位。

3.3 .4會議室使用過程中,請注意維持會議室衛(wèi)生,會議結束后,請對會議室物

品進行整理歸位。

3.3 .5如有相關會議設備、用具需要行政部提供,請?zhí)崆敖栌?,在借用后及時歸

還。

3.3 .6會議結束后,行政部行政助理對會議室進行檢查,對茶水等要求保潔及時

清理。若使用部門未按要求對物品、設施進行恢復的,行政部將給予曝光,

在全公司內通報。情節(jié)惡劣者,行政部將對使用部門提出經濟處罰。

3.3 .7行政部行政助理未監(jiān)督到位,造成會議室凌亂,將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附件

4.1 《會議室使用登記表》

第6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值班管理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維護公司安全,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1.2 適用與分公司的值班管理;

2管理組織

2.1 分公司行政部負責安排值班管理工作;

2.2 行政總監(jiān)、商務總監(jiān)負責監(jiān)督值班人員的工作;

3管理內容

3.1 值班人員范圍:行政總監(jiān)、商務總監(jiān)、各部門負責人。

3.2 值班時間

3.2.1 周一至周五:18:00時至21:00時;

3.2.2 周六8:30至18:00時。

3.2.3 節(jié)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3.3 基本規(guī)定

3.3.1 行政部負責編排值班表,于月底

(30日前)公布并張貼。

3.3.2 原則上,周日除公司有整體工作安排外,不安排值班,公司辦公場所不予開

放。

3.3 .3值班人員職責

3.3 .

3.1 對辦公區(qū)進行巡檢,避免安全隱患,注意節(jié)約水電。

3.3 .

3.2 負責周一至周五下班后仍留在公司的員工的登記,注意公司人員出入

狀況;非公司人員進入辦公區(qū)的登記、管理。對值班期間的安全負責。

3.3 .

3.3 負責周六進出公司所有人員的登記、管理。對值班期間的安全負責。

3.3 .

3.4 妥善處理緊急事件,維護公司形象、財物不受損失。對重大突發(fā)情況,

及時通報上級領導。

3.3 .

3.5 做好值班記錄,行政總監(jiān)每周檢查一次。當天值班結束后,應將值班

記錄交回行政部。

3.3 .4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應提前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進行協調。

3.3 .5月末行政部將當月“值班記錄”收存。

3.3 .6值班檢查

3.3 .

6.1 行政部配合行政總監(jiān)、商務總監(jiān)對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對違反此規(guī)定

的予以處罰,造成經濟損失者,值班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3 .

6.2 值班人員如調換值班時間,需于值班前一天報行政部備案。

3.4 考核

3.4 .1對于不按公司要求未履行值班職責或值班期間不在崗位的,一經查出,全公

司內通報批評,并處以50元以上罰款。

3.4 .2由于工作失職或出現重大失誤

(如被盜等),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值班人員為第一責任人,將追究值班人的經濟責任,同時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

予降薪、辭退直至開除的行政處罰。

4附件

4.1 《值班記錄表》

第7篇 某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突然發(fā)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穩(wěn)定的公司緊急事件的處置。公司的突發(fā)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經營受到影響甚至無法繼續(xù)經營,公司財產、人員以及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失,造成區(qū)域性甚至全國性影響,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穩(wěn)定的公司風險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類

1、公司主要股東單位出現重大風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2、公司的股東之間出現明顯分歧;

3、大股東的股東存在紛爭訴訟;

4、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管人員涉及重大違規(guī)甚至違法行為;

5、管理層對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資產被主要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到海外或異地無法調回;

(二)經營類

1、公司董事會可能出現較大的決策失誤;

2、公司的經營班子可能出現較大的經營失誤;

3、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5、公司主營業(yè)務不清晰,或無持續(xù)性經營能力;

6、公司信托產品出現兌付風險;

7、公司經營活動中可能出現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其他風險;

8、其他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情況;

(三)環(huán)境類

1、國際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國內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變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災害造成公司經營業(yè)務受到影響;

4、事故災難,指企業(yè)內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經營受到影響;

5、公共衛(wèi)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類

1、公司的股價異常波動;

2、報刊、媒體對公司問題集中或不實報導;

3、社會上存在不實的傳言或信息,給公司造成了影響;

4、公司發(fā)布的信息出現重大的遺漏或錯誤,對市場造成了影響;

5、可能或已經造成社會不穩(wěn)定,引發(fā)投資者群體*或投訴事件等;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公司的應急預案以切實可行、積極應對為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guī)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公司將成立突發(fā)風險事件領導工作小組,負責公司突發(fā)事件的管理以及處置

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長任組長,總裁任副組長,組員由公司副總裁及董事會秘書擔任。

其中:

(一)組長職責:

1、負責公司突發(fā)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本預案;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組織指揮突發(fā)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fā)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協調和組織突發(fā)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

外宣傳解釋口徑。

6、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的有效聯系與關系;

(二)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有關突發(fā)風險的處置工作;

2、指導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的突發(fā)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3、綜合協調信息收集、情況匯總分析等工作,發(fā)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組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fā)事件的應急管理

工作;

2、督促、落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決定;

3、收集、反饋突發(fā)風險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

4、指導和協調下屬各部門或各下屬單位及分支機構做好相關突發(fā)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5、負責組織突發(fā)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善后和總結工作;

6、負責有關突發(fā)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發(fā)事件的值守等職責。

各組員實行24小時值班,手機必須隨時保持暢通狀態(tài),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副組長報告,并按照指示進行處理。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預警和預防制度

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責任人作為突發(fā)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tài)控制在萌芽狀態(tài)中。

(二)預警信息的傳遞及處置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fā)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預警信息傳遞的渠道主要有兩種,正常情況下由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的責任人負責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然后由分管領導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fā)事件的各類信息予以高度重視,立即向公司總裁報告,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另公司總部設置了24小時值班電話,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值班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負責人報告,行政部負責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由分管領導按上述工作程序進行處理。當預警信息被董事會秘書確定為需披露的信息后,則按照有關《信息事務披露管理制度》規(guī)定進行披露。

四、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

發(fā)生本預案選用范圍的突發(fā)事件后,啟動公司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公司根據突發(fā)事件的類別分別制定了不同的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送

發(fā)生影響或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穩(wěn)定的突發(fā)事件后,領導工作小組應在1個小時內將事件情況、已采取的措施、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通過電話報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同時應在2個小時內將事件的詳細情況書面報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fā)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xù)報有關情況。涉外突發(fā)事件以及發(fā)生在敏感地區(qū)、敏感時間的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報送,可隨時上報。

(二)先期處置

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后,事發(fā)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guī)定的權限啟動本單位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tài)。

(三)應急處置

領導工作小組確定突發(fā)風險事件后,應根據突發(fā)風險事件性質及事態(tài)嚴重程度,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啟動本預案。同時針對不同突發(fā)風險事件,成立相關的處置工作小組。處置工作小組在領導工作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制定突發(fā)風險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事件處置方案,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及時開展處置工作。

1、治理類突發(fā)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約見股東單位的負責人員,請其予以配合,并詳細了解事情的發(fā)展情況;

(2)對公司有關董事、監(jiān)事及高管人員進行談話,了解目前公司三會的運行情況;

(3)深入了解公司的資產狀況,對轉移資產的詳細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必要時報警處理;

(4)協助公安部門對部分涉案人員進行控制;

(5)加強與投資者關系的管理,積極應對投資者的咨詢、來訪及調查;

(6)按照規(guī)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經營類突發(fā)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徹底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必要時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評估;

(2)查清公司經營班子及董事會的日常經營管理及決策是否違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則及時調整或更換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董事會成員,情形嚴重者訴之法律處理;

(3)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談話及控制;

(4)暫時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

(5)對于公司經營虧損或面臨退市,積極與各方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溝通,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如定向增發(fā)、重組。

(6)按照規(guī)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環(huán)境類突發(fā)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深入調查、了解目前環(huán)境,包括國際、國內重大事件、政策變化、自然環(huán)境詳細情況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程度;

(2)公司召開經營班子會議,討論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對公司造成的影響;

(3)公司經營班子及時提交有關處理意見,并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予以調整經營策略及投資方向。

(4)對于自然災害或社會公共事件對經營項目已經造成嚴重影響,則公司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應立即派出相關領導親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上報現場處理情況。

(5)按照規(guī)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類突發(fā)風險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聯系有關媒體報導負責人,將真實情況告知,并商議處理方案;

(2)立即對不實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盡量減少不良信息的影響;

(3)追查相關責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嚴重者訴之法律處理;

(4)安撫投資者,做好投資者的咨詢、來訪及調查工作;

(5)按照規(guī)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后期處置

突發(fā)事件結束后,應盡快消除突發(fā)風險事件的影響,并及時解除應急狀態(tài),恢復正常工作狀態(tài)。同時總結經驗,對突發(fā)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評估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經營班子擬定關于善后事項的處理意見,包括遭受損失情況以及恢復經營的建議和意見,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后執(zhí)行。

五、應急保障

公司下屬各部門及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fā)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工作需要和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的順利實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的值班電話及領導工作小組成員的值班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確保與各部門的聯系。

(二)應急隊伍保障

領導工作小組有權利根據突發(fā)風險處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參與處置人員,被召集人必須服從安排。

(三)物資保障

公司的經營班子應做好突發(fā)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物資保障,準備好相關的設施、設備及資金、交通工具等等。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負責對突發(fā)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jiān)管和評估。

(四)培訓

公司本部及所屬單位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guī)和預防、避險等常識,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對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人員,要有計劃地進行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的專業(yè)培訓工作。

六、附則

(一)負責機制

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表彰獎勵

對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fā)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預案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五)本預案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8篇 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產品成本核算,加強成本的管理及控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企業(yè)會計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企業(yè)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的特點,特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目的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正確及時反映各種生產耗費及生產費用的實際支出,并實時對其進行監(jiān)督控制。

加強成本核算,可以及時反映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動、結存情況,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及時計算在產品、庫存商品的單位成本及總成本,提供各種成本信息,以滿足各項管理工作和經濟決策的需要。

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反映產品成本構成情況,提供降低產品成本的途徑。

第三章成本會計科目核算的內容

成本的計算體是以產品為中心。成本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現在有三個生產部門:電能××部、××部、××系統部。每個生產部門都有自己的特點。

電能××部現在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主導產品是多用戶表。電能××部的產品屬于大量大批生產,采用品種法。

××部的產品比較穩(wěn)定,一年的收入將近100萬元。××部可采用分批法,根據產品的定單生產。對××部的預生產采用品種法。

××系統部屬于一個特殊的部門,涉及產品研發(fā)和產品的生產。應該對產品的研發(fā)和產品的生產分開核算。現在××系統部正在研發(fā)冷熱水表,前期的研發(fā)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fā)費。

××的成本科目下設了兩個一級科目“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在這兩個科目下分別設置了明細科目?,F在生產成本下設了四個三級明細科目“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3.1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的內容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指產品生產過程中,形成產品的各種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發(fā)放到產品上的各種材料。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及津貼。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福利費:指的是按參加產品生產工人比例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指的是從當月制造費用科目余額中轉入的成本。

3.2制造費用明細科目核算的內容

制造費用-辦公費:指的是生產車間耗用的文具、印刷、郵電費、報刊雜志、資料費等費用。

制造費用-差旅費:指的是車間職工因公出差而發(fā)生的差旅費用。

制造費用-運輸費:指的是鐵路托運,不能進入原材料成本的運雜費。

制造費用-修理費:指的是修理生產使用固定資產的費用,包括大修理和經常修理費用,以及各項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用。

制造費用-工資: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績效工資。

制造費用-福利費:指的是按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績效工資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福利費。

制造費用-會議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會議的費用。

制造費用-勞保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發(fā)生的各種勞動保護費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安全裝置、衛(wèi)生設備、通風設備等勞保用品支出的費用。

制造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指的是指生產車間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包括家具備品、計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費用。

制造費用-通訊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的電話費、所內的通訊費、生產車間管理人員每月的手機話費。

制造費用-折舊費:指的是與生產有關的固定資產按規(guī)定提取的折舊費用。

制造費用-水電費:指的是生產車間由于消耗水電(日常用水、照明用電)而支付的費用。

制造費用-停工費:指的是生產車間或某個班組在停工期間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停工期間發(fā)生的原材料費用、工資及福利費和制造費用。如果停工期間不滿一個工作日的,一般不計算停工損失。

制造費用-其他:指的是產品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但未包括在上述各項中的其他制造費用,如勞務費。

由于原出庫單沒有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要增加三個字段生產計劃號,維修號和合同號,以便以后備查,為材料成本的歸集做好基礎的工作。

第四章建立健全,制定、修訂各項定額資料

產品的各項消耗定額,既是編制成本計劃、分析和考核成本水平的依據,也是審核和控制成本的標準;而且在計算產品成本時,要用產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額和工時的定額作為分配實際費用的標準。因此,為了加強生產管理和成本管理各單位必須建立和健全定額管理制度,凡是能夠制定的定額的各種消耗,都應該制定先進、合理、切實可行的消耗定額,并隨著生產技術科技的發(fā)展、技術的進步、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不斷修訂消耗定額,以充分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產品的各項定額制定的好壞,需要各部門的密切配合。

首先要明確生產工藝流程,生產工藝流程由生產質量部、技術部共同制定。

生產工藝流程規(guī)定了相應的消耗定額,并以此作為標準成本的基礎,領料根據定額發(fā)料,額外發(fā)料應經總經理批準。

生產車間負責制定生產定額,提供工時利用率,保證完成產量、品種等計劃指標,力求縮短生產周期,減少在產品資金的占用。

技術部門負責制定物資的消耗定額,從產品的設計和工藝技術上保證產品質量優(yōu)、成本低、適銷對路,減少原材料等各種物資消耗,節(jié)約工時,講究經濟效益。

生產質量部門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通知單、預生產計劃、科研預投,組織均衡生產,提高優(yōu)級品率,減少部合格產品和廢品損失。每月生產質量部制作生產進程報告,包括計劃完成情況,重大問題應報告管理層。

供應部負責制定計劃單價,控制外部加工費用,合理組織物資的采購,節(jié)約物資的采購和保管費用,做好材料的暫估。

綜合辦負責制定勞動力合理組織,制定勞動定額,綜合辦和生產部門配合,提高工時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控制工資、福利的支出,節(jié)約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

財務部負責把上述定額匯總,制定公司各種產品的定額。每月根據生產質量管理部上報的生產進程報告,看生產資金的占用情況。

第五章建立健全材料的計量、收發(fā)、領退和盤點制度

存貨占流動資產將近50%,如何管理存貨,防止存貨丟失,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存貨的周轉速度,提高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提到企業(yè)的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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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5.1 材料的領料程序

領發(fā)材料,要有嚴格的手續(xù)和制度。有消耗定額的,按定額發(fā)料,沒有消耗定額的,按照合理需用量發(fā)料,防止材料亂領亂用,造成積壓浪費。

正常領料:(1)由領料部門填制材料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留給庫房、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出庫單標明生產計劃號、用于那種產品名稱、物料代碼、領用產品名稱(名稱要統一)、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量。

(2)倉庫保管員根據出庫單直接將材料發(fā)放到產品類別上,并登記金蝶倉存管理-領料發(fā)貨-生產領料-錄入。以此作為材料成本歸集的依據之一;在月底財務結原材料賬套前,倉庫應核對好收發(fā)料和材料明細賬,務必使賬單一致;

(3)各車間辦事人員設立賬簿,在賬上按產品名稱登記領用材料,在每月的25日上報財務部。

(4)財務部結轉原材料帳套,財務部每周打出一次材料出庫單,以便各部門領料核對。根據領料單成本人員編制按產品名稱直接材料匯總表。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非正常領料:(1)生產中設計修改:如果設計修改系新增材料,其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如果是更換材料,更換前的領料做退庫處理,辦理退庫單,更換后材料成本核算與歸集同正常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2)生產中質量事故(生產操作或原材料缺陷)發(fā)現需要補領料,必須持生產副總或生產管理質量管理部門簽字的單子到倉庫領料,倉庫在領料單上標明發(fā)料名稱和原因,以便存貨管理人員在作材料財務成本分析時使用。其材料成本核算和歸集同正常領料。財務上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

(3)維修領料,售后服務領料,應在材料出庫單上標明維修號、維修的產品名稱、 物料代碼、物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其材料成本的核算歸集同正常領料。產品維修領料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產品的售后服務領料記入“營業(yè)費用-售后服務費”

其他領料:(1)材料的出售,同正常的領料手續(xù),財務上記入“其他業(yè)務支出”。

(2)產品的研發(fā),應在材料出庫單標明科研計劃號,同正常的領料手續(xù)。財務上記入“管理費用-研究開發(fā)費”。

(3)材料的借用,應由借用人填制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材料的借用應及時歸還。未歸還,應于每月末書面文件說明原因。

5.2材料的退庫

對于每月發(fā)生或每批發(fā)生的剩余材料應及時在每月的25日辦理材料的退庫。

(1)對于生產所剩材料,應該編制紅字出庫單,據以退回倉庫。

(2)對于車間已領未用、下月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材料,為了避免本月末交庫、下月初又領用的手續(xù),可以采用“假退料”的辦法,即材料實物不動,只是填制一份本月份的退料單,表示改項余料已經退庫,同時編制一份下月份的領料單,表示改項材料又作為下月份的領料出庫。

5.3材料的盤存

庫存材料應定期清查、盤點,作到賬物相符,避免差錯和霉爛變質,防止積壓浪費和貪污盜竊,以保護財產的安全。

庫存材料的盤點采用永續(xù)盤存制。存貨人員至少每季盤存一次,寫出盤點報告,對于材料的短缺,應分析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章建立在產品、產成品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6.1建立在產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在產品是企業(yè)的重要物資,要保護在產品的完整。如果保管不當,會發(fā)生丟失、毀損等情況。因此,為了保護企業(yè)財產物資的安全,也應搞好在產品成本核算工作。

在產品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尚未完工的產品。在產品數量的核算是進行在產品成本計算的基礎,企業(yè)計算在產品成本所依據的是期末在產品結存數量,每月車間辦事人員應盤點在產品,編制在產品收發(fā)結存報表。送交財務部。

在產品的借出由經辦人員品填制在產品的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送交倉存,一份送交財務部。在產品的借出應及時歸還。在產品的歸還應填制紅字出庫單。倉存人員應設置備查賬簿登記在產品借出歸還情況。每月上報財務部一份。

為了加強在產品的數量核算,保護在產品的安全完整,成本會計人員應定期對在產品進行清查,特別是在中期和年度決算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6.2 明確自制半成品

對于部件庫,首先應由生產車間人員、生產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技術部人員協商制定部件的標準。

由于電能××部生產的特殊性,每個生產步驟生產出半成品,入部件庫,生產出的半成品又被領用,用于下一步驟繼續(xù)進行加工裝備。

為了加強半成品的核算,更好地控制部件庫收發(fā)情況,有必要計算半成品的成本。自制半成品進行物流模塊,明確自制半成品的物料代碼、名稱、規(guī)格型號、物料屬性。

由于××現在的工資基本上是在所里開的,電能××部的工資基本上在公司賬上體現13000,制造費用每月基本上15000元,由于人工和制造費用在產品成本中的比重不大,××的自制半成品基本上可以按所耗的原材料歸集?!痢磷灾瓢氤善啡霂鞎r,可以計入:

借:自制半成品

貸:原材料

××的自制半成品出庫時:(1)如果電能××部領用,可以計入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貸:自制半成品

(2)如果出售,可以計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yè)務支出

貸:自制半成品

每月部件庫核算人員應向財務部、生產質量管理部報出部件庫收發(fā)結存報表。

6.3 加強庫存商品的保管、移交、傳遞制度

為了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有必要對庫存商品的入、出庫核算加強。

庫存商品完工時,由車間管理人員填制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應詳細標明生產計劃號、物料編碼、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入庫經手人、倉庫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簽字。庫存商品完工應及時。這樣可以正確地計算出產品的成本,在此基礎上,才能正確準確地計算出企業(yè)利潤額的計算。利用庫存商品,可以合理調節(jié)企業(yè)的生產進度,當產成品庫存增加時,應當減少產量;當產成品庫存較少時,可以適當地增加產量。

庫存商品出庫時,無論是對外轉移,還是內部使用,都應及時開具出庫單,出庫單應詳細標明合同號、客戶名稱、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量、出庫經手人、簽訂合同人。

庫房保管人員應仔細查看實物和產成品出庫單是否相符。如果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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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致,應要求出庫單重開。

第七章成本的計算方法

7.1 成本計算中的分批法

××的××部和××系統部屬于單件小批類型的生產,按購貨單位的合同生產?!痢敛亢汀痢料到y部根據購貨合同采取生產,成本計算就應當采用分批法。按產品的批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成本計算對象是購貨者的定單,產品成本明細賬按定單開設。

當購貨者的一份定單中只有一種產品且要求同時交貨時,就將該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當購貨者一份定單中有幾種產品或雖只有一種產品但數量較多而且要求分批交貨時,就要由生產質量管理部門按批別開設內部定單,下生產計劃以組織生產,并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間接費用在各定單之間分配時,可以采用當月分配法,也可采用累計分配法。按月歸集各定單的實際生產費用,成本計算期是非定期的,與會計報告期不一致,與生產周期一致。

各定單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累計數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成本。

7.2 成本計算中的品種法

××電能××部的生產屬于大量大批裝配式生產,在總裝生產線進行加工焊接各項單元板,在老化組進行高低溫沖擊,調試組進行調試,組裝組進行組裝成表,老化組進行老化走字,輔助生產線上表蓋子、表裙子、面板,生產質量管理部進行出廠檢驗,輔助生產線進行包裝出廠。

××電能××部如果當月只生產一種產品,就以該種產品為成品計算對象,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或產品成本計算單)。這時企業(yè)發(fā)生的費用,可根據領料單上標明的生產計劃號、合同號、領料用途、領料用于何種產品進行歸集。登記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明細表了。

××電能××部如果當月生產多種產品。則分別以每種產品為成本計算對象,分產品分別設置成本明細賬,對發(fā)生的生產費用,分別按產品成本項目進行歸集。

采用品種法,一定要按月計算產品成本。

7.3 正確劃分各種產品的費用界限

為了分析和考核各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或成本定額執(zhí)行情況,應當分別計算各種產品的成本,因此,應該計入本月產品的成本的生產費用還應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劃分。

屬于某種產品單獨發(fā)生,能夠直接計入該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應該直接計入該種產品的生產成本。

屬于幾種產品共同發(fā)生,不能直接計入某種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則應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這幾種產品的成本。

直接材料分配率=材料實際總耗用量×材料單價

各種產品實際產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產品實際產量×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該車間當期發(fā)放的工資總額×直接人工分配率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福利費=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的分配率=該產品當期原材料消耗金額

當期車間領料合計

某產品應分配的制造費用=該車間當期發(fā)生制造費用×制造費用分配率

7.4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7.4.1 分批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如果采用分批法,通常不存在批內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分批費用的問題。各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細賬中的歸集費用累計數就是在產品成本,當該定單或批次的產品全部完工時,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費用就是完工產品的總成本。

如果一份定單內或同一批次內產品跨月完工數量較多時,或者若干份定單或若干批次的產品中跨月完工的定單或批次較多時,則應采用約當產量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以便確定和報告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7.3.2 品種法下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在簡單品種法下,不存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費用的問題,本月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全部費用,就是該產品本月完工產品的總成本;總成本除以產品,即為該產品平均單位成本。

如果在產品數量比較多,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分配生產費用,以便計算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電能××部在產品數量較多,占用的費用額也較大,同時各月在產品數量變化也比較多,就應按月計算產品成本。采用約當產量法(產品相當于完工產品的產量)。

電能××部在產品成本的計算是通過月末對車間盤點的每一道工序上的在產品數量,形成在產品成本報表(見附表五)。財務依據此報表采用約當產量法計算出在產品金額。

如果原材料是一次投入時,通常分批材料費用時,不必計算在產品中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的約當產量,應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數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

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材料費用+本月發(fā)生的直接材料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數量

月末在產品直接材料成本=月末在產品數量×直接材料費用分配率

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的分配。按在產品完工程度計算約當產量,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分配計算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直接人工費用+本月發(fā)生的直接人工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月末在產品數量×在產品完工程度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直接人工費用分配率

月末在產品的直接福利費=月末在產品的直接人工×14%

制造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制造費用+本月發(fā)生的制造費用

完工產品數量 +在產品約當產量

月末在產品的制造費用=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制造費用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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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成本分析和控制

成本計算算管結合,算為管用。對成本進行分析,可以考核企業(yè)成本、節(jié)約材料費用,從而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

通過對成本的分析,還可以揭示企業(yè)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取得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企業(y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的水平。

成本提供的實際成本、費用,可以作為企業(yè)的價格和利潤的預測,制定有關的生產經營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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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依據“一崗雙責”的原則,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股份公司通過《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目標,督促各單位、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 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第五條 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六條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三)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批準股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安全投入資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組織制定并實施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

(三)負責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四)組織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五)保證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七)組織制定股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第八條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股份公司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二)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發(fā)展”的理念,指導股份公司干部選聘工作,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

(三)指導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發(fā)揮監(jiān)督保證作用,敦促、教育全體黨員模范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指導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四)指導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家部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指示精神,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

(五)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和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

第十條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總經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崗雙責”的原則,在開展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黨委書記做好安全生產調研、指導、教育、檢查整改、落實工作。

第十二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各級財務部門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費用和統計工作。

(二)審核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資金需要。

第十三條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組織安全技術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的修編工作。

(三)負責組織有關安全科技和職業(yè)危害問題的課題研究。

(四)負責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第十四條 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總經理分析經營管理活動的安全生產因素,并為生產安全開展經濟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

(二)組織各級工會開展和參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過程檢查。

(三)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的經驗。

第十七條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三章? 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

(一)負責督促、檢查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執(zhí)行。

(二)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對外披露。

第十九條 總經理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總部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負責總部辦公區(qū)域消防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工作。

(三)協助安排安全生產會議。

第二十條 黨委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工作。

(二)組織黨、工、團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

(三)開展黨工團安全生產主題活動

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干部推薦、選聘、考核時,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不推薦安全生產工作不稱職的人員到領導崗位。

(二)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三)負責辦理總部員工的工傷保險。

第二十二條 財務產權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費用的支出,并監(jiān)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帳戶。

(三)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統計管理。

(四)負責安全事故罰款的收繳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工程科技部(環(huán)保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開展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的研發(fā)、引進推廣工作。

(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計劃。

第二十四條 投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 組織投資項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評估。

(二) 負責敦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安全評估意見開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條 市場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標報價中的安全生產費用滿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發(fā)展部安全生產職責

在制定企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時,將安全生產規(guī)劃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第二十七條? 資金管理部安全生產職責

監(jiān)督各公司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的各項費用。

第二十八條 設備物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開展設備專項安全檢查。

(三)采購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物資。

(四)指導各公司對出租、承租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安全生產職責

審計過程中,審計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 監(jiān)察(紀檢)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效能監(jiān)察。

(二)參與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法律事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務。

第三十二條 信息中心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運維和技術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史志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通過公司《年鑒》,負責記載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情況。

第三十四條 海外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國際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海外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海外業(yè)務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及時報告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十五條 基礎設施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房地產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七條 鐵路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鐵路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

(二)審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發(fā)展規(guī)劃和管理目標。

(三)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研究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決定。

(五)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和安委會日常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監(jiān)督、指導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四)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

(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七)負責組織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活動。

(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十條 股份公司所屬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股份公司統一領導下,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通過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擴展到每個項目、每個部位,延伸到每個班組、每位員工。在股份公司系統內,構建責任明確、層次清晰、銜接順暢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第10篇 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投資管理,規(guī)范公司投資行為,提高資金運作效率,保證資金運營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guī)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的對外投資行為,各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對外投資指將貨幣資金以及經資產評估后的房屋、機器、設備、物資等實物,以及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進行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第四條投資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閑置資金或其他資產,進行適度的資本擴張,以獲取較好的收益,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第五條投資的原則

(一)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二)必須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

(三)必須規(guī)模適度,量力而行,不能影響公司主營業(yè)務的發(fā)展;

(四)必須堅持效益原則,原則上長期投資收益率不應低于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第六條對外投資的分類

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一)短期投資一般包括購買國債、企業(yè)債券、金融債券以及股票等。

(二)長期投資一般包括:

1.出資與公司外部企業(yè)及其他經濟組織成立合資或合作制法人實體;

2.與境外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開辦合資、合作項目;

3.以參股的形式參與其他法人實體的生產經營。

第七條公司累計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對外投資管理機構

第八條投資業(yè)務的職務分離

(一)投資計劃編制人員與審批人員分離。

(二)負責證券購入與出售的業(yè)務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三)證券保管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四)參與投資交易活動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有價證券的盤點工作。

(五)負責利息或股利計算及會計記錄的人員應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員分離,并盡可能由獨立的金融機構代理支付。

第九條對外投資管理權限:

(一)公司長期投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其審批權限不應超出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由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由董事會審批;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原則上不應超過500萬元。短期投資賬面余額是指投資完成后,'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

(三)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各分公司現有的對外投資,全部轉移到公司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有關歸口管理部門或分公司為項目承辦單位,具體負責投資項目的信息收集、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項目申報立項、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協調以及項目后評價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投資效益評估、經濟可行性分析、資金籌措、辦理出資手續(xù)以及對外投資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等。

第十二條對專業(yè)性較強或較大型投資項目,其前期工作應組成專門項目可行性調研小組來完成。

第十三條公司法律顧問、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的事前效益審計、協議、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審。

第三章 短期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短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定期編制資金流量狀況表;

(二)投資分析人員根據證券市場上各種證券的情況和其他投資對象的盈利能力編報短期投資計劃;

(三)依照短期投資規(guī)模大小按照職權審批該項投資計劃;

第十五條 公司財務部按照短期證券類別、數量、單價、應計利息、購進日期等項目及時登記該項投資;

第十六條 公司建立嚴格的證券保管制度,至少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有價證券,證券的存入和取處必須詳細記錄在證券登記簿內,并由在場的經手人員簽名。

第十七條 公司購入的短期有價證券必須在購入當日記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定期組織有價證券的盤點(詳見財物盤點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對每一種證券設立明細帳加以反映,每月應編制證券投資、盈虧報表,對于債券應編制折、溢價攤銷表。

第二十條 公司財務部應將投資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時入帳。

第二十一條 公司短期投資分別由總經理、董事會按其職權批準處置。

第四章長期投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外長期投資按投資項目的性質分為新項目和已有項目增資。

(一)新項目投資是指投資項目經批準立項后,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的投資。

(二)已有項目增資是指原有的投資項目根據經營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資額的基礎上增加投資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對外長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協同投資部門確定投資目的并對投資環(huán)境進行考察;

(二)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

(三)公司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

(四)公司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

(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

(六)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制定有關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對外投資部門項目實施運作及其經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對外長期投資項目一經批準,一律不得隨意增加投資,如確需增資,必須重報投資意向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五條 對外長期投資興辦合營企業(yè)對合營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較好的商業(yè)信譽和經濟實力;

(二)能夠提供合法的資信證明;

(三)根據需要提供完整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相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外長期投資項目必須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項目投資意向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資目的;

(二)投資項目的名稱;

(三)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和資金來源;

(四)投資項目的經營方式;

(五)投資項目的效益預測;

(六)投資的風險預測(包括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政治風險);

(七)投資所在地(國家或地區(qū))的市場情況、經濟政策;

(八)投資所在地的外匯管理規(guī)定及稅收法律法規(guī);

(九)投資合作方的資信情況。

第二十七條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報公司批準后,對外投資部門應委托專業(yè)設計研究機構負責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論:

1.項目提出的背景,項目投資的必要性和投資的經濟意義;

2.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的依據和范圍。

(二)市場預測和項目投資規(guī)模:

1.國內外市場需求預測;

2.國內現有類似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

3.項目進入市場的生產經營條件及經銷渠道;

4.項目進入市場的競爭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資金的籌措:

1.該項目的注冊資金及該項目生產經營所需資金;

2.資金的來源渠道,籌集方式及貸款的償還辦法;

3.資金回收期的預測;

4.現金流量計劃。

(四)項目的財務分析:

1.項目前期開辦費以及建設期間各年的經營性支出;

2.項目運營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潤、稅金測算。可利用投資收益率、凈現值、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3.項目敏感性分析及風險分析等。

第二十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公司批準后,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項目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注冊資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項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四)合作項目的內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員的分配比例、機構設置及實行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出資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潤分成辦法和虧損責任分擔比例;

(七)合作各方違約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八)協議(合同)的生效條件;

(九)協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十)出現爭議時的解決方式以及選定的仲裁機構及所適用的法律;

(十一)協議(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滿時財產清算辦法及債權、債務的分擔;

(十三)協議各方認為需要制訂的其他條款。

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外長期投資協議簽定后公司協同辦理出資、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工作。

第三十條長期投資的財務管理

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根據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告,以便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投資回報狀況進行分析,維護公司權益,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十一條 對外長期投資的轉讓與收回

(一)出現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公司可以收回對外投資;

1.按照章程規(guī)定,該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期滿;

2.由于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依法實施破產;

3.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而使項目(企業(yè))無法繼續(xù)經營;

4.合同規(guī)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或發(fā)生時。

(二)出現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轉讓對外長期投資:

1.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于公司經營方向的;

2.投資項目出現連續(xù)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3.由于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4.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資轉讓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轉讓投資的規(guī)定辦理。

(三)對外長期投資轉讓應由公司財務部會同投資業(yè)務管理部門提出投資轉讓書面分析報告,報公司批準。

(四)對外長期投資收回和轉讓時,相關責任人員必須盡職盡責,認真作好投資收回和轉讓中的資產評估等項工作,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五章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

第三十二條公司應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對外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投資,或以應收款項換入長期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涉及補價的,按以下方法確定受讓的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投資的(包括股權投資與股權投資的交換、以放棄非現金資產而取得的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方法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三十三條 短期投資的核算

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收到的、已記入應收項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資,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終了時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并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

已確認跌價損失的短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金額內轉回。

第三十五條&nb

sp; 長期債權投資的核算

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在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債券投資應按期計算應收利息。計算的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經調整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攤銷額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債券初始投資成本中包含的相關費用,如金額較大的,可以于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在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計入損益;如金額較小的,也可以于購入債券時一次攤銷,計入損益。

其他債權投資按期計算的應收利息,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對一次還本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增加投資的帳面價值;對分期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不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三十六條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采取以下兩種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權益法。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時,公司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fā)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屬于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期限平均攤薄,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guī)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七條投資減值準備

投資減值準備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zhí)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11篇 股份有限公司培訓制度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員工培訓制度

人力資源部編制

年9月

1.總則

1.1 為了適應構建學習型社會形勢的需求和建立、完善公司人力資源開發(fā)與培訓管理制度,使培訓工作系統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訓的目的在于開發(fā)公司人力資源,提高員工素質,通過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員工培訓,給員工提供發(fā)展機會,鼓勵員工成長的同時,激發(fā)員工潛能提高工作績效,不斷地提高員工的職業(yè)化水平與崗位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xù)經營發(fā)展的需要,

1.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培訓職責與權限的劃分

2.1 公司的培訓工作實行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各部門配合實施的原則。

2.2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的培訓主管機構,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包括培訓需求分析、設立培訓目標、設計培訓項目、培訓實施和評價,具體職責如下:

1)培訓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公司培訓計劃的制訂、審議實施管理;

3)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訂;

4)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和考核;

5)對培訓師的選聘,確定及協助教學;

6)外派培訓相關事項的管理及外派參訓員工的管理;

7)參訓員工的出勤管理。

2.3 公司的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估,同時根據部門實際,組織單位內部的培訓。其具體職責:1)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與呈報;

2)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在崗培訓及其考核;

3)本部門參訓員工的組織與管理;

4)受訓員工結束培訓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培訓成果。

3.培訓管理

3.1 培訓體系:公司培訓體系為滿足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和員工個人的職業(yè)生涯發(fā)展服務,分為以下三部分:

1新進員工崗前培訓;

2員工在崗教育培訓;

3外派學習培訓。

3.2 公司培訓工作具體流程

培訓的全過程,按時間順序應包含:需求確認、培訓準備、教學設計、實施培訓、培訓反饋五個部分。如圖1:

3.3 培訓計劃

1)培訓計劃遵循系統性、普遍性、有效性和針對性的原則。2各單位結合實際培訓需求于每年10月份向人力資源部申報《員工培訓需求申請計劃》并提交《部門年度培訓計劃》。對申報培訓需求項目,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yè)生產經營實際和年度發(fā)展目標,崗位標準和員工任職能力狀況做培訓需求分析,制訂下一年度“公司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員工培訓實施計劃》。實施計劃包括培訓的組織部門、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培訓方法和教師的選聘、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fā)到各部門。

4每月末,各部門應提交本月培訓計劃執(zhí)行情況

(《月度培訓統計表》)和下月《部門月度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反饋和存檔。

3.4 培訓項目實施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度,組織實施公司級的培訓活動,有關單位應積極予以配合。

2當培訓計劃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如期進行時,經總經理批準后,對培訓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3對各類外派學習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并與有關部門確定外培機構;報公司領導批準。

4各單位應按照《部門月度培訓計劃表》,組織本單位具體培訓

活動的開展,人力資源部進行監(jiān)控并協助做好培訓項目的實施。5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jiān)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6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培訓資料,建立員工《培訓記錄》。

3.5 培訓評估

1培訓評估包括培訓前評估、培訓效果評估。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評估工作,以保證培訓工作持續(xù)不斷地改進與完善。2培訓效果評估從反應、學習、行為、結果四個方面進行:

①.員工參加培訓學習的反應及主官感受;

②.員工參加培訓學習,實際學到了什么知識;

③員工參加培訓學習后,在崗位實際操作中有多大程度的改觀;

④通過質量、數量、安全、銷售額、成本、利潤、投資回報率等可以量化的指標來考察,培訓產生了什么樣的結果。

3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會同培訓教師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做出綜合評價,并作為上崗依據,不合格者進行再培訓,考核結果在《員工培訓記錄》中如實記錄。

4人力資源部通過理論考核、操作考核、業(yè)績評定、觀察和征求部門意見等方式來定期或不定期評價培訓工作的有效性。對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及時安排再培訓、考核或轉崗,使員工的能力與其從事的工作相適應。

3.6 培訓費用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經費用于員工培訓。并根據企業(yè)效益狀況適當予以調整。

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年度培訓費用的預算,財務部核定后報總經理審批。

3培訓經費的使用應遵循經濟、高效的原則。

4內聘教師和外聘授課教師課酬根據《培訓課時費用暫行規(guī)定》按標準執(zhí)行.。

5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考證、年審換證培訓,費用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后,回公司報銷.。

4.崗前培訓管理細則

4.1 公司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原則,凡新分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技校畢業(yè)生及社會招聘人員均要參加崗前培訓。

4.2 培訓目的:崗前培訓的目的是使被錄用員工具備一名合格員工的基本條件,幫助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基本內容與方法,員工明確自己工作的職責、程序、標準,并使他們初步了解企業(yè)及其部門所期望的態(tài)度、規(guī)范、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從而幫助其順利地適應企業(yè)環(huán)境和新的工作崗位,提高工作績效。

4.3 崗前培訓按工作環(huán)境和程序分為公司統一組織的集中培訓和用人單位實施的工作現場培訓。

4.4 公司組織的集中培訓最重要的是知識的獲得并著重使員工了解下列內容:

1)企業(yè)的歷史、概況、發(fā)展規(guī)劃、生產規(guī)模及工藝流程;

2)企業(yè)各項規(guī)章制度;

3)企業(yè)文化、公司理念及組織結構;

4)安全生產教育;

5)職業(yè)道德及職業(yè)精神。

4.5 集中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考核并作出評語、鑒定,提供給用人單位作為參考。

4.6 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用人單位組織的工作現場培訓。工作現場培訓即試用期

(見習期),其培訓重點在于對未來實際工作技能的學習,使之具備在相應崗位工作的能力。培訓內容如下:

部門承擔的主要職能和責任,規(guī)章和制度;

崗位職責介紹,業(yè)務操作流程和作業(yè)指導;

4.7 工作現場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考試、考核,評定成績合格且符合崗位要求的轉為正式員工,不合格者重新培訓。

4.8 人力資源部負責崗前培訓記錄的歸檔。

5員工在崗培訓管理細則

5.1 公司員工在崗教育培訓由全公司培訓和單位

(部門)組織的培訓組成。公司負責共性培訓,各單位

(部門)組織實施本單位

(部門)員工崗位技能等專業(yè)培訓。

5.2 員工在崗培訓目的旨在增強員工技能,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減少工作失誤,最大限度地使員工的個人素質與工作要求相匹配。具體劃分為以下幾類:

1)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的工商管理培訓;

2)轉崗培訓;

3)崗位資格培訓;

4)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

5)員工業(yè)余自學教育。

5.3 人力資源部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生產經營要求,負責組織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及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習,并填寫培訓記錄。公司鼓勵專業(yè)技術人員通過自學及其他學習方式,不斷進行技術與知識的更新。

5.4 員工因組織原因或個人原因轉換工作崗位,上崗前須接受轉崗培訓,以勝任崗位工作。轉崗培訓

(試崗期)結束后進行考試或考核,評定成績合格且符合崗位要求的由人力資源部辦理正式轉崗手續(xù)。

5.5 現從事上級人事、勞動部門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要求上崗者須具備資格證的崗位及企業(yè)特種作業(yè)崗位,按規(guī)定進行崗位資格培訓。

5.6 人力資源部定期對公司特種作業(yè)崗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統計,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并會同相關部門對需進行培訓的員工及時組織參加勞動部門的有關上崗資格培訓和年審換證考試。

5.7 繼續(xù)開展學歷教育,公司鼓勵職工自學成才,立足崗位,鉆研業(yè)務,利用業(yè)余時間或采取自學形式來提高文化素質。尤其倡導與所從事專業(yè)相一致的學歷教育,以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yè)技術水平。

6.員工外派培訓管理細則

6.1 外派培訓的目的在于使公司人員學習業(yè)界先進技術、專業(yè)技術技能。激勵并挽留優(yōu)秀員工,為公司的發(fā)展培育人才。

6.2 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上級部門規(guī)定的培訓課程;特殊的專業(yè)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企業(yè)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6.3 外派培訓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凡外派培訓項目,申請人需按正規(guī)的程序提出申請,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公司人事主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6.4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并按規(guī)定與人力資源部簽定培訓協議,工資待遇按協議執(zhí)行。

6.5 外派培訓結束后,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報告書》交人力資源部。人個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后,須持結業(yè)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否則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6.6 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訓成果。

7.培訓紀律:

7.1 為提高培訓效果,保證培訓質量,人力資源部進行考勤并對培訓考核。

7.2 授課教師應認真?zhèn)湔n,按課程安排認真講授;學員所在單位

(部門)應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確保培訓人員的學習時間。培訓期間除特殊原因外一律不準請假。(如遇特殊情況由各公司領導事先向管理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7.3 參加培訓人員必須服從培訓班的統一管理,按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培訓期間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罰10元,曠課一次扣30元。培訓結束后進行考試測評,成績不合格者扣罰50元,

(從其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落實到個人)并進行補考直至合格。

7.4 培訓時必須把手機等可能對培訓現場造成干擾的物品調到靜音或關閉狀態(tài).不得會客、接打電話、吃東西。違者罰款10元/次。

7.5 學員培訓時必須做好培訓記錄,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嬉戲打鬧,不得玩手機等. 違者罰款10元/次。

7.6 注意室內衛(wèi)生,不得在培訓室抽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雜物。違者罰款10元/次。

7.7 其他不符合公司管理和道德的行為,視情節(jié)進行處罰。

8.附則

8.1 本制度的修訂權及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8.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12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郵寄管理制度

郵寄管理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為規(guī)范郵件收發(fā)管理,確保公司郵件收發(fā)及時、準確;

1.2適用于分公司各種郵件的收發(fā)管理;

2管理組織:行政部負責郵件的管理。

3管理內容

3.1行政部為郵件收發(fā)管理部門,行政助理為具體執(zhí)行崗位,負責公司所有郵件的收

發(fā);

3.2郵件分類:普通、快遞、包裹

3.3收件管理:行政助理收到郵件后應及時揀閱分類,在《收件登記臺帳》中列出,

并通知有關員工領取、簽收;

3.4發(fā)件管理:

3.4.1各部門將本部門要發(fā)送的普通郵件,送交行政助理,填寫發(fā)件登記臺帳,行

政助理根據要求進行寄發(fā);

3.4.2需要快遞的緊急文件、資料、物品等,應填寫“快遞申請表”,綜合服務部

門由行政總監(jiān)審核、商務管理部由商務總監(jiān)審核,同意后行政助理負責發(fā)送;

3.4.3包裹的發(fā)運,發(fā)運部門應提前將物品打包完成,交行政助理郵寄;

3.5行政部月底統計各部門郵寄費用;

3.6嚴禁利用公司之便寄送私人信函,違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50--200元的處罰。

4附件

4.1《發(fā)件登記臺帳》

4.2《收件登記臺帳》

4.3《快遞申請表》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度(十二篇)

目錄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范圍第三章 股份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第五章 董事會第六章 總經理第七章 監(jiān)事會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第九章 通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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